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人与媒体,吴征杨澜与网民 |
| 送交者: GFP 2002年01月10日17:57:54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
名人与媒体,吴征杨澜与网民 本文想说明的是,名人拥有什么样的隐私权, 而美国法院对媒体报导名人隐私的案例对当吴杨打官司有什么启示。 美国的民法中关于隐私的定义大致有四种: 1. 盗用 ─未经当事人许可利用某人的名字从事商业及广告目的
美国法庭认定,一个人,只要他/她自愿选择成为公众人物,其隐私权就受到了极大的先制。 最有名的判例要算Sipple v. Chronicle Publishing Co. (Calif. App. Ct. 1984)一案了。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1975年9月22日, 当时的美国总统福特正在圣。弗兰西思饭店参加一个活动。Sipple 为了一睹总统的风采,赶到旧金山市中心的联合广场。下午三点半, 福特总统从饭店出来,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Sipple 当时正好站在Sara Jane Moore身旁。这时,Sara Jane Moore掏出手枪,朝福特开枪。就在Sara Jane Moore要再次开枪时,Sipple 抓住了她的胳膊,使她未能击中仅35英尺距离的目标。 按我们中国人的想法,一个普通人,奋不顾身,解救了一国之君,完全是英雄,应该受到各级组织的表彰,嘉奖,说不定还要掀起一股想他学习的热潮了吧?然后此君的命运却并非如此。 9月24日,旧金山记事报刊登一则新闻,称白宫正延迟对Sipple 表示感激,因为他们了解到Sipple 是个同性恋(同性恋在70年代还未被主流社会接受,同性恋者当时几乎没有什么政治权益)。此事立即被炒作成各媒体的头条新闻。而Sipple 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也随之改变。 9月25 日,福特发表了一则简短的声明,算是对Sipple 的表彰。 由于此事的披露,Sipple的家人开始疏远他,他的父母受到邻居的骚扰。甚至在母亲去世后,他的父亲也拒绝跟他联系。同时他开始酗酒,靠在一家酒吧打工和退休今维持生活。 不堪忍辱的Sipple把旧金山记事报和其他六家媒体告上法庭,控告媒体披露他的“难堪的隐私事实”。要求精神赔赏。然而经过五年的法庭抗争,Sipple 终于败诉。1989年,Sipple 在贫困潦倒和悲愤中去世。 法庭的判决认为,Sipple 的自愿行为使他成为媒体报导的对象,这种报导并不只限于引起公众兴趣的那一事件。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成为公众人物后,媒体和公众对他关注的合理范围就相应地扩大了。
话题再转到吴征事件上。吴征是担任上市公司的主管, 是彻头彻尾的公众人物。其夫人在中国和香港也早就是公众人物。他们不仅在中国大陆,香港,或者在华人社区,都是媒体追逐的对象。因此他的一言一行当然然会引起公众的关注。
有人说,编造学历的人多的是, 为什么网民偏偏揪住吴先生不放?回答很简单,因为那些人还没有成名。这就是所谓的名人效应吧?如果一个人伪造学历在国内求的一官半职,被查出后顶多予以处份开除了事。反之,如果一个人冒充博士当了中科院的院长,其新闻价值和反响是可想而知的。 吴先生对自己的履历十分在意,但是他的学历又得不到证实。公众和媒体对其的关注是不仅自然,而且必然。吴先生文凭的真假具有十足的新闻性(newsworthy),而且还有关公众利益(public interest)。因为这关系到吴征本人及其代表公司的诚实(honesty)和信誉(credibility)。 万维网到目前为止所做的一切,只是就吴证、杨澜所发表的公开言论进行核实而已。
现在吴证、杨澜不仅不能提出圆满的解释,反而要将媒体告上法庭。虽说美国打官司是钱多好办事,但美国也有一定的程序保证司法的公正。要是只要有钱就能打赢官司,那美国岂不成了中国了? 总而言之,这将是个有意义的案例。说不定吴、杨的名字永远会与一例丑闻案联系在一起,流芳百世呢。 |
|
![]() |
![]() |
| 实用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