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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自由的代價
送交者: 程星 2004年01月26日19:20:2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一

  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陷入越戰的泥潭難以自拔。這時,政府要求所有大學保證不將聯邦政府的學生資助提供給那些以道德或宗教理由反對美國捲入越戰的學生。包括哈佛在內的幾乎所有名校都毫不猶豫地執行了政府的命令,惟獨耶魯大學拒不從命,堅持其學術獨立的一貫立場。耶魯因此失去聯邦政府的學生資助,財政上陷入困境。為此,當時的耶魯校長布魯斯特(Kingman Brewster)作了這樣的解釋:

  最終社會上的人士將會了解:只有在學校擁有全部的自治權利、每個教授和學者皆有研究自由的條件下,整個社會才會有完全的自由與平等;而這也正是耶魯的真正完整精神之所在。

  布魯斯特的立場可以說代表了美國大學,特別是大學教授們所追求的一種最高境界,即不受來自任何方面限制的學術獨立和言論自由。而這種桀驁不馴的態度背後其實包涵着大學及其教授們對於社會自由、公正和開放所承擔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但有意思的是,公眾對於大學教授的這種自命不凡幾乎完全不能理解。在一般人看來,在美國言論自由已經受到憲法保護,而大學教授的言論和學術研究的自由更是受到教職終身制的保護。在這樣的雙重保護之下,教授們還有什麼驚世駭俗的思想不能自由表達呢?很少有人會意識到,言論的自由在任何社會中都不是天賦的、自來的。在華盛頓朝鮮戰爭紀念碑牆上,那句讓人回味不已的名言無時不在昭示着這個自由的國家所面臨的自由的困境:“freedom is not free”(自由不是無代價的)。人們必須為他們所享受的每一項自由付出相應的代價。

  九十年代後期,我在紐約市立大學任職期間,親歷了一場涉及教授言論自由的風波,深感學術自由,代價不菲。

  在美國大學,每一個學期學生註冊時都要繳納一筆學生活動費。學校一般將這筆費用“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這筆經費中很大的一部分撥給由學生選舉產生的學生會,讓他們來組織各種各樣的學生活動,而且理論上說不必得到校方的批准。校方只是通過學生事務處為學生幹部提供幫助或指導,包括培訓學生幹部的管理和領導能力。這一年學生會在安排活動時,決定請紐約市立大學另一個分校的一位赫赫有名的黑人教授雷諾德·傑佛里斯來校作講座。具體費用當然由學生活動經費中開支。

  雷諾德·傑佛里斯教授是怎樣一位人物呢?1969年他來到紐約市立大學最具盛名的紐約城市學院任教,三年後就成為該校黑人研究專業的主任,並在這個位置上待了二十年。傑佛里斯以積極倡導“非洲中心論”而聞名遐邇。多年來在課堂上,他不倦地宣講自己關於人種的理論。按照他的說法,歐洲白人及其後裔是“冰雪人種”,而非洲黑人及其後裔是“陽光人種”;前者拜物、貪婪、專橫,而後者則善良、仁慈、合群。黑人富有的黑色素使得他們在智力和體力上都天生優於白人,而艾茲病毒是由白人發明並用來絕滅黑人的武器。傑佛里斯教授還特別仇視猶太人。1991年在紐約首府奧巴尼的黑人文化節上,他公開指稱猶太人是當年販賣黑奴的罪魁禍首。紐約城市學院裡雖然有很多人反感傑佛里斯教授,但校方把他當作一家之言,從學術自由的角度默許了他從事這方面的研究並宣講其理論的自由。

  但我所在學校的校長聽說學生要請傑佛里斯來講演,就感到很不自在了。校長自己是白人,對於傑佛里斯理論的種族主義傾向本來就反感,再加上學生中白人和猶太人到她那裡告狀,反對學生會用他們的錢請他們不喜歡的人,於是校長決定對這件事加以干預。她先把學生會幹部叫到辦公室,動員他們改弦易轍、另請高明。誰知學生幹部本來沒有把這當回事,只是衝着傑佛里斯的大名而去;現在校長親自出面對他們作工作,反倒讓他們覺得有堅持到底的必要了。學生們不但沒有聽從校長,反而將校長和他們的談話公之於眾,宣稱要堅決捍衛言論自由。校長一計不成,又生一計,給全校師生來了一封公開信,譴責傑佛里斯的種族主義理論,並呼籲大家抵制講演活動。這下好像往滾沸的油鍋里加水,學校上下一片沸騰,贊同與反對的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隨着預定的講演日期一天天迫近,校長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她召集手下各方面開會,商量對策。

