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站在大學講台上成為所謂的“知識傳授者”,但我明白我與學生道德並沒有“質”上的不同。我喜歡與學生一起討論這些敏感而讓人頭痛的問題。我教的是文學,所以我常常和文學中永恆的人性靠在一起。性,並不是讓我們拒絕責任,依我的理解恰恰讓我在真實地應變生命中更加擁護責任。性是照妖鏡,在性問題上的開放程度反映了一個人的誠實態度。做學生的時候,我也因為生活的壓抑久久地徘徊在一個又一個熱鬧而又忙碌的髮廊門外,看各式各樣的人們出出入入。那時,我沒有經濟能力去感受這樣的“生命真實”。那時,我們也沒有戀愛,但我們卻活在內心的貧困與折磨之中。如果有更多的途徑能讓我在性問題上得到緩解,也許如我一樣的年輕人更加平實而勇敢的去面對豐富的生活。性,不是絕對的,但是真實的。我們沒有錢為自己買單,我們就恪守做人的另一種尊嚴:與她他擦肩而過。
如果說一個沒有這樣體驗的男性,我的最大的願望就是希望這一生在一種可能的情況下,為自己買單,與她們“親近”。“紅燈區”在大多數中國人的眼裡是一個骯髒而又充滿神秘的地方,人們憎惡它,卻又渴望了解它,並對它充滿了疑問。我忽然又想起中國人民大學的社會學教授潘綏銘說過,我們在社會田野工作時,如果你付了錢又沒有和小姐有那種關係,你得到的“答卷”絕對不會太精確和可靠。所以說,在嫖娼的問題上,我並沒有發言權。沒有親嘗試過這樣的經歷,是沒有理由去參與這樣的問題討論。但理智告訴我,這個問題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我忽然想起前兩年有一個英國的獲得文學諾貝爾的作家,當記者問他獲得成功應該感謝 “誰”時,他說是妓女。與妓女和諧的或者古怪的性關係,促成了他的成功。
陸德明,一個知名的經濟學家,這次卻因為這個問題出了事,受到所在高校“復旦大學”的一系列的行政處分。如果他是一個普通的沒有高校知名教授、經濟學家,也許媒體、其所在單位都不會這麼過分地處罰。這讓我想起政治的可怕,可怕之處就是法律、制度往往只是約束一部分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觀念似乎成了一種“虛設”。但是有一天在“法面前”擁有特權的人如果有一天被政客或者他的反對者們,或者說因為他的過失得罪了一些人時,那麼“法律”就可能成為一個用“公眾權力”去教訓與懲治對方的私家“刑具”了。
我讀研究生的那個學校有一件事情大家都知道:來了一個新校長,但老校長的“權力聯盟”仍舊強大。於是新校長就利用了他喜歡嫖娼的弱點,有一天派其下屬採取 “跟蹤”的方式,最後在公安部門的一舉努力下,將其抓獲,這個老校長在這個學校“混”不下去了,後來調去一所“電大”了。後來怎麼樣呢?這個新校長“兩性”問題上覺得不“下”於這個老校長,他將其幾個女學生從中學、師範學校調到我們的院校。也總會有一些女人會投其所好,這樣,他與其它的女下屬的事也不會太少。我們的學校不大,所以他們發生的事常常聽說。最可怕的是,教務長、辦公室主任還有其它職能部門的幹部都是他的“人”。他們一起去“享受”生活。但為他們買單的是我們這些窮學生。研究生畢業時,有一次搞慶祝,按例,他們出席酒會,可是他們在酒宴差不多時,為了想儘快去酒店“享受”,講了一些“暗語”,結果被我的其中一個同學全部“破譯”。我越發覺得“這幫人”在大會小會上、學生們面前的“布道”是多麼的醜陋與可鄙。
當然復旦大學比我們的學校大得多。不會發生這樣的荒唐一幕。但是我在復旦讀書時,據說以前的校長揚某某,也是因為這個問題搞得影響很不好,最後遠離復旦去了英國。但是他後來還是一次又一次地被復旦請回來。所以,我討厭那種可怕的道德主義與“落井下石”的醜陋國民性。性在高校的過失,是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因為高校似乎承受我們的公眾對於他們道德上的期望,以及他們自身建設已經在一種複雜而奧秒的社會現實上土崩瓦解。所謂上個世紀初老北大的教授們“自律會” 已經成為歷史和一種美好記憶。
德里達在《教授志業的未來或無條件的大學》中這樣寫道:“人文學科未來的任務之一,大概會是對其歷史做無止境的認知與思考,至少在我們剛才展開的那些方向上(即傳授/表述行為、知識中勞動、認知與信仰之神學與歷史、人、世界、虛構、行為式與“好像”、文學與作品等的問題,還有我們剛才說到過的所有那些相關概念)。”當然,德里達也坦言,無條件的大學也是不存在的。可是它應當是批判性——比批判性更具批判性地抵抗一切規定了教育習慣占有權的最終場所,而這原則上符合其宣稱的使命及公開信仰(professee)的本質。“高校道德”也不應該背叛真理或人性概念——這構成了所有大學的憲章及其信仰表述志業者的情況下降臨(faire arriver)在大學之上。“這種無條件抵抗的原則乃是一種權利,大學本身恐怕既應當對之進行反思、創造,並確定它是在法學領域還是在能夠研究這些法學問題的新型人文學中進行這些反思工作一何不更直率地說,這指的就是能夠承擔解構使命,能夠從其自身特有的歷史及其特殊的公認原則進行解構,特別是在人文學科中。”德里達在這篇經典的演講稿中,向我暗示了人類發展至今的兩個深刻的危機:(1)教授們以學術為志/以政治(金錢/美色)為志;(2)今天大學的功能的目標何為?韋伯在《學術與政治》也提出了“以學術為志業”,似乎成了包括大學教師在類的知識分子的一種責任和崗位意識的體現的形態之一。這些範式的形成對當前中國大學的功能/目標構成了一種刻骨的諷刺。今天中國的大學充其量是培育又紅又專的政治技術分子,或者無節制的工具理性和本位的技術知識分子而已。大學究意是以教授/學生治校還是以政治體制下的政治施展欲望(權利、美色)的平台,這已經成為一個類似哈姆萊特同樣的 ‘To be, or not to be’的人類困境的自身設問。大學的道德成為一個處於精神和道德崩潰意義上道德之道德追問。
幾年前,我曾經寫過一篇紀念經濟學家“納什”的文章。如果我們用“私人生活”的眼光而脫離“公共事務”中作為科學界和知識界中出現的納什對於人類的貢獻,那麼勿庸至疑,他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偽君子。相反,作為“公共生活”或者說站在人類公共視野中的“納什”卻因為他的“納什均衡”而讓人活在人目內心的崇敬中。
人都是有人性上命的弱點的。但是有時候我們能控制自己的不道德的行為或者能為自己的行為肩負起責任時,我們的道德就會成為一種多餘。如今對於同是“經濟學家”的陸德明,“高校道德”應該承擔怎麼一種社會輿論壓迫和與保護作為高校主體自身——教授的存在之存在呢?這的確提出了它承受誤會的勇氣與保存知者的膽魄。對於法律,是“人人平等”,而不讓法律成為特權階層殺人的利器。願我們自己找到我們發現的合理存在的法制的、人性的、健康的語境。
與其說,陸德明倒霉了,不如說,“陸德明”——這個社會符號為“解構之解構”的“高校道德”成為一種可能。
2004-11-1作者聯繫: yiedong@et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