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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8 What's the Purpose?目的是什么?
送交者: 识字而已 2013年06月12日14:43:02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part 18 What's the Purpose?目的是什么?zt       

地点:哈佛的historic Sanders 礼堂

教授:Michael Sandel




提要:Sandel介绍亚里士多德关于公平和正义的理论,简单地说,是告诉人们他们该

付出什么,该得到什么。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在考虑分配问题的时候,必须考虑分配

的目标,终点和目的。对他来说,这是关于一个人找到合适的位置来发挥他的美德的事情。 

    

   教授:假定,我们正在分配长笛,谁该得到最好的一个?亚里士多德的回答是什么?

谁都可以? 

   他的回答是,最好的长笛,该分给最好的笛手,因为笛子存在的目的就在于此,上节

课,在结束时,我们曾思考了关于消除歧视行动的正反方的理由,在录取中将种族作为因

素之一来考虑,并且,在讨论的过程中出现了三种观点,对于消除歧视行动的三种观点。 

   其中一种观点认为:为了修补测试成绩和学位的真正意义,种族和民族背景应当被考

虑在内,以得到一种在那些分数,数字之外的对于学术潜力的更准确的衡量。 

   第二种,是被我们称作“补偿论”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这是在为过去还债,为了

过去的错误,以及非正义行为。 

   第三种,则是多元化观点,而在1990年代,当谢丽尔·霍普伍德对德大法学院的消除

歧视程序发出挑战时,在联邦法院,德州大学也提出了另外一个版本的多元化理由,他们

认为,德州大学法学院的广义社会目标,或者说社会使命是产生领导者,在法律界,在政

界,法官、律师、和议员。因此,重要的是我们要培养领导者,这些人,应当反映出得克

萨斯州的种族和民族组成,以及相应的背景和经历,重要之处在于,他们要服务于更加广

泛的社会使命,这就是德大法学院的观点。 

   然后,我们思考了对于以社会使命、公共产品为名义提出的多元化理由的反驳。我们

知道,罗尔斯没有简单的相信这个理由,公共产品或普遍福利必然应当优先,即便个人权

利在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遭到了侵犯,你们记得这个问题,这个挑战,对于多样化的理

由,上节课结束时我们曾做了思考,而且我们开始讨论这个问题“那么,会危及什么样的

权利呢?”或许,这要因人而定,或许,这就是谢丽尔·霍普伍德不言自明的理由,她无

法改变自己是个白人的现实,她进入法学院的机遇为什么应当依赖于一种她无法控制的因

素呢? 

   接下来,汉娜上节课进一步发展了一种说法,认为哈佛有权利以任何方式定义自己的

使命,因为它是一家私立机构,而且,唯有哈佛定义自己的使命,我们才可以认同它的品

质。因此,没有权利被侵犯。 

   现在,谁想对这个观点说点什么?我想听到对它的反对意见。然后,看看其他人能否

作出回答。你?告诉我们你的名字。 

   学生:丹 

   教授:丹,好的。上次你发过言,你怎么回应这个观点。 

   学生:好的,我认为这里有两件事情。其一是,无论如何,一家私立机构都可以定义

自己想到达成的使命,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定义无论如何都是正确的,就像我可以立志收

集世界上所有的钱,但这可以称之为一个好使命吗?因此,你不能说一所大学是一家私立

机构,它就可以任意下定义,你必须思考,它的定义是否恰当,而且在消除歧视行动这个

案子里面,许多人曾认为,里面有许多其他因素夹杂,人种有什么呢?比如,如果我们已

经知道-- 

   教授:我想先重申一下你的第一个观点,丹,好吗? 

   学生:好的。 

  教授:丹的反对意见是这样的:一所大学可以以自己喜欢的任意方式来定义自己的使

命,并据此制订录取标准吗?如果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当代,而是1950年代会发生什么呢? 

