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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有光教授談西方經濟學術界的遊戲規則
送交者: 經濟top8 2004年06月18日18:05:5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與黃有光教授談西方經濟學術界的遊戲規則(1992年)

黃有光教授是澳洲莫納石大學(Monash University)經濟系講座教授、澳洲社會科學院院士,也是八名列於《經濟學家名人錄》的華裔經濟學家之一。他出版了多專著,並且在匿名審稿專業期刊的發表記錄,令人印象極為深刻。他擔任多家一流經濟學專業期刊的審稿人。而且是三家專業期刊的編輯,對於經濟學專業期刊的審稿制度非常熟悉。我希望黃教授的內部信息有助其他初入行者摸門道;或有助於其他行業的人借鑑。希望這裡對西方學術制度的運作及演進的討論,對中國學術秩序、市場發展及制度改革有所助益。

楊小凱 黃有光教授

你是八位列名於《經濟學家名人錄》的華裔經濟學家之一,根據此名人錄編纂者稱,入選名人錄的標準,是論文被專業經濟學期刊引用的頻率。這六百多名仍在世的經濟學家和三百多名已故經濟學家,因為他們的著述被引用次數最高而入選。你是否知道你的學術論文被專業經濟學期刊引用的次數?哪篇論文是你所有論文中被引用次數最高?你的論文發表以後,年引用頻率達到高峰平均要多少年?被引用最滿意的文章?

我雖然在出入圖書館時,偶而翻看[引用索引],但並沒有詳細統計,真的不能回答你的問題。不過,我可以告訴你,根據我從其他文章中看到的大概印象,引用頻率最令我滿意的一篇文章,是我與Mendel Weisser於1974年在《經濟研究評論》發表的,對[最佳兩部訂價](Optimal two-parttariff)定理的證明。此文很技術性,我未想到會經常被人引用。另一方面,引用頻率最令我不滿意的,也是在同一期刊於1975年的文章,這篇文章證明社會福利,即個人福利總和的文章。此文發表後,新南威爾斯大學的Murray Kemp教授,說它一定會成為標準參考文獻。但後來此文被引用頻率卻不高,可能因為A.K.Sen教授不久後,對社會選擇的綜述文章中,忽略了此文,後來我把它寄給Sen,他寫信向我道歉,說不應忽略了此文。

請介紹一下《經濟學家名人錄》中如何記述你的學術貢獻?

這個問題也是考我的翻譯能力。我直譯如下--

[貢獻主要在福利經濟學、社會選擇與微觀經濟學的某些方面(包括俱樂部理論、資本論、消費者選擇)。其第三優理論,更給經濟政策以有用的嚮導。在信息貧乏的情形。雖有次優因素,第一優法則依然是最佳的。當把這第三優理論應用到所得分配問題,得出[不論何人所得,一元就是一元]的結論。這能增進效益,分配目標應由稅收來達致。在一個個人偏好不同的世界裡,這法則能使第一等級的所得群體都得利,因而實現准巴列圖(Quasi-Pareto)改進。

黃氏與Kemp合作的論文,證明阿羅(Arrow)式的不可能定理在個人偏好不變的情形下也還成立,因而使不可能定理不受里特(Little)與薩妙爾遜(Samuelson)的論點所影響,並指示人際效用比較之必要性。這種比較並非價值判斷,而在於認識到人們有限感受性下,以客觀的方法進行比較,這又能支持一個邊沁(Bentham)式的社會福利函數。

近年,他提出一種綜合微觀、宏觀與全面的均衡經濟分析方法。這綜觀經濟學集中分析一個代表性企業的微觀經濟行為,而把總需求、總產量與平均價格對這企業的影響考慮入內。這方法能用來分析整個經濟或整個行業的變化對平均價格與總產量的影響,與不加劇物價上漲率的復甦問題的關係。]

