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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某些人類基因組研究,是不是還存在着某些紕漏和不足?
送交者: 老劉 2002年02月15日16:29:5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當今某些人類基因組研究,是不是還存在着某些紕漏和不足?

老劉

對於非洲的“亞當”和“夏娃”,是人類的祖先說法,我沒有vj說的某些中國人類學家的那種反感。我認為中國人的祖先是在非洲還是在中國北京的問題,這是個純學術上的問題。對於這種涉及到人類祖先的學術探討問題,我認為中國的專家學者不應帶有那種狹隘的民族自尊心理。

通過閱讀生物學家貝弗利齊的《科學研究的藝術》和我自己的一些觀察,我感到在某些學術探索的問題上,許多人包括一些專家學者,往往並不完全是以學術的眼光看問題,他們往往自然而然的夾雜着某些非學術性的意識和心理等。這種非學術性的意識心理,包括有從眾心理,動物領域感意識,欺生意識,嫉妒心理,潔癖心理等。中國的某些人類學家,為人類的祖先在非洲的說法感到不高興,也許就有這類非學術性意識心理因素的作怪。在我看來,有些對老劉的雜交致癌說非常看不慣的人,也可能或多或少蒙有這方面的非學術性意識心理的陰影。

我認為貝弗利齊的《科學研究的藝術》,既是一本介紹科學探索研究方法和過程的好書,也是一本認識和反思非學術性意識心理陰影的好書。我認為貝弗利齊的《科學研究的藝術》,很值得科技工作者尤其是生物學者,認真仔細讀一讀。

好了,我現在轉入vj說的話題。

Vj說:“現在全世界的人都是兄弟姐妹。”

如果按照Vj的說法,全世界的人都沒有什麼遺傳基因上的差異,那麼現在的法律為什麼有那種遠親通婚的規矩?

Vj說:“人類之間不存在所謂雜交”。

然而1999年出版的《人類遺傳學》卻仍然明確的針對人類用到了雜交甚至雜種的字眼。1999年到今年,還不到五年,它並沒有超過Vj說的五年時效期限。即使按照Vj的五年過期論,人類的“雜交”,並沒有過期作廢。僅從這點來看,Vj說的“人類之間不存在所謂雜交”,根本站不住腳。

Vj說:“最近完成的人類基因組研究也表明,從基因的角度看,人類不同的種族之間基本沒有差異。“Newsweek”上一篇文章是這樣形容的:原來白人與黑人的差別只是表面一層皮,下面就都一樣了。”

對於Vj介紹的Newsweek的報道結論,我不知是不是已經得到了生物學界的廣泛認同。我估計在生物學界內,對於“白人與黑人的差別只是表面一層皮,下面就都一樣”的說法,肯定仍有不同看法。

對於這種人類基因組研究得出的“人類不同的種族之間基本沒有差異”的結論,我本人是不盲目迷信的。我不相信人類各種族分離繁衍了那麼多年,居然不會有什麼差異。我預計這種人類基因組研究,將來會被證明是只見到樹木,還沒有見到森林全貌的研究。

我認為我們應當思考一下這一問題:當今某些人類基因組研究,是不是還存在着某些紕漏和不足?

200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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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之間不存在所謂“雜交”

送交者: vj 2002年2月14日21:54:18 於 [教育與學術]http://www.bbsland.com


老劉提出“雜交致癌說”。我想這個“學說”很可能最後被證明是錯誤的。因為在人類之間不存在所謂“雜交”。

十幾年前,科學家開始用分子生物學的方法研究人類的起源,尋找"亞當(Adam)"和"夏娃(Eve)"。他們用分析線粒體(mitochondria)的DNA序列來追蹤人類最老的外祖母。結果使人跌破眼鏡,全世界的人類共同擁有一個外祖母,既"夏娃",20萬年前生活在非洲。人們又用分析Y 染色體(Y chromosome) DNA序列來追蹤人類最老的祖父。其結果是全世界的人類共同擁有一個祖父,既"亞當",也是20萬年前生活在非洲。這項研究還畫出了人類從非洲遷移到歐洲,亞洲的時間表。中國的人類學家不高興了:我們北京猿人有50萬年的歷史。但遺傳學的證據太有力了,無法駁斥。唯一的解釋是我們不是北京猿人是的後代,而是"亞當"和"夏娃"的子孫。北京猿人的後代沒有傳下來。所以,現在全世界的人都是兄弟姐妹,人類之間不存在所謂“雜交”。

最近完成的人類基因組研究也表明,從基因的角度看,人類不同的種族之間基本沒有差異。“Newsweek”上一篇文章是這樣形容的:原來白人與黑人的差別只是表面一層皮,下面就都一樣了。

最後,從歷史上舉一個例子。現在的猶太人和穆斯林水火不相容。但從聖經和Quran的記載看,猶太人和穆斯林是親兄弟, 都是Abraham的後代。Abraham和Sarah所生的兒子Isaac 的後代成為了猶太人。Abraham和Hagar 所生的兒子Ishmael 的後代是今天的穆斯林。全世界的人都是親兄弟,更不用說大中華民族了,哪有什麼“雜交”。


給老劉提供點關於"種族雜交"的信息。

送交者: 柯華 2001年10月15日20:42:58 於 [教育與學術]http://www.bbsland.com

在“羅會元,主譯. 人類遺傳學-問題與方法 (第三版). 第1版. 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9,617-618”中有一段是描述種族雜交的,題目是:人類種族的未來:種族雜交。其中有一段話是:

沒有證據表明種族混合有任何有害的遺傳後果,可以肯定較少的純合性對許多隱性疾病的發生率是有益的。雜種優勢及身體和精神更加健康是否是其結果還不能肯定地回答。科學地估計種族間雜交的可能遺傳效應,需要對雜種的身體和精神健康的更多研究,並在仔細控制的環境條件下與他們的祖先群體比較。

這部分的譯者是張貴寅、陳峰,審校:羅會元。張是哈爾濱醫科大學醫學遺傳學教研室教授,一個同學的伯父。

呵呵,他們不但用了“雜交”,還用了“雜種”。不贊成對人使用這兩個詞,聽起來不舒服。老劉是否對這種情況想個新名詞?

10/16/01 - 過去的遺傳學書上也有這麼用的。 /無內容 - 柯華 (3 字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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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柯華提供“種族雜交”的信息。

老劉

《人類遺傳學》這種新近出版的專著,對人也用到了“雜交”甚至“雜種”的詞語。看來,老劉與學術界的某些學者,還是有點“共同語言”,並非像jut以及方舟子說的那樣,老劉的“雜交” 用詞,是為學術界所不齒的。

“雜交”“雜種”也可用其他詞語替代,如“雜交”可用“雜合”或“融合”, “雜種” 可用“雜合子” “雜合群”等。不過,我覺得還是用“雜交”“雜種”來得直接簡單。我想羅會元、張貴寅、陳峰這些遺傳學學者,在對人用到“雜交”“雜種”的詞語時,大概還是斟酌過的。

《人類遺傳學原理》和《人類遺傳學》的著作中,都對人用到了“雜交”甚至“雜種”的字眼。對人用到“雜交”的字眼,並不是老劉的首創和獨自濫用。

jut曾說:智人無雜交可言。但是卻有專家已這麼“言”;是jut有點少見多怪了。

200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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