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位熱愛自由市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 |
| 送交者: 秋風 2003年10月10日18:52:4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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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熱愛自由市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弗里德曼, 斯蒂格勒, 布坎南,科斯, 貝克 CHARLES K. R OWLEY,秋風譯 諾貝爾獎1901年初創時有物理學、化學、醫學或生理學、文學和和平諸領域,Alfred Nobel最初規定前三個領域的獎項應頒發給那些作出了最重大的發現的科學家,在文學領域,應該頒發給那些寫出了具最傑出的、有理想主義傾向的作品的作家,而和平獎則應頒發給在促進國家之間和睦相處事業中表現傑出的人士。 1968年,瑞典中央銀行為了紀念本行成立300周年而創立了一個獎項:瑞典中央銀行紀念諾貝爾經濟學獎。本獎是完全依照諾貝爾獎的原則和規則,瑞典皇家科學院則對經濟學是否具有足夠科學性從而能確保本獎與幾項硬科學獎項具有同樣地位極為疑慮,不過瑞典中央銀行克服了這一點,瑞典皇家科學院院士Gunnar Myrdal ——他曾獲得1974年經濟學獎——在爭取科學院支持新獎項發揮了重要作用。 諾貝爾獎的初衷是肯定“具體的成果”而不是傑出的人物(Lindbeck 1985, 38),諾貝爾本人就曾經明確表示,獎金應該獎給自然科學中的“發現”、“發明”和“改進”。確實,根據諾貝爾本人的遺願,獎金應該頒發給“已經給人類帶來最大益處的”人士,各個評獎機構都沒有制定什麼具體的條款,然而他們都堅持頒獎給特定的科學成就而非傑出的科學家這一理念。 很明顯,評獎條款規定經濟學獎也是要頒發給特定的學術貢獻的,如果嚴格地貫徹這一原則的話,那麼,那些作出了單個開創性貢獻而研究面比較狹窄的學者,將比那些作出了好幾項重大貢獻而卻沒有開創性貢獻的涉獵範圍廣泛的學者獲獎機會更多。在經濟學領域,也許除了Robert Lucas之外,沒有哪位年輕的經濟學家基於其年輕時的單項貢獻而贏得過獎金,同樣在經濟學領域,大概除了Arthur Lewis 和 羅納德 H. 科斯,沒有一位經濟學家基於其薄薄的一本著作而獲得獎金。 評選經濟學獎獲獎者的程序跟最初的幾項獎項是一樣的,每年10月邀請全球大約75個研究機構的經濟學教授提出候選人名單,候選人名單必須在1月底前送到由5名成員(也可能要加上助手)組成的瑞典評獎委員會。評獎委員會成員和皇家科學院成員也可以提出候選人,其它方面提出的候選人則不予考慮。 評獎委員會將根據它自己對各方提出的候選人的素質的評估而作出初選。在這個基礎上,委員會委託兩個以上專家,常常是非瑞典的學者,來分別研究最傑出的候選人。評獎委員會最後將向科學院的“社會科學部”提出一份授獎建議,並附上一份範圍廣泛的調查報告、一份詳盡分析每位候選人報告及一份精心闡述授獎理由的報告,專家的研究也是報告的一部分。評獎委員會在經過激烈討論後以一致同意的原則達成共識。 10月中旬,報告將最終送達科學院全體會議,評獎委員會將在會上對其提議予以說明和辯駁。在全會舉行的秘密投票中將根據簡單多數原則產生最終獲獎者,瑞典科學院院士(260人)只要出席會議,均可參加投票,並可投任何被提名者的票。投票結束後,立刻宣布獲獎者名單,並發布一份兩三頁長的新聞稿,描述獲獎者獲得獎勵的學術貢獻。(Lindbeck 1985, 45?47). 本文中我將簡單考察五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的學術生涯及瑞典皇家科學院引述的、也是眾所周知的其學術貢獻,我根據他們獲獎的時間先後來安排文章結構:米爾頓·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76),喬治·.斯蒂格勒(George J. Stigler,1982),詹姆斯 M. 布坎南(James M. Buchanan,1986),羅納德 H. 科斯(Ronald H. Coase,1991),加里 S. 貝克(Gary S. Becker,1992)。 因為這些諾貝爾獎獲得者被看作是20世紀自由市場經濟最重要的支持者,所以我也試圖簡單地評估其對古典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貢獻。 弗里德曼 米爾頓·弗里德曼1912年生於紐約布魯克林,他的父親是是一位Carpatho羅馬尼亞猶太移民,最初在一家血汗工廠工作,從而在新世界有了立足之地。他有四個孩子,米爾頓·弗里德曼是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兒子。(弗里德曼與弗里德曼,1998). 