由於是翻譯,又要簡要介紹,相信讀者不容易了解。

以子之予攻子之盾

以引用頻率作為學術水平的標準是否客觀?馬克思也列名於經濟學家名錄。但人們引用他的次數多,並不一定說明他的理論對。很多人引用他,是批評他的理論。據說高斯也有類似的情況。他被引用的頻率最高,但很多人引用他的文章是批評他,他的真實學術貢獻,不一定高過引用頻率低於他的德布魯(Debreu)。

引用頻率肯定不是一個理想的標準,但又很難找到一個更好的客觀標準。德布魯的作品很技術性,很多人看不懂,有人建議給引用頻率加權數。例如德布魯被引用的次數雖不太多,但那些引用他的文章被他人引用的次數如果很多,則德布魯的加權引用率就會增加。

與被引用頻率相比,另一個衡量學術水平的標準,是在匿名審稿的經濟學專業期刊上,發表論文的記錄。這個標準也有問題,因為期刊質量參差不齊,在一些低質量雜誌上發表的人,學術水平可能比一個在高質量雜誌上發表少的人水平低。據說,目前經濟學界有三個對匿名審稿經濟學期刊打分的評價,其中在《美國經濟評論》上發表一篇文章的分數是100,《政治經濟期刊》或《經濟學文獻期刊》的分數是80.88,什里經濟學(Economerica)的分數是63.96。《國際經濟評論》的分數是19.04,《計量經濟學期刊》是15.98,在英國出版的《經濟學期刊》是9.59,《經濟學(Economica)》是5.89,《曼徹斯特學派》是1.53,澳洲的《經濟學文獻(Economic Record) 》只有0.12,還有不少零分的經濟學專業期刊。按這個標準給你打分,你於1974至1986年發表文章的總分是520.4分,平均每年有40.03分,占了莫納石大學經濟系發表總分的70%。你認為這種打分方法是否客觀,與被引用頻率相比,哪個方法能更客觀地反映一個經濟學家的學術水平?

以英文寫作為圭臬

你這個問題所根據的資料,大概源自幾年前系裡一個講師的統計。他又根據美國一篇給各經濟學期刊的分數來加權以我記憶這權數是根據一個期刊上的文章,能被全世界最好的一百家經濟學期刊上的文章引用的頻率而定。因此,你的數字表明,在英國的《經濟學期刊》上發表的一篇文章,平均會被這一百家期刊引用的次數,只有在《美國經濟評論》上發表的一篇文章的十分之一。這種加權數,我認為太過分了一些。如果《美國經濟評論》是一百分,則英國的《經濟學期刊》應有五十分左右,而澳洲的《經濟學文獻》應該有十分左右。你所引用的數字,是用上述客觀方法制定的,為什麼有偏差呢?

第一,那一百家期刊的選定,多少偏向美國,以英文、以理論創見為主的傾向。其次,只根據最好的一百家期刊的引用次數,這本身就對較好的期刊有利。

由於上述偏差,其分數不一定反映重要程度。例如中國的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劉國光、吳敬璉、董輔礽(且不說較前一代的薛暮橋等),可能因為少在英文的經濟學期刊上發表論文,而分數不高,但他們卻在中國經濟學界與中國經濟改革思潮中起了重大作用。精通現代經濟學的,也有林毅夫、茅于軾等人。

再以本系情形而言,二十多位講師當中,大概有不少人在澳洲的期刊發表文章。但因為上述分數太着重美國的期刊,因此,他們的分數就拿得很少。我的分數就相對地高。我認為70%是誇大了我個人的比重。

審稿人[未盡全責]

