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歌的故事 |
| 送交者: 曾慧燕 2002年04月12日18:05:29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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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的故事 一手用中文著立说、一手用英文发表诗歌的女孩子 高歌,一个在中国大陆出生、长大的女孩子,十一岁随父母移民美国,读小学六年级,当时一句英文也说不好,短短数年间,却成了被耶鲁大学提前录取的新鲜人(FRESHMAN),并获得多项奖学金。一九九六年夺得全美高中生诗歌比赛一等奖,1997年被评为美国「全国荣誉学者」,1998年出版她的中文处女作《美国顶尖大学》。 华裔新移民子女在美出类拔萃屡有所闻,但像高歌这样一手用中文著书立说、一手用英文发表诗歌的女孩子,实不多见。难得的是,她在融进主流社会的同时,较好地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 美国拥有全球顶尖的高等学府、教育殿堂,哈佛、耶鲁、普林斯顿、哥伦比亚、康乃尔和史坦福等,一个个富贵族气息的金字招牌,使几千年来习惯望子成龙的华人家长,为了下一代的前途,纷纷加入移民大军飘洋过海来到“花旗国”寻梦。 话题就从高歌的“美国顶尖大学” (去年由明镜出版社出版www.mirrorbook.com),今年初由中国大陆昆仑出版公司出版简体字版本)一书说起,记者很好奇,高歌十一岁就来美国,为何中文仍那麽好,不但文笔流畅,言之有物,遣字造句也非常贴切。再说,高歌是如何想到把她的报考名牌大学的经验、大学的基本制度和架构等与华人同胞分享的?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高歌是一个明眸皓齿、身材高兆、秀发披肩、长得十分惹人喜爱的女孩子,跟她谈话,是一个很愉快的经验。 高歌在中国出生成长的经历,赋予她与众不同的背景和独特经验。她初抵美国,先後辗转三个州求学,从最初不会听、讲英文,到英文突飞猛进。她回忆:“我入读小学六年级时,只有我一个人不会讲英文。幸亏我数学好,分到一个快班,水涨船高,我适应环境能力也较强。” 高歌不但会写诗,还喜欢创作小说,十四岁就发表处女作,是一篇描写两代人由於“代沟”和文化教育背景差异引起冲突的短篇小说。她说:“父母一直提醒我不管身在何方,都不要忘记中国文化。我有信心不辜负父母的期望,东西方两种文化在我身上碰撞的结果,反而起到两者兼收并蓄的作用。”她说,连她晚上作梦,也是一半中文一半英文,显然是潜意识中的东西方文化作怪。 高歌说,中国人的父母,都呕心沥血培养子女,希望把子女送进最好的大学,憧憬子女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但由於语言障碍、文化隔阂,许多华人家长对美国一流学府的基本制度与特性都不了解。 当高歌还是一个高中十一年级的学生时,就开始报考大学的“浩大工程”,陆续收到各大学寄来的报名申请表和宣传介绍资料,再从图书馆借来各种大学指南之类的资料,如饥似渴地阅读。在其过程中,遇到许多有趣的事情,也碰过由於事前不了解而走弯路的情况。她说:“尽管是攸关前途命运的“终身大事”,读到有趣的地方,不由笑出声来,跑去对父母说:“原来每个学校都有那麽多从前我根本不知道的好玩的事。” 高歌的父亲高伐林、母亲季思聪都是使命感强烈、对人有爱心的自由知识分子。他们劝女儿把她报考的经验写出来,与更多人分享,使同胞们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在父母的鼓励下,高歌在报考大学尘埃落定、高中毕业典礼也举行过後,利用暑假,结合自己和周遭同学的经验教训,把那些心得轶闻,加上自己的观感用中文写成文章,以便让更多华人从自己的“前车之鉴”和成功的喜悦当中,了解如何创造进入这些大学的条件,包括掌握许多未必成文却行之有效、事半功倍的诀窍。 在父亲的帮助投稿下,高歌的系列文章,最早在世界日报属下的世界周刊发表,读者好评如潮,许多人更十分好奇地打听,“高歌是谁?”