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以下摘自一个英国文豪一篇谈论心理问题的文章, 其中的一小段,整个一段就一句话。这句话不短了吧。
很少有人在回顾他们的青少年时光时,不会想起一些曾经受过的诱惑——是羞耻心而不是道德感抵御了这些诱惑; 还有一些言论——虽然原则上讲是错误的,而且带来严重的后果,但他们冒着被轻视和敌视的危险依然想表达出来,只是在即将脱口而出的刹那将,一种使人无精打采的焦虑紧紧攫住了他们,使他们陷入不可抵挡的沮丧之中,尽管他们仍然鼓足勇气激励抵御这种焦虑。
评:译者显然中英文俱劣,才会译成这个样子。不过,这个例子至少显示,中文不是不可以写长句,可以说,你要多长,就可以多长,如同一个美女,你要她扮鬼脸,装丑相,那是容易的,你要多丑她就可以扮得多丑。中文多短句,是中文先天的优点,而英文多长句,和它结构和词汇密切有关,是与生俱来的毛病。上述例子的原文,就是冗长繁杂的一个长句,整个一段就是这么一个懒婆娘裹脚布似的一句,丑劣至极,令人厌恶,还是文豪呢,真让人齿冷。该文曾经给一个老外学者看,对方把它很批了一通,说是狗屁不通,结果被告知,是某某文豪写的东西,对方愕然。不是该文豪名不副实,而是英文语言的确有很大的毛病,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我对这种累赘做作, 装腔作势,内容空洞,一概拒绝,扔进垃圾桶里,管他是文豪也罢,还是普通人也把,这种劣质英文文章,唯一该去的地方就是垃圾桶。和汉语汉字比,英文顶多是二流语言,粗劣之处多多,精确性,结构性,逻辑性,等指标,都是不高的, 这一语言暂时的普及全拜其曾经的经济强势之赐,一旦时移世易,强势不再,该语言的衰落和被冷落,简直是板上钉钉的事。当然,这个道理,对很多在该语言上苦苦挣扎着的很多国人,要他们了解这点,是勉为其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