如果把1985年後的發表記錄也計算在內,你的總分應該是加倍了,因為你在《美國經濟評論》上已發表五篇論文(一篇100分)和一篇評論(評論算正論文分數的四分之一);《政治經濟期刊》上發表了三篇(每篇80.88分)《經濟文獻期刊》上發表了兩篇(每篇也是80.88分),在匿名審稿期刊上發表的總數已是一百二十多篇,故總分一定高過1,000分。以我所知,華裔濟學家中這種發表記錄,還從未聽說過,我自己給匿名審稿經濟學期刊投稿也有三年的經驗,光是投稿費大概都有上千美元了。《美國經濟評論》還沒有接受過我一篇文章,這些50分以上的期刊中,只有《政治經濟期刊》發表了我一篇文章,我其他論文都在50分以下的期刊上發表。以我的經驗而言,匿名審稿人和編輯極為挑剔,那種嚴厲的挑剔態度,可能是中國大陸從來沒有經驗過的。在50分以上的期刊上發表一篇論文,真的難於上青天。但你卻在50分以上的期刊上,發表了二十篇左右論文,你的成功有沒有什麼訣竅?

我同意你的看法,專業期刊的審稿人與編輯一般上都很嚴厲與挑剔。不過,從另一方面說,我們也可以經常讀到一些文章,讀後說:[這麼差的文章,怎麼可以發表呢?]

我以為嚴厲與挑剔還不要命,最要命的是審稿人不花足夠時間,或沒有足夠的頭腦與學問,因而沒把你的文章看通,就建議不發表。像你的一些文章,我認為肯定值得在一流期刊發表,只是因為立論新奇,內容複雜,不容易看懂。

很多人問過我有什麼決竅,我認為沒有。只有多寫、多寄(但不可一稿兩投)。有人說過,你至少必須準備用相當於寫一篇文章的時間,來設法發表它,除非審稿人說服你,此文不對或立論不新。不過,也有人說,在收到第三或第四次退稿後,就應該放棄。我認為要看文章的質素。

當然,文章必須言之有物,表達清楚。其次,不做不必要的攻擊,以免樹敵太多。第三、要給其他專家的有關著作應有的承認。專家較不怕人家批評他的作品,就怕人家忽視他的作品。第四、寫文章之前,應查清所要寫的東西尚未被人寫過。現在電腦發達,在這方面可以有許多方便。只要把有關的詞句輸入電腦,就能查出有關著作。我雖這麼說,但我自己往往忽然想到一個有趣的問題,未查清是否已有舊文章分析過,就着手推導,因為有趣的問題,其結論的推導過程是一種享受。例如我最近花了一些時間,寫了一篇工程方面的文章,審稿人說分析正確,但不新奇。享受是享受,但對發表來說,時間是白花了。

經濟期刊審評最苛

根據我的經驗,經濟學期刊可能真的比其他專業期刊更難讓人有發表文章的機會。除了經濟學,我曾在哲學、心理學、社會科學、數學、生物學等專業期刊發表審稿論文,覺得還比在經濟學期刊上發表較為容易。這些期刊,包括美國的《數理心理學期刊》、《應用數學季刊》、《理論生物學期刊》、《行為與頭腦科學》,都沒有給我像經濟學期刊那麼多的問題。這是什麼原因呢?

我猜,這一方面與經濟學要發表文章的競爭程度較高有關,另一方面可能與經濟學者的素質有關。我這裡指的不是專業素質,而是品德素質。其實,在專業素質方面,經濟學者,尤其是搞理論方面的人,質素是很高的。最近有一個集會,讓物理學者與經濟學者在一起對話。結果,他們都對對方的數學知識大感驚奇,物理學者驚奇地發現經濟學者竟懂得很高深的數學方法:經濟學者驚奇地發現,物理學者的教學知識竟是那麼不足道1。

不過,在品德方面,尤其是對於符合專業道德與公眾利益但不利已的事,經濟學者的素質可能比其他專業學者差。我講這種話,可能會得罪經濟學同行,不過我有一些根據和解釋。

經濟學者是[自利]的信徒

第一,有人進行過比較,發現經濟學期刊的編輯,比其他專業期刊更難找到願意審稿者。編者把文章寄給審稿者後,審稿者不願意審而把稿件退回給編者的百分比,經濟學期刊比其他專業期刊高得多。因此,我想那些未把稿件退回的,也有許多只是隨便粗閱,便向編者建議退稿或接受發表。根據我個人的經驗,審稿人報告的平均水平,實在不敢恭維(當然,也有很多很好的報告)。

