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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軍: 誰誤傳了的美國育兒觀念
送交者: 中軍 2013年06月01日09:29:0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誰誤傳了的美國育兒觀念

 

  近日,朋友介紹一文章“一個誤傳了很久的美國育兒觀念”,她說,“挺有道理的。”我看後回她,“不僅沒道理,而且實屬誤解。”因為作者要是沒到過美國,有這樣的看法,是人家的遙遠的感知,不能非議,但作者說自己在美國生活,有育兒經驗,且以否定別人為基礎的。

  誤解有四點:一是文章改變了“扶還是不扶”的環境前提,誤解了談論話題的基礎;二是文章孤立地看一個現象,誤解了“不扶“的本質;三是文章之所以會這樣的誤解,在於作者沒有把美國父母對“孩子”的態度同整個美國的社會理念連在一起;四是作者不僅誤解了別人,也誤解了作者本人對自己的引證。

  下面是這篇文章的全文:

  小孩子跌倒了父母怎麼辦?扶還是不扶?這原本應該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卻在中國的父母之中引發了很多爭論。

  扶的一方認為,這是關心、是愛、是孩子需要的心理安慰,況且孩子真的要是摔疼了,不扶便是冷漠,扶則是在給孩子以身作則,否則將來孩子長大了遇見別人有困難需要幫助時,他會想“反正他自己能挺過去。爸爸媽媽小時候就是這麼對我的”,於是持這種觀點的人找到了道德的制高點:如果大家都不去幫助別人,那世界將會變得多麼可怕!

  而不扶的人則認為,家長要讓孩子學會堅強、獨立,摔倒了要靠自己重新站起來,因為父母是不會跟着孩子一輩子的。對孩子的愛未必是寵愛,有時候需要放手。如果家長素來對小磕小碰泰然處之,孩子多半會自己爬起來接着去玩,這不僅鼓勵孩子的探索精神,有利於培養處事的自信和自主能力,也不會變相縱容孩子的依賴和嬌氣。而且,持不扶觀點的家長祭出了一個最有力的佐證:你看,美國的家長就是這樣做的。

  一時間,不扶的觀點好像占了上風,因為在幼兒教育領域,美國不論是在理論還是實踐方面在世界上的確占據着領先的地位。那麼美國家長真的憑任孩子摔倒而不管不顧嗎?

  我不知道是誰最先開始宣傳這是美國家長的做法的,我也看過一些沒有第一手養育經驗的海外華人隔靴搔癢地介紹所謂的美國育兒經驗,我不知道大肆宣揚這類理念的目的是什麼,或者僅僅是無知或想當然,我非常不贊成認為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培養孩子獨立和勇敢精神的猜測,我只是覺得這件事情和很多事情一樣,割裂了發生的背景和前提孤立地去做猜測,必然會導致錯誤的結論,孩子摔到扶與不扶這件事情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

  美國養育孩子最突出的特點是竭盡全力去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把安全設施作足,然後放手讓孩子自己去玩。美國的幼兒園、家裡、遊樂場、公共場合等都非常重視為小孩打造一個安全的環境,例如電源插座都用塑料插頭封上,地上鋪軟墊,尖銳的桌子角包好,樓梯口裝門等(見《看看美國的幼兒園》一文),所有的兒童用品從吃的到用的都受到政府相關部門細緻和嚴格的監測。比如在幼兒園的嬰兒班,總會辟出一個特定鋪有厚墊的區域讓孩子爬,四周有安全的隔離物,那個地方只有家長和保育員才能進入,還必需脫鞋才行;在幼兒班,房間裡除了厚厚的墊子和必要的設施(兒童小桌椅)玩具外,幾乎空無一物,這是因為這個年齡段孩子走路還不穩、易摔倒。美國兒童的遊樂場也是按年齡分的,1-3歲的地上全部鋪了塑膠,滑梯什麼的都很矮小,孩子玩的時候即使摔下來也不會受傷。4歲以後的遊樂場也會鋪上厚厚軟軟的碎木屑,滑梯的高度也得嚴格遵守兒童建築設施的安全規定。

  寫到這裡我想你一定明白了吧,美國小孩子摔倒了的話,美國家長不去扶不是因為要去鍛煉孩子的勇敢精神,根本是因為安全設施做足了根本不大可能受傷的緣故罷了。

  但百密一疏,偶爾也會有意外發生,孩子真的摔倒受了傷,美國家長肯定比誰跑得都快,抱起孩子趕緊自己處理或上醫院,若是發生在學校或幼兒園還要追究責任人,而更重要的是去分析發生的原因,堵住在安全設施和制度上可能的隱患。譬如丫丫學校曾有一個孩子從體育館前台的舞台上跳下來把腳扭傷了,雖然是孩子頑皮,但孩子的家長則反問:既然存在掉下來摔壞的風險,為什麼孩子會被允許到舞台上玩?從那以後在舞台前面醒目的位置上便立起了一個警示牌子,告訴孩子不准上去玩、可能受傷之類的。