1928年,弗里德曼獲得了一份獎學金,入讀Rutgers大學,開始了其學術生涯,1928年獲得數學和經濟學學士學位。在Rutgers,弗里德曼遇到了兩位非凡的學者,Arthur F. Burns和Homer Jones,他們讓他見識到了嚴格的經濟學理論和最高水平的科學標準。 1932年,弗里德曼獲得一份獎學金得以進入芝加哥大學攻讀經濟學,在芝加哥的第一學期,他選修了Jacob Viner的課,當時他可是美國最棒的價格理論大師。這門課程向弗里德曼展示了經濟學理論的邏輯及其內在性質。由於學生座位是按名字的字母順序排列,所以他也得以結識了未來的妻子和合作者Rose Director。在弗里德曼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學校的教師包括Frank Knight, Lloyd Mints, Henry Simons, Paul Douglas及Henry Schultz等大師,弗里德曼於1933年完成了碩士課程。 同年,弗里德曼接受一份獎學金到哥倫比亞大學學習,他之所以去那裡,是受到了當時那兒更濃厚的制度和經驗的經濟學研究路徑的影響,比芝加哥要更時髦一些。在哥倫比亞,他從與Harold Hotelling, Wesley C. Mitchell及John Maurice Clark的合作中獲益匪淺。這一年的訪問學習使弗里德曼畢生都對高質量的經驗研究保持興趣。 這之後則是一段艱難時期,弗里德曼換了一個又一個臨時性工作,總是匆匆忙忙地在美國學術界接受一些臨時性的工作,直到1946年這種動盪狀態才算結束,他成為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助理教授。 1941年到1942年弗里德曼曾短暫進入美國財政部,在那兒他犯下了學術生涯中最大的一樁失誤。他協助制定了一項代扣所得稅的方案。20世紀後半葉,實行代扣所得稅是美國政府規模不斷膨脹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為代扣將使個體納稅人全年所承擔的聯邦和州的真實稅負被掩藏起來,古典自由主義者從中得到的教訓就是,人們不應當過分地考慮政府的效率,在其發揮徵稅機構的職能時尤其如此。 儘管弗里德曼早期的學術生活是各種短期職位的拼湊,但卻也構成了其日後一切研究的基礎。他精通數學和統計學,在經濟學理論上也接受過嚴格的訓練,又有制定經濟政策的經驗,所以,弗里德曼擁有獨特的優勢,可以坦然面對戰後在凱恩斯宏觀經濟政策理論籠罩下、受到社會主義教條嚴重影響、並對古典政治經濟學產生幻滅感的經濟學圈子。 1945年到1946年,弗里德曼到明尼蘇打大學擔任了一年的經濟學助理教授,在那兒他跟斯蒂格勒合作撰寫了一篇題為《房頂與天花板》(Roofs and Ceilings)的文章,揭示了租金控制的無效。1946年,弗里德曼繼Viner之後,在芝加哥教授宏觀經濟理論,1948年被推舉為正教授,1963年被任命為Paul Snowden Russell經濟學傑出服務教授,在此一職位上一直干到1982年正式從芝加哥大學退休。那之後,則是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弗里德曼1976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時,獲獎文告上提到的是他“在消費分析、貨幣史和貨幣理論的成就,及他對穩定政策的複雜性的揭示”,下面我將逐一評論他的這些研究領域,並對他在政治經濟學領域作出的貢獻給以更概括性的評估。 在芝加哥的早年,受Knight的影響,他闡明了一個堅定的觀點:經濟學應該成了一門實證的科學,其方法應該截然不同於當時流行的方法論。他尤其對1930年代Lionel Robbins提出的觀點不以為然,此一觀點認為,經濟學理論的準確性應該主要依據其假說與事實之間的符合來檢驗。1953年他提出了一套完全不同的經濟科學特有的方法論。 弗里德曼在其著名的論文《實證經濟學的方法論》(The Methodology of Positive Economics,1953)中指出,經濟理論的假說的現實主義或非現實主義並不能導致其有效性。在自然科學中,理論只能根據某一理論的預期與事實之間是否符合被接受或拒絕(常常是暫時性的),同樣,弗里德曼試圖運用Karl Popper所提出的關於自然科學的方法論理念,將其用於經濟科學。 雖然本文過於熱情地清除理論假說的事實基礎,儘管他提出的“一個反例就可以證偽一個理論”的檢驗方式過於鹵莽了,但弗里德曼本文的論旨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深刻地影響了經濟研究的性質。 這種方法論的力量再明顯不過地體現在《消費函數論》(A Theory of the Consumption Function ,1957)中,很多經濟學家認為它是弗里德曼最偉大的技術性貢獻。凱恩斯主義贊成政府財政干預以推動經濟從衰退走向充分就業均衡的最重要的論據是消費函數觀念,即家庭消費支出與當期家庭收入之間具有穩定關係的概念。