  我當時對校長的這一系列行動頗為不滿,只是礙於面子,加上還想繼續在她手下混飯吃,不便多言,只是建議她對此進行“冷處理”。校長顯然對我的想法不以為然。很快,有人將學校關於傑佛里斯的爭議捅到媒體去了,紐約報紙開始對此進行跟蹤。傑佛里斯當然更加來勁,到時候租了一輛加長豪華轎車,帶了一大幫隨從,浩浩蕩蕩地向學校殺將而來。車到了校門口,被門衛攔下。司機大搖大擺地出來,還沒等開口,就被告知他們的車比預定的時間晚了兩分鐘,學校有關人員已經下班,恕不接待。任傑佛里斯如何解釋,門衛就是不肯鬆口,還威脅要叫警察。無奈,傑佛里斯只得打道回府。他的第二次闖關亦因為類似的技術性問題而告失敗。

  這時學校已被傑佛里斯事件攪得天翻地覆:一方為校長的“高招”大唱讚歌,另一方則聲色俱厲地指責校長扼殺學術自由,媒體更是揪住不放,窮追猛打。校長終於抵擋不住了,暗地裡指示放行。儘管如此,校方還是悄悄做了一點手腳,藉口場地時間衝突,將原來預定的大階梯教室換成只能容納三十人左右的小教室。

  傑佛里斯果然不是一盞省油的燈。他帶了起碼二十多人,前呼後擁地進了校園。一行人個個盛裝,不是西裝革履,而是色彩鮮艷的非洲原始部落裙袍,穿過校園就像在舉行盛大的節日慶典。但令人失望的是,經過一場折騰,學校從教授到學生都已經對這件事失去興趣,小小的教室里只稀稀拉拉地坐了一半!一場大是大非的正劇被演成鬧劇,最後竟然以喜劇收場。

  事後我自問:假如我是校長,對這樣的事會採取什麼態度呢?我能夠從一開始就保持冷靜,像我對校長建議的那樣“冷處理”嗎?對於傑佛里斯這種公開的種族主義言論,我和校長一樣感到厭惡。但是作為校長,她沒有我作為旁觀者的這份自在;她必須考慮到白人和猶太學生的情緒,考慮學生會獨立自主的管理原則,考慮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學校官方的態度,也要考慮傑佛里斯作為教授所具有的言論和學術上的自由!我可以嘲笑校長在對付傑佛里斯時兒戲般的雕蟲小技,也可以指責她胸襟狹隘,缺乏大將風度。可以設想,在一個不必太顧忌言論自由的大學裡,處理這樣的事情難道不是易如反掌?堂堂一校之長,對付一個教授、幾個學生,為什麼要那麼絞盡腦汁?難道她不怕貽笑大方?從那兒往下想,我對校長的輕蔑漸漸轉換成理解。的確,當她在這麼多相互衝突的利益集團中周旋時,當她作為普通人所具有的是非觀和正義感與她作為校長的責任發生衝突時,她身上所顯露出來的種種常人所難免的軟弱以至幼稚,也許表現的正是她對於人的尊重,對於人的自由的尊重,對於遊戲規則的尊重。從她處理這件事的表現看,她也許永遠成不了偉大的政治家,但她表現了一個正常社會中正常人的良知與常態。

                  二

  如果我們還能像兒時看電影那樣將人物分成好人和壞人的話,在傑佛里斯與校長間的這場“鬥智”中,校長恐怕很難被認為“好人”,加上人類同情弱者的天性,使得大權在握的一方總是帶有壓迫者的嫌疑。但這個世界的複雜性就在於,當權者並不總是無理,而對言論和學術自由的壓制者的角色有時居然會由天真的學生和無辜的公眾來擔任。