第二,有人寫過一篇很有趣的文章,題目叫《經濟學者搭車不付錢,其他人有這麼做嗎?》2。根據此文作者的研究,發現[搭車不付錢](free-riding)的問題雖然是一般性的,但在經濟學者中遠比一般人為嚴重。

經濟學者為什麼比其他人缺乏公德心呢?我想大根有幾個原因。由於經濟學者深知市場調節的功能。在一定的條件下,每個人各自為已的行為,在市場調節下,能達到資源的最有效配置。因此,經濟學者對[各自為已]的接受程度,遠比其他人高。
與上述第一點有關連的,是經濟學者習慣於用個人自利的假 設來分析問題。在他們的模式當中,絕大多數都是為個人謀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他們搞這種模式太久了,可能自然而然也在自己的行為中更加自利化,少注意公德與利他的行為。

中國的情形,是缺乏以私有制與法治為基礎的市場機制,這種機制能使自利行為在多數情形下符合社會利益。即使是在西方國家,也有一些情形要靠公德與利他行為來補充。

半昏睡審稿毛病百出

第三,選讀經濟學的人,尤其是在西方,可能本來就比其他人更着重自己的利益,而較少公德精神。大體上說,選擇經濟學的原因有兩個。一是抱着經國濟世的志願而讀經濟:一個是認為讀經濟有利自己的賺錢機會,或符合自己對錢財方面的興趣。在西方,很少有受前一個原因所影響的。我想,那些原來抱經國濟世志願的人,公德精神應該高一些。中國的經濟學家,可能公德精神比其他人還更高,也說不定。

最近美國密芝根大學Daniel Hamermesh 教授到莫納石大學講經濟學者的禮儀與修養(其實合用於其他學科的學者),其中一點是,當你收到編者寄稿件給你審閱時,除非不是你的研究範圍,否則應當抽空審閱。不過,這位教授接着說:[但是,你不願意影響你自己的研究。因此,你應當在晚上審稿,因為白天精神較好,可以搞自己的研究。](大意)我聽到此,馬上插嘴說:[怪不得我收到的審稿報告平均質量是那麼差,大概他們都是在半昏睡時審我的稿!]

從這位教授所言,可知經濟學者是多麼不願意花時間,去做工作本份之外或社會所需求、但未必於已有利的事。而且,這位教授所說的,只是一個希望學者們能做到的標準3。實際的平均水平,要此這還差!

我也是白天精神好,晚上看電視、雜誌、業務外讀物,最多寫寫小說雜文與詩詞。

審稿制度應作改善

該不是你自認詩詞比不上我們的博士生王建國的《中秋懷京》。

是的,不過,我即使用精神最好的時間寫詩詞。也寫不出像王建國的《中秋懷京》這麼好的詩。

我也審過數百的稿件,但從來不敢用晚上的時間。因為我認為,要看通別人的專業文章,比自己寫還不容易,審稿是有決定他人命運的大事,怎可在精神最差的時候去做!

以我的經驗,經濟學期刊審稿報告中質量好的比例,絕不下於其他期刊質量好的審稿報告,甚至比後者更好;但其質量差的比例要比其他期刊高,而且比最差者的水平更低。我猜,其他專業的審稿人很少在精神最差的時刻審稿。

我一篇自認為質量很好,探討一個重要問題的文章,連接被四家期刊退稿,而審稿報告顯示,審稿人看不通。這使我對自己的表達能力產生懷疑,於是把該文給我的博士生看,以便改進表達不清之處。我的兩個博士生看後,都說很清楚,沒有不明白的地方。這時,我還未敢完全肯定是審稿人的問題。但聽了Hamermesh教授教人們院上審稿之後,我完全肯定就是這麼一回事。我也不深怪審稿人的自利行為,但我認為應設法改進這種制度。