政府可以利用這種功能,通過增加政府支出以提高家庭收入,從而透過乘數機制達到對宏觀經濟產生槓桿效應。 弗里德曼則證明了,凱恩斯主義關於家庭行為從根本上是有缺陷的及由政府支出透過乘數機制而達成的任何槓桿作用的觀念,都要比其所斷言的要弱。弗里德曼聲稱,家庭只有在意識到其長期預期或者說“不變”收入有所變化時才會調整其支出;收入短時間的變化對同期消費支出只有很小影響。 弗里德曼注意收集、組織和解釋數據,加上他不懈地搜集可能——但卻沒有——證偽他的理論的證據的綜合性學識,為經驗經濟學確立了新的標竿。(Walters 1987, 423)不變收入的概念事實上已經進入應用經濟學的每一領域,從而改變了早期的研究都依靠當期家庭收入作為解釋性變量的局面。 1956年到1975年則經歷了貨幣革命,最終導致了凱恩斯主義經濟學的衰微,它大大地減弱了政府財政政策在宏觀經濟管理中的作用,而更多地依賴貨幣政策。弗里德曼的學術活動與這些變革有緊密的關聯,雖然他本人並不是活躍的貨幣政策的鼓吹者,因為他的經驗分析表明,這種活躍的貨幣政策一般總是對宏觀經濟產生擾亂穩定的短期影響。 貨幣數量理論在古典經濟學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古典理論家運用行為方程MV = Py認為,收入的貨幣周轉速率 V, 是個常數;實際收入Y, 則不受貨幣數量變化的影響(所謂的古典二分法[dichotomy]);因此貨幣供應量M的變化將直接影響價格水平P。這種觀點受到凱恩斯主義者的嘲笑,他們認為V 不是一個常數,在他們看來,V 是可變量,可以作為一種緩衝,防止貨幣供應量的任何變化對實際收入或價格水平產生影響。 弗里德曼在他編輯的《貨幣量理論研究》(Studies in the Quantity Theory of Money ,1956)中與合作者試圖恢復貨幣數量理論的聲譽,根據貨幣的穩定需求重新闡述了它。V 不再被設定為一個常量,它被看作是幾個變量的穩定的函數。在這一框架中,V 被看作是短期內貨幣擴張作出的回應,強化而不是緩衝這種擴張對方程右邊的衝擊。 儘管1956年有一些經驗研究論文趨向於支持這個重新闡述的數量理論,但絕大多數經濟學家都對之持懷疑態度,他們認為貨幣的供應只能根據貨幣的需求來調整,而不能獨立地影響系統。弗里德曼意識到論辯只有通過艱苦的研究才能得到解決,此一研究的結果就是他與Anna Schwartz合著之不朽的著作《美國貨幣史,1867-1960》(A Monet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1867-1960 ,1963),它為重新闡述的數量理論提供了堅實的基礎,而且解釋了美國的大蕭條主要是美聯儲混亂的貨幣政策的結果。 弗里德曼後來的研究則確定了(1)財政政策對名義收入的影響是轉瞬即逝的,而在滯後之後貨幣供應的增長速度將持久性地提高通貨膨脹率;(2)名義收入適應不斷增長的貨幣供應速度有一個漫長的和易變的滯後,從而使短期貨幣管理成為一種危險的、必然帶來不穩定的政策工具;(3)就長期而言,額外的貨幣僅僅能影響到通貨膨脹率,事實上對實際產出的增長水平或速度並沒有影響。(Walters 1987, 425) 1968年弗里德曼在美國經濟學會主席致辭《貨幣政策的作用》(The Role of Monetary Policy)中有效地摧毀了凱恩斯主義政策分析的核心——菲利普斯曲線假說,它強調在失業率和價格膨脹率之間存在着穩定的函數關係,弗里德曼則重申古典的勞動-市場均衡理論,論證了期望擴張的(expectations- augmented)菲利普斯曲線在短期是不穩定的,除非經濟在自然失業率水平上運行,因此,菲利普斯曲線從長期看是垂直的。 此一洞見和弗里德曼對與經濟潛在生產率增長相適應的不損害信用的貨幣供應增長速度的正當性的論證,是弗里德曼將被人們銘記的兩大概念。 弗里德曼對政治經濟學的貢獻的影響力遠遠超出了諾貝爾獎委員會列舉的範圍。當時瑞典委員會一句也沒有提到他在《資本主義與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 ,1962)中為維護經濟自由而做出的貢獻。現實證明,這本書中的觀點是弗里德曼和他的妻子羅絲 (弗里德曼和弗里德曼 1980)作出的最重要的貢獻,已經造福於全世界無數的人們。弗里德曼堅定地捍衛自由,直中強制的要害,使受到壓抑的人類看到了更自由和更繁榮的前景,所有這些都將被人永遠銘記。 弗里德曼思想中一個突出的不足是缺乏對於國家的正面論述。這一缺陷可能是難免的,因為弗里德曼曾被迫抵制新福利經濟學家關於市場失靈的論點,即使在《資本主義與自由》中也是如此。他至多是很有技巧地偏轉了干預主義的論點,使之轉換為對市場更友善的措施,比如為了彌補教育市場上的所謂外部性而支持使用憑單而不是由國家提供教育。在政治失靈與市場失靈之比較性制度分析這樣的知識活動領域,取得巨大成就的是弗吉尼亞學派而非芝加哥學派。 斯蒂格勒 喬治·斯蒂格勒1911年出生在華盛頓州Renton,父母都是移民,父親來自巴伐利亞,母親則來自奧匈帝國,在3歲之前,他只會說德語。他進入西雅圖的公立學校,嗜讀如命(貝克 1993b,761)。