   当时,是另外一件联邦法院判例,针对德大法学院的录取政策,因为那时处在种族隔

离时期,这所大学只录取白人,而且,当1950年代的这起案件庭审时,德大法学院也召唤

出了自己的使命:“我们的使命是,作为一所法律学校”,“目的是为得州的法庭,以及

律师事务所培养律师”,“而在得克萨斯,没有哪家事务所会雇佣非裔美国人”,“因此,

为了履行我们的使命”,“我们只录取白人”。 

   或者来看一下哈佛在1930年代,当时它有反犹太配额,洛厄尔校长,1930年代的哈佛

校长表示,他本人对犹太人并无偏见,但他援引了使命,哈佛大学的社会目标,他说,“目

的不仅仅是训练知识分子”,“哈佛的使命部分在于”,他说“是训练华尔街的股票经纪”,

 “总统和参议员,而犹太人很少从事这些职业”。 

   现在,挑战在于是否有原则上的区别。 

  作为多样化的理由,当代的大学或学院所召唤出的自己的社会使命,与1950年代的德

州大学,或是1930年代的哈佛大学所召唤的社会使命之间有无原则上的区别? 

  有没有原则上的区别呢?你想说什么?汉娜? 

   学生:好的,我想原则在于,此处的区别在于,根本的区别建立在包容与排斥。我认

为,一所大学说自己“我们把你排除在外”,“是因为你的宗教或人种”,这是错误的,

这是建立在任意因素基础上的否定。 

   如今哈佛尝试多样化的动机,是去包容过去曾被排斥的群体。 

  教授:好的,停一下,现在让我们看看是否有人愿意回答。继续 

   学生:实际上这是对汉娜的支持而不是反驳,但----那好吧,我刚才就想说,另外一

个原则区别,可能是因为历史上种族隔离的恶意后果,因为当时他们说,我们不要让黑人

或犹太人进来,因为他们作为个人或组织都很糟。好的,因此恶意的因素不存在。 

  教授:你的名字? 

   学生:史迪威。 

  教授:史迪威认为,历史上的种族主义隔离政策,反犹限额,或是禁令,在此之上建

筑某种恶意,某种判断,认为出于某种原因,非裔美国人或是犹太人的价值低于其他人,

而如今的消除歧视行动,并没有牵扯或暗示任何这类判断。这就相当于说,这样一个政策,

只要人们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实现这所机构的社会目标,它就可以为他们提供,而不判断是

否恶意,如史迪威所补充的,因为本质上,这没有多少价值。 

   我想提一个问题,我们所有人是否不会让步,当我们在学校里竞争一个位置或是座位,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是在使用,不是评判,而是使用,它与道义应得无关。记得我们曾

就消除歧视做过完整的讨论,当时我们试图搞清分配正义与道义应得与否是否有关,并且,

我们曾以罗尔斯和他的拒绝承认来开头,他对于分配正义的否认,其地位或处境,所处阶

级,或收入、财富是否是道义应得的一个要素。假定那是哈佛录取政策的道义基础对于这

一点,他们会怎么来写给被拒者或通过者的信呢? 

  他们会不会这样写:“亲爱的不成功的申请者,我们很遗憾的通知你,你的录取申请

被拒绝了,这不是你的错,因为你到这个社会上来,但没有带来你必须提供的品质,那些

取代你被录取的人,本身并非应得这样一个位置,或是值得赞扬,因为他们的录取,无论

怎样,我们只是利用他们,而你,只是作为一种更为广泛的社会目标的一种手段。“祝你

下次好运” 

   当你被录取后,会接到一封什么信呢?或许会是这样一封信:“亲爱的成功申请人,

我们很荣幸通知您,您的录取申请被接受了,这是因为,对你来说幸运的是,你拥有此刻

这个社会所需要的品质,因此,我们建议,为了造福社会,我们应当利用你的资产,你是

幸运的,虽然拥有导致你被录取的品质,但不要认为这是你应得的荣誉,这只不过像是六

合彩赢家那样,是一件撞大运的事情,如果你选择接受我们的录取,你最终将有资格获得

被以此种方式利用所得到的好处。期望在秋季见到你。” 

   现在,它有点奇怪,道德上的奇怪之处,如果这些信真的反映出了这种理论,这种哲

学,基本的政策,那么,这就是他们提出的问题,这个问题把我们带到一个政治哲学的大

问题上面,是否可能,或是否值得,把分配正义问题从道义应得问题和美德问题中排斥出

来呢? 

   在许多方面,这是一个将现代政治哲学从古老的政治思想中分离出来的起点,在这个

问题,我们是否能把应得的,道义应得的放在一边中,危及的是什么? 

