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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学生遗书的悲怆解读
送交者: 王学进 2003年11月26日17:08:30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隔三差五总能从媒体上获悉某某学生因遭教师凌辱自杀身亡的消息,作为教师,我尤其痛心,但听多了这类消息,心不禁渐趋麻木,连撰文抨击此类现象的热情也逐渐消退了。但今天我却不能再保持沉默。

  据11月24日《江淮晨报》报道,陈贤是安徽泗县小骆中学的一位初一学生,11月17日、18日、19日连续三天被班主任扇耳光,此前周五则被地理教师扇耳光,一气之下,遂服农药自杀。

  此次校园悲剧最令我心潮难平之处是陈贤遗书中的这几句话:“对不起爸妈,我对不起你们。我知道哭、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但是我能有什么法子呢?我自己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我要以死证明他们没有资格做一名教师,至少不能做一个好教师……”

  虽然因不堪老师凌辱选择自杀的学生不少,但像陈贤同学那样抱定“要以死证明他们没有资格做一名教师”的例子则属罕见。这石破天惊的遗言给我的内心震撼无比强烈,我相信,每一位读者、尤其是人民教师看到这样的生死呼吁,不能不为之动容!

  细细咀嚼这封泣血遗书的悲怆意味,大致有三:

  第一,小骆中学存在严重的教师体罚学生现象,陈贤同学几天内遭遇两位教师的体罚就是明证。考之挨耳光的原由不外是,自习课玩扑克(三人同时被打),上课迟到或者不遵守课堂纪律。这些错误没什么大不了的,均属教育范围,教师为这一点点小错误就扇学生耳光,可见该校教师体罚学生已成了家常便饭。

  第二,学生的权利意识有所觉醒,但诉求无门。在多次挨教师耳光后,陈贤不是像其他同样,选择默默忍受,先是告诉爷爷奶奶,再是在两位老人陪同下,找班主任论理。谁知后者不但不认错,而且公然扬言:“你可以到任何地方告,我不怕。”可见,陈贤知道老师扇学生耳光是错误的,他要讨说法,可惜他找错了门。班主任连续三天扇学生耳光(还不只一个),情节够严重了,受害者应该上告法院。可惜,论理时,虽然陈贤声明要告,但两位老人(父母在外打工)、一位小孩敢上法院告一位老师吗?他们知道《教师法》有此规定吗?他们有打官司的钱吗?他们有起码的法律常识吗?陈贤是在找不到维权途径的情况下,才选择以死来反抗教师的淫威的,其悲剧意味难道还不值得人们好好反思吗?

  第三,学生的生命意识淡薄,表明教育者工作的缺位。据我所知,在现有的学校教育中,独少生命意识的教育。凡是教育大多以应试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除了升学率,别的都不重要。问一下学生,生命是什么,人为什么活着?大多数学会这样回答:生命就是分数,活着就为考大学。因此,才有那么多学生轻易地选择自杀。至于生命是一种责任,它不仅属于自己,也属于家庭,属于社会,人活着就意味着为自己、家庭、社会承担了一份责任和义务,因而人无权轻易地放弃生命,这个道理大多数学生不懂,陈贤也不懂。

  小小生命本不该承担这样的责任:以己之死来改变教育现状。他死了,留给了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无尽的伤痛,也把父母改变打工者命运的希望彻底粉碎了。

  这类悲剧还要上演到什么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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