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院士为什么要做终生不退休的特殊公民? |
送交者: randwalk 2004年05月02日14:36:47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北京大学新一轮人事制度改革,引起了科技教育界广泛的关注。中国科大校长、中科院院士朱清时教授认为,“大学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是必由之路,如果不改革,中国高校没有希望成为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已进行过几轮,各种聘任制也实行了多年,但正像朱清时校长所说的那样,他在科大推动的人事制度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后来都变了味,成为一种新的大锅饭。”他希望这一轮改革不要走过场。因为这一轮改革涉及到了利益分配,一定会有很大的阻力和困难。北大这次改革方案的核心是要实行类似美国高校的聘任制:在教师考核晋升时,实行“不升则离”原则和终身教职制。北大有关部门解释说:“在讲师和副教授岗位的教员都有定期合同,在合同期内最多能有两次申请晋升的机会,不能晋升的不再续约;副教授一旦晋升为正教授,则将获得长期教职(类似国外的终身教授)。”“北大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北大每个终身教授都是一流学者。” 什么是“不升则离”?什么是终身教职?不少人并不清楚。美国大学普遍实行助理教授(相当于我国高校的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全员聘任制,每人都和校方签有任职合同。职位越高,合同期越长,如新聘助理教授,签订一至二年任职合同,合同期满根据鉴定结果,延长或解除合同。副教授任职合同可长达六年,合同期满后若想继续任职,则要申请延长或提升。美国高校教师有短期合同制和终身制之分。所以提升有两种情况:由助理教授到副教授、副教授到正教授的提升;由短期合同制教师到终身制教师的提升。两种提升都要经过个人申请,系里评议,而且实行“不升则离”的原则。就是说,评议结果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提升,要么离开。得到提升,从助理教授升为副教授,副教授升为正教授;或由短期教职提升为终身教职;否则走人。但正教授申请晋升终身教授不受“不升则离”原则的制约。 美国实行的终身教职有两点不能从字面来理解:1.不但有终身教授、终身副教授,还有终身助理教授。2.终身教职仍是合同制,只是合同期限长,但最长也到退休年龄为止。所以终身教授不是永不退休的终身制。关于这一点,国内不少人有误解。最近在报上看到陈耀松先生的一篇好文章《老来留洋记》,陈先生在文章中介绍他在世界著名的加州理工学院访问的情况时,有这样一段话:印象最深的是见到一位年迈的教授,老态龙钟,动作迟缓。他是非常之老,以致根本什么事也做不了了,但他还是坐在那里尽他“终身教授”之职。这些老科学家,离开实验室就无法活,只要有一口气就来“上班”。 上面这段话不也是对我国终身不退休的一些年迈的两院院士的很好写照吗?据我所知,美国高校,没有终身不退休的教授。终身教授、科学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都是要按规定退休年龄退休的。记得前几年曾在IEEE Spectrum杂志上看到巴丁教授退休的消息。巴丁教授是大师级的教授,因为1948年发明晶体管和1957年提出BCS超导理论,一生荣获两次诺贝尔物理奖。连他都退休,还有谁比他更特殊,终身不退休?我对巴丁教授印象特别深是有原因的:一生荣获两次诺贝尔物理奖;上世纪80年代初我的一位同事在伊利诺伊大学“留洋”,曾和巴丁教授共过事,听他说过巴丁教授的一些趣闻。不但美国的终身教授、院士要退休,其实德国、丹麦等科技发达国家都如此。我曾短期工作过的世界著名的丹麦RISO国家实验室前主任汉斯教授,为著名的材料学家、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前两年当他67岁时也退休了(丹麦教授67岁退休)。这两年他还应他学生之邀,到清华大学短期“打工”。 聘任制,短期任职合同,鼓励竞争,促进人才流动,便于淘汰不称职人员,但我国高校目前相当普遍的情况仍然是:人员多,不称职的人员不少,效率低。北大相关部门说,“1999年至2001年,又正好赶上了一个退休高峰,许多‘文革’前毕业的老师近几年陆续退休,腾出了一大批高级职称岗位。尽管许智宏校长有意识地加大了引进外部人才的力度,但内部有些不该晋升的讲师、副教授,也获得了升职的机会。”所以连拥有国内一流师资力量的北大校领导也说,“在目前的正教授中,一部分是优秀的,一部分基本满意,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则是不合格的。”任何用人制度都不能保证绝对没有不合格的教师,但短期合同制有利于淘汰不合格者,保证不合格的人员尽可能减少。但这种制度也有不利的一面,即易造成教师队伍的不稳定。一所一流大学,一所研究型的大学,有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教师队伍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美国高校普遍采用短期任职合同和长期任职合同(即终身教职)相结合的制度。