匿名審稿期刊的[評分]

目前,自由世界各大學經濟學系的名次,都是以其成員在匿名審稿期刊上發表記錄為準。莫納石大學經濟系排名美國之外大學的第二十二名,你的傑出發表記錄,對這個名次起了決定作用。這裡所謂發表記錄,是指發表的文章篇數。但在50分以上期刊發表文章,比在10分期刊上發表文章難得多。以篇數計算名次,是否會對經濟系的真正質量估計產生偏差?

這方法當然不理想,有人也採用引用頻率等方法,但也不見得理想。不過,這些較客觀方法,或比只根據傳統名望作比較及時與可靠。

我自認自已的論文水平高,總想向高於50分的期刊投稿,退稿的經驗已習以為常。據說你也有不少退稿經驗,平均而言,向匿名審稿期刊投稿,你獲錄用和投稿次數的比率大致是多少?

何止有不少退稿經驗,簡直多得不可勝數。我估計,我的學術文章中,大根有三分二被錄用發表,當中平均要投了二至三個期刊後才被接受,而那接受發表的期刊,通常也要經過修改稿件後才錄用。

據說,美國一些名校的經濟系不將出版專著當作重要的記錄,只看重在匿名審稿期刊上的發表記錄。但威廉遜(O.E.Williamson)卻主要從他的專著得到引用。自從他的博士論文在《政治經濟期刊》上發表後,就把主要精力放在出專著上。結果他的文章被引用率成了最高者之一。但大家都引用他的專著,極少有人引用他那篇論文。專著基本上不須經過匿名同行評議這一關。這大概是專著身價低的原因。但有些叢書也在匿名同行評議程序,我們合作的專著《過增報酬和經濟組織》,就是經過匿名同行評議,才被選入《對經濟分析的貢獻》叢書,你對專著與論文之間的相對地位如何評價?

專著不受同行評審

對於一些有重大貢獻的專著,其重要性不低於論文(但很多情形是先發表論文,再擴展成為專著)。不過,在大多數情形,尤其是在沒有時間細讀時,我寧可信任一流期刊論文的學術價值,而較不信任專著的價值。

你舉《對經濟分析的貢獻》這一套叢書,可說是少數特殊例子,因為它已建立了很高的聲望。

以我之見,很多在《計量經濟學》(Econometrica)和《經濟研究評諭》(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發表的文章,水平都比在《美國經濟評諭》和《政治經濟期刑》上發表的高,而後者的分數卻比前者高出不少,原因大概是後兩家期刑的經濟學家讀者,比前二者多。將《計量經濟學》與《經濟研究評諭》比較,你認為哪本雜誌分數應該高些?前者的實際分數是63.96分,後者的實際分數是22.52分,在我看來,《經濟理論期刊》分數(實際分數是22.58),應比《經濟研究評論》(實際分數是22.52)低,你在這兩家刊物上都發表過論文,就你的經驗而言,這兩家期刊中,哪家更難發表?

《經濟研究評論》與《計量經濟學》的文章比較數學化,看得懂的人較少。以計量經濟學理論而言,後者勝過前者,以經濟理論而言,前者可能勝過後者,前澳洲名教授Geoffrey Harcourt(現在劍橋)曾說過,要成為一位好的經濟學家,一定要在《經濟研究評諭》上發表最少一篇文章。我發表後,就把文章寄給他。那時,《經濟理諭期刑》剛成立不久,也是非常數理性的,他就回信說,那你現在應該在《經濟理諭期刑》發表了,以便加入[噴氣集團](因為此期刑之英文縮寫為JET)。