  1977年春,哥倫比亞大學宣布聘請剛離任不久的國務卿亨利·基辛格博士為該校國際關係學院的特別講座教授。這個聘任不僅會給哥大引進一位當代最具盛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和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隨之而來的還有一大筆經費資助哥大在國際關係方面的研究與教學活動。可是這個決定一經宣布,就在校園裡掀起一場軒然大波。許多學生,包括一些教授,對校方的聘任提出強烈抗議。他們認為,基辛格博士在擔任國務卿期間直接參與了美國對河內的野蠻轟炸及對柬埔寨的無理入侵,事實上延長了越南戰爭給美國和印度支那雙方所帶來的災難。這場風波最後以基辛格博士宣布不考慮接受哥大的聘任而告平息。

  哥大學生對校方聘任基辛格博士的抗議有道理嗎?以學生的經歷與學識而言,他們顯然無法欣賞基辛格博士在國際關係領域中的建樹,更不能想像他多年來縱橫馳騁美國與世界政壇、處理外交事務所積累的豐富經驗,對於國際關係學院來說將是一筆多麼寶貴的財富;對於有志於投身國際與外交事務的莘莘學子們,又是多麼難得的一位導師。再說,作為美國外交政策的具體執行者,基辛格博士又當在多大程度上為美國政府和國會所制定的政策承擔道義上的責任呢?退一步說,即使基辛格博士在任期間,由於他的支持、縱容、遊說與推動,導致美國政府在越南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那麼,哥大為他提供一個論壇,讓他從學術研究的角度來總結他作為國家安全顧問和國務卿時外交政策的失誤,為日後國家政策提供殷鑑,又未嘗不可呢?況且學術自由歷來為美國大學奉為圭臬,基辛格博士為什麼不能在哥大的講席上,奉獻他對當代國際關係問題的一家之言呢?現在教授還沒有踏進學校大門,他可能發表的言論已經受到限制。正如有人到法庭上指控說,某人腦後有“反骨”,將來總有一天會殺人;趁他還沒有來得及犯下這可怕的罪行,我們先把他投進大牢或者索性先槍斃算了。

  難怪有人感慨如斯:“自由啊,多少罪孽假汝以行!”當然,在大學裡,這種自由的困境很少以生與死、善與惡、罪與罰這樣極端的形式出現,但是,自由亦從來不是一把包容一切的保護傘。在基辛格博士的聘任風波中,一方是學生言論和表達的自由,另一方是教授學術探討的自由。這是一種古典的、希臘悲劇式的衝突,爭執雙方都有合理存在的理由,因而無論何種結局,都沒有絕對的贏家。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任何言論只要不走極端、不傷害別人,誰都願意落個寬容大度、海納百川的美名。特別是政治家或大學校長,誰不願意見到自己的轄區內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但是,現代大學,特別是研究型的大學,已經不只是單純傳授人類已知和公認知識的場所;他們更重要的職能之一便是成為人類新思想與新文化的發源地、孵化器和實驗室。問題在於,很多新思想,尤其是有關人文與社會的思想,往往與人們日常的善惡觀念相左。在這樣的時候,我們簡單而又善良的願望是有那麼一位全知全能的法官來對有爭議有衝突的思想加以裁判定奪。但誰有資格擔任這樣的裁判呢?當然非上帝莫屬了。麻煩的是,不同的人種、國家、民族或文化中有不同的上帝,基督教的上帝、伊斯蘭教的安拉和佛教的釋迦牟尼從來沒有開會協調過他們之間關於善惡的分歧,更不可能輪流值班定奪人間是非。因此,當不同的思想在大學裡交鋒時,很多人便會產生一種扮演思想裁判角色的衝動。有人戲稱:人類有兩種欲望最為強烈,一是性慾,二是壓抑異己言論的欲望。

  捫心自問,要是我有機會對上述基辛格和傑佛里斯這兩個案例作裁判,我實在會毫不猶豫地將基辛格請上哥大的講壇,將傑佛里斯趕出紐約市大的校門,而且相信絕大多數的師生會從內心贊同我的裁決。然而,假如美國大學都讓我這樣的思想裁判來掌握人事大權的話,那今天的大學和歐洲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便毫無二致了。

