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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生:再答方舟子先生
送交者: JFYJFY 2002年01月31日18:30:1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再答方舟子先生

前幾天我對方舟子先生刊登的匿名信及他本人的評論進行了答覆。當時由於時間倉促,對某些問題的答覆可能不夠充分。現就方舟子的質疑,對幾個關鍵問題進行補充說明如下:

1. 關於安徽國風塑業公司投資一事,為慎重起見,我再次向世紀訊聯的當事人進行了核實,情況如下:在2000年初,網絡概念被炒得火熱的情況下,安徽國風塑業公司向世紀訊聯公司表達了投資意向,所謂“意向”,即intent,並非agreement(協議),更不是contract(合同)。數月後,隨着網絡熱的退潮,安徽國風塑業公司考慮到網絡類公司贏利的不確定因素,取消了投資意向。這一點可查證安徽國風塑業公司2000年的年終報告。所謂的“2800萬的投資意向”根本未付諸實施。

在此我想借問方舟子先生,你當初為何只張貼了安徽國風塑業公司2000年3月1日的公告,卻未查證並張貼該年度之最重要的年終報告。難道您方舟子先生也有疏忽的時候?還是另有動機?

2. 2000年初,我人在美國工作,對於世紀訊聯公司及其員工的公關宣傳及日常經營活動,我根本無法了解很多,更不可能控制。另外,國內媒體發新聞稿及處理一些翻譯問題,並未徵求過我的意見或同意。對於工作中出現的失誤及媒體報道上的一些問題,我已公開表達了歉意。

3. 關於我曾任 The Chinese Finance Association (TCFA) 理事一職,相關網站http://www.aimhi.com/vc/tcfa/cfa_officers.html已對其遺漏的內容作了補充。大家可以上網查證。

方舟子先生在他的第一篇文章中,借用匿名信的名義,肆意鼓吹我拿了2800萬,還特別加了許多“騙”字,並聲稱要將我繩之以法。而在方先生的質疑按語中,卻又竭盡推諉責任之能事,說什麼“我可從來沒有說過周春生‘騙’,對那篇讀者來信的內容我也沒有表示都同意”云云。眾所周知,大凡寫匿名信者,許多是因為害怕承擔責任。借匿名信造謠生事,誣陷他人的人大有人在。即便你方舟子張貼的內容真的來自匿名信(我無從得知匿名信的真相),你在網上散布這種帶敵意的,侮辱性的謠言,以訛傳訛,難道就沒有法律和道德上的責任?既然你知道騙取2800萬是一個涉及重大法律問題的事件,在這一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上,為何你既不曾向我這個“當事人”查證,也不向安徽國風塑業公司查詢,更未認真仔細地核查,在未弄清真相前就在互聯網這一大眾傳媒上大肆渲染。你口口聲聲打假,自己卻在制假販假。你的動機何在?這就是你所謂的誠信道德,學術公正,認真負責?說的客氣一點,在這一件事上你根本未儘自身的責任;說的客觀一點,這是別有用心,這是犯罪(誹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你對法律上的大是大非都可如此馬馬虎虎,又憑什麼對諸如網頁更新等細枝末節指手畫腳,糾纏不休?

方舟子先生曾表示,對於匿名信,“按我們的要求,不予受理”。又為何單單受理了這封連重大事實都未核查清楚的匿名信?你似乎認為媒體報道了什麼,我就一定做了什麼。你在你的媒體上登了我“詐騙幾千萬”, 按照你的邏輯,就不怕別人以假當真,好象我真的詐騙幾千萬?難道是我在誤導你,讓你說我騙幾千萬?難道要我對“詐騙幾千萬”的報道負責?當你對其它媒體報道指手畫腳時,是不是也應檢討一下自己的媒體及所作所為?

就匿名信問題,我想順便談談個人的一點看法。文革已結束多年,中國也慢慢走入法制軌道,但還是有人不忘利用階級鬥爭的手段,寫匿名信,根據媒體上的片言隻語,危言聳聽,無限上綱,在暗中進行惡毒的人身攻擊。如果那個“打抱不平的安徽人”果真是為打抱不平,並言之鑿鑿,為何不去法院告我詐騙幾千萬,而是寫什麼匿名信?對於這種不齒的行為,方舟子先生不僅不予制止與批駁,反而利用自己操控的網站,為其搖旗吶喊,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方舟子先生扛着打假大旗,對匿名信中的虛假不實之處卻視而不見,真不知方先生想幹什麼。

由於時間關係,在此我不想長篇大論,也不想繼續在這件無聊的事情糾纏下去,浪費我寶貴的時間,影響我正常的工作。

望上述內容能原封不動地登在你的網上。

周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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