他们想不到,作者竟是一个18岁的来自中国北京的少女,让许多华人家长羡慕的是,不少人移民来美後,中文日益捉襟见肘,11岁来美的高歌,不但没有忘掉自己的母语,而且可以得心应手准确运用丰富的词汇写作,并付印成书,“献给所有希望受到最好教育的华裔莘莘学子们”。 高歌的中文水准,从下面一段她介绍康乃尔大学的描述中可窥端倪。她写道:在译成中文的西方地名中,据说有几个特别为人称道的,像诗人徐志摩把佛罗伦萨译成“翡冷翠”,有人将麻萨诸塞州译成“满山秋色”,就是其中两例。而康乃尔大学所在地的纽约上州小镇ITHACA,不知被那位天才连音带义地译成“绮色佳”,也令人叫绝。 当然,如果要吹毛求疵的话,“绮色佳”使人唤起清丽缤纷的感觉,而实际上这个小镇乃至康乃尔大学周围的景色是气势开阔宏大的。不敢说有“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李白)那种浩瀚气派,但康乃尔的校园建在山顶,在图书馆凭窗远眺,只见层峦垒嶂,苍苍翠翠,尽收眼底,令人心旷神怡,不由得惊叹大自然在这里大处著墨的大家风范。 在“我是耶鲁新鲜人”的序言中,高歌写道:在大学校园生活了大半年,我所注意的不光是当时令我流连忘返的钟楼拱门、雕塑小径;大学对我来说,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不是那些课程、那些分数、那些排名榜的名次,而是它的 “人”-学生、教授、管理人员。这一部分对我的大学生活影响最为深远,一所真正的好大学并非只有历史,它每一分钟都生活在“现在”。 高歌申请大学的经验,足以供後来者借鉴。她说,在她读十年级以前,并没有仔细想过要上那一所大学,她的父母也并没有特别注重「名牌」,父母最初甚至表示,如果争取不到资助,就上他们居住的新泽西州学费便宜、教学质量也不错的州立罗格斯大学。“说到底,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成不成材,主要看自己是否努力”。 不过,後来这个想法有了一定改变。因为许多过来人对高歌父母表示,尽管在课堂内,名牌大学的教育质量不一定比“非名牌”好多少,但在课堂内,名校学生和教授的素质,的确比一般大学高出一筹。大学本科四年是人生关键阶段,在这个时候,你交下什麽朋友,建立什麽样的社会关系,认识什麽样的教授,被那一种人影响和碰到什麽样的机会等,都与你去那一所大学至关重要,这些,尤其是“机会”,也许就是名牌大学给你提供的最重要的资源。 另外,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从名牌大学毕业的学生,往往成为“优秀”、“杰出”的代名词,到社会上都会获得较好的工作和薪酬待遇,不管你是否承认,「现实迫人」,所以“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都迫切希望子女们能进“名牌大学”。 再者,名牌大学也不是浪得虚名,像哈佛大学建校三百多年,在高校林立、竞争激烈中稳居榜首,靠的是实力。 当然,高歌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名牌大学不是十全十美,更不是学生成材的绝对保证。” 想法改变後,高歌在升入十一年级时,开始为申请大学作准备。对一般从高中九年级就开始“未雨绸缪”的人来说,她的起步晚了一些。但幸好她高中头两年的成绩还不错,门门都在荣誉班得A,年级排名在前十名之内,与老师的关系也很不错。 在课外活动方面,她课余酷爱写诗,高中第二年当上了校刊的诗歌编辑,看来也很有可能在第四年当上主编,并多次在校内外发表自己的作品,她对自己进行客观分析後,觉得照当时的成绩和全美预考(PSAT)分数,即使进不了「三强」(普林斯顿、耶鲁和哈佛),进录取率相对较高、竞争不太激烈的康乃尔或西北大学,应不成问题。 在课外活动方面,高歌一度非常发愁,因她认为自己没有什麽特别了不起的专长,她身边许多的华人同学,从小练习乐器,钢琴、小提琴和大提琴等,样样精湛,获奖是“家常便饭”。其余不少人在数学和科学方面也颇有天份。有段时间,她的父亲三天两头给她拿回一份中文报章的报导,告诉她谁谁谁荣膺:“总统青年学者奖”,或者又有华裔子女在“西屋科学奖”中独占鳌头,或进入决赛等。 高歌呢,从小没有学琴,虽然在数学、科学的功课门门得A,但从未得到过重要奖项,在学校社会活动的职位也不多,更没有参加任何体育队,“与别的同学相形见绌”。 