單向匿名與雙向匿名

你能向讀者解釋一下專業期刑的匿名審稿制定嗎?什麼是單向匿名和雙向匿名審稿?你是《美國經濟評諭》、《政治經濟期刑》、《經濟文獻期刑》、《經濟研究評諭》等多家50分以上專業期刊的審稿人;又是三家專業期刑的編輯。以你的經驗,匿名審稿人與編輯之間,對最後接受一篇文章的決策權是如何分配和制衡的?
專業期刊上發表的諭文,一般都很專門。即使有多位編者,也難以鑑定文章的質量。因此,一般由編者委任專家審稿。單向匿名就是投稿者不知道審稿者是誰,雖然一般他會收到審稿報告,但不知是誰寫的。這是最一般的情形。雙向匿名就是投稿人的名字也從稿件中隱去,以求審稿者不受作者的名氣、地位,或個人恩怨所影響。但在約半數情形下,審稿人還是能猜出作者是誰。

對文章的最後決策權,完全在編者手中。不過,如果編者或因不通此行,或因沒有時間仔佃讀稿,則他只能根據審稿報告來決定。或編者能看通文章,則他本人往往也正式或非正式地起着審稿人的作用。他往往也另委任其他審稿人,以防止決策錯誤或受自己偏見影響。不過,當他看了審稿人報告後,若還是與審稿人的意見相反,一般上他會根據自己的意見作決定。

千里馬與伯樂

我曾經投稿於英國的《經濟學期刑》,編者來信說,審稿人報告沒有幫助,他認為該文很重要,但必須改寫。後來我改寫了三次,才於1980年發表,題為《非完全競爭之宏觀經濟學》。後來,前劍橋大學經濟系教授Robin Marris 在1991年發表的《以不完全競爭重建凱恩斯經濟學》一書中,認為此文為[開創為宏觀經濟學提供不完全競爭的微觀基礎研究的當代先驅](modern pioneer)。

我這篇文章,在投給此期刊之前,最少投過三家其他期刊,都未被審稿人或編者賞識。這例子說明編者的決定性作用,也說明連接三家期刊拒絕的文章,未必沒有前途。如果你對文章的質量有信心,必須再設法發表。不過,儘可能在表達方面使讀者能了解內容。

我曾聽人說,有一個前澳洲名經濟學家(現在在美國),他在一流期刊上發表了許多文章,但也說,如果你要發表文章,第一要點是不要有新創見。我當時很不以為然。因為專業期刊一般上只發表有新內容(理論上或資料上)的文章。但回想起來,也有一定道理。有大創見,用新方法分析問題的文章,很難被人(尤其是半昏睡的人)看懂,並認為沒有錯誤。

我自己的編輯經驗顯示,凡是我自己也審稿的文章,我只委任一名審稿人(否則委任兩名)。也許是我自信太強,也許是因為我是少數用精神最好的時間審稿的人,到現在為止,我還未曾作出與自己的審稿報告不同的決定。

編者權力比審稿人大得多,但我認為一般上問題不在編者,而在審稿人。作者一般知道維是編者,而不知道維認是審稿人。因此,對審稿人的制衡比編者的制衡更重要。

對學術市場的利弊

你在匿名審稿經濟學專業期刊上,已發表了一百二十多篇論文,並且專門寫過研究一稿多投的經濟學理論的論文。在你看來,匿名審稿以及相關的制度,例如禁止一稿多投,這些期刊的投稿費制度,對於建立學術市場秩序有何利弊?我第一次給50分對於建立學術市場秩序有何利弊?我第一次給50分以上的期刊投稿時,對匿名審稿報告的質量有相當深的印象。後來才知道,那家期刊是對匿名審稿報告付錢的。後來我又發覺,很多不付錢的匿名審稿報告質量相當差。我自己成了幾家期刊的審稿人後也發覺,我自己沒有足夠的動力,提供高質量的審稿報告,而很多投稿人的命運,卻握在這些匿名審稿人的手中。很多人能否找到終身教職,能否升高職位,都依賴在匿名審稿雜誌上的發表記錄。這種制度肯定不如完全的市場公平,其中少不了有一些黑暗的大學政治(college politics)。你認為這種制度限制大學政治和不公平競爭的效果如何?

