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界之恥——有感於某些學人為學術腐敗強作辯護 |
| 送交者: AAAQ 2002年01月29日16:59:3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
學界之恥——有感於某些學人為學術腐敗強作辯護
還有一些人,未必是同情者,也不能說他們良莠不辨。他們承認王教授做的不對,但對媒體介入頗有微詞。他們主張學術問題在學術界“業內”解決,以免被“炒作”得沸沸揚揚;大眾不懂學術,沒有能力做出判斷,很可能把“事情”搞歪,云云。 於是有學者提出“知情權”說——大眾有權知情。 所言極是。不過筆者以為,僅僅知情還不夠,大眾更應當有“輿論監督權”,有“道德評判權”,有“法庭陪審權”。王教授所作所為已遠遠不是專業問題,對其評判與是否懂專業沒有必然聯繫。媒體的記者編輯可以勿論,請問,元月10日王教授抄襲事件被揭露以來,發表批評文章的諸多學者,有哪(幾)位與王教授是同一專業?他們是不是也沒有判斷能力,只跟在媒體後面瞎起鬨? 無獨有偶,近來足球“黑哨”大曝光,足球界也有些人閃爍其詞:“裁判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有其自己的監督機制和處理辦法。”原來,對於“假球黑哨”問題,他們歷來都是“內部處理”的(見《半月談》2002年第1期文章《甲B“黑哨”風波始末》、《足壇“打假掃黑”:就看臨門一腳》)。但是,人民大眾不答應:我們給你吃,給你穿,買你的票,捧你的場,本希望你衝出亞洲為國爭光;沒曾想,你不但在外面不爭氣,還僱人吹“黑哨”矇騙你的(衣食)爹和娘!這麼嚴重的問題,豈能關起門來“私了”? 如果說,足球界的“事”,非足球界人士不懂,不可以批評;學術界的“事”,非學術界人士不懂,不可以批評。那麼,毒酒案只要酒業“內部處理”就行了,別人不要插手,因為你不懂,你知道毒酒是怎麼勾兌的嗎?假藥案只要藥業“內部處理”就行了,他人不能說三道四,你吃錯了藥活該,因為你是外行。廈門遠華走私大案,公安部門不必介入(更不要說新聞界),只要海關出面就行了;最好是請被判了重刑的廈門海關前關長楊前線先生,會同在逃走私主犯賴昌星先生一起“處理”,再合作一把,因為他倆一個最懂專業,一個最了解情況…… 但是,大眾說:不行!現在我們是在批評王教授的專業水平嗎?如果確屬學術觀點與水平問題,自當別論;如果說“偷書不算偷”,我們能同意嗎?請諸君搞搞清楚——這根本就不是什麼學術的“爭議問題”,而是道德的“是非問題”,是法律的“罪否問題”。天理昭昭,人所共鑒! 學術腐敗,本為過街之鼠,見不得陽光。然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一些學人竟敢公然以非為是,明知不對,還強為之辭,有意混淆視聽。這不僅是他們個人的恥辱,也是中國學界的恥辱。
|
|
![]() |
![]() |
| 實用資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