1931年,他從華盛頓州立大學畢業獲得商業管理學士學位後準備步入商界,而當時是大蕭條最嚴重的時刻,他的願望沒有實現,而是進了西北大學,1932年獲得MBA,具有了一定的經濟學知識,並有興趣追求一種學術生活。 他職業生涯的重大轉折點是1933年被芝加哥大學錄取攻讀博士學位。芝加哥大學當時已經有了由Knight和Viner領導的非常卓越的經濟系,斯蒂格勒是少有的幾位由Knight親自指導撰寫學位論文的學生之一,而Viner對宏觀經濟理論與經驗的相關性及用歷史和其它經驗證據檢驗理論的必要性的強調,對斯蒂格勒的學術思想產生了更為深遠的影響。(貝克 1993b, 761). 在芝加哥,斯蒂格勒跟米爾頓·弗里德曼、Allen Wallis成了好朋友。他的博士論文於1938年完成,1941年出版,代表着他首次試圖認真地探究1887年以來新古典生產和分配理論演變的軌跡,立刻就被譽為經濟學思想史上劃時代之作。 在完成博士學業之前,1936年,斯蒂格勒就被Theodore Schultz任命為愛荷華州立大學經濟學助教之職,當年他在芝加哥的教授們記得除了他之外就只有一個人還曾經獲得過這種殊榮。1938年,他來到明尼蘇達大學,一直干到1946年,從助教晉升到助理教授直到正教授。在此期間,他曾一度在戰時供職於全國經濟研究局和設在哥倫比亞的統計研究集團。 1946年,斯蒂格勒告別明尼蘇達大學進入布朗大學,1947年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呆到1958年。這一年,他重歸芝加哥,與弗里德曼相逢,擔任Charles R. Walgreen美國制度優異服務教授,擔任此職一直到1981年退休。1977年,他出任經濟與國家研究中心主任,並一直到1991年12月去世。 1982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理由是他“對產業結構、市場的功能及公共管制的原因和效應的創造性的研究”,下面我將簡要評述他在這些領域的研究綱領,並就其對於政治經濟學的貢獻作出概括性的評價。 諾貝爾獎的授獎文告沒有特別提到斯蒂格勒在信息經濟學領域的貢獻,實際上,這卻是他的其它洞見的核心所在。在1950年代以前,主流經濟學家很少有人系統地關注經濟主體在一個信息是有限的和昂貴的世界上收集信息的問題。斯蒂格勒則高人一籌,填補了這一空白(貝克 1993b, 763)。 斯蒂格勒在產業結構方面的貢獻則在於把嚴格的微觀理論運用到分析現實世界現象(Schmalensee 1987, 500)。他既關心發展優雅的新模型,更關注檢驗理論的內涵。他獲得自己的洞見,不是靠大量運用數學工具,而是靠優雅的、深刻的敘述和驚人的才華。 特別是斯蒂格勒論證的競爭與壟斷的經典的兩極模型(the classic polar models of competition and monopoly),並運用此一模型對市場過程提出了重要的洞見,從而一舉廓清了Edward Chamberlin 和Joan Robinson等經濟學家散布的混亂,他們採用複雜的不完全競爭理論,結果卻幾乎不能作出任何預言,而斯蒂格勒則開闢了1970年代以後形式微觀經濟理論侵入產業組織研究領域的道路。 在眾多重要貢獻中兩篇被廣泛引用的論文就可以說明斯蒂格勒的學術思想的這一方面。1947年他出版了《捲曲的求大於供市場需求曲線於剛性價格》(The Kinky Oligopoly Demand Curve and Rigid Prices),在這篇論文中,斯蒂格勒揭示了求大於供市場糾結的需求曲線模型(kinked- demand- curve model of oligopoly)理論上的不完備性和預期的失靈,那一理論旨在解釋美國商品市場上價格向下的剛性——斯蒂格勒後來根據經驗研究駁倒了這種剛性(斯蒂格勒 and Kendall 1970)。 1964年他出版了Theory of Oligopoly,應用第一流的卡特爾理論來分析oligopolistic市場,他指出,共謀行為的穩定性依賴於察覺和懲罰偏離默會的或公開的限產協定之行為的能力。本文導致了人們對賣方的信息給出基於信息的解釋,其中Herfindahl Index被賦予了更加重要的作用。 斯蒂格勒對管制的研究始於1962年,在與Claire Friedland合作的一篇論文中,他得出結論,在美國,國家早期對電子元件的管制對於電氣價格並未產生影響。本文觸發了他對管制後果的經驗研究綱要,斯蒂格勒對管制的公共利益理論也越來越表示懷疑,1971年,他出版了《經濟管制理論》(The Theory of Economic Regulation),書中他指出,管制一般而言都是由欲圖被管制的組織之自利性政治活動導致的。這一原創性論文開管制經濟學主要研究綱領之先河。 斯蒂格勒在信息經濟學、產業組織經濟學及管制經濟學等領域的洞見,儘管在我看來似乎沒有弗里德曼深刻,然而仍值得我們牢記,至少是因為它們曾經激發和影響了大量研究。 不過,如果從古典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觀點看,必須承認斯蒂格勒讓人有點失望。斯蒂格勒一直傾向於解構主義,拒不承認經濟學家在政策改革上的作用——隨着時間的推移他的這一看法越發頑固。