   在我们阅读罗尔斯的著作时,他的动机,他的理由,把分配正义从道义应得中剔除,

是出于一种平等主义的动机,那样一来,如果我们把应得放在一边,就会有更多行使平等

的余地。 

   无知的面纱。 

   这两个原则,差别原则,正在帮助最不富裕,在分配,以及其他,不过,有趣之处在

于,在一系列思想家中,我们一直认为,他们想要把分配正义从道义应得中剔除的理由似

乎完全超越了对于平等的任何关注。 

   自由主义权利取向的理论家们,我们已经作了研究,以及平等权利取向的理论家们,

包括罗尔斯,以及在这一点上也包括康德都同意这一点,尽管他们在分配正义,福利国家,

以及其他方面见解不一。他们都认为,分配正义并非酬劳的要素,或是值得尊敬的美德,

或是道义应得,他们为什么会这样想? 

   这并非仅仅出于平等主义理由,他们并不都是平等主义者,这就令我们必须面对一个

必须尝试加以厘清的哲学问题,不知何故,他们想要将正义与道义应得或是美德连接在一

起的尝试会导致远离自由,远离对于个体自由存在的敬意。 

   好了,为了明白他们认为什么将处于危机之中,并且为了评估他们所共有的假设,我

们必须先来看一位思想家,一位哲学家,此人与上述众人见解不同。他明确的将正义与荣

誉、美德、功德和道义应得联系在一起,这位思想家是亚里士多德。 

   现今,在某些方面,亚里士多德关于正义的思想,给人直观感觉非常强大,从某些方

面而言,它也很奇怪,我要把这两方面貌似有理和奇怪的一面的力量都作介绍。这样一来,

我们就可以明白,在整个关于正义的辩论中到底什么处于危险之中,以及它是否与道义应

得和美德有关。 

   那么,亚里士多德对于正义问题的回答是什么呢? 

   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正义是给予人们应得的东西,是给予人们本来属于他们的东西,

这是一个关乎人们之间,以他们的美德,他们适宜的社会角色相互配合的问题。 

   好了,这样一幅正义的图景看起来像什么,以及它与自由主义和平等主义取向的思想

家们所共有的概念会有怎样的分歧呢? 

   正义意味着给予每个人,他或她,他们应有的,给予人们应得之物,但一个人应得的

是什么? 

   它与道义应得和美德相关的理由是什么?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要看被分配的是何种事物,“正义与两个因素有关:物和人”。

即得到分配物的人。 

   一般而言我们这样认为,亚里士多德写道,平等的人就应当有平等的事物分配予他们。

但在分配中出现了一个困难的问题:平等体现在什么方面?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样看我们正在分配的是什么东西,假定我们分配的是长笛,对于

长笛来说,它与道义应得的基础是什么? 

   谁该得到最好的那只长笛?亚里士多德的回答是什么?谁都可以吗? 

   正确的回答是,最好的长笛手,那些与此有关的最好的长笛手。在长笛的分配中,是

否只有这种差别对待?是的,所有牵扯到差别对待的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重要的在于,

根据有关优点,根据适合拥有长笛的优势而进行差别分配。他认为按照其他方式来进行分

配是非正义的。把最好的长笛分给,比如说,以财富取人,把最好的长笛给予出价最高者,

或是以出身高贵取人,仅仅分给贵族,或是以貌取人,把最好的长笛给予相貌最优者,或

是一个机会,用抽六合彩的方法;亚里士多德认为与吹奏长笛的能力相比,出身和美貌都

是更好的东西,这些拥有出身和美貌的人,在其他方面超出长笛手的程度,可能要比长笛

手在吹奏长笛方面超出他们的更多,但事实仍然在于,他是应该得到那只最好长笛的人。

顺便说一句,这个比较是一种奇怪的想法,你能这么说:她是个好的曲棍球手,但我比她

更帅吗? 

   这是一种奇怪的比较,但先把这些放在一边不谈,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正在寻找的

不是最好的完人,无论这意味着什么,我们寻找的只是最好的乐师,为什么明白这一点很

重要,为什么最好的笛子该给最好的笛手? 

   那么,你们觉得是为什么呢?谁来说说?什么? 

