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宪政是搅局,依法治国是正道 |
送交者: 居正 2013年06月15日12:24:12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所谓宪政是搅局,依法治国是正道》 作者: 博客星北斗
[前言] 本文昨日发表后,有位匿名读者是这样评论的: “楼主这么长到文章实际上说了3件事,都很对。 第一件事,剥夺出国人民的出生国籍违中国国籍法违反国际公约,因此,要依法治 国,恢复出国人民的出生国籍。 错了吗? 没错。很对。 第二件事,中国共产党不愿意放弃执政,不愿意搞“宪政”。错了吗? 没错。很对。 第三件事,中国共产党的反对党派要搞宪政,可以去搞啊 –但要等到大败共产党。错了吗? 没错。很对。 楼主真是高人,实在是高!顶!” 该位匿名读者的评论很到位。但是笔者绝对不是什么高人,只是实话实说罢了。
[本文提要]
所谓的宪政是搅局,依法治国才是正道。 依法治国的最起码和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依法纠正中国人民的公民权和国籍政策中背离法制的成分。 在胡温10年,中国公民的国籍政策背离中国的现有法律(包括宪法和国籍法)越来越远,至胡温执政的最后一年,形成了两大排华的基本政策并法律化: 对1978年出国谋生而加入外国籍但不愿退出中国大陆国籍者,一概剥夺他们的中国大陆国籍;并且把他们定为“外国人”,回国探亲签证必须有邀请信和财政担保;回国后即使住在自己的家里,也必须向真的外国人那样接受公安派出所的严密监视。剥夺中国籍的这个政策已经执行了30年;去年开始执行回国探亲签证必须有邀请信和财政担保的政策;“回国后即使住在自己的家里,也必须向真的外国人那样接受公安派出所的严密监视”这一条2013年7月1日生效。 对1978年出国谋生有绿卡和枫叶卡但仍然持中国大陆护照者,剥夺其在中国国内的的政治和工作和回国定居权利; 得不到侨办的批准,他们不得回中国大陆定居。这个法律条款在2013年7月1日生效。 上面对1978年出国的中国人民的两个基本政策和即将生效的法规是违反中国法律的(包括中国宪法和中国国籍法),也违反了历届中国最高领导人承诺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和其他公民基本权益的国际公约。 中国大陆上面的公民和国籍政策,是中国法律和法制现状的最重要体现之一。执政者回避不了。 希望习能够看到问题的严重性,督促中国有关部门以中国法律为准绳来纠正这两个错误政策,早日恢复1978年出国的中国人民被剥夺的中国国籍,恢复持绿卡或枫叶卡的中国公民的国内政治(选举)国内工作和回国定居等基本权利,使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依法治国的正道上走出第一步。 《所谓的“宪政”是搅局,依法治国是正道》正文 在中国,“宪政”一词有不同定义或解说和行为。毛主席说过,宪政就是民主(大意);而毛又说过,民主就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就是文化大革命;就是按我的最高指示办。 毛主席的“宪政”,是我们要讨论的“宪政”吗? 讨论“宪政”,必须首先给出一个“宪政”定义或解说。 本文的“宪政”是按本人的理解的中国反对派的“宪政”:说好听了,就是要中国共产党放弃其统治和领导地位,在多党派竞争的条件下,制定宪法,实行依法治国。(如果笔者的理解不对,请及时纠正)。 中国共产党能自愿或自动放弃其统治和领导地位吗?肯定不会。 因此,所谓宪政,直接地说,就是要以某种手段推翻中国共产党其统治和领导地位,在多党派竞争的条件下,制定宪法,实行依法治国。 中国共产党能同意这种宪政主张吗?再笨再傻的人都知道,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如果中国共产党不同意,你怎么办? 中国共产党是用革命武装打败美国武器装备下的几百万国民党军队,从而取得中国政权。在中国共产党不愿意放弃用鲜血得来的政权的情况下,你有比中国共产党更强大的武装来打败中国共产党的武装吗?没有! 中国历史上有没有一个武装政权打下江山自愿放弃统治江山的先例?没有。 孙中山让位袁世凯。但孙中山并没有打败袁世凯。所以,袁世凯没有必要按孙中山的意思办事。 世界历史上有没有一个武装政权打下江山自愿放弃统治江山的先例?有。 