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院士除名"事件:被除名的是哪兩位院士?2001年12月13日08:57 南方網-南方周末12月10日,上海某報刊出一條令人震驚的消息:兩名院士因嚴重違背科學道德被除名。這則消息稱,中科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張存浩院士在公布《中國科學院院士科學道德自律準則》時說,已有兩名中科院院士因違背科學道德而被除名,其中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消息並沒有透露出這兩人的姓名。據了解,中科院歷史上還從未有過院士除名的記錄。被除名的兩名院士到底是誰?作為社會中最有智慧,最富聲望的群體中的成員,他們到底做了什麼違背科學道德的行為?一時間,社會上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傳聞和猜測,網上更有人將近來爭議頗多的一些院士對號入座。本報進行了追蹤調查,發現事實並非完全如消息所說,背後尚有不少隱情。記者首先找到張存浩院士,張院士稱,那則消息並不準確。兩名院士被除名實際上是多年前的事情,與這次出台的自律準則沒有直接關係。這兩名院士一位是中國科技大學原副校長方勵之,另一位是華東理工大學原校長陳敏恆。其中,方勵之被除名有政治方面的原因,陳敏恆被除名有科學道德的問題,也有經濟方面的原因。張院士說,在對陳敏恆的處理上,中科院學部非常慎,最後按照院士章程,由院士門投票表決,並在2000年6月舉行的院士大會上公布。但對於具體的情況,張院士說已過去好久,記不清了。陳敏恆的問題記者輾轉聯繫,想直接採訪陳敏恆本人,但陳拒絕談論此事。為了了解更多的情況,記者聯繫到多位院士。與陳敏恆同在華東理工大學的得英院士說,陳敏恆的事在很大程度上與當年非常有名的"胡黎明事件"有關。胡黎明當年是中國科技界冉冉升起的一顆新星,從1991年28歲華東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留校,到晉升教授,取得博士生導師資格,胡黎明只用了兩年時間,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博導之一。但1997年的時候,他6年前的博士畢業論文"剽竊醜聞"被揭露了出來。據調查,他將國外科學家送他閱讀的尚未公開發表的論文的精彩內容攫為己有。胡黎明的導師就是陳敏恆。不僅如此,胡發表的另外幾篇造假論文中也有陳的署名。有院士介紹,中科院化學學部討論陳敏恆的問題時,曾有人提出,胡黎明讀博士期間,陳正在做華東理工大學校長,事情忙,可能不太了解胡的論文。但是,許多院士認為,既然是導師,既然署了名,就得負責,"在科學上,沒有什麼當官不當官"。上海的一位院士說,導師沒有發現學生在造假,就說明導師沒有深入了解學生所做的工作,只是掛個名字,根本就不配做導師。至於合作發表的論文,按照國際科學界慣例,學生的名字通常署在第一位,導師的名字在後面,這只是表明學生做了具體工作,對文章內容負主要責任的還是導師。陳敏恆在化學工程理論研究中有造詣,並於1991年當選為中科院院士;在任校長期間,也有管理建樹。1994年3月,剛從校長崗位上退下來的陳敏恆,還與現任中科院副院長的陳竺,上海戲劇學院的余秋雨等人一起入選十大"上海高教精英"。但正如一位業內人士指出的,科學界對一具人學術道德上的污點絲毫不能容忍。去年,國外有位研究人員和其學生合作了一篇論文,投給權威的《科學》雜誌。後來這位研究人員發現學生在論文中偽造了實驗數據,當即向《科學》雜誌提出撤回論文。《科學》雜誌為此專門發了一篇社論,一方面稱讚他的舉動,另一方面也對他平時沒能在研究小組裡培養出的學風提出了嚴厲批評。按照《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第二章第九條的規定,當院士的個人行為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或喪失科學道德,違背院士標準,有不少於5名院士書面提議,要求撤銷其院士稱號時,由其所在學部常務委員會受理並審議後,通過本學部全體院士投票表決,可作出撤銷其稱號的決定。但是對於陳敏恆的調查和處理的具體情況,以及他被除名的經濟方面的原因,記者並沒有拿到進一步的資料。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很多知情人都在迴避這一事情,一些院士不願論談此事,一些說已記不確切,建議記者去中科院學部聯合辦公室採訪,稱那兒應該有完整詳細的調查處理材料。學部聯合辦公室有關人士婉拒了記者的採訪要求。這位人士還告訴記者,兩位院士被除名是以前的事情,不是什麼"新聞"了。舊聞變新聞說明了什麼?但是有研究人員質疑,既然不是"新聞",那麼為什麼12月10那則"兩院士被除名"消息會引起那樣大的關注?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院士告訴記者,當初對陳敏恆是內部處理,沒有對外界公開,學部希望在媒體上淡化這一問題。因此當中科院歷史上第一次因學術道德問題對一名院士除名時,外界並不知曉。事實上這個引人注目的消息在事隔這麼長時間後被報道出來,帶有偶然因素。12月9日,中科院為新增選院士和新頒布的自律準則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張存浩在回答關於科學道德的問題時,為了說明院士整體素質相當不錯,稱近千名中科院院士中只有兩人被除名,而因為學術道德被除名的只有一位。在場的一位記者"很敏銳"地據此寫成了那則消息。如果不是這個偶然的機會,這個關於學術道德的重大事件也許會一直不為人知。分析人士指出,如果當時能夠及時披露,勢必引發全社會關於學術道德的討論,從某種程度上起到警示作用。上海的一位院士也說,其實這件事情沒什麼好保密的。一些中科院院士指出,近年來科技界存在着一些違背科學道德的行為和不良學風,且有日趨嚴重之勢。例如,來自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材料表明,申請項目過程中弄虛作假,剽竊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濫用科學基金等事例的絕對量在增加。有分析人士指出,這種狀況某種程度上與公開批評制度的缺失有關,它實際上降低了學術腐敗的風險成本,使得更多的人在進行成本--收益的比較後鋌而走險。這位人士認為,如果當時能充分運用公開批評,發揮"院士除名"的警示作用,或許有助於遏制這類腐敗現象。前不久的核酸風波,中國生化學會有多名會員捲入,經媒體披露後,該學會定出"家規":學會成員不得擅自以學會名義在商業活動中發表學術觀點,以防誤導公眾。一位著名院士肯定了媒體在其中的作用。中科院院士余國琮和周恆在《科學時報》上撰文指出:"只有一方面加強自律,一方面接受群眾的監督,才能真正維護院士群體的崇高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