  只有把安全隱患都消滅掉,小孩的安全得到最大程度保證了,美國的家長才會看到孩子摔倒了任他們自己去爬起來,所以我們在學習國外先進教育經驗的時候,不僅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而那背後的原因才是我們最應該去學習的精華所在。

  下面的照片是在小城住宅區的遊樂場裡拍攝的,地面按不同年齡的遊樂區分別鋪設了塑膠海綿、仿生地毯或碎木屑等,遊樂場用柵欄等封閉,在設計上最大程度地保證了孩子的安全,所以家長可以放手讓孩子自己玩,孩子摔倒了不會摔傷,自己會爬起來,大人則湊到一起聊聊天或自己看書等。

  原文發表在《讀者原創版》2013年第六期。

  顯然,文章的論點是:“美國家長不去扶不是因為要去鍛煉孩子的勇敢精神,根本是因為安全設施做足了根本不大可能受傷的緣故罷了”。

  由於“根本不大可能受傷”,美國父母就不去扶摔倒的孩子,是不是有點像動物園的飼養員的味兒道?反之,那我們做父母的去扶孩子起來,難道是因為孩子真的摔傷了?既然我們做父母的知道心疼孩子,那美國父母不知道嗎?如果美國父母也知道心疼孩子,為什麼在能去扶時而不去扶呢?

  如果作者不指責別人是“沒有第一手養育經驗的海外華人隔靴搔癢地介紹所謂的美國育兒經驗,我不知道大肆宣揚這類理念的目的是什麼,或者僅僅是無知或想當然”的話,這不算誤解。但作者十分斷然地否定了人家的“養育經驗”、質疑人家的目的、無知等,顯然是他的誤解不淺。

  誤解的表現:

  一是文章改變了“扶還是不扶”的環境前提,誤解了談論話題的基礎。既然作者是對已有的觀念質疑,那就必須尊重這種觀念訴說時的前提。人們在談論的“扶還是不扶”的問題時,顯然是以沒有其危險為前提的,如有危險的話,那“扶還是不扶”還是問題嗎?除非你是傻瓜。人們談到“扶還是不扶”的前提條件,就是指在安全正常的情況下,孩子既不會摔掉牙,也不會擦出血,即孩子沒啥事兒的情況下,這是任何“沒吃錯藥的腦袋”都能理解的情況。看看上面作者自己列出的兩種觀點,哪一種不是以“安全”作為已有前提的?並且,這孩子的“摔倒”,不是只在什麼幼兒園、遊樂場等地方,就是指在普普通通的路面上,林蔭道、人行路等地面,孩子跟父母走着時摔倒了,美國父母不扶,與危險勿涉也。這怎麼能扯到“安全設施做足了根本不大可能受傷的緣故罷了”呢?這個問題問的就是,即使在“安全設施做足了”的條件下,孩子摔倒了,“扶還是不扶”;事實是美國父母不扶、那中國父母不扶孩子嗎?

  即使就算把“安全做足了”當成美國父母不扶的原因,那也只能是“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就是說,美國父母的“不扶”,首先是以不摔傷為基礎的,但這沒有回答“不扶”的真正原因哪,因為在美國父母眼中,這摔倒在地的不是一條狗,不是一個無關的人,甚至也不是他們的大孩子,而是幾歲的小幼兒,他們不心疼嗎,他們怎麼就在能扶孩子時而不去扶呢?並且,說這種“美國父母不扶”的是我們中國人,說者的腦袋裡的潛在對比就是“我們的父母遇到了,即使孩子的安全沒問題,肯定也會扶孩子”的,那麼,我們要想讓“安全做足了”成為美國父母不扶孩子的根本緣故,是不得事先假定美國父母對待孩子“猶如一條狗”,或者“真狠心啊!”否則,作為必要的基礎條件,怎麼能成為替代決定“不扶”行為性質的充分規定呢?一幢大樓,沒有地基不行,這是必要的,但是,這地基怎麼就能替代樓身呢?

  二是文章孤立地看一個現象,誤解了“不扶“的本質。作為中國父母,我們不要說扶了,很多七、八歲孩子自己能做的事兒,繫鞋帶、背自己的包等等,我們這樣的父母、可能包括作者不也是替孩子都做了嗎,有多少父母連孩子上大學選專業,都替孩子提前做了。如果不是這樣,你要是也能不替你的孩子做這些事兒,那你不想想,你為什麼呀,僅僅是安全問題嗎?如果能問明白自己,你就能明白美國父母為什麼不扶摔倒的孩子,因為這種“不扶”是與諸多的“不替繫鞋帶、不替背孩子的包、不大包大攬、甚至自小就與父母分床睡覺”等等連在一起的。在美國,我們經常會看到,一個兩三歲的小孩,扒開父母給的糖果,隨手就把糖紙扔了,父母發現後,會讓他自己回頭去揀起來。網上的博客也經常介紹這方面的實例,真的在美國有育兒經驗的人,不可能不感興趣、不知道的。那麼,美國父母讓孩子自己去揀起來,也根本上是“安全做足了”的原因?

