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沅湘、aa881和朱、梁的莎诗翻译 |
送交者: 摩诃笨蛋 2010年08月04日08:50:55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这个我得说,aa881翻译比沅湘好些。
十四行诗,在英文中是隔行韵。韵律是 abab cdcd efef gg 的形式。另外就是每行10个音节,因此一个网友说某翻译家说十四行诗翻译应当每行9-11字的道理。这是十四行诗在韵律上的基本要求。当然,英语和汉语是很不同的两种语言,我倒是觉得每行多少个字可以宽容灵活些。 不难看到朱梁两个翻译家,在韵律方面也尽可能注意到和原作一致,即前12行隔行韵,最后两行连韵。这一点沅湘和aa都没有做到。不过以俺不专业的眼光看,韵律方面的翻译是次要的。 沅湘的问题在于过分追求韵律,于是造成用词有些怪异。以第一首的翻译为例,“玫瑰朵”这样的用法非中非西,并且这样的用词不止一处,整体翻译就显得很生硬了。这还不说他把原作的隔行韵翻译成了一韵到底并且行行韵,把原作的节奏破坏了。这在中文诗词中也是没有的。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我们不需要把西洋乐曲用琵琶二胡演奏出来欣赏,同样也不必把十四行诗的隔行韵改成行行韵且一韵到底。 aa在韵律方面没有用太多精力,但是遣词用字以及整句和整篇的感觉,我认为在沅湘之上。 希望aa同学再接再厉,在任何问题上都继续用真刀真枪表达自己的本事而不是用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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