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香港這個4小龍開創者往日科技輝煌的日子 (3):南蠻的專利
警告台灣學生!!!!台灣&大陸的貿易協議如果沒有實質的科技檢控&保護法。台灣將會步香港工業覆滅的後塵。沒人再願意在台灣投資大量的資金髮展科技。就算成功開發了,都沒用!台灣請個屁的大學生麽?呵呵呵
如果在英聯邦科技&專利保護法規中:老爽花時間&財力資源開發的科技受到香港政府,通過英聯邦法律的實質保護。在申請專利的過程中受到專業公平的評審,合理的專利申請審批費。
但現在香港的專利申請評審權力已經被大陸共燦襠【回歸】成為襠產了。香港人在大陸申請專利?呵呵呵。
老爽的經歷是【疏通費】20萬¥。如果審批你的專利技術的那個【襠匪】認為你的技術有任何經濟效益,再加碼20萬美金吧?如果老爽不願意交【疏通費】,那麼你的技術就賣到大陸啥啥企業,屬於他們的技術開發,等着拿國家技術開發一等或者二等獎。
有朋友告訴南蠻,老爽其中的一個大陸註冊的專利【遍地開花】了樂~~!TNND是麽?那不是掠奪或者偷麽?
老爽想告上法庭吧?一打聽!tnnD初步律師費20萬¥!告誰呢?告政府?大陸政府收了老爽的專利申請費~~!專利評審費!專利註冊費! 專利疏通費!幹啥呢?
大陸法庭看見老爽~~,嘿嘿。又多一個港燦可以宰殺樂!
以前的【專利疏通費】不算,現在是輪到【法官疏通費】了。。。。。。。。。
大陸夢飯難餓到吃草啃泥,7個人共穿一條褲子,焚書坑儒,只有鄉巴產業是必然的結果樂。
大陸匪區掠奪香港科技發展&法律檢控權30年後的今天~~~,香港科技發展全撲街了。
大陸燦的狗吠文化懂得“英聯邦科技&專利保護法規”保護香港在世界市場的科技經濟發展的重要性麽?現在大陸共匪的科技掠奪法是香港人的科技發展的斷子絕孫法。大陸燦可以隨便掠奪生產權,做產品。賣到所有英聯邦國家,美國&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