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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哈佛的讀書生活
送交者: 林耀華 2005年12月20日22:15:2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一九三二年,我考上了燕大社會系研究生,導師是吳文藻先生。雖然念的是社會學課程,但我特別對人類學、民族學感興趣。民族學與社會學是關係密切的姊妹學科。吳文藻先生早年留學美國時,雖然主修社會學,但他也就學於美國著名的人類學、民族學家鮑亞士(F.Boas),具有深厚的人類學、民族學造詣。吳先生指導我學習社會進化論課程時,相當廣泛地涉及到人類學和民族學材料。他介紹我讀了鮑亞士、馬凌諾斯基(B.Malinowski)、拉德克利夫-布朗(A.R.Rad-cliffe-Brown)等國外著名人類學家、民族學家的著作。一九三五年,拉德克利夫-布朗教授來華講學,我擔任他的助教,進一步增長了我對國外人類學、民族學的見識。然而,我也深深感到,自己沒經過系統的人類學、民族學基礎的科班訓練,很希望能進一步深造,彌補這個不足。一九三六年,吳文藻先生赴美出席哈佛大學成立三百周年校慶時,與哈佛燕京學社負責人商妥,獲一項獎學金,派我赴美學習人類學專業,並攻讀博士學位。這對我來說,真是一個得償夙願的良機。

哈佛大學是美國歷史最悠久的高等學府,當時,美國一批最有名氣的人類學家、民族學家和考古學家在這裡執教。我在哈佛主攻的是文化人類學,基本上也就是民族學。但是,所修課程卻很全面,體質人類學、考古學和語言學都是必修課。那時美國學術界風靡“歐洲傳統”,有名的學者大多出身歐洲,哈佛的人類學系也是如此。教我體質人類學課程的胡敦(E.A.Hooton)是美國當時最有權威的體質人類學家,曾在英國跟著名的老專家基斯(A.Keith)學習過古人類學。胡敦在講授過程中,十分重視實驗。哈佛的人類學實驗室設備先進,標本齊全,從猿猴到各種族人類的骷髏、骨骼應有盡有。在實驗室里,一項重要的學習內容是摸骨頭。一個人身上的二百零六塊骨骼,要一塊塊反覆摸索,仔細觀察,直摸到把每塊骨頭的任何一角碎片放在手上,能立即分辨出它屬於人體哪個部位,是哪一塊骨頭。胡敦教授經常考試,隔兩星期就來一次突然襲擊,利用講課前十分鐘左右的時間,讓學生們傳遞摸骨頭碎片,根據學生的觀察記錄記個分數。雖說體質人類學不是我主攻方向,但我對這門課很有興趣,頗下功夫。體質人類學這門課打下的基礎,對於我建國後在國內從事原始社會史研究大有裨益。國內搞原始社會史的人,大多懂考古學,也不缺乏民族學材料,只是對古人類學偏缺,也很少結合語言學,因而對人類和人類社會的起源、思維的來源往往不甚明了,難於獲得原始社會過程的全貌。思及於此,我不能不感謝在哈佛的那一段嚴格的訓練。教我人類學歷史和語言學課程的是克拉克洪(C.Kluckhohn),他是美國著名的語言學家和民族學家,早年曾留學德國,教我們各大洲的種族和民族課程的是柯恩(C.S.Coon)。他曾在歐洲、非洲做過實地調查,著述頗富,寫過一部頗有名氣的關於歐洲種族的專著。他的課也有實驗,主要利用哈佛大學的彼菩提博物館中許多種族模型和各洲民族圖像標本、文化器具、崇拜物等進行。在美國,考古學是人類學的一門必修課。講授考古學的華德(L.Ward)是位老學者,也是博物館成員。他在課堂上的講授很有條理,書教得很好。他除了向我們布置必讀參考書以外,還要求我們在考古試驗室里摸石器、陶器等。哈佛大學常有歐美的著名學者來講學或從事學術交流,我也時常躬逢其盛,獲益頗多。回想在哈佛這些學術交流,不僅使我學到了不少在課堂上得不到的東西,而且受到了啟發,開闊了視野。