最終他成為自己的諷刺,竟然以越來越不能令人接受的論證提出了“存在的就是有效的”(what is, is efficient)觀念。他最糟糕的著作是他最後完成的、在去世後於1992年出版的一本書,在這本書中,他認為,“所有持久的社會制度,包括普通法和制訂法都必然是有效的。”(斯蒂格勒 1992, 459)教訓或許就是:即使是偉大的學者也應該知道何時扔開書本,去聞聞玫瑰花香。 布坎南 詹姆斯·M. 布坎南1919年出生在田納西的Gum鄉村,他成長於布坎南家族農場,該農場是他的曾祖父、1891年到1895年曾擔任天納西州長的約寒·P. 布坎南擁有的家產。 1937年,布坎南被家鄉附近、設在Murfreesboro的中天納西州立學院錄取為走讀生,主修數學、英語文學和社會科學,1940年獲得學士學位。1940年到1941年則在Knoxville之田納西大學攻讀經濟學研究生課程,1941年畢業獲得碩士學位,但他卻宣稱對經濟過程並沒有形成連貫的看法。(布坎南 1995) 1941年,布坎南投筆從戎,加入海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太平洋戰場上馳騁四年,其中絕大部分時間是在珍珠港和關島的尼米茲海軍上將的參謀部里。在夏威夷,他曾經在作戰室中用細繩、曲別針、及計算尺追蹤敵艦。很顯然這種經歷並沒有使他醉心於應用經驗研究方法。他獲得了優異服務青銅星章。 1946年,作為《退役軍人法案》(GI Bill)早期的受惠者他被芝加哥大學錄取,第一學期他選修了Knight, Schultz和Simeon Leland的課程。Knight的價格理論課使他從社會主義轉向自由市場原則,並使他對市場過程形成了看法,而早年他對此懵然無知。他正是從跟Knight的交往中獲得了學術信心,而其後跟那些更有創勁的系裡的教員如Viner和弗里德曼的來往對他則沒有如此大的影響。(布坎南 1995). 1948年獲得博士學位後磕磕絆絆地閱讀了Knut Wicksell未被翻譯過來的作於1896年的著作Finanztheoretische Untersuchungen,這本書被深埋在芝加哥舊Harper圖書館的塵蠹中,而他讀完此書,深為它向常規公共財政挑戰的本性而激動。1986年在斯德哥爾摩致辭中,布坎南承認Wicksell的著作對他作出後來獲獎的那些貢獻具有重要影響。在其它地方,布坎南也曾經承認Knight的重要性(布坎南 1992)。他在George Mason大學的個人書房——布坎南House中就只掛了Knight和Wicksell的照片。 1948年到1950年,布坎南是田納西大學經濟學副教授,1950年晉升為正教授。1951年他擔任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經濟學教授,1955年,他獲得富布萊特獎學金,得以到意大利進行一年的研究,在那裡他熟悉了意大利學者公共財政研究成果。 1956年,他成為維吉尼亞大學經濟學教授,在同事Warren Nutter的協助下,建立了Thomas Jefferson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1962年,他成為Paul G. McIntire經濟學教授,一直到1968年他辭去此職,當時他跟左傾的大學管理層發生了嚴重的學術分歧。 1968年到1969年布坎南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任教,在那裡又碰上嚴重的校園動盪,為了尋找庇身之所,布坎南遠走至阿巴拉契亞山脈丘陵地帶,從1969年到1983年,在位於Blacksburg的維吉尼亞工藝學院和州立大學獲任大學資深教授。1969年布坎南與Gordon Tullock在該大學創建了公共選擇研究中心。 1983年在跟經濟學系出現了爭執後,布坎南和Tullock將公共選擇研究中心連鍋端到George Mason大學,1998,該中心成為詹姆斯 M. 布坎南政治經濟學中心的一個組成部分。 1986年布坎南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文告提到“他發展了經濟和政治決策的契約和憲法基礎”,下面我將簡要評述他在這些領域的研究綱領,並就其對於政治經濟學的貢獻作出概括性的評價。 重要的是必須注意到,諾貝爾獎委員會沒有明確提到公共選擇理論,而是集中關注眾多學科中的契約與憲法問題。考慮到布坎南本人幾乎是偏執地強調交換-協調範式(catallactic-coordination paradigm)而對大量公共選擇研究中所使用的配置-最優化範式抱持敵意,諾貝爾獎獲委員會倒是抓住了要害。在很大程度上,布坎南對Knight的洞見的信念引導他走上一條很有人涉足的道路。 在布坎南看來,公共選擇是一個包容性的概念(inclusive term),“描述了用經濟分析政治市場選擇的範圍”(布坎南 1995, 171)。儘管他依靠Wicksell提供的路線圖來到了公共選擇的十字路口,毫無疑問,他也選擇了除Knight的智慧之外的契約主義的路徑(contractarian path)。