  作為一貫的行為整體、行事態度,美國父母的“不扶”、讓孩子自己起來,如同讓孩子自己去撿糖紙一樣,不是很明顯為了孩子的獨立成長嗎,再笨的人也不會扯到 “根本是因為安全的原故”的。否則的話,作者不僅誤解了美國父母為什麼“不扶”的心理原因,而且會誤解很多事情的,比如,以為“安全設施做足了”就行了,那會不會以為“GDP上去就行了”、“腰纏萬貫就成人了”?

  三是文章之所以會這樣的誤解,在於作者沒有把美國父母對“孩子”的態度同整個美國的社會理念連在一起。在美國的文化中,孩子不是個物,也不是你的私有財產,不是父母想咋地就咋地的,我兒子從小學一年起,就知道他可以跟我說不,到了十多歲,就更不服從了,學校老師鼓勵的也這樣啊。可你要是細想想,美國社會是個什麼社會,小的時候,你不讓他獨立,學會游泳,那長大了進入社會的大海,能行嗎?更重要的是,我們不說成功不成功,就是作為一個人,他沒有獨立性,他會很好地與別人相處嗎?如果不了解美國的文化環境,根本不可能理解是什麼東西在孩子摔倒的那一刻,攔住了美國父母的內心的痛愛,你以為美國父母不是人啊?其實,美國人看得遠啦,例如,我陪同江蘇教育局長團訪問一所中學時,校長特意領着我們參觀了一個木匠房,裡面全是各種木工工具,還說這是他們的驕傲的教室,為什麼?這間教室能給孩子們帶來什麼?

  “不扶摔倒的孩子”只是美國父母諸多“不干預孩子”一種表現,從小時候不替孩子做事,到初中、高中不為難孩子的興趣選擇,再到大學裡不干預孩子對自己的追求,為的就是孩子能成長成真正的人。從“人”的培養來看,孩子們不需要這間教室嗎?校長和老師不該為這間教室驕傲嗎?

  四是文章自己都承認“扶還是不扶”就有兩種觀點,而且各有理由:扶的一方認為,這是關心、是愛、是孩子需要的心理安慰;不扶的人則認為,家長要讓孩子學會堅強、獨立,摔倒了要靠自己重新站起來。對孩子的愛未必是寵愛,有時候需要放手。” 如果你要說人家“誤傳了美國育兒觀念”,至少你得說明這種“家長要讓孩子學會堅強、獨立”的看法是不現實或不合理的,那才能導出美國父母不是這樣想的。所以,作者不僅誤解了別人,也誤解了作者本人對自己的引證。

  需要順便說一下的,你提到的“不扶便是冷漠,扶則是在給孩子以身作則,否則將來孩子長大了遇見別人有困難需要幫助時,他會想‘反正他自己能挺過去。爸爸媽媽小時候就是這麼對我的’,於是持這種觀點的人找到了道德的制高點:如果大家都不去幫助別人,那世界將會變得多麼可怕”的這種看法,更是一種適合作者思維的誤解,不僅把爸爸媽媽當成了機械的功利者,也把孩子當成了消極的功利者。為了“以身作則”,就去“扶”,那“扶”出來的結果呢,孩子會“以則作身”嗎?看看我們兄弟姐妹中那個對家裡、對父母最關心的人,難道是父母“扶”的最多的那個嗎?孩子長大後“不去幫助別人”,僅僅因為父母沒“扶”他,那孩子的心裡只停留在“相互交換”的層次,根本不知道什麼叫“人”的獨立,根本不懂得父母怎樣“把他作為人的”培養。有時恰恰相反,知道心疼父母的,總是幫助別人的,還就是那些沒怎麼被父母“扶”大的人,因為他經歷了那些被父母“扶”着的人沒有機會經歷的鍛煉,在內心裡懂得了什麼是“人”。這就是窮人孩子早當家、走過黑暗才懂陽光、經過痛苦才知道幸福的道理所在吧。

  美國父母這種“不扶孩子”的做法,首先是讓孩子明白“什麼是他自己的、不是自己的”;接着,孩子才能懂得“什麼是應該的、不應該的”;再接着,孩子才能從內心裡“長出感謝”來。一個人不知道自己是“老幾”,就不會懂得“自己的應還是不應”;心裡沒有“應還是不應”這個界限標準,就不會從心裡生出“心甘情願的感謝”;一個不懂得感謝的人,即使腰纏萬貫了,他會去真正的幫助別人、領養、捐贈嗎?他不去“包二奶、養三妾”,就已經謝天謝地了。

  另一方面,如果作者真的理解美國,由於“不大可能受傷”,美國父母就去不扶,那麼,有許多父母都知道會傷害孩子的行為,父母咋不強烈制止呢?例如,青少年的性行為,大學中途退學行為等?

  由上可見,誤解美國育兒觀念的不是“沒有第一手養育經驗的海外華人”,而是《一個誤傳了很久的美國育兒觀念》的作者本人。


魏中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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