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當年在華東師大外語系麗娃樓里讀英文時,朱治中教授給我們上課。他是學俄語的。講的是語言學。現在看來更像比較語言學。比較的是英語和漢語。他說漢語比英語容易學得多。小學四年級的學生大約可以識四百個漢字。馬馬虎虎可以看懂人民日報。小學畢業識一千多字,可以看小說了。初中生看托爾斯泰不是很罕見。原因是一兩千個字可以搭配組成幾千個甚至上萬個詞組。這些詞組,不用另外再學。大致意思可以猜個八九不離十。英語可不行。識一萬個單詞還不能看餐館裡的菜單。
當時只當是他在天馬行空胡吹。現在長了些見識,問過些美國人,真的覺得英語難學得多。美國大學裡的新生,每年有一批人要補習英語閱讀和寫作一個學期或兩個學期,不算學分。在中國誰聽說過進了大學還要補習中文閱讀。就算在研究生里,美國人讀過托爾斯泰的真的很少。就算聽說過德萊塞作品的也不多。海明威的作品看的人多一些。
回想小時候,看小說看得如痴如醉,好象沒有碰到什麼生詞。上山下鄉時,捧着一本'農村醫生手冊',可以從頭看到底。兒子初中沒畢業。來到美國,看射鵰英雄傳,也看得日夜顛倒。好象也沒有什麼生字。現在我讀了六年的醫,來美國又看了二十多年的醫學雜誌,翻開一本內科學想查一兩個疑難雜症,還是滿眼生詞,又是希臘詞根,又是拉丁詞頭。
前幾天翻翻舊書,看到幾個五四運動健將,認為中國之積弱,源自中國的方塊字。要用西方的拼音文字取代方塊字。喔米陀怫。幸虧他們的革命沒有成功。否則我現在還要補習中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