不过,高歌也有自己的特长,“我从小酷爱写作,一进高中就参加了文艺杂志的编辑,在校报、校刊上屡屡发表散文、诗歌。从十一年级开始,我把诗歌习作向各种全国性的学生刊物投稿,也积极参加各种比赛。十一年级上半年,我得到一笔奖学金,考进了郡里的艺术学校诗歌班,连续上了两年诗歌写作课,对我的写作帮助很大。” 她的诗作《妈妈在院子里扫落叶》,一九九六年获得全美高中生诗歌比赛一等奖,美国《桂冠诗人》罗伯特•哈斯专门写信称赞她。她其余几首诗并连续获得新泽西州两届年度高中生诗歌比赛一等奖;小说《门》一九九四年获得新泽西州中文《汉新》月刊小说比赛三等奖。 高歌说:“这些作品今天回过头来看,很稚嫩,但是不管怎麽说,也是显示自己爱好特长的若干法码,都得和别的获奖记录一起填在简历上。” 她说,一位在某大学招生办公室打工的朋友告诉她,学生专长如果独特,与众不同,在竞争中就占了一大优势。“这个朋友的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哪个学校会希望自己学校全是一种类型的学生呢?在读了五百个小提琴手的申请表後,突然发现一个会弹竖琴或是会吹长笛的学生,大学对这位学生一定加倍重视”。 高歌的一位朋友爱玛,就是以会弹竖琴这一特长,不但考进耶鲁,而且在校园内处处春风得意。那一年报考哈佛大学的学生将近两万,“他们那一个不是门门优异、多才多艺,在高中时大出风头。可是,在不可能录取这麽多人的情况下,大学怎麽从这麽多优秀的学生中分出高下,如何让学校觉得你是一个独特而不可多得的人才。像爱玛会弹竖琴,她的特长才真是千里挑一”。 高歌相信,她被耶鲁录取,其中很关键的因素,就是她在十一年级过後的那个夏天,参加了一个夏令营。 那是她生命中的重大转捩点。那年冬天,她收到一个小册子和一封信,是一个名叫特路莱德协会(Telluride Association)的组织给她寄来的。信中说,由於她PSAT考试成绩优异,是参加那一次考试的全美考生中最好的百分之一,因此有资格申请这个组织举办的夏令营,为期六周。 小册子中对夏令营有详细介绍。据指出,这个夏令营在教育界颇负盛名,水平很高,以注重思想、紧张亲密的气氛著称,有四处地点可供学生挑选,其中两个在康乃尔大学,一个在巴尔的摩的圣约翰大学,另一个在俄亥俄州的肯宁学院,每处参加人数十八名,从每年七八百个申请人中挑选出来,除了往来交通费外,夏令营的费用包括食宿,全由这个组织负担。但申请手续复杂,要写三篇作文,题目自选,但要对社会或是哲学问题进行比较深刻的分析和阐述。 高歌寄去申请表以及所要求的作文後,约一个多月,接到一位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的电话,说她的作文初审通过,约她面谈,地点是在普林斯顿大学古典文学系一间办公室,审核人是那位普大教授和一位专程从纽约赶来的福特基金会的女士,面谈内容是让她就她写的作文内容深入阐述。“他们提的问题相当犀利,一看就知道对我的作文内容相当熟悉。......我从那间办公室出来,人还算镇静,但手和脚都直发抖。” 高歌最後不但被这个夏令营录取了,还被新州的“州长艺术学校”写作班录取,这个班全州只收十人,机会也很难得,她犹豫了两个多星期,徵求父母的意见,他们叫她自己决定,“最後我还是觉得全国性的夏令营,对我的帮助可能更大。六月份就打点去了俄亥俄。直到现在我还为自己这个决定感到庆幸,毫不夸张的说,这个夏令营是我高中在思想上的转折点”。 在夏令营的六个星期,高歌每天与来自全美各州的十七个同学,在文学名著中打滚,每天阅读三至五个小时,有时一天读一本书。“直到现在,我在耶鲁待了一年之後,回想那段时光,还觉得那时的日子好像都是镀了金边似的。…… 每一次深更半夜挑灯苦读加缪、波德莱尔、尼采、艾略特、维吉尼亚 沃尔夫和卡夫卡等,每一天我都面对著一扇扇打开了的窗户和门,呵,我好像是在那时睁开了双眼”。 也是在那时候,高歌才打定主意要念耶鲁大学,“这其中有偶然也有必然”。偶然,是因为夏令营一位男生跳过了十二年级,提前被耶鲁大学录取,暑假过後就去耶鲁报到。夏令营的同学於是发誓,为了能在大学时还在一起,大家都要去耶鲁,争取一年後在耶鲁会面。必然的因素,就因夏令营的缘故,高歌深深喜爱上这种人数少、学生关系亲密的小研究课,而耶鲁最著名的新生项目「指导学习」,就是以这个形式授课,连内容都差不多。 