据1992年秋统计,美国高校教师中,63.7%获得终身教职,各种职位的教师获得终身教职的百分比不一样,正教授为96.7%,副教授为83.7%,助理教授为16.0%。美国各种职位的教师都分成许多等级,其分法因校而异,例如加利福尼亚大学把助理教授分成6级,副教授分成5级,正教授分成8级,级别越高工资越高。所有教师都还要面对职位内的级别提升和考核鉴定。 获得终身教授衔头的教师不但要按规定年龄退休,而且在退休前也有被解聘走人的可能。被解聘的原因有两种:1.个人原因。个人犯了有悖公共道德的重大错误;能力低,成果少,即不称职。2.学校方面的原因。如学生数量减少,学校收入明显减少,学校财政严重困难。和外国教授们交往时,收到不少名片,但所有名片上都只印有某某博士教授的衔头,不像我们国内几乎所有博士生导师的名片都要标明博导的身份。是国外大学没有博士生导师吗?不是的,国外名校博士生导师很多,例如我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教授、教育部前副部长韦钰院士、清华大学前校长王大中院士等许多著名学者在那里拿到博士学位的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全校4万多名学生,近500位教授(包括数量很少的副教授),人人都招博士生,但没人称呼他们为博导。因为德、美等国的研究型大学里,教授和副教授都是中国意义上的博导,在他们那里教授就是教授,几级教授就是几级教授,没有人把带博士生的教授从教授队伍里分离出来。而我国前几年的情况,有资格招博士生的教授不多,一些没有博士点或博士点不多的院校,为建博士站到处招聘博导,一时博导成了香饽饽。许多单位为挖博导给出许多优惠的条件,如给不菲的安家费,高于普通教授一、两倍的工资,安排配偶工作等等。在当时,因为人数不多,问题不突出,群众意见不多。但目前,有研究生院的53所高校陆续取得了博导审批权,为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近年大批提升了年轻博导,博导在教授中的比例已接近或超过50%,这时本应因势利导,逐渐淡化博导在教授队伍中的突出地位,加强教授队伍的团结。但一些学校反而强化博导概念,突出博导地位,在岗位津贴、工资待遇、甚至集资建房都突出博导的重要地位,人为地把博导搞成教授队伍中的一个特殊阶层,这种和“国际接轨”背道而驰的做法令人担忧。 两院院士是我们的国宝,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当然更应尊重两院院士。但是这种尊重不应该和终身制相联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人人都要退休,到了一定年龄的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也要退休,院士为什么不退休?退休既是中国公民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每个有工作的公民,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有权利领取退休金,享受各种社会福利,过幸福的晚年生活。当然由于国家的经济实力,目前有一些公民还享受不到这些权利,如广大的农民。另一方面,每位有工作的公民,到了法定年龄,应及时退休,给等待工作岗位的公民腾出工作岗位,也是每人的义务。院士为什么要做终生不退休的特殊公民?政治上,终身制是封建王朝的特征,起码也是封建残余。在21世纪的今天,科技文化领域的顶尖人物也不该搞终身制,这太不合时代潮流了。许多两院院士过去对国家建设、科技文化进步作出过特殊贡献,现在老了,就应该光荣退休,颐养天年,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当然年迈的院士有丰富的经验,退休后他们可自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如顾问、参谋工作。再则院士的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不要搞男性都是60岁的一刀切。 我们的一些地方、一些学校、一些领导人为什么这样“尊重”两院院士呢?当然主要动机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但也不排除各种“功利”动机:因为院士是块金招牌,院士多,可多争项目,多争经费,也给当地领导增政绩,所以一些地方的主要领导也出面为一些人评院士而活动;一些地方花大价钱从外地“买”院士,给院士提供各种特殊优惠。因为许多大学评估排名,把院士、博导的数量定为主要指标,为争研究型大学,一些没有院士或院士很少的已有相当实力的大学,到处拉“双聘”院士。有的院士施展“孙大圣”的分身术在多处当挂名的“双聘”院士,到处拿挂名费,对此群众多有微词。这种助长腐败风气蔓延、败坏院士声誉的不良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在它蔓延以前就该加以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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