如果沒有基於Homo economicus的政治學模型,公共選擇也不大可能存在。如果政治學中也使用交換的概念,布坎南也不大可能在學術史上流下自己的印記。他本人在發展選定的範式上的貢獻是他堅持方法論個人主義的學說,堅持在交換過程中只跟個人有關係,在經濟分析不存在任何具有無上重要性的更高級的秩序。 布坎南在一篇重要的論文Positive Economics, Welfare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Economy?(1959)中第一次把這些理念綜合起來創造了一種政治經濟學模式,據此,那些受過相應經濟政策憲法訓練、能夠把演繹邏輯應用到政治學已被認識到的約束的經濟學家們,可以試探性地提出規則,從而展示出全體同意的前景,對這種提議的理想的檢驗是全體同意本身,儘管布坎南跟他之前的Wicksell一樣認識到在現實世界中必然只能存在一些近似情形。 1962年布坎南(與Gordon Tullock)在The Calculus of Consent 中使憲法政治經濟學研究綱領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他們論證了自利的個人,面對潛在的國家強制權力,可以在環繞着長期決策的天然的不確定性之帷幕後面一致地認可一部憲法。考慮到決策成本,這種憲法不可避免地將認可毋須全體一致地作出政治決策的規則。 從表面看起來,通過交易獲益的樂觀的看法也適用於政治市場,然而,The Calculus of Consent使布坎南和Tullock招徠想做哲學王的人士的刻骨的敵意,因為人家正是基於市場失靈的範式才往上爬的。這兩位維吉尼亞人以驚人的才華論證了,私人市場的失靈——不管是歸結為外部性、公共性問題、信息不對稱,還是由於不完全市場——本身也會在政治市場中以一種更持久的形式表現出來。於是, 博弈場永遠是水平的了(Thus was the playing field forever leveled)。自此之後,那些企圖通過政府干預保護市場的人就放棄了其防禦姿態,轉而斷然地採取進攻。 1974年布坎南出版了The Limits of Liberty,對他認識到的美國憲法危機作出了回應,他揭示了霍布斯的無政府威脅將導致社會契約之崩潰,從而出色地捍衛了憲法性契約,在這本書也許就憲法政治經濟學研究而言是最棒的著作——甚至可能超越The Calculus--中,布坎南揭示了理解自由的個人之間如果通過達成社會契約而產生某種介於無政府和列維坦之間的受約束的或是有限的政府的路徑。 在這些傑出的著作之後,布坎南並沒有躺在榮譽上止步不前,在一系列才華橫溢的著作和論文中,他運用自己的理論批判一般常規公共經濟學的各個方面,猛烈批判精英主義的社會選擇理論。通過這些論著,他展示了契約主義範式預測有限政府出現或在20世紀崩潰之後再現的力量。 布坎南對於契約主義範式的本質與內涵的洞見毫無疑問將在政治經濟學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而且,他的技術性貢獻本身就足以使他廁身於古典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學榮譽榜上。 布坎南跟他之前的Ludwig von Mises和F. A. Hayek一樣,成功地依靠純實證的分析有力地發展了有限政府、個人自由及法治的理念。而且他沒有違反休謨violating Hume抯 constraint that one cannot make 搊ught?out of 搃s,?,而是論證了理性的個人,一旦他們察覺到危險降臨,就能夠一致地控制國家,使自由市場保持運轉。 科斯 羅納德-科斯於1910年出生在倫敦郊區的Willesdon,而其父母都在12歲時就離開了學校,所以他們可能並不理解學術是怎麼回事,然而在科斯整個早年生涯中他們都全力支持他。母親令他銘記着誠實與真率的重要性,這些道德原則他終身謹守不逾。 在經歷了少時的病痛而導致的學業進展緩慢之後,他逐漸趕上來並於1929年考入倫敦經濟學院攻讀商業學士學位,在經歷了整整大蕭條之後於1932年從倫敦大學畢業。此間,他被Lionel Robbins推薦給他的兩本書給迷住了,一本是Frank Knight的Risk, Uncertainty and Profit ,勾起了他對經濟組織與制度的興趣,另一本是Philip Wicksteed的 Commonsense of Political Economy,訓練了他藉助高水平的數學工具分析受到約束的選擇的能力。 1932年到1934年科斯擔任Dundee經濟與商業學院助理講師,1934年到1935年是Liverpool大學助理講師,1935年到1938年是倫敦經濟學院助理講師,1938年晉升為講師,戰時供職於中央統計局,1947年成為reader,1951年被授予倫敦大學科學博士學位。 1951年科斯移居美國任Buffalo大學經濟學教授,1958年轉至Virginia大學,跟Warren Nutter在學術上過從甚密。