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百萬高薪聘請海外學者的做法並不可取 (2) |
| 送交者: 百萬高薪 2004年07月16日18:22:5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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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高校師資中培養高層次的學術研究文化。 所謂學術研究文化主要是指學者、研究人員在進行學術研究時對自己所從事的研究以及他人的研究成果的態度和處理方式。學術研究文化是一個抽象的整體概念,但是每一個學者或研究人員的態度以及受這種態度支配的行為卻構成了這種文化的實際內涵。由於高等院校的教師們通過身傳言教的方式將學術研究文化傳導給學生們,他們就構成了學術研究文化主體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我國悠久的文化傳統為當代學術的發展奠定了深厚的根基,80年代以來,在改革開放和思想解放的推動下,學術發展日新月異,建構學術的科學性與規範性大體成為當代中國學術風尚的正面號召,不過,由於種種原因,現代化的學術研究文化仍然未能成型。 第一,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創新性嚴重不足,學術研究的平庸化現象相當普遍,很少或幾乎沒有學術價值的、低水平重複的平庸之作隨處可見,俯拾即是。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層面的,既與我國高校教師職位晉升的科研指標硬性規定有關;同時,也與出版界的不規範操作和過於市場化有關。 在市場化的規則和利益要求日漸占據支配地位的情況下,全國各家出版社大都進行了市場化的改革,通常是由各個編輯部承包指標,然後編輯部將承包任務落實到每個編輯人員身上。由於每家出版社每年擁有的“書號”是統一管理和分配的,也就是說,出版社每年能出版的書籍數額是有限度的。於是編輯們為了完成分配的指標,以有限的出版數額換取最大的收入,就不得不迎合市場的需求,以市場效益作為決定圖書出版與否的最重要的依據。贏利成為出版界的經營方向,在這樣的情況下,學術標準只能退避三舍。 更有甚者,既然以贏利為規則,那麼只要交納一定的費用,低水平的書籍照樣可以出版。 這種情況事實上十分普遍,其泛濫的結果就是出版界曾經一度秩序混亂,不少出版物胡編亂造,錯誤百出,在90年代前期達致極點。近些年來,這種情況有所好轉,但總的來看,贏利規則仍然是導致學術研究平庸化的主要原因。正是在上述情況下,出版社的審稿、編輯不規範,為研究文化的低水平提供了條件。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就是無論出版社還是雜誌社(期刊),基本都是實行編輯審稿制。所謂“三審制”,是出版社或雜誌社的一般編輯(責編)、編輯室主任、主管副主編或主編的三級審稿。據我們了解,目前已經有出版部門採用了專家外審的方式,但這種情況是個別的或偶一為之,並沒有形成普遍的制度。當然,我們絕對無意貶低專職出版人員的專業水平,只是在知識更新和專門化日益突顯的當代社會,出版人員的專業知識畢竟是有限的,以某位編輯或主編的學識和學術素養來面對整個學術界,這不能不令人擔憂,其間的取捨是很難保證持續的公正、公平和高水準的。 第二,學術界對待文獻的態度急需改變。我們在這裡無意抨擊學術腐敗現象———公然的剽竊和造假已經是人人得而誅之,毋庸再議———這裡需要討論的是在剽竊與非規範化之間的“灰色地帶”。所謂“非規範化”是指文獻引用格式及註明方式的隨意和不嚴謹狀況,其程度之嚴重和廣泛足以引起我們的憂慮。 迄今為止,我國學術界和出版界尚未規定出一套統一的文獻引用注釋的格式。在高迄今為止,我國學術界和出版界尚未規定出一套統一的文獻引用注釋的格式。在高校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學中,關於文獻引用注釋的格式要求常常是教師的個人行為,取決於教師個人的學術素養和習慣。結果是,多數學生在學術規範化方面缺乏指導、無章可循。 