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朱苏力同志不要再为我们的祖国添乱了
自从本人将中国当代最伟大的“法学思想家”朱苏力同志的“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学位同大家介绍以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哄堂大笑,明白了为什么堂堂北大法学院院长的“法学水平”竟如此低下。比较好玩的是也有一,两个网名出来为他鼓噪,明眼人一看就像是朱同志自己化名出来为自己辩护,如今的世道,还会有谁来为他鸣不平?
朱同志认为他的一九八二年的北大的“法律学士”就等同于美国的JD了,那真是痴心妄想了。照他的意思,他拿着那个学位就可以到美国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开业做律师了。他不是很羡慕美国律师是高薪职业吗?如果他从八五年就在美国做律师,凭他的“聪明才智”,二十年后的今天,他也至少是个强尼考克隆了。美国法学院,包括哈佛,耶鲁,斯坦福的法学院,大部分教授也就是只有JD 的学位,没有LLM和SJD。那么他也可以到美国的法学院来做教授了?还可以到哥仑比亚,斯坦福的法学院做院长?说不定也被任命为联邦巡回法庭上诉法庭的法官,和波斯纳平起平坐,省得现在卑躬屈膝,言必称“波斯纳”,要在中国借洋人的名号来混饭?
可惜,自从毛主席去世以来,我还没听说有人拿了中国的“法律学士”来美国做律师的。朱同志也明白,所以他一来美国,就是整那个LLM了。
朱同志在McGeorge的LLM是个基本上为外国学生混混的东东,名称叫“LLM in Transnational Business Practice”,只有两个学期,大约九个月的时间,如果是美国法学院已经读完JD的学生,自然可以在JD 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国际商业的知识,对于老朱这样从中国来的,洋文半句不会的,只知道法律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同志,上课十句话听不懂一句,九个月里有八个月在逛FLEA MARKET 和 YARD SALE,拿了个LLM就成了一位法学思想家?可以荣任中国最高学府的法学院长?这不是拿中国农民的血汗钱开玩笑?
朱同志笔头一转把这个Transnational Business Practice的LLM又换成了“美国商法与税法”,就像他把亚利桑那州大的MA写成“美国法律制度”一样,明明写的论文是中国的“法律制度”,真是天有多么高,他有多大胆。
大家可以去看看这个McGeorge的LLM项目,就明白当年朱同志为什么乐于申请这个学校了。
如果有人认为朱同志可以凭他的北大“法律学士”或者加上这个McGeorge的LLM在美国执业做律师,要不要请他到美国来任意挑选一个州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他若能在五年内通过,一切费用到我这里来报销好了。
从朱同志的巧干加能干,我就想起了几年前IT疯狂的时候,不少国内出来的学会计学教育的,唱歌跳舞练杂技的,都来读计算机的硕士了,不知有多少回国去做理学院的院长了。
其实朱同志自己心里一直是虚的,他在一篇关于美国法学教育的文章中曾经很滑稽地声称“美国的法学研究,即作为学术性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并不仅仅、甚至主要不是在法学院中进行,而是在其他系、科或法学字附属的研究所、中心进行的”。言下之意,他那个 SCHOOL OF JUSTICE STUDIES 的“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才是真正的“学术性的法学教育和研究”,现在看来,这也确实蒙骗了很多憨厚的同志。
我也不是要剥夺朱同志的生存权,像他这样的到山西煤矿学院去教教政治经济学,党史也是可以的,为什么非得要去法学院误人子弟呢?中国走上改革开放才短短二十多年,因为底子薄基础差,现在还百废待兴,尤其是法律和司法建设,更是一张白纸,制定的法律还基本停留在“关于春节期间严禁养鸡养鸭的通知”的水平上,急需有真才实学的海外专业人才回国效劳。朱同志要为国家贡献他莫测奔放的“法学思想”和“法学理论”的态度和热情或许主观上是健康的,但是法学是一门严谨的,专业性很强的学问,需要严格的训练和积累,不是随便可以由其他行业淘汰下来的人来玩票的。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已经跨过了“赤脚医生”的时代,也不需要“赤脚法学家”了。
恳请朱苏力同志不要再为我们的祖国添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