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憲政是攪局,依法治國是正道 |
送交者: 居正 2013年06月15日12:24:1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所謂憲政是攪局,依法治國是正道》 作者: 博客星北斗
[前言] 本文昨日發表後,有位匿名讀者是這樣評論的: “樓主這麼長到文章實際上說了3件事,都很對。 第一件事,剝奪出國人民的出生國籍違中國國籍法違反國際公約,因此,要依法治 國,恢復出國人民的出生國籍。 錯了嗎? 沒錯。很對。 第二件事,中國共產黨不願意放棄執政,不願意搞“憲政”。錯了嗎? 沒錯。很對。 第三件事,中國共產黨的反對黨派要搞憲政,可以去搞啊 –但要等到大敗共產黨。錯了嗎? 沒錯。很對。 樓主真是高人,實在是高!頂!” 該位匿名讀者的評論很到位。但是筆者絕對不是什麼高人,只是實話實說罷了。
[本文提要]
所謂的憲政是攪局,依法治國才是正道。 依法治國的最起碼和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是,依法糾正中國人民的公民權和國籍政策中背離法制的成分。 在胡溫10年,中國公民的國籍政策背離中國的現有法律(包括憲法和國籍法)越來越遠,至胡溫執政的最後一年,形成了兩大排華的基本政策並法律化: 對1978年出國謀生而加入外國籍但不願退出中國大陸國籍者,一概剝奪他們的中國大陸國籍;並且把他們定為“外國人”,回國探親簽證必須有邀請信和財政擔保;回國後即使住在自己的家裡,也必須向真的外國人那樣接受公安派出所的嚴密監視。剝奪中國籍的這個政策已經執行了30年;去年開始執行回國探親簽證必須有邀請信和財政擔保的政策;“回國後即使住在自己的家裡,也必須向真的外國人那樣接受公安派出所的嚴密監視”這一條2013年7月1日生效。 對1978年出國謀生有綠卡和楓葉卡但仍然持中國大陸護照者,剝奪其在中國國內的的政治和工作和回國定居權利; 得不到僑辦的批准,他們不得回中國大陸定居。這個法律條款在2013年7月1日生效。 上面對1978年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兩個基本政策和即將生效的法規是違反中國法律的(包括中國憲法和中國國籍法),也違反了歷屆中國最高領導人承諾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不得任意剝奪一個人的國籍”的條款和其他公民基本權益的國際公約。 中國大陸上面的公民和國籍政策,是中國法律和法制現狀的最重要體現之一。執政者迴避不了。 希望習能夠看到問題的嚴重性,督促中國有關部門以中國法律為準繩來糾正這兩個錯誤政策,早日恢復1978年出國的中國人民被剝奪的中國國籍,恢復持綠卡或楓葉卡的中國公民的國內政治(選舉)國內工作和回國定居等基本權利,使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依法治國的正道上走出第一步。 《所謂的“憲政”是攪局,依法治國是正道》正文 在中國,“憲政”一詞有不同定義或解說和行為。毛主席說過,憲政就是民主(大意);而毛又說過,民主就是大鳴大放大字報,就是文化大革命;就是按我的最高指示辦。 毛主席的“憲政”,是我們要討論的“憲政”嗎? 討論“憲政”,必須首先給出一個“憲政”定義或解說。 本文的“憲政”是按本人的理解的中國反對派的“憲政”:說好聽了,就是要中國共產黨放棄其統治和領導地位,在多黨派競爭的條件下,制定憲法,實行依法治國。(如果筆者的理解不對,請及時糾正)。 中國共產黨能自願或自動放棄其統治和領導地位嗎?肯定不會。 因此,所謂憲政,直接地說,就是要以某種手段推翻中國共產黨其統治和領導地位,在多黨派競爭的條件下,制定憲法,實行依法治國。 中國共產黨能同意這種憲政主張嗎?再笨再傻的人都知道,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如果中國共產黨不同意,你怎麼辦? 中國共產黨是用革命武裝打敗美國武器裝備下的幾百萬國民黨軍隊,從而取得中國政權。在中國共產黨不願意放棄用鮮血得來的政權的情況下,你有比中國共產黨更強大的武裝來打敗中國共產黨的武裝嗎?沒有! 中國歷史上有沒有一個武裝政權打下江山自願放棄統治江山的先例?沒有。 孫中山讓位袁世凱。但孫中山並沒有打敗袁世凱。所以,袁世凱沒有必要按孫中山的意思辦事。 世界歷史上有沒有一個武裝政權打下江山自願放棄統治江山的先例?有。 