事實上我國有很多學者尚未弄清在什麼情況下他們需要提供所引用文獻的出處,這種例子隨處可見。比如,2001年10月10日出版的《中國教育報》第3版,刊登了鍾登華和王義興的《高校博導隊伍建設與發展的思考》一文,他們引用了大量的數字以支持其論點。請看下列節選: 綜觀世界一流大學和世界知名大學教師學歷結構,絕大多數教師都有博士學位,如麻省理工學院,100%的教師具有博士學位。為了儘快縮小與世界一流大學的差距,我國高校師資培養規劃明確要求,到2005年,全國普通高校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的30%.而據統計,1999年我國教育部直屬高校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僅占專任教師總數的15.46%. 文中提到麻省理工學院教師的學位狀況時,作者沒有提供他們從何處得到“100%的教師具有博士學位”的事實;而下文介紹我國師資學位的情況時,也沒有提供數字的出處;同時作者也沒有說明哪些數據是他們自己採集的。這種行文方式在文章中有很多處,我們就將其歸入“灰色地帶”。我們並不認為這是剽竊,而是一個學術習慣問題。 另外,也有許多學者在介紹自己所採集的數據時,並不詳細介紹採集過程。仍以鍾登華和王義興的文章為例,請看下列文字: 筆者對28所教育部直屬高校不同時擔任碩士生導師的博士生指導教師年齡分布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結果表明,有的高校現有在崗的博導年齡在56~60歲之間的占博導總數的15%,61歲以上的占58%,兩項之和高達73%. 從行文中可以看出,作者列舉的數字是自己搜集的。但是,文章並沒有介紹是如何搜集的。這種遺漏產生的問題是,其他學者無法根據相同的研究法重新得出同樣的數據和結果。 我們知道,科學研究的關鍵之一就是“可重複性”。這個原則適用於物理、化學、政治學、社會學等眾多學科。如果一份科學研究過程和結果不能被他人重複“實驗”,那麼,這項研究的正確性和科學性就是值得懷疑的。 我們在這裡介紹的“灰色地帶”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廣泛使用,目前這個問題就更加突出了。一些網站在轉載其它報刊、雜誌的文章時,將文章的文獻索引刪掉,使得網上讀者無從查詢。讓我們最後再以鍾登華和王義興的文章為例。我們是在“教育網站”上讀到此文的。也許此文在《中國教育報》發表時附有詳細的文獻索引,只是“教育網站”在轉載時,為節省網頁篇幅而刪除了。最後我們想要指出的是,鍾登華和王義興的文章實際上是很有見地的,文中的許多觀點與我們相近。但是由於那些灰色地帶,令我們對該文的科學性多少有些疑慮。 在國外的研究和出版環境中,帶有“灰色地帶”的文章、書稿是不會被接受的。剷除科學研究中的灰色地帶,建立一套規範化的文獻引用格式,對於促進中國文化和學術研究成果的國際化具有關鍵性的作用。我們可以運用行政手段強行推行文獻索引格式的規範化。當然,建立高標準的學術研究文化,說來容易,做起來難。要想徹底改掉一種長期形成的學術習慣還需要學術界與出版界的共同、長期的努力。 四、“高薪招賢”政策剖析 行文至此,我們還沒有具體討論,為什麼我們不認為“高薪招賢”是提高我國師資水平的上策。從前面的討論中可以看出,要提高我國高校師資的整體水平,並不是用高薪請回來幾個海外學者就能辦得到的事。從實踐中看,引進外國教師並非近年之事。那麼,為什麼這麼多年來我們沒能建立一個高層次的學術研究文化環境?我們在研究中發現,那是因為沒有人認識到,引進的外教、回國的留學生都是某一個具體領域裡的專家,他們對於提高“學術研究文化”並沒有引導性的貢獻。建立高層次的學術研究文化不是花錢就可以解決的事! 上面討論的是有沒有必要採取“高薪招賢”的政策,答案是否定的。下面則要重點討論一下“高薪招賢”政策的可行性問題。首先,我們必須指出,到海外“高薪招賢”是基於一個很難被國內廣大高校教師和各界學者所接受的假設(Assumption),那就是,國內已經無賢可招了!姑且不論這個假設在多大程度上會損害我們的“士氣”,僅就國外是否確有賢才可招來看,這個假設亦未必能夠成立。我們在前文已經介紹了美國大學中的教學研究環境和師資狀況。可以看出,兩國之間的根本區別不是學者的智力和學術功底,而是在於不同的“學術研究文化”。