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系习作by 刚刚通过BAR的小店大少爷
专利是一种权利,是给一位发明家一种特权,可以防止别人生产,使用,卖,或销货要约时他的发明。 在美国,只有发明家本人可以申请专利登记 (登记以后,他可以把登记移交给任何人或企业法人)。 任何新的,有用的:1)过程,2)机器,3)生产物品,4)物质组成,5)或者对以上列出的种类改进,都可以受到专利保护。
专利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四种:
- 促进发明
- 公布发明
- 支持用于实验,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投资
- 用老专利设计新方法或改进
在美国,申请专利登记主要需要考虑三个因素:
- 发明必需是新的。 一个发明是不是新的需要调查这个发明是不是已经被登记了,或有没有别人正在申请登记。
- 发明必需是创新的,不能是“明显”的。 这个因素很难解释因为他的定义不是很清楚。美国法官用的试验叫“TSM Test”(Teaching-Suggestion-Motive Test) 观察这个因素。
- 发明必需是有用的。 有用其实是最简单的因素。如果发明真的可以做到专利登记上说可以做到的事,就满足了这个因素。
专利登记保护有20年的持续时间。 因为持续时间从申请的日期开始算起,又因为审批过程通常会要几年的时间(重要的专利登记费用也很贵),所以真正的保护时间并不是很长。 专利保护的强制需要专利登记主人到联邦法院启动民事诉讼。 所以总的说来,维持一个专利登记是费前又费力的过程。
专利登记保护最重要的权利是绝对性。 只要专利登记是有效的,侵犯专利的人一定要停止侵犯和赔偿损失。侵犯专利的人唯一的为自己辩护的办法是挑战专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