                  三

  回顧美國大學三百多年的發展歷程,人們至今津津樂道的是二十世紀上半期美國大學教授協會(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簡稱 AAUP)為保障教授學術自由所推行的教授終身制(tenure)。但是,已經很少有人還記得美國大學教授協會為推行大學學術自由分別在1915年和1940年所發表的兩個歷史性文件:1915年的《學術自由與教授終身制委員會總結報告》和《1940年關於學術自由與教授終身制原則的陳述》。這兩個文件的重要性在於它們對大學為什麼要有學術自由所作的推理和陳述。1915年的報告指出,由於人類在學術和科學上的努力至今仍處於萌芽狀態,而且與浩淼無際的宇宙相比,我們對於人類生存總體意義和目的的闡釋還遠沒有達到一個基本的或共識,因而,我們必須精心保護人類探索過程中所取得的任何進步,賦予探索者完全的、無條件的自由,從而使他們能夠放手去追求真理並隨時發表其研究成果。從這個意義上說,大學應當成為人類心靈的避難所,應當保證任何探索都不受到來自任何方面的迫害與責難,不管這樣的迫害是來自於國家、校董會、校方還是公眾輿論。

  那麼,當個別教授的學術觀點與校方的立場產生衝突時,大學該怎麼辦呢?美國大學教授協會1940年的文件提出,學校應當與教授共同遵守“觀點分離”的立場,即教授不代表他所任職的學校,後者亦不對教授個人的觀點負責。一個著名的例子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哈佛大學一位教授公開發表言論支持美國的敵人德國。哈佛校長勞倫斯·羅威爾頂住各方壓力,拒絕對此教授採取任何處罰性的措施。他覺得這樣做不僅是出於對該教授言論自由的尊重,而且事實上學校不可能監控每一個教授的思想。因而,在持同樣觀點的許多人中,言者獲罪,不言者無罪,亦有失公允。這種將校方置於中立立場的做法,為許多大學解決基於教授學術自由而產生的兩難問題提供了極為有效的參照。學校可以不必為其教授的言行承擔道義上的責任,但可以利用終身制來保護那些發表不合時宜觀點的教授。

  但是,美國大學教授協會1915年的文件容易給人造成一個印象,即一個人一旦成為大學教授就享有高於一般人的言論方面的特權和自由。對此,美國大學教授協會在1940年的文件中作了補充說明。該文件指出,美國大學教授協會旨在幫助公眾理解學術自由的涵義。在大學裡推行學術自由並沒有賦予教授任何特權或福利,而是通過鼓勵學術探索以達到豐富人類知識並最終造福於公眾的目的。美國大學教授協會對學術自由所作的這一系列的闡述,既有理論上的深度又有實踐上的可行性,不僅為大學保障教授學術探索的自由提供了依據,而且對美國的司法制度亦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斯威齊案件便是美國大學教授協會為推行學術自由所做努力的成功體現。1957年,新罕布什爾州在麥卡錫主義甚囂塵上的時候通過州的《反顛覆行為法》。以這個法律為依據,州議會責令新罕布什爾大學教授保爾·斯威齊參加一個聽證會,解釋他在學校一些講課的內容。斯威齊一貫以“古典馬克思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自稱,並曾在講課和發表的文章中批評某些資本主義國家運用武力來維持社會秩序。他認為,這種行為將導致資本主義社會的崩潰,並引發某些社會團體用暴力來創造新的社會秩序。斯威齊因此觀點被懷疑是在宣揚用暴力顛覆政府。

  在聽證會上,斯威齊以學術自由為由拒絕回答任何涉及他講課內容的問題,最後以藐視法庭罪被投入監獄。斯威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美國最高法院最終推翻了新罕布什爾州法院的判決。大法官們借審理斯威齊之機嚴厲地批判了新州法院某些人對大學教授學術觀點的壓制,並警告說,對大學知識界人士的迫害將直接導致國家的滅亡。

                  四

  但是,教授畢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大學也無法超越來自社會、宗教、道德和習俗等許多方面的制約與束縛。因而,大學教授所享有的科研與教學的自由從來就不是無限的,而且這種自由的界限隨着社會潮流的起伏漲落每天都在變化。在今天的美國大學裡,言論自由的雷區不僅包括兩性關係、性騷擾、種族糾紛和權利平等等社會問題,而且在政治問題上,圍繞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衝突而產生的一系列包括中東、反恐和美國外交政策等問題,亦時時在對大學言論自由的尺度發出令人難堪的挑戰。