那麼,如果我們將國外的人才以高薪請回來,這些學者取得的成果與國外的學術研究文化環境密切相關,環境一旦變化,他們還能夠成就斐然嗎?由此看來,“高薪招賢”的政策從一開始就有一個不應迴避卻被忽略了的問題:是首先創造一個理想的學術研究文化環境,然後再請海外賢士回來呢?還是將創造環境的這一重任交給海外賢士?這實際上就是人們幾千年來無法回答的“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 (一)海外學者的狀況。 海外的“招賢對象”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大類(不包括正在讀書的留學生)。 第一類是在海外留學,而後在大大小小的公司中默默工作的中國人。他們已經建立了一種舒適的生活方式,回國探親、旅遊是通常的生活選擇,但他們一般是不會回國定居的。而且,這一類的“前留學生”通常不具備在大學教書的水平,不在“賢士”之列。 第二類是在國外大學裡教書的“前留學生”們。這一類人的情況相對比較複雜。他們中的大多數要教上幾門課,還要搞學術研究,想辦法評上Tenure.在大學裡,教師每年只有九個月的工資。如果在暑假期間講課,會另加錢。如果將他們作為“招賢對象”的話,這一類學者至少每年有三個月的空閒時間可以回國去作貢獻。但是,如果打算請他們長期回國工作,舉家回遷,動作比較大,考慮到家屬的工作安排,孩子的教育,問題甚多。這些可能就是我們的“高薪”所要瞄準的地方。 前面這兩類人都屬於“經濟動物”範疇,考慮問題比較實際。 最後一類就是那些決心學成之後要回國報效的人。從理論上講,第三類人不用高薪吸引也還是要回去的。 我們手邊沒有準確的統計數字。但是,我們知道,第二和第三類的人數只占海外華人的很小部分。這樣一來,那份高薪就很可能被束之高閣。 (二)海外的中國學者“值”那麼多錢嗎? 為海外的中國學者提供上百萬的年薪是一種很大方的做法,使人倍感祖國的誠意。但是,這種開價方法也令人感到決策者對“效果—成本”之間的關係不太了解。對於一個在美國大學裡教書的中國人來講,年工資(九個月)大概會在5萬到8萬美元之間。在一般的州立大學裡,已經拿到Tenure的美國教授的工資也就在這一水平上。計算機專業或者商學院的教授,其平均工資會比政治學或者教育學的教授高一些。表2是美國北伊利諾斯大學政治學系教師的工資情況,可以幫助我們對美國大學老師的工資情況有個一般的了解。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大學教師的工資結構與其它行業的人員不同。伊利諾斯州所有的州立大學裡,拿到Tenure的教授在退休後仍可以拿到原工資的80%,在各行各業的退休金待遇方面堪稱最佳。 我們面臨的問題是,在“高薪招賢”時如何計算海外教師的工資。如果僅僅將海外教師的工資乘以當時的匯率,然後發給人民幣,那麼我們支付的就太多了。比如,一個有7萬美元年薪的教授,到中國,年薪就是58萬多元人民幣(匯率:$1=RMB8.35)。就中國目前的生產力水平和生活水平來看,不能簡單地用美元來計算工資。從“效果—成本”的角度看,這位教授創造的東西不會值那麼多。換句話說,這位年薪7萬美元的歸國教授不值58萬多元人民幣。接下來的問題是,我們的大學能夠支付幾年這樣的高工資,一年、兩年還是三年? 從那位歸國教授的角度看,如果這種高工資僅僅能持續一到兩年,那之後又怎麼辦呢?即便是那些有綠卡的“賢士”,兩三年後回到所在國再找工作是很困難的了。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還願意回來嗎?“高薪招賢”政策的制定似乎忽略了這些具體細節。 另一個相關的問題是,我們高校教師的工資待遇就那麼不好嗎?近三年來,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為表率,在高校實行“崗位津貼”的工資改革。嗣後,全國的部屬重點院校和一般條件的地方院校也陸續進行改革。依照北大、清華的標準,教師崗位津貼最高可達每年5萬元(稅前)。如果再加上固定薪金與單位創收的部分收入,年收入可達7—8萬元。以這樣的工資待遇與社會一般水平相比較,顯然已經高於中等收入,雖不富有,亦可“小康”矣。 最後,在制定“高薪招賢”政策的時候,還有其它因素應該考慮到。比如,現有的教師們會不會接受這些高薪從海外招回來的賢士?