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
希望工程的救助款,是否按时下拨了?
2月28日的中国青基会《严正声明》又指出:希望工程“保
证了各项捐款的按期下拨。十二年来,中国青基会从未发生助学
金或建校款滞留下拔的问题”。甘肃青基会原秘长苏宪华在接受
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语气坚定地对记者说:“不对,不对。中
国青基会的助学金和建校款,很难按时下拔的!”
苏宪华说,很长时间以来,老徐掌管的中国青基会一直有个
大毛病:已经通知省里下拨的救助款、建校工程款,常常是“只
听楼梯响,不见‘款’下来”。我生性耿直,当面问过他们:扣
住捐款不下拨,是不是光想着把钱压在北京“生利息”?
苏宪华介绍说:海内外的热心捐款不能及时下拔,可能留下
许多后遗症,例如,本来捐款可以在9月1日(新学年)之前下拔,
可我们到了10月或者11月才收到,等到我们再下拔,基层就会因
为反正迟了,那就干脆扣下,要求受助的贫困学生在来年3月1日
开学时,拿着写好的《感谢信》来领钱!对这类事,我们发现之
后,一律坚决纠正、坚决处理,可奇怪的是,希望工程总负责人
徐永光迟迟不拨救助款的事,多年来居然没有曝光,没有处理,
更没有纠正。
苏宪华强调,“这类事,直到2001年仍在继续!”
苏宪华还抱怨:捐建一座新的希望小学,是20万;改建一所
旧的,是10万元。不知什么原因,希望工程搞到后来,新建的少
了,多数成了“改建”。对甘肃来说,改建贫困地区旧学校也很
好,但我不知道,捐方是不是分期分批去捐的款,因为老徐给我
们下拔那10万元可费劲了:第一笔给5万;电话多次催款,第二
笔4万;剩下1万,久拖不给……修建、改建一所希望小学,中国
青基会规定地方财政要有配套资金,工程质量要验收,这些都是
对的,但我们做好了这一切,建校款还是迟迟不到。打长途,老
徐或手下工作人员就说:“你们的工程验收报告还没收到呀!”
我记得有两次,只好改寄特快专递,你再说没收到,我就给你传
真邮局的“交寄凭证”。就这样,最后的1万元也很难拿到现金,
往往是换成东西,例如三辰影库什么的。
希望工程的大笔捐款,莫非真被滞留在中国青基会的账户上,
任由他们“吃”利息?
中国青基会前财务部副主任柳杨的回答是:“中国青基会基
本上不存在吃利息问题。”她说:
——苏秘书长的想法有一定道理,因为学生救助款每学期下
拨一次,一年才两次;建校工程款的下拨,也常常有“滞留期”,
因此,许多省青基会的秘书长都曾问过:“大笔捐款滞留在你们
的账户上,中国青基会肯定获得不少利息吧?”要知道20世纪90
年代初期、中期的银行利息还是比较高的。可是,我说出的真相
或许会让你更吃惊:中国青基会主账户上,资金余额常常少得可
怜。
——原因,主要是徐永光挪用希望工程捐款的第一拨投资就
没能实现“预期收益”,而投资与借贷的最大区别又是“本金难
退”,因此中国青基会的“待拨款”从一开始就有“窟窿”。老
徐呢,一步错、步步错,他必须不断向社会呼吁,请求大家给希
望工程捐款,然后用第二拨捐款的“一部分”,去填第一拔投资
失败所留下的“窟窿”。我后来才明白,老徐这是寅吃卯粮。
——按理说,中国青基会户头上的“待拨款”应该有好几千
万甚至超过一个亿,但上级主管单位和善良的捐款人不知道,希
望工程主账户上常常没那么多钱,有时甚至到了没钱下拨、“等
米下锅”的尴尬境地。搞到后来,我们应该下拨的救助款甚至要
请富裕省份先行垫付,贫困地区才由我们直接下拨。老徐的口头
禅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这可不是他在“警醒”自己,那
是对中国青基会捉襟见肘的财务状况的真实写照。
记者听出了一身冷汗:“真有那么可怕?
柳杨:是的,表面看,我们是在强调希望小学必须要有基层
政府的配套资金,必须经过中国青基会全程监控,必须慎重选择
校址、随时掌握工程进度、严格检查工程质量……但真正原因,
是我们的账户上确实没钱。我举个例子,青基会“希望办”有位
叫张传远的,我在的时候,他经常拿着领导已经批准的下拨救助
款的“预算单” 来找我,问财务有多少钱能拨下去。后来,他
干脆改成问:你有多少钱能下拨?有多少,我就填多少单子请领
导批!每一次,他手里都是攥着一摞单子,但我们账户上确实没
有那么多钱。就这样,一旦有大额捐款到了我们的账户,“基金
部”为了追加投资,有时还会和“希望办”吵架呢!
苏、柳陈述,相互印证,不过,书面证据或许更具说服力:
1995年国庆前后,徐永光和河南信阳信托投资公司(公司设
在深圳,以下简称“信阳信托”)签署协议,准备把中国青基会
各个账户上的资金“归拢”后,转入信阳信托,“搏”一把短线
利息差,但“存款协议”签订一个多月后,仍无法“履行”。
不是财务部门故意怠慢领导,实在是中国青基会的账户上缺
少现金存款。证据清楚显示,1995年11月,希望工程主账户上只
有存款150万。此外,中国青基会不接受审计的华青账户92万,
项目办账户74万,食堂账户33万,活动账户8万,合计357万元。
但是,1995年的这个11月,徐永光还必须面对如下“任务和
风险”:
1.热心人士已经捐赠到位的希望小学建校工程款316万元,
须在本月下拔;
2.同样己经捐赠到位,且数量更加可观的“1(家)+1结对”
救助款(以“千万元”计),须在本月下拨;
3.此前对山东济南的投资,其“按期回款计划”许诺并无
十分把握;
4.今后对信阳信托的存款,其“随时调回存款”的承诺也
是未知数。
为此,当时的财务部负责人曾琦大胆而又婉转地提出“警
告”:我会目前在银行的“资金结存状况是不乐观的”!可惜,
青基会最终还是把357万元中的一大部分调入信阳信托;坚持
“试运行一次”。
2001年12月20日,面对电视镜头,徐永光就“四川宣汉假信
事件”这样说:“我再补充一下,就是说宣汉的当事人,无论他
是违法或违规,都要受到法律或行政的制裁,应该说是会比一般
的定性还要严,请相信,对希望工程捐款,如果是贪污、挪用或
者做出其他不规范的行为,受到制裁的程度会远远超过对一般资
金管理上所出现的错误!”
现已查明,四川宣汉“假信事件”的当事人唐纯旭,共计挪
用希望工程捐款5400元。作为“小蛀虫”,唐已经受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