   学生:他们会创造出最好的音乐,而且每个人都将享受到更多, 

   教授:这并不是亚里士多德的回答,亚里士多德并不是个功利主义者,他不会这么说:

那种方式可以产生更好的音乐,而且每个人都可以享用它,对每个人都有好处。他的回答

是:最好的笛子给最好的笛手,因为这就是笛子存在的目的——被完美的演奏。  

   演奏长笛的目标,注意是目标,是产生非凡的音乐,谁可以完美的实现这个目标,谁

就应该拥有这把笛子。 

   现在,作为一个受欢迎的副作用,这或许也是事实,即每个人都能享受到这样的音乐,

因此,这个答案的确毫无差错,但重要之处在于,要明白,亚里士多德的理由并不是一个

功利主义的理由,这是一个要看——此处你们可能会感到有一点奇怪——这是一个要看长

笛吹奏的目标、目的的理由。 

   另外一种形容的方式是要看公平分配取决于何种目标,希腊语将目标或端点称作“泰

罗斯(telos)”。 

   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你必须考虑终点、目标、目的。 

   在这个案例中,分配物的泰罗斯是吹奏长笛,这就是你定义一次公平分配,一次公平

的区别分配的标准。因此,这种来自目标的推理思想,来自于泰罗斯的思想,被称为“泰

洛逻辑(目的论,译者注)推理”,泰洛逻辑道义推理,这就是亚里士多德的方式:来自

目的,来自终点的推理。  

   现在,这或许,如我所言,是一种奇怪的思想,假定我们从目标出发进行推理,它确

实有直观的合理性。 

   说到分配,让我们打个比方,在哈佛,最好的网球场或是壁球场,它们该被怎样分配

呢?谁该优先占有最好的球场呢?你或许会说“谁用得起谁用”,安装一套收费系统,向

他们收费;亚里士多德会说:“No”。你或许会说“好吧,哈佛的大人物,在哈佛最有权

势的人”,“他们是谁?”——高级教员应当优先使用最好的网球场。不,亚里士多德会

拒绝这个观点。相比大学校队网球选手而言,一些科学家可能更有学术前途,但网球选手

仍然是应当优先使用最好的网球场的人。 

   这是一种看上去直观合理的解释,但让它显得奇怪的事情是,在亚里士多德的世界里,

在那个古老的世界里,它不是唯一的、支配性的社会活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通过目的

论推理和目的论解释,全部自然世界都被理解为一种有意义的秩序,它意味着理解自然,

掌握自然,找出我们在自然中的位置,是去调查并找出自然的目的。 

   但随着现代科学的出现,如今很难以这种方式来思考世界,因此令人很难以一种目的

论的方式来思考和判断,但即便对于自然界的思考也有某些确定的必然性,就像目的论的

秩序就像一个整体的目标。实际上,儿童必须接受以这种方式看待世界的教育。 

   我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孩子们都还很小,当时我正在给他们读一本书《Winnie 

the Poo》,这本书会告诉你,怎样以一种目的论逻辑的方式,从某种意义来说,是以儿

童一样天然的方式来看待世界。 

   你或许会记得这样一个故事,Winnie the Poo某天在森林中散步,他来到森林里的某

个地方,丛树顶上传来了响亮的吱吱声音,Winnie the Poo坐在一棵树下,用双爪抱住头

开始思考。下面是他的自言自语:那种吱吱声意味着某些事,如果只是毫无意义的吱吱、

吱吱声,不会像它那样,如果有这种声音的话,一定有某人发出这种声音,而且,据我所

知,发出这种声音的唯一理由是因为那里有一只蜜蜂,然后,他又思索了很长一段时间,

然后说道:据我所知,这里有蜜蜂的唯一理由是,它们在酿蜜。然后他爬了上去,并且说,

酿蜜的唯一理由是,我可以吃它们,因此他开始怕这棵树。 

   这就是目的论逻辑的一个例子,他并非那么难以接近,现在,我们长大了,我们不再

以这种方式来思考世界。但问题在于,即便目的论解释不适合现代科学,即便我们已经超

越了他们,在理解自然方面,是否有些事仍然要凭借直觉,以及道义上的合理性,甚至强

力。 

   关于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唯一思考正义的方式是从科学实践的目的、目标、泰罗斯出

发进行推理吗?而且,当我们在消除歧视行动方面意见不一时,那是否应当作的呢?当对

大学教育的适宜目标或是最终目的进行讨论时,你几乎可以把那些分歧重新来过,从目的

推理或者说从泰罗斯出发进行推理,或者说从终点出发推理。 

   亚里士多德认为,对于思考正义来说,这是不可缺少的,他是正确的吗? 

   当你阅读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时,思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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