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既得利益者怎么办? 要真解决问题, 光喊打倒一切贪污腐化份子是没用的, 现在当官的这些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可想而知, 想查清一切从成本上看几乎不可能, 杀一批看着很过瘾, 但对整体状况有何用处? 贪污腐化到现在这个样子, 得走一些非理想的现实路子. 水至清则无鱼还是有其道理的, 刑不上大夫有其现实一面.
咱纸上谈兵, 能否设个期限, 期限以后再贪污腐化按钱数论罪, 如500万死刑, 以下每十万一年之类的外加倾家荡产. 这是罚的一面, 赏的一面是如果清廉为官, 退休之类时可以一次领到相当十倍左右年工资的清廉奖, 同时加大监督与审计力度以确保清廉奖之公正. 这是对将来的措施, 与现况关联不大, 设计与实施相对简单. 对这个期限以前, 也就是对既得利益者, 必需分块瓦解, 比如, 300万以下一笔勾销(就是自个估计贪污腐化不到300万不用做任何事, 以后被检举揭发查明期限以前不足300万的也免于任何处分, 退休时符合以上条件仍可领清廉奖), 300万以上限期自举, 国家承诺一定的最高刑期(比如20年), 刑期按减去300万后的钱数处理. 省部正级及以上另类处理. 这样很多既得利益者可以去原罪而得以重新清廉为官, 原罪深重者的抵触亦得以一定缓和, 官场环境应能好转, 一些既得利益者甚至可能反过来维护新的赏罚系统.
对全体人民来说这不是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 他们期待的是打倒现存的一切贪污腐化, 但那是乌托邦的幻想, 要摆在八十年代初还差不多, 这不是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 但它是可操作的一种方案, 当然成败关键是能否有效监督与审计以确保将来的赏罚系统的运行. 中国这几年花大钱改善硬件系统, 卓有成效, 现在该是花代价改善软系统的时侯了(并非一定要涉及政治体制改革, 政府的运行机制就有很大完善空间, 可以象做工程一样去善它). 欢迎砸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