我回答你剛才的幾個問題時,已多次提到由於審稿人未花精力而造成的問題;加上大學政治與個人恩怨,肯定有許多缺乏效率與不公平的地方。像我剛才提起那位在專業期刊有大量文章發表的名教授,都有這種看法,可見這制度離開理想實在太遠了。

正像私有制與市場經濟一樣,審稿制又是非有不可。由於私有制有嚴重的缺點而被取消,是這一世紀人類最錯誤的決策,其害人之深遠長久,此兩次世界大戰之總和還要大。審稿制也是一樣,有很多重大缺點,但若沒有審稿制,則專業期刊很難管理,結果會比現有的審稿制更槽。

審稿人應該收費

不過,我是一個樂觀者,我認為當今的審稿制是能加以改進的。

第一,可以採用雙向匿名制。雖然在雙向匿名制下,審稿人在約半數情形還是能猜出作者是誰,但如果多數期刊採取這制度,則較多作者會在寫文章時,注意一些細節,使審稿人較難猜出作者身份。

第二,像經濟學期刊的情形,審稿人不肯花足夠精力與時間,則我認為應該付審稿費,以彌補這方面的不足。若怕這會增加投稿費而減低對新知識的探索,則應由大學、政府、或贊助者多資助學術期刊,使之有能力付審稿費。學術期刊生產知識,而知識是一種公共物品(Public Good),一經發現,能大家共用而不減少其供應。這在經濟學上說,是有應給予補助的原因。

第三,應該採取某種措施,使編者更能知道審稿報告的質量。在現行制度下,作者或有時向編者申訴,但這不是一般現象。作者為了不給編者麻煩與觸怒審稿者,一般上對質量極差的審稿報告不採取任何行動。尤其是在單向匿名制下,審稿者知道作者的身份,作者更不敢向編者哭訴審稿者。有一次,我收到審稿報告後,頗為不滿,為了給審稿人看的答辯,措辭不那麼溫和。但後來從編者的來信中,知道他把那信的內容也給審稿人看了。這種做法,真是不鼓動作者為自己辯護。

我建議編者在給作者寄審稿報告時,順便寄上一張表格,讓作者給審稿報告打分。這樣可以對審稿人加以制衡。編者之所以沒有這麼做,一方面是怕難找到審稿人。因此,這又回到應該付審稿費的問題上*。

一稿可多投提高發表效率

你主張改革投稿制度,認為匿名審稿期刊應該像出版社一樣,允許一稿多投,但收適當的投稿費,用投稿費來付審稿費。你自己也是三家匿名審稿期刊的編輯,有是否接受一篇稿子的最後決定權力。以你的經驗,在學術市場上的競爭在上多大程度上,能保證編輯的決策是有效率和公平的?

我認為學術市場上的競爭,給作者的壓力很大,使他們有很大的動力,花很多時間精力去把文章寫好。但是,加在編者與審稿者身上的壓力很少,並不足以使他們花足夠精力與時間,去有效與公平地完成其任務。如果採用我剛才講的改進審稿制的建議,或能有一些改善。

現在經濟學期刊(及其他大多數專業期刊),是不允許一稿兩投的。我也從來不敢違反這慣例。不過,由於寄上一篇文章,平均要半年左右才收到第一次審稿報告(有時數以年計),而這些報告又往往顯示審稿人未細讀文章,使作者浪費許多時間。另投一家期刊,又從頭做起。結果,一篇文章,像我剛才提到的被評為[當代先驅]的文章,要拖延幾年後才能見天日。這肯定會使知識的累積與發展變慢。因此,我主張允許一稿多投。編者要發表時,再徵求作者同意,以避免一稿兩刊。