1964年,他又動了一次,來到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成為Clifton R. Musser 經濟學教授,一直到1981年退休,1982以來則是芝加哥大學法學院Clifton R.Musser 經濟學榮譽退休教授兼法與經濟學高級研究員。 1991年科斯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以表彰他“發現和釐清了交易成本與財產權對於制度結構和經濟運轉的重要性”,下面我將簡要評述他在這些領域的研究綱領,並就其對於政治經濟學的貢獻作出概括性的評價。 科斯在其著名的論文The Nature of the Firm(1937)中探討了為什麼在一切專業化的交換經濟中都會有企業,而企業為什麼在規模和結構上又有如此大差異?為了弄清這些問題的答案,他開始思考交易成本,這成了畢生的學術志業所在。 科斯指出,如果像企業這類命令結構成功地替代作為資源配置方式的價格體系,那它就會這樣做,因為利用價格機制的成本要大於運用命令體系的成本。由此他進一步分析這種成本的性質,企業改變其規模的內涵、及其對界定企業家的邊際產品的關聯。 簡而言之,“他的論旨在於合約的選擇”(Cheung 1987, 455)。一個輸入項的所有者將選擇交易成本較低的合約安排。科斯於1937發表論文,提出了分析經濟組織的交易成本理路,而在很多年之後,它才得到了應有的關注,就是在倫敦經濟學院,當它初次發表時也被人忽略了。 科斯本人則運用交易成本理路來解決邊際成本定價(marginal- cost- pricing)問題。在The Marginal Cost Controversy(1946)中他指出,補貼某個實行邊際成本定價的自然壟斷者必然包括管理此體系的非生產性成本,在這樣的條件下,就不能確定邊際成本定價能夠提供高於利潤最大化成效的效率收益。科斯深深地懷疑自然壟斷的存在,遠在經濟學家採用可競爭的市場之前他就正確地認識到,在成本遞減的制度中,競爭會表現為不同的形態。 後來13年中,科斯的興趣轉向壟斷,尤其是廣播業的壟斷,從中它獲得了學術生涯中的第二大洞見,儘管觸發他的並不是那麼多的壟斷者自身,而是廣播權市場上無序的競爭性質(Cheung 1987,456)。科斯寫於1959年的經典性論文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使他深入到經濟活動主體中,並促使他從Virginia大學轉到芝加哥大學。 科斯曾把他的論文提交給剛創刊的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在論文中他反駁了A. C. Pigou提出的經典性觀點:在互相衝突的效用的情況下,當事人(party)造成的損害可以通過某種庇古稅而得到限制。科斯指出,這種辦法沒有用,因為受到約束的當事人在傷害是互相的情況下仍然可能受到傷害,而透過明晰財產權就可能藉助市場本身而達到減少傷害的目標。芝加哥的經濟學家們最初一口咬定科斯的看法不對,最後經過一場非常著名的、明星雲集的討論課——弗里德曼, 斯蒂格勒, Arnold Harberger, Reuben Kessel, Lloyd Mints, H. G. Lewis, and Aaron Director都參加了,最後大家承認錯誤,接受了科斯的觀點。 一年後,科斯發表了後續文章,澄清和普遍化了1959年論文中的論證。1960年的論文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是當代被引用最多的經濟學文章。考慮到後來的混亂,重要的是記住所謂的科斯定理——即不管私有財產權如何安排,資源的配置都是有效的——只有在交易成本為零時才成立。科斯在1960年的論文中使非常清晰地闡明了這一點,他從未相信這是一種典型情況。如果交易成本不是小到可以忽略不計,那麼財產權的的安排就將影響資源配置的效率。如果像科斯這樣窮其畢生精力分析交易成本性質的學者竟然會在他著名的論文中忽視這種成本,有誰能相信,可以絕對肯定地說他從來沒有忽視過這種成本。 科斯很謙虛他沒有把自己的研究擴展到更廣泛的政治經濟學規範領域,儘管如此,他對經濟自由的貢獻由於是無意之中作出的所以絕不容低估。實際上,科斯的學術成果無意中對自由和自由市場的貢獻是巨大的。他的思想被人們廣泛引用來支持下列主張:明晰的財產權是經濟穩步發展的根本所在,作為處理市場失靈問題的機制,普通法優越於直接管制,即使是在諸如廣播頻率的利用這樣表面看起來非常無序的領域市場也能良好地運轉。通過可以媲美於Adam Smith的對市場體系之運作的深刻的洞見,科斯對古典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學作出了偉大的貢獻。 貝克 Gary S. 貝克1930年出生在Pennsylvania州之Pottstown,雙親是東歐移民,幾乎未受正規教育。1948年他畢業於紐約城之James Madison高級中學,1951年獲得Princeton大學文學士學位,1953年獲得芝加哥大學文學碩士學位,1955年在芝加哥大學完成哲學博士學業,學位論文是論述歧視的經濟學,該論文1992年被諾貝爾獎委員會引述為對經濟學的重要貢獻。 