华盛顿!那是华盛顿自愿! 世界历史上有没有一个武装政权打下江山在不自愿情况下放弃统治江山的先例? 没有。 中国共产党中找得出像孙中山那样的伟人吗?找不到! 退一步,在所有非中国共产党的党派和人士中,找得出一位像孙中山那样的人士吗? 在所有的中国人中,找得出一位像华盛顿那样的伟人吗?更找不到! 既然如此,这些没有打下江山的人有什么资格或资本厚着脸皮让人家退出统治来搞所谓宪政呢? 他们会说他们代表人民。人民让他们代表了吗? 你自己可以仿效或成为孙中山或华盛顿。但你无法要求人家一定要做孙中山或华盛顿! 你可能会用台湾的例子,来说明中国有可能从一党过渡到多党执政从而达到宪政。这种例子是不恰当的。因为,台湾的经济和政治一直是在美国保护下的经济和政治。在强权人物蒋介石死后,蒋经国当然要看美国的眼色行事。但中国大陆不是。 你可能会用俄罗斯的例子,来说明中国有可能从一党过渡到多党执政从而达到宪政。这种例子也是不恰当的。俄罗斯走向多党执政和宪政的一个条件是:俄罗斯的计划经济导致了当时的经济崩溃。中国经济在崩溃吗? 从中国历史看,一个以武装夺取的政权(如明朝或清朝)都要统治400年以上。中国共产党才统治中国60年。离400年还差340年! 因此,要搞所谓宪政只有一种可能,即340年后或者到中国经济彻底崩溃那天,一个更强大的武装打败中国共产党的武装推翻中国共产党的武装。然后,这个武装的领导层宣布,实现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多党竞争执政,制定宪法,实现依法治国。看看中国反对派的现状,这种可能性有可能吗? 但有一件事是非常肯定的。中国经济仅仅发展了30年,才刚刚开始。现在也许它需要一个10年甚至更多时间的修整期,来解决或减缓30年高速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胡温对法制的破坏,侨办煽动的的民粹包括对出国的中国人民的出生国籍的剥夺,官员贪污,环境污染,收入分配不均等等)。 经过这种修整以及以后的不断修整,中国经济将会逐步走向较为健康长期稳定发展的道路。中国经济的这种发展是千年以来的一次必然机会(这是一篇大文章,暂且不论)。 这就是为什么所有主张恢复双重国籍的有识之士不遗余力地为恢复出国的中国人民的中国国籍的原因和动力之一。 所以,所谓“宪政”是不切实际,是空谈,是搅局。 中国现在急需的是纠正胡锦涛和温家宝10年执政所造成的对国家法制的破坏,依法治国。 而依法治国的当务之急是纠正中国人民的公民权和国籍政策中背离法制的成分。 在胡温10年,中国公民的国籍政策背离中国的现有法律(包括宪法和国籍法)越来越远,至胡温执政的最后一年,形成了两大排华的基本政策并法律化: 对1978年出国谋生而加入外国籍但不愿退出中国大陆国籍者,一概剥夺他们的中国大陆国籍;并且把他们定为“外国人”,回国探亲签证必须有邀请信和财政担保;回国后即使住在自己的家里,也必须向真的外国人那样接受公安派出所的严密监视。剥夺中国籍的这个政策已经执行了30年;去年开始执行回国探亲签证必须有邀请信和财政担保的政策;“回国后即使住在自己的家里,也必须向真的外国人那样接受公安派出所的严密监视”这一条2013年7月1日生效。 对1978年出国谋生有绿卡和枫叶卡但仍然持中国大陆护照者,剥夺其在中国国内的的政治和工作和回国定居权利; 得不到侨办的批准,他们不得回中国大陆定居。这个法律条款在2013年7月1日生效。 上面对1978年出国的中国人民的两个基本政策和即将生效的法规是违反中国法律的(包括中国宪法和中国国籍法),也违反了历届中国最高领导人承诺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和其他公民基本权益的国际公约。 中国大陆上面的公民和国籍政策,是中国法律和法制现状的最重要体现之一。执政者回避不了,习近平回避不了。 希望习能够看到问题的严重性,督促中国有关部门以中国法律为准绳来纠正这两个错误政策,早日恢复1978年出国的中国人民被剥夺的中国国籍,恢复持绿卡或枫叶卡的中国公民的国内政治(选举)国内工作和回国定居等基本权利,使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在依法治国的正道上迈出第一步。 2013年6月15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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