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生命-科学的界限和绝对概念
在上篇,“创新与范例-中国文化的死敌”,我最后谈到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人类认识的两种形式,感性本能和理性分析。我简要地提及了“范例体系”作为超越理性,我称为“悟性认识”的概念。
创新的本质,在普遍的意义上,既是“重组”。也就是说,如果将眼前考虑的所有因素看成一个既定的“集”。所谓创新,不过是拆散现有的这个集,既目前的秩序,然后再重新找寻更大范围,或尝试既定集中,新进入或原来的元素的另类组合。通过数学上的排列组合,我们找到一个限定范围的集的所有因素应该是不困难的,尤其在目前计算机的帮助下。IBM阿尔法狗战胜世界级棋手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即使是这样的重组,中国文化仍然拼命反对,要保持现存的秩序,这就是这种文化的弊病了。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中国文化中没有西方理性的概念,如果没有强制,就会出现“乱”的现象。所以中国人认为,在社会生活组织上,与其让一群小土匪搞的天下大乱,不如让一个大土匪“偶然发作”。这就是中国人的智慧语言“宁为太平犬,不作乱世人”的来源了,我想。科学的使命,就是发现更有效的新的元素组合,来解决问题。科学的方法,不是创造新元素,而是寻找新元素的组合,这也是科学的界限。找寻自然规律,或找寻新的组合,都是科学的目标。
生命的现象是生物体的特征,是否也属于创新的一种呢?答案是否定的。生命的现象不是元素重组的结果。使用简易的归纳分析,将生物现象归为化学现象;将化学归为物理,如此类推,不是正确的认识方法。亚里士多德在二千五百年前已经认识到,整体的性质大于部分性质的总和。也就是说,机械性的归类简化不能穷尽组成整体的所有部分的特征。生命作为一个部分的整体,不是仅仅来源于组成生物体的部分。
构成生命的特殊部分,以往的哲学家归其为上帝的工作。比如著名的笛卡尔的“二元论”,认为思维和物质分别来自不同的源泉。不用“上帝”来源的语言,陈述生命或思维的出处,范例系统首次使用了“绝对”概念的哲学语言。因为生命的不可复制性已经被反复证明,特别是今天原子物理学的微观粒子,已经深入到“超级弦”的时代了。科学今天仍然无法在“大分子”基础上重复“上帝的工作”,既,创造生命,就是例证。
范例认为生命的特殊性,区别于其他任何物质。生命的最高的形式,人脑的思维,则达到了“绝对”的性质。这是相对事物的反面,由此可以看出不会来自相对性质的物质本身了。范例体系的结论是,相对物质和生命,是绝对产生相对的两个来源。从哲学的意义上解释物质与思维的二元关系,我认为才是排除轻率地归结为上帝的委附之辞,真正正确认识我们世界“二元根基”的根本所在。
科学的界限在于存在元素的组合;而生命和思维的来源是“绝对”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