貝克還是本科生的時候,就在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和Economica 上發表論文,曾經教授過弗里德曼、 斯蒂格勒和布坎南等才俊的Viner稱許貝克是“我教過的最棒的學生”(Fuchs 1994, 183)。在芝加哥大學,對貝克經濟思想影響最大的當屬弗里德曼,他把貝克視為最寵愛的學生,斯蒂格勒則在弗里德曼1976年退休之後成為貝克的導師。 然而,貝克儘管才華橫溢,在畢業兩年多時間中卻沒有在其它經濟學系找到合適的職位,所以呆在芝加哥一直到1957年他首次被任命為助教,然後在1957年到1968年是Columbia大學副教授,此後則是Columbia大學Arthur Lehman 經濟學教授,1970年以後則是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和社會學教授。他是芝加哥學派的嫡系傳人,也是現在的掌門人,並繼續指導斯蒂格勒於1971年創立的政治經濟學研究項目。 1992年,貝克榮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成就則因為“把微觀經濟分析的領域擴展到更廣泛的人類行為和相互作用,包括非市場行為。”下面我將簡要評述他在這些領域的研究綱領,並就其對於政治經濟學的貢獻作出概括性的評價。 貝克無疑是現代經濟學界中最具有觸類旁通心智者(probing minds),他把人們普遍注意到但表面看起來似乎互不相干的現象與一個簡單的普遍原則即個人選擇的理性聯繫起來,因而他的著作具有開闊經濟分析視野的獨特的品質(Blaug 1985, 15)。 這種天才體現在他的博士學位論文中,他通過把歧視這一參數引入到雇主和雇員的效用函數,努力解釋了勞動市場的競爭模式與觀察到的黑人、白人工資差異的關係。這篇學位論文1957年以The Economics of Discrimination出版,最初毫無反響,後來啟發了勞動經濟學的重要研究綱領。 1964年出版的Human Capital中他則引入了經過學校教育和培訓而形成人力資本的一般性理論,再一次完全打消了過分集中於物理資本形成的經濟學界的懷疑,1965年在一篇論文Theory of the Allocation of Time中他探討了家庭成員之間的勞動分工,而此前經濟學家將這一制度都留給了社會學家。1968年他的論文Crime and Punishment: An Economic Approach激怒了社會學家,也使很多左翼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大為不滿,在這篇論文中,他提出了一個最佳犯罪率模型,以分析犯罪和懲罰“市場”上所謂主體的合理行為。 貝克一以貫之利用的經濟理路“假設個人總是使其福利最大化,只要他們意識到這一點,而不管他們是利己的、利他的還是忠誠的、不懷好意的或者是受虐狂”(貝克 1993a, 386)。此種個人的行為具有前瞻性(forward-looking——並且前後一致的。假定Tastes是固定的,儘管約束可以改變。不同的約束決定不同的情形,但是最根本的約束是有限的時間(limited time)。就是依據這些看起來很簡單的假說,貝克顛覆了好幾個學科的研究綱領,而代之以理性選擇理路。 貝克儘管精通技術,他卻並沒有訴諸於高深的數學,也沒有依靠深奧的經濟計量學龐大的數據分析,就取得了豐碩的成本。他的學術成就展示了,依靠思想才華、艱苦研究並避免查閱大量資料(consulting,(它現在耗費着經濟學家大量精力),也能夠移動山峰,不僅是在自己的學科範圍內,在許多乍看起來不大可能運用經濟學方法的學科領域也同樣可以做到這一點。 在理性選擇分析背後隱含的貝克對人類行為一致性的洞見使他得以在經濟學及其它學科都獲得了持久的聲譽。儘管他的造詣可能稍遜於弗里德曼, 布坎南, and 科斯,然而在我看來,貝克完全可以與斯蒂格勒一爭高下。 然而,分析其對古典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貢獻,卻令人頗犯躊躇。毫無疑問,貝克內心深處當然是熱愛自由的,不幸的是他受到自己的精神導師斯蒂格勒後期思想的影響,並聽任斯蒂格勒的解構主義影響他對政治市場的分析。貝克對政治壓力集團的研究尤其是誤人不淺,因為他假設這些集團可以以最小的社會成本實現福利再分配(Rowley 1998),好在不像斯蒂格勒,貝克還有時間來思考他的見解,調整他的模型以使自己的預期能更好地合乎證據,對於一位踏着弗里德曼的足跡成長的芝加哥學派經濟學家來說,這應該算是一個勝任愉快的目標。
作者Charles K. Rowley系George Mason大學經濟學教授及the Locke Institute.主任。秋風2001年春節譯自The Independent Review, v. III, n. 3, Winter 1999, pp. 413-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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