英雄的客觀標準之理性探討 | ||
送交者: YDX 2011年01月10日12:14:3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
英雄的客觀標準之理性探討(2010-08-14 09:45:46)
賀紹強一家回國後,在一所學校找了一份副教授的工作,一次晚餐,學校領導們都稱賀是英雄。賀紹強立刻對其太太說:“羅秦,你聽見沒有,我是英雄啊!”我隔了幾個人都聽見了。唉!臨走時,我跟學校領導講,你們得嚴格要求他。對賀,我也再三說,這是你新生的機會,可別搞砸了。 通過反證法,我們可以舉例看出,朋友不是衡量男人的標準。 因此,衡量一個男人的唯一客觀標準就是他的敵人。 當英雄不是件容易事。方舟子打假不能算英雄,假貨水平太低、作為對手分量不夠。光有強大對手不行。印度總理尼赫魯跟老毛叫板、想當英雄,結果被解放軍西藏的幾個團就打得灰頭土臉,不久氣絕身亡。中國足球隊的長髮帥哥搞了幾十年、幾代人,也打不過南韓,球迷們想叫他們英雄都羞於出口。電影《葉問-2》裡被洋拳打死的那位大師雖然勇敢、頑強,但不是英雄。只有打贏才能算英雄。 賀紹強第一次上庭的時候確實很狗熊。法官對他們像耍猴似的,賀大氣不敢出,一句話沒講。法官下了一道交出護照的命令。出了法庭後,賀給法院發了一封可憐兮兮的傳真,哭陳其不幸。卻不知美國文化,弱者就是要挨宰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淘汰弱者是社會進步的需要。果然,法官見此人好宰,跟貝克律師當天私下搞了8道禁令,包括不准賀家見賀梅。此時的賀,其對手就是貝克,而且賀是敗者,當然是狗熊。就算他打敗了貝克,那也不算什麼,貝克不過一普通市民,也是勞動人民階層,不屬於社會的高等階級。在後來的取證中,貝克律師耍賀紹強更像耍猴。賀對這些人恨之入骨。 接下來,賀方的敵人升級了,就象玩電子遊戲,BOSS越來越厲害。但情況變了。賀首先廢掉阿里桑拉托斯法官,就是那個搞黑幕不准接觸令的。要知道此人是當地一霸,律師見了都發抖的,簡單廢了。然後,敵人變成了主審的求得斯法官。此人據說極為聰明,是田納西最高法院的接班人,他主審賀案子是最高法院欽定的殺手,又廢了。最後,上訴法院超一流高手的114頁的判決,中外的法律高手都以為神了,佩服的五體投地,說這次賀應該是死的心服口服了。結果還是被廢了。如果是玩遊戲,就是打敗所有BOSS,玩完了。 這樣的事情,在美國華人史上是沒有先例的。美國華人史,有專門的歷史書籍可以研究,我讀了,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通篇就是一部血淚史。美國媒體上華人形象,不是偷渡、就是竊取技術,從來沒有什麼勝者的形象。奧運會中國好不容易得了金牌,美國人都懶得報道。你去聯邦法院會發現上面中國人的案子絕大部分都是中國人被指控的,也難怪法官們產生種族成見,人的思維就是如此,不但看重複的東西、重複面孔,就會自動產生聯想、思維定式。你看翟田田,從本科起就是在美國讀的,中國話都不利落了,回去了還說要了解中國,自己都當自己是美國人了。結果呢?腳鐐手銬地壓上飛機,極盡羞辱,完全沒有人權、尊嚴。按美國法律翟田田是無罪的直到被證明有罪,但到他這個老中那裡,就變成了有罪直到被證明無罪(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所以,翟田田的眼淚寫下的是美國華人血淚史新的一頁。 但賀紹強上了ABC 20-20黃金節目,作為勝者高姿態地寬恕了貝克,美國人民看得熱淚盈眶。如果你去問賀的對手,貝克律師、阿里桑法官、求得斯法官、上訴法院的大內高手,賀是不是戰勝了他們,證明賀是對的、他們是錯的,他們不一定服氣,但必須承認一個客觀事實:是的,賀贏了,他們敗了,他們敗得很徹底、很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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