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里記載了一段故事:有一群猶太“正義”的人抓來了一個正在行淫亂的女人,問耶穌該如何給那個女人定罪?耶穌回答說:“你們中間那位自認沒有罪,可以用石頭打她。”說完後,這群人紛紛的離開了。為什麼?因為這世界沒有一個好人,人人都是罪人。
講這個故事,不是為了大家認同聖經中的故事,而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對方舟子個人打假的認識和反思。
如今,諸多人士開始還擊方舟子,把方舟子夫人的碩士論文放在了眾人的聚光鏡下來打。對這一事件,我實在是不知道該說是好還是不好。因為首先我不贊成如此打假方式,儘管方夫人的論文,已經被其論文的答辯委員會主席初步認定為“抄襲”,但我仍然覺得,把一個人的醜聞(假定其為真)放在眾人之中,並不是一件好的做法。人都有其自己的醜陋,宣揚一個人的醜聞是對其隱私的不尊重,是不值得推崇的。然而,回想方舟子本人的打假,其手法也是完全如此。方打假或許有其正義性,但方常常放大個人的隱私,讓這個被揭發的人在世人面前受盡屈辱。方打過的人,有很多的確有很大的問題,然而也有很多人僅僅只是在自己的個人簡歷中稍稍“自我吹噓”了一下,就被方放到網上,任由其他人侮辱該人。呵呵,如今方夫人遭到同樣的待遇,方自己受不了了。
中國有一句俗話:“人無完人”,只要用心查找,一定可以找到這個人的問題,但難道只有把這個人缺點醜事放到大眾面前才是最好的方法麼?同樣用我所熟知的一段聖經來說:“凡事都可以做,但不是所有的都是可以造就人的”(大意如此)。揭露醜事當然是需要做的,但若是大家都可以本着造就這個人的心態,我想其結果可能就更完美了。然而當你把一個人的醜事放到大眾面前時,這個人的諸多的優秀可能就被此一醜事遮蓋住了,讓這個人難以在眾人面前抬頭。這絕非是一種有着高素質的,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所應該有的行為。
有了愛人的心,有了造就人的心,打假才是我們所應該提倡的。反之,揭露隱私,揭露醜聞,之人於死地式的打假方式則應是我們所應該強烈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