  2002年,愛爾蘭詩人、哥倫比亞大學訪問教授湯姆·保林應哈佛大學英文系邀請成為該年度莫里斯·格雷詩歌朗誦會的主講。這一邀請對於詩人來說是一項極高的榮譽。但這一決定一公布,就引起哈佛親以色列的教授和學生們的抗議,因為保林當年在一家埃及報紙上曾發表過反以色列、並為巴勒斯坦人辯護的言論。哈佛校方為了息事寧人,很快撤銷了對保林的邀請。

  誰知這一大事化小的決定反而引起更大的風波。英文系教授為此舉行了一場題為“文學與爭議”的討論會,與會教授們對納博科夫的《洛麗塔》、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巴拉克的劇本《荷蘭人》等文學史上帶有反猶太傾向的作家和作品展開討論,並就學術和言論自由的問題進行了激烈的爭論。荷米·巴博哈教授一針見血地指出,是否邀請詩人保林事小,哈佛能否堅持學術自由並容忍異己的事大。“哈佛一貫的傳統就是儘可能讓各種不同的觀點都有發表和爭辯的地方。大學必須是暢所欲言的地方。”

  美國人在巴以衝突中的立場本來就有失公正。在911發生後,主流社會更是一致地倒向以色列,以至任何偏袒巴勒斯坦或穆斯林的言論都會招來美國人的白眼。詩人保林一看大事不好,忙不迭地為自己的言論道歉,並在媒體上喋喋不休地洗刷自己。不知是因為哈佛教授言論自由的觀點占上風,還是因為詩人保林認“罪”態度良好,哈佛終於收回了他們已經收回的邀請,重新將詩人保林請上哈佛詩壇。但是,佛蒙特大學在步哈佛後塵撤銷對詩人保林的講課邀請後,至今尚未有回心轉意的跡象。

  其實,今日美國大學,最危險的言論“雷區”還不在政治領域;最讓教授們談虎色變的言論禁區,一是種族問題,二是性騷擾。

  庫爾斯和西爾佛格雷特在《陰影大學》(The Shadow University)一書中舉了兩個例子頗能說明問題。

  阿拉斯加大學心理學教授朱笛·克蘭費爾得獻身於教育阿拉斯加土著人的事業多年。1991年9月,她應阿拉斯加大學校董和院長之邀參加一個關於師範教育的討論會。會上她對現有的教育系統不能為阿拉斯加土著學生提供高質量的師範教學表示關注。在她看來,學校為了表示其公正,常常對教授們施加壓力,在土著學生尚未達到要求的時候就讓他們畢業,其結果是害而不是愛,因為這些不夠格的學生在高度競爭的就業市場上根本找不到教師的職位。

  克蘭費爾得教授的談話不知怎麼傳到了學校,引起軒然大波。許多人集會抗議,說她是“種族主義者”,而她的言論是“種族歧視”。校方立即對此展開調查,並禁止她踏上教育系的講台。調查持續了幾個月,終因證據不足而不了了之。但是,有人還是不肯罷休,將此事一舉告倒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教育部為此在1992年4月立案調查她“歧視美國土著居民學生”的言論。雖然調查結果表明克蘭費爾得教授的發言完全是正當、合法地表達學術觀點,但為了對付政府的調查,她不僅受到長達四個月的精神折磨,而且花費了數千美元的律師費。事後克蘭費爾得教授心有餘悸地說:“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和阿拉斯加大學校方一起對我施加壓力,逼着我謹言慎行。我現在連用最無傷大雅的語言來談論土著學生教育問題的膽量都沒有了。”

  佛羅里達農工大學歷史上是一所黑人大學。1993年9月20日,助理教授傑拉德·基伊和學生在他開設的公共關係課上討論學校教學是否為學生提供了足以應付將來就業所需的實踐經驗。基伊在這所大學任教已經有17年,自以為很了解學生的想法和他們所用的語言。在說出那番讓他日後“吃不了、兜着走”的話之前,他還預先解釋着說:他的意見不是針對哪一個人,而是為了讓全班同學就此引起思考。他接着說,在今天這樣的時代,一個人不能光坐着等待機會的到來。假如你不能利用現有的機會,或者為自己創造機會,那說明你還沒有擺脫所謂的“黑鬼心態”(nigger mentality),而正是這種心態的存在,使得黑人很長時間內不能與白人平起平坐,連上巴士都得坐在後面。