当高歌在父母陪伴下第一次踏足耶鲁大学时,十七岁的她,“深深被耶鲁的名气、美丽和庄严,以及夕阳西下时站在校中央向四周环视时那种凝重的历史感所吸引”。她“义无反顾”申请了耶鲁的提前录取,最终并如愿以偿。由於她高中时考过了五门AP课程,成绩被耶鲁承认,折抵一年学分,所以她九八年秋天虽然是进大学第二年,但已被承认为三年级学生。不过,她并不打算提前毕业。待本科学分拿满後,将继续修课,抓紧在学术重镇耶鲁求学的好时机,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在《美国顶尖大学》一书中,高歌以深入浅出的笔法和不失幽默的口气,介绍了全美25所名牌大学的招生、教学情况和校园特色,并以“一句话”介绍一百二十所美国大学。 高歌以一个著名的“换电灯泡”来调侃各大名校的笑话,说明包括哈佛、耶鲁和哥伦比亚等名校在内的特色。例如问到“需要多少个哈佛学生换一个电灯泡”?答案是“一个,他握著电灯泡,而世界围著他转”。这个笑话是讽刺哈佛的学生心高气傲、目空一切的狂妄,但也说明哈佛执美国高等教育、学术科研牛耳地位的重要性。 有关耶鲁的笑话也很绝,因为耶鲁所在地纽黑文的治安令人不敢恭维,近年来成为美国的“问题城市”,其危险程度被人与哥伦比亚大学的哈林区相提并论,有人甚至认为哈林区比起纽黑文还算安全,所以当问到:“几个耶鲁学生才能换一个电灯泡?”答案是:“零个。因为纽黑文在黑暗中看起来顺眼些。” 当问到“需要几个哥伦比亚大学学生来换电灯泡”,答案是:“76个,一个换电灯泡,50个举行集会要求不换电灯泡的权利,另25个举行反要求的集会。”这个笑话显示曾有“激进主义的温床”之称的哥大,其悠久的学生运动传统,吸引许多政治理念狂热和激进的学生。 高歌从小酷爱写作、写诗,成了耶鲁大学新鲜人後,又开始迷恋戏剧。她说,她喜欢诗的可长可短,在很偶然的机会下,接触到美国现代诗选,觉得很美丽和忧伤,对人情和景物都有非常美的描绘。 她对这个世界有一股子热情,兴趣广泛,充满好奇,而好奇是知识的萌芽。「所以选课时很头痛,很多领域我都喜欢。高中时取得全年级化学最高分。其实我是一个文学性的人,但对数学化学也很喜欢,现在开始对经济有兴趣,喜欢上经济课,已经进入状况,跟老教授相处得很好」。她自言,自己的性格比较争强好胜,越难越不怕,喜欢哲学和思想,所以对老子、庄子产生兴趣。 在课余,高歌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她说,美国大学非常欣赏学业好、而且富有责任心的学生,社会责任心就是在社会服务中体现。如哥伦比亚大学就十分明确地表示,他们要培养的,不能只是关在象牙塔里走不出来的书呆子,而是「面向现实的社会栋梁」。在高中,流传一种说法,要想上好大学,必须做满三百小时的义工。因此,做义工成了一种风尚。高歌最初在一间老人院做义工,她坦言,开始时抱著十分功利的目的,并不十分喜欢那些坐在轮椅上昏昏欲睡、口水从嘴角流下来的老人。她每星期天在那里工作七小时,每次回家都疲劳不堪,浑身发软,後来经过锻炼,培养了她的同情心和乐於助人的品格,使她不再局限在学校的小圈子里。 她认为,她有今天的成就,而且对中英文两种语言运用自如,与父母自幼在她身上贯注的心血密不可分。看得出,高歌与母亲非常亲密,季思聪在大陆曾任《中国青年报》记者,颇能捉摸青少年心理。 高歌的父亲高伐林,对爱女的成就以“平常心”视之。他谦虚地表示,高歌还算不上成功,她是一个优点与缺点都很突出的女孩,我们实际上很为她未来是否能继续健康成长而担忧--但愿这是“人之忧”。高伐林夫妇都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希望爱女才德兼备,学会关心他人,富同情心。 对於高歌的聪慧早熟,高伐林颇为欣慰地表示,高歌很小就具备语言能力,两岁时他就教她认字,念故事给她听,幼儿几岁才开始适合学东西,专家并没统一说法。高伐林说,高歌那时每天认两个字,都能记住,一年下来,已认识好几百个字,日积月累,词汇非常可观。他希望,新移民子女在美国融入主流社会的同时,仍能保存母国文化,尤其不要放弃自己的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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