華盛頓!那是華盛頓自願! 世界歷史上有沒有一個武裝政權打下江山在不自願情況下放棄統治江山的先例? 沒有。 中國共產黨中找得出像孫中山那樣的偉人嗎?找不到! 退一步,在所有非中國共產黨的黨派和人士中,找得出一位像孫中山那樣的人士嗎? 在所有的中國人中,找得出一位像華盛頓那樣的偉人嗎?更找不到! 既然如此,這些沒有打下江山的人有什麼資格或資本厚着臉皮讓人家退出統治來搞所謂憲政呢? 他們會說他們代表人民。人民讓他們代表了嗎? 你自己可以仿效或成為孫中山或華盛頓。但你無法要求人家一定要做孫中山或華盛頓! 你可能會用台灣的例子,來說明中國有可能從一黨過渡到多黨執政從而達到憲政。這種例子是不恰當的。因為,台灣的經濟和政治一直是在美國保護下的經濟和政治。在強權人物蔣介石死後,蔣經國當然要看美國的眼色行事。但中國大陸不是。 你可能會用俄羅斯的例子,來說明中國有可能從一黨過渡到多黨執政從而達到憲政。這種例子也是不恰當的。俄羅斯走向多黨執政和憲政的一個條件是:俄羅斯的計劃經濟導致了當時的經濟崩潰。中國經濟在崩潰嗎? 從中國歷史看,一個以武裝奪取的政權(如明朝或清朝)都要統治400年以上。中國共產黨才統治中國60年。離400年還差340年! 因此,要搞所謂憲政只有一種可能,即340年後或者到中國經濟徹底崩潰那天,一個更強大的武裝打敗中國共產黨的武裝推翻中國共產黨的武裝。然後,這個武裝的領導層宣布,實現包括中國共產黨在內的多黨競爭執政,制定憲法,實現依法治國。看看中國反對派的現狀,這種可能性有可能嗎? 但有一件事是非常肯定的。中國經濟僅僅發展了30年,才剛剛開始。現在也許它需要一個10年甚至更多時間的修整期,來解決或減緩30年高速發展帶來的一系列問題(胡溫對法制的破壞,僑辦煽動的的民粹包括對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出生國籍的剝奪,官員貪污,環境污染,收入分配不均等等)。 經過這種修整以及以後的不斷修整,中國經濟將會逐步走向較為健康長期穩定發展的道路。中國經濟的這種發展是千年以來的一次必然機會(這是一篇大文章,暫且不論)。 這就是為什麼所有主張恢復雙重國籍的有識之士不遺餘力地為恢復出國的中國人民的中國國籍的原因和動力之一。 所以,所謂“憲政”是不切實際,是空談,是攪局。 中國現在急需的是糾正胡錦濤和溫家寶10年執政所造成的對國家法制的破壞,依法治國。 而依法治國的當務之急是糾正中國人民的公民權和國籍政策中背離法制的成分。 在胡溫10年,中國公民的國籍政策背離中國的現有法律(包括憲法和國籍法)越來越遠,至胡溫執政的最後一年,形成了兩大排華的基本政策並法律化: 對1978年出國謀生而加入外國籍但不願退出中國大陸國籍者,一概剝奪他們的中國大陸國籍;並且把他們定為“外國人”,回國探親簽證必須有邀請信和財政擔保;回國後即使住在自己的家裡,也必須向真的外國人那樣接受公安派出所的嚴密監視。剝奪中國籍的這個政策已經執行了30年;去年開始執行回國探親簽證必須有邀請信和財政擔保的政策;“回國後即使住在自己的家裡,也必須向真的外國人那樣接受公安派出所的嚴密監視”這一條2013年7月1日生效。 對1978年出國謀生有綠卡和楓葉卡但仍然持中國大陸護照者,剝奪其在中國國內的的政治和工作和回國定居權利; 得不到僑辦的批准,他們不得回中國大陸定居。這個法律條款在2013年7月1日生效。 上面對1978年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兩個基本政策和即將生效的法規是違反中國法律的(包括中國憲法和中國國籍法),也違反了歷屆中國最高領導人承諾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不得任意剝奪一個人的國籍”的條款和其他公民基本權益的國際公約。 中國大陸上面的公民和國籍政策,是中國法律和法制現狀的最重要體現之一。執政者迴避不了,習近平迴避不了。 希望習能夠看到問題的嚴重性,督促中國有關部門以中國法律為準繩來糾正這兩個錯誤政策,早日恢復1978年出國的中國人民被剝奪的中國國籍,恢復持綠卡或楓葉卡的中國公民的國內政治(選舉)國內工作和回國定居等基本權利,使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在依法治國的正道上邁出第一步。 2013年6月15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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