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的“希望”在何方
沉重的肉身
青基会遭遇信任危机,这次风波使善良的捐助者信心上受到极大的挫折。有人开始
质疑:“希望工程有没有必要再办下去?”
当然要办下去!振兴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是一项百年大计,光靠政府的努力是
不够的,必须广泛调动民间的力量。
但希望工程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呢?
我看答案只有两个字:改革。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
首先,希望工程的执行机构要进行改革。希望工程说到底只不过是一种民间的慈善
活动,只能由民间的社团来进行,而现在一切都是青基会包办的。青基会则是由共
青团中央和少先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发起创办的 ,其启动资金和运作人员来自团的组
织,从创办初到至今,与团的组织系统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就是说青基会有
着浓厚的官方色彩。
在我以前的一篇帖子《消协算什么》中,我就提到过民间社团官方化这个问题。国
内现在大部分的民间社团基本上已经都成了半官方的机构,成了权利体系上的附属
品。所以从实质上来说,希望工程形成了这样一个流程:我们把钱捐给了政府,然
后政府把资金集中,用于发展教育,救助失学儿童。这使我产生了一个疑问:作为
纳税人,我们缴纳的税收中已经包括了用于发展教育的那部分,现在政府又鼓励我
们再出钱资助教育,这不是有“二次征税”之嫌吗?
青基会在章程中将自身定位为非营利组织。不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非营
利法人在法律地位上都是私法人。政府则是一个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立机构,在法律
地位上属于公法人。二者在运营模式上差别很大,可二者的结合却在国内成为一种
普遍的现象,这也是机构改革越改越庞大的原因之一。
有人认为,青基会作为一个基金组织,政府的参与有利于对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一旦成为纯民间的机构,将不利于基金管理,造成更大的黑洞。但这样一来事实上
就减少了捐赠人的监督动力或增加了监督成本,得不偿失,让政府自己监督自己,
效果上也大打折扣。我看关键要立法,我在《消协算什么》中就提议,国内应尽快
制定一部《民间社团法》,现在国内对民间社团的发展采取了一种严格限制的方针
政策,已经注册登记的要清理整顿,新注册登记的基本上一律不予办理。这种“
堵”的策略和现在民间社团的蓬勃兴起是格格不入的,要尽快改革。
青基会一旦被推向社会,推向市场,该怎样对它进行监督呢?在这方面,我们看看
美国的经验。
卡耐基基金会前主席卢塞尔有一句著名的话,“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 我
们看看美国人怎么来看管这只口袋的。在美国,为防止欺诈与贪污,非营利组织建
立了一套包括6个层次的监督机制。这6个层次是董事会、监督人制度、国家与地
方慈善条例、内部收入服务协会、捐款人与会员、新闻媒体。此外,国家税务局也
有监督的权利。虽然非营利组织免税,但国家税务局同样可以对其欺诈行为和贪污
行为进行起诉。在这种严密的监督体系下,美国的非营利组织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声
誉,非营利组织在公众信任度的评价中一直名列前茅。
把青基会资金来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作为一个纯民间的社团应早日从行政体系
上剥离,政府由参与者变成纯粹的监督者,再制定一系列的相关的制度促使基金会
的运作透明化。这样一来,青基会将在法制的轨道上发展的更加壮大。
改革的第二个内容就是要矫正希望工程功能。
记得我看过杂志上的一个希望工程的公益广告,说只要几十块钱就可以解决一个贫
困儿童的书本费,让他们得以继续学业。几十块钱?政府投资建一个大企业,动则
“几十亿”,竟然出不起一个贫困儿童“几十块钱”的书本费吗?还有,建一个希
望小学投资也不个天文数字,我们能花上百亿办国庆大典,这上百亿能办多少希望
小学啊?为什么教育一要钱,国家财政总把口袋捂得紧紧的?
希望工程的功能现在就有些错位,办学校,解决失学儿童的书本费,这本是政府份
内的事,而且也并不是棘手的事,政府每年收那么多税,这些钱难道会拿不出吗?
关键要有人督促它。
那基金该怎么用呢?
不仅要用,而且要用在刀刃上。
那就是用于资助千千万万贫困学生的生活。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失学?贫困!生活
的贫困导致他们生存都十分艰难,就算学校向他们敞开大门,他们却无力迈进去。
希望工程就是要给这些孩子人生的希望,让他们建起生活的信心,这样他们才会安
下心来上学,努力成材。
希望工程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但愿经过这次风浪之后,希望工程能走
上它正常的轨道,健康的发展,给那些无助的穷孩子们以希望,给那些充满爱心的
捐助者以希望,给古老的中华民族以希望。
注:
监督人制度是指美国国家慈善信息局、慈善顾问服务机构和美国慈善协会等机构,
它们本身也是非牟利机构,但只担当监督人的角色。它们负责监视其他非牟利机构
的一举一动,监视它们是否按照捐款人的意愿花钱,是否根据机构的宗旨进行运
作,比如一个环保机构向流浪者提供食物同样属于非法行为,因为那不属于它注册
的范围。另外,它们还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宣传慈善事业的基本道德标准及操作惯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