你支持一稿多投的經濟學模型,實際上是一個中央計劃模型,你證明一個慈善的中央決策者,在考慮到全社會各方面福利最大化時,一般上會允許一稿多投。我曾問你,在目前西方的學術市場上,實際上沒有很多政府干預,限制一稿多投的制度是在自由競爭的環境下形成的,我們是否可以用一個均衡模型,來解釋這種制度的出現?你認為自由市場中的協調困難,可能解釋這種制度的延續。但我們仍有疑問,如果允許一稿多投,收到相當的投稿費用,來支付審稿費,這雖然可以合理利用審稿的人力,但進入經濟學這個行業的進入費用,卻會大大提高(比如一個作者要交得起一年上千美元審稿費才有可能發表作品),這可能使一些新秀難以進入這個學術市場,而限制一稿多投的制度就可能既保持較低的進入費用(投稿費),又不浪費審稿的人力。你對我這種猜測有什麼批評?目前進入經濟學術市場的進入費用已經非常高了,《美國經濟評論》的投稿費是50美元,《發展經濟學期刊》的投稿費是60美元,一個剛入門的新手,不容易負擔這種進入費用。

向一稿多投作者收費

我的推論是這樣--如果怕一稿多投會大量增加審稿成本,可以向作者收投稿費。如果怕收投稿費會影響投稿,可以向一稿一投者免投稿費,而向一稿多投者收投稿費,讓作者選擇。現在一律禁止一稿多投,不論作者是否願意負責額外成本的情形,肯定不是一種最優的安排。另外,在一稿多投下,能縮短研究成果發表的時間延誤,從而提高知識累積與發展的速度。因此,可以考慮讓大學或政府增加這方面的經費,使作者不必負擔太高的投稿費。

禁止一稿多投制的產生,大概在於減低審稿成本。這在幾十年前速度較慢的世界,在審稿人與編者處理稿件較負責與較快的情形,可能是一個好制度。但現在的情形,不如允許一稿多投,不然則應用付審稿費的制度來減低審稿時間。例如可以採用一種付審稿費制度,按這制度,審稿時間越長,審稿費越低。

由於在匿名審稿期刊上發表論文,對於一個經濟學家在學術市場上的價格有決定性的影響,所以匿名審稿期刊,特別是50分以上的期刊,成了市場競爭的焦點。據說《政治經濟期刊》和《美國經濟評論》經常發生為了是否發表某篇文章而起風波,你認為在這種激烈的學術市場競爭中,有什麼制度演進能防止不公平?這方面的制度演進是否令你滿意?比如編輯在指定匿名審稿人上有很大的權力,而編輯對審稿人的觀點也比較了解,編輯是否可以利用這一地位,進行操縱而不公正地損人利已?例如即使兩個審稿人都主張發表一篇文章,編輯似乎仍有權否決。特別是編輯可以自任一個審稿人,以干預他想發表或不想發表的文章。據說美國一些長青藤大學的教授得到終身教識的重要條件,是在《美國經濟評諭》上發表了 一篇諭文。這種學術市場的定價條件,使圍繞50分以上的匿名審稿期刊的競爭日越激烈。你對這種激烈競爭促進學術秩序的形成和制度的演進是否有信心,是樂觀還是悲觀?

是的,編者在委任審稿人與決定是否發表一篇文章有極大的權力。主要的制衡,是作者可以改投他刊。除此之外,很難避免不公平。關於制度的演進,我並不太悲觀。只要有自由競爭與言諭自由的局面,則較好的制度有得到採用的可能。其次,我們必須承認,我們對現行制度的批評,是基於其不夠理想的地方,等於把現行制度與一個理想的制度比較。當然,這樣我們會看到許多令人不滿的地方。不過,如果我們與一些沒有學術與言諭自由的國家比較,則我們的現行制度是優越千百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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