  不管基伊的本意如何,他班上有六個黑人學生還是被他所用的“黑鬼心態”這個詞激怒了。他們聯名將基伊告到校方。學術副校長兼教務長當即給基伊所在學院的院長寫信,譴責基伊的言行達到了“完全令人不可思議的地步”。在經過核實後,校長寫信通知基伊,他與學校的合同期滿後將不予延續。1995年4月,基伊被學校正式解僱。

  的確,種族問題是美國社會生活中最複雜的問題之一。庫爾斯和西爾佛格雷特認為,唯其複雜,各個民族才應該將自己對別人的看法暢所欲言,從而也知道別人對自己怎麼想。這種似是而非的觀點雖然不無道理,但作為多數白人的成員,他們也許無法理解少數民族在所謂“暢所欲言”的環境裡會有什麼感受。我的一位剛從歐洲移民來美國的朋友告訴我,雖然歐洲生活比美國要舒服得多,社會福利好,生活壓力亦相對地輕鬆不少。但作為第一代非白人移民,她覺得在美國心情要好得多,因為對於少數民族,美國人不那麼口無遮掩。但是,學校是否應該與社會有所區別呢?教授們在有關種族問題的言論上有所顧忌,是否有損於學術自由?美國大學為創造一個較少敵意的種族氛圍,究竟付出了什麼代價呢?

                  五

  至於性與性騷擾,儘管很多人以為只要君子潔身自愛就無論如何也不會惹火燒身,但很多大學教授還是在這個問題上栽了跟頭,有的甚至身敗名裂!

  1992年2月的一天,芝加哥神學院教授、前院長格雷登·施奈德在講解動機與行動的區別時,打了一個比方。這個比方來自《猶太法典》中的一個故事,他在過去三十四年的教學生涯中不知說過多少遍了。在一個及其悶熱的下午,一個工人脫光衣服爬在房上修屋頂。院子裡,一個女人亦熱得脫光了衣服躺在涼椅上。突然一陣狂風將工人從屋頂上吹掉了下來,正好落在女人身上,而且他的生殖器又正好插入女人的身體。施奈德教授解釋說,“《新約》認為,假如你想着要做一件事,你就已經做了;但《猶太法典》認為,假如你做了一件事,但事先並沒有想着要去做,你就並沒有做。”

  施奈德教授班上的一個女生對此不以為然。她認為教授是在為強姦犯開脫:“男人們在幹了那樣的事情後總是說他們並沒有想要那麼干。”她將施奈德教授告到校方,後者在調查了事情經過後,決定對施奈德的“性騷擾”行為給予以下處分:留校察看,接受心理治療,不許單獨與任何學生接觸,不許再教課,學校並給所有教職員工去信宣布對施奈德的懲處。

  夏威夷大學教授藍達斯·藍姆在他的課上討論性騷擾的問題。為了讓學生通過爭論來更好地理解這個問題,他故意支持幾個提出反面意見的學生,以此引起爭論。誰知他班上有三名女生在自己觀點受到辯駁後,一怒之下將藍姆告到校方,說他在課堂上故意製造“敵意環境”,對女生進行“騷擾”。兩個月後,其中一個女生又追加上一條新的罪狀:藍姆曾在六個月前多次對她進行強姦。

  按照學校規定,校方在對學生指控進行調查過程中,被指控人不允許與指控人當堂對證。校方在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後,認為藍姆在課堂上的行為完全是合適的,而且對他強姦女生的指控也找不到任何證據。惱羞成怒的女生再次將學校和藍姆一起告到法庭。學校為了避免法律糾紛,竟然一開始就與該女生達成庭外和解。藍姆在失去學校的支持後,不得不自聘律師,對該女生進行反訴。結果是,陪審團僅用了十五分鐘討論案件,就宣布藍姆無罪。

  行文到此,很多看官肯定已經開始不耐煩了。美國大學以學術和言論自由享譽全球,為什麼到了我筆下只剩下一幫禍從口出、動輒得咎的倒霉蛋呢?為什麼美國大學的管理層總是那麼窩囊、那麼不負責任?為什麼美國大學生,特別是少數民族學生和女生,那麼敏感、卻又那麼地缺乏幽默感呢?

  幸虧我在複述這些故事時是躲在電腦後面,不必與我勤於思考的讀者們對簿公堂。不然您就等着瞧我的狼狽吧!