海外賢士的質量是否符合預期?能否服眾?一張哈佛大學的畢業證究竟意味着什麼?是否就是真才實學的證明?由於我們對這些問題沒有第一手的資料或經驗,從而不願意進行推測式的討論,但這並不說明這些問題不重要。 五、結語 本文圍繞着“高薪招賢”這一政策進行了探討,我們認為,國內一些大學在推出此項政策的時候沒有就其可行性進行很好的論證。這些高校的決策者沒有認真思考:高校改革的關鍵是什麼?增加幾個外籍教授是否就可以算是提高了高校師資隊伍的水平?我們認為,高校改革的關鍵是要建設一種高層次的、具有國際水準的學術研究文化,而這恰恰不是花上幾百萬請上幾個賢士在一兩年內可以做到的。同時,這些決策者在制定“高薪招賢”政策時,對於一些細節也缺乏合理的估量。 我們認為,與引進“外援”相比較,似乎應該更注重與國外大學的交流,將交流保持在院系的水平上,而不是在個人的水平上。建立了合作關係就要充分利用,不要簽了字,上了報紙,領導互訪後,就算完了。授予某人(外教或海外學者)名譽教授的頭銜,就要好好利用。請人家回來為我們的學生和教師上課。派我們的教師到國外去上課(不是去考查),上課成績可算為將來評級的依據。我們應該考慮請外國合作大學中的教授為我們指導研究生。 這些事宜都應該寫到合作意向書中。與美國的大學建立實質性的合作關係是不需要很高費用的。美國有各種各樣的基金,如果需要,美國院校一方會去積極申請。即便我方為外教負擔全部費用,或者支付我們教授出國的費用,也遠遠要少於“高薪招賢”的費用。從技術細節上看,在今天互聯網技術高度發達的條件下,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幾乎無費用的跨國即時遠程教育已經成為現實。從研究生班的小課,導師與學生之間一對一的談話,到交作業、論文都可以在互聯網上進行。音像圖形的傳送都已不成問題,唯一要考慮的是中美兩國之間的時差問題。 建立一種高層次的學術研究文化需有要來自內部和外在的動力。從國家的各種文件和大量探討文章看,我國的學術和教育界已經認識到我們到了不得不改的時候了。我們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一些改革步驟和方法:下決心,忍痛割肉,提高高校教師學位水平並建立良好的研究習慣。我們認為,有一些改革完全可以由各個高校依據本校情況制定措施,比如博士論文的公開制度、博士論文答辯委員會制等等。實行這些措施的主要障礙是觀念陳舊,而不是缺乏資金。 注釋: {1}劉萬永:“‘長江學者計劃’嚴把質量關”,《中國青年報》2002年4月24日。網址為:http://www.moe.edu.cn/guoji/zhuanjiagz/01.htm.{2}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山東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南開大學。 {3}101是美國的習慣用法,意思是“入門”、“初步”。 {4}評價的主要方面是:(1)解釋這份文章/書是否對研究的題目提供了足夠的背景介紹與分析(文獻介紹和分析);(2)列出並解釋與主題有關但作者沒有在本文/書中加以討論的數據和議題;(3)解釋此文/書中所提供的信息、數據是否與研究的題目和發展趨勢有關;(4)此文/書研討的題目、研究問題以及發展趨勢與實踐是否相關;(5)解釋此文/書中所有被作者疏忽,從而沒有加以重視的研究問題;(6)就您的評價,什麼是本文/書的實力所在;(7)就您的評價,什麼是本文/書需要改進的地方;等等。此評價條款摘自美國“Idea Group Publishing Co.”。 {5}程永波:“論研究生導師隊伍的可持續發展”(2002),中國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du.cn/jsdui-wu/luntan/3_2.htm. {6}http://www.moe.edu.cn;2002年6月20日。 {7}同上。 {8}例如2001年政治學學科博導工作會議(長春)即提出了這一問題,可至今沒有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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