  但是,不敢當面和您“商榷”,並不因為我膽怯,更不說明我理虧。只是多年來一直在“校方”混飯吃,養成了謹言慎行的習慣。假如你剛從中國來美國,或者是扛着嶄新的博士招牌剛剛搬進哪家大學為您騰出的助理教授辦公室,迫切地想從過來人那裡得到一點指教,那麼我就不客氣地在您面前賣一回老了。

  我想首先美國大學和任何一個社會一樣,都是人造、人為和人治的。是人就會有想法,有偏見,就會感情用事。因而,儘管美國大學教授協會使盡吃奶的力氣,寫出那麼漂亮的文章來為大學教授們遮風擋雨,落到具體的人和事,他們還是束手無策,因為他們並沒有被任何人賦予大學警察的職責和權力,亦無權干涉任何大學的行政決策。

  為什麼大學“校方”不能總是站着教授一方,為學術自由搖旗吶喊呢?他們有自己的苦衷。當今美國大學,特別是私立大學,最怕兩種人:一是律師,二是校友。前者從大學口袋裡掏錢,後者可以關上錢包不給母校捐款。兩者都能要學校的命。

  當一所大學因為種族歧視或性騷擾這樣的問題產生糾紛,美國人的第一反應是上法庭。光上法庭也就得了;最讓學校頭疼的是新聞媒體。美國記者的鼻子比警犬要靈一百倍。特別是像哈佛、哥倫比亞這樣的名校,更是時時處在媒體的嚴密監視之下。校園裡的風吹草動都能上《紐約時報》的頭版。官司進了法庭、上了時報的結果是什麼呢?學校掏錢且不說,假如媒體對校方不太恭維的話,校友首先就不樂意了。不樂意了怎麼辦?他們又不能直接干預學校“內政”,於是就祭出他們屢試不爽的尚方寶劍:明年不給錢!要知道這一手的厲害,須知即使像哈佛、哥倫比亞這樣在外人看來富可敵國的學校,也有很多項目是靠校友捐款才得以存活的。公立大學就更惹不起官司了:萬一把納稅人惹火了,到州議會去一鬧,一年的教育經費都成問題。

  我九十年代在加州大學工作時,校方正好在一年裡碰上三件官司。第一,加州州立大學的一位教授告我校年齡歧視,因為南美西裔研究專業在招聘教授時沒有將職位給他,據說是因為他年紀太大。法庭居然判他勝訴。第二,研究生院院長在解僱了他的一位女性助理後,被後者告到法庭,指控包括未經許可的擁抱、親吻和觸摸等性騷擾行為。第三,本科生院院長被指控挪用公款,而且警察在搜查他家的時候從電腦硬盤裡發現未成年人的淫穢圖片。那年學校人人自危,不是對那些官司里的主人公有什麼悲天憫人的情懷,而是擔心校方將給他們來年漲工資的錢都用去打官司了!

                  六

  那麼,關於美國大學的學術自由,我說了半天,究竟想告訴你什麼呢?在美國大學,教授到底有沒有暢所欲言的自由?

  我的回答是,有,也沒有。有,不僅因為美國憲法、美國大學教授協會的文件和所有大學的憲章上對此都有明文規定,而且美國大學從教授到行政管理人員每時每刻都在為捍衛大學教授從事科研和教學的自由權利作出努力。但是,正如自由之於一個國家來說不是無代價的,學術自由之於大學也不是沒有代價的。為了那至高無上的自由,每一個大學校長、每一個教授、每一個行政管理人員,都要付出代價,連學校大樓里的清潔工都不能倖免。問題在於,自由是一個寬泛無邊的概念,沒有人能夠將自由作一個萬金油式的定義,然後到處應用。因此,大學校長和行政管理人員在回應針對任何言論或行為所提出的每一項指控時,都在接受一項新的挑戰,都在為學術自由作出新的界定。有時他們的判斷能力準確一些,有時則不免令人扼腕嘆息。在這個過程中,有人付出金錢的代價,有人付出精神的代價,有人甚至會付出生命或生命中的一段黃金時光作為代價。

  高校為學術自由付出如此昂貴的代價,但他們為此得到的回報也是無論怎麼估價都不會過高的。美國大學成為當代世界的艷羨,與他們為教授科研與教學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學術自由是分不開的。但是,屬於整個高等教育事業的這種宏觀的榮耀並不能絲毫減輕個人在歷史前進的巨輪下所承受的深刻的痛苦。正如觀賞一齣悲劇,人們希望看到主人公在戰勝巨大痛苦之後精神上的凱旋,但是又有多少熱淚盈眶的觀眾願意以自己的生命來承擔主人公的痛苦,來重演那幸運地沒有降臨到自己身上的悲劇?因此,任何一個想在美國大學安身立命的人,要想避免成為前述故事中的那些悲劇性的英雄,首先必須丟掉幻想,千萬不能以為在學術自由的保護傘下可以高枕無憂。正如每一個社會都有其獨特的價值和道德系統,社會和風俗習慣,大學也不能免俗。在我看來,美國社會的道德傳統中一個極為重要的因素是對弱勢團體的悲憫情懷。這個傳統的濫殤在於宗教,但它的影響卻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對自己的言行作一些必要的調整。比如說,在美國社會中或大學裡,你不必擔心會因為惡毒攻擊“中央領導同志”而坐牢,因為他們大權在握,屬於這個社會的強勢團體。你也不必顧忌對大公司的CEO、律師、醫生、演員等人物的冷嘲熱諷會招致打擊報復,因為這些人所處的經濟地位決定了他們一般不可能得到社會輿論的同情。但是,對於少數民族、對於婦女、對於窮人,不管你的想法多麼機智、多麼風趣,多麼富於創造性,你最好看準了場合再發表。假如你的表現欲望實在強烈的話,你可以學古人在地上挖一個洞,到那裡去發表。因為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欣賞你的幽默。

  也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感激我的忠告。所以,我決定及時地閉上我喋喋不休的嘴。

  最後,我想把學術自由這個過於沉重的話題結束在一個稍稍輕快一點的旋律上。

  哈佛文理學院前院長亨利·羅索夫斯基在他的《大學手冊》一書中講到自己的一段經歷,讀後令人莞爾。

  上世紀八十年代,羅索夫斯基院長在給哈佛文理學院全體教授的一封信中強調,哈佛大學校方堅決反對師生之戀,因為教授與學生之間處於一種權力的不均衡狀態,而性騷擾的基本定義就是強者利用其優勢來欺凌弱者。不久,他收到學院一位德高望重的資深教授給他的一封回信。老教授在和他漫無邊際地敘了一番舊之後,鄭重其事地寫道:

  我在拜讀您的(關於性騷擾的)信後,感到深深的不安。四十五年前,蒙哈佛厚愛,我接受了一個任期三年的教職。期間我深深地愛上了一位女學生。我們雖然沒有直接的師生關係,但是這種非師生間的戀情也是您信中所反對的。這一完全違犯職業精神的關係產生了並非完全不可預測的結果,那就是我們結合了。而且我們居然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到現在。但我現在開始感到不安了。作為一名資深教授,我懂得我在年輕和也許更加熱情洋溢的教授們面前應當成為樹立怎樣的榜樣。

  我必須盡我最大的努力來糾正我的錯誤。我的妻子,毫無疑義地,也和我一樣感到不安。請問,我應該怎麼辦?

  羅索夫斯基院長回信說:

  我很高興我關於性騷擾的信在您的生活中居然喚起一些甜蜜的回憶。當然,我亦為您的不安感到不安。我信中對非師生間的戀情其實並不十分嚴厲;我只是希望大家更加注意對方的感覺,不要強加於人。以我對您的了解,我敢肯定這不是問題。但我也理解您在事情過去以後的不安之情。

  我對此提出兩點想法,一點出於人情的考慮,另一點則源於我作為院長的身分。根據您自己的交代,這一事件發生在四十五年前。我相信按照時效法規已經沒有人能夠對您的行為加以追究。作為院長,我最近受到一位教授的批評,說我道貌岸然如紅衣主教一般。我索性就當一回紅衣主教,向您兜售一份赦罪符。您何不就此以你們夫婦的名義給學校捐一個教授講席,以此慶祝你們幸福的結合,亦紀念過去那個師生或非師生間的戀情都被視為時髦的時代?

  據說沒有一位哈佛的院長會給任何人寫信而不在信中暗示對方怎樣給學校捐款。是以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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