如果有人問我,在我一生中最緊張的一段讀書生活是在哪裡度過的?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在哈佛。雖說進哈佛前,我已經過了三年碩士研究生的訓練,到哈佛,學的也是人類學的基礎課,可是,這幾年讀書可不容易讀。如同蓋一座高樓大廈一樣,打好堅實的基礎是最艱苦的階段。對我來說,在哈佛讀書有不少難關,其中有兩大關最難過。第一是語言關。遠離祖國到異國他鄉,進入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語言不通則一籌莫展。好在我從讀教會小學時就學英文,一直到大學,不曾間斷。這樣到哈佛後,日常語言交往沒太大困難。但是,從聽課到看書,完全進入“英語世界”,對於一個中國人來說,還是有許多障礙。比方說,第一學期我選修柯恩講授的《北美種族和民族》課,當時我既不熟悉北美的地形和地名,也沒涉獵過那麼多印第安人的部落名稱,加上柯恩講的又是地方方言,許多俚語很不好懂,使我記筆記都十分困難。當時心裡很着急,幸虧必修的參考書能讀懂,大考時借同學筆記看一下,這門課才勉強及格。在哈佛讀書,每門課都有一大堆參考書,不但有個消化理解問題,也有個閱讀速度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抓緊時間多讀,反覆讀。一天到晚不上課就看書,吃飯也是三口兩口,緊趕慢趕,午睡是不敢問津的。經過一段時間,逐漸適應了,英語方面沒什麼大的困難。可是,在美國要取得博士學位,除英語外,還必須掌握其他兩門外語。由於舊中國落後,漢語也受歧視,不能頂替一門外語。我在國內曾學過二年法語,在哈佛又旁聽了半年,沒什麼大問題。除此之外,我又選了第二外語德語。這是從字母學起,困難很大。平時功課壓力大,顧不上,只好利用假期突擊。一九三八年暑假,我參加了德語補習班。那時正值炎熱季節,教室里熱得象蒸籠一般。當時上課時哈佛實行英國制度,不准只穿襯衫進教室,非得把西裝穿得整整齊齊,領帶打得結結實實,教師也是如此。每節課下來,師生都是汗流浹背。就這樣每天堅持十四個小時,苦幹突擊了三個月,再自學一段時間,可以看懂德文材料,並能譯成英文。語言通考主要是筆譯,譯文錯了五點就不給及格。我總算把德語這關過去了。寫博士論文時,就看出語言的重要。第三學年,我搜集論文材料時,漢文、英文、法文、德文材料都能使用,有時還參考一下日文。

第二大關是考試。哈佛的考試制度很嚴格,所學各專業基礎課,都要考試。每學期必修四門,旁聽課不計。每門課程,有聽課筆記,必讀參考書,平均每科十本左右,加上選修的參考材料,還有實驗室的內容,要想四門課都得“A”,確實不容易。第一學年第二學期,我得了四個“A”,教師誇獎,在中國留學生中也有了點兒名,因此被選為哈佛中國留學生學生會三個幹事之一。當時我才二十多歲,記憶力還可以。我採用反覆讀的方法,把需要的部分全背下來。有一次在圖書館溫書時,有一位我不太熟悉的女學生(當時哈佛沒有女生,學校旁邊的拉德克利夫[Radcliffe]女子學院的學生可利用哈佛的課堂,但不能跟男學生一起聽課),看我很快把一本書讀完了,很驚訝。後來我們認識了,她說起這事,我告訴他,那是在溫書,書裡的內容我早就背過了。各學期的考試都比較順利,最可怕的是第三學年做博士論文前的總考。過不了這一關,便不能寫博士論文。幾乎所有的學生都怕總考,我也不例外。考試那天,在一個不大的教室里,正面端坐着五位人類學各方面的知名教授,如同法官一樣。這五個主考,根據我平時所學課程隨意提問,要求我當場回答。對於這種場面我着實有點緊張。連連解答問題,口乾舌燥。幸虧柯恩教授從口袋裡摸出一塊糖,讓我潤潤嗓子,也緩和了緊張氣氛。這一關我終於順利通過了,剩下的只是畢業論文和論文口試。現在回想起來,在哈佛讀書是我一生中學習最緊張也是最勤奮的時代。當時中國落後,中國留學生往往被人瞧不起,一種蒙辱感常常激勵我奮發圖強。在哈佛,從教室到圖書館,每天和書本打交道不下十二三個小時,必要時還得開夜車,好在我從來沒得過什麼病。這段學習生活,不但使我順利地完成學業,更重要的是養成了謹嚴的學風,今日回想起來不能不倍感苦中之甜!

哈佛四年讀書生活,為我打下了一生從事人類學、民族學研究工作的堅實基礎。在那裡,我一方面受益於各位知識淵博的師長,一方面也得益於哈佛良好的讀書條件。每個新生一進哈佛,都要先買一個哈佛特有的裝書用的大口袋——“哈佛包”(Harvard bag),這個書包能裝一二十本書,是我形影不離的幫手,整天背着它進圖書館。哈佛有一座規模很大的圖書館,叫懷得納(Widener)圖書館,當時的藏書量居世界各大圖書館的第五位。圖書館的二層有個大閱覽室,我常去那裡。研究生不但可以借書,還可以自由進入書庫。寫論文時,書庫里專為研究生準備好一張張小桌子,研究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到書架上找書,用過後由館內工作人員再放回原處。這種閱讀制度很方便。人類學系還有自己的圖書館,在這裡,我讀了許多著名的人類學、民族學著作,我在這裡第一次讀到摩爾根的《古代社會》、《易洛魁聯盟》及《人類家族的血親和姻親制度》。哈佛還有個“漢和圖書館”,哈佛燕京學社就設在裡面。這個圖書館以收藏漢文、日文及東方民族文字圖書為特點,存有相當數量的蒙、藏文圖書。我在哈佛寫畢業論文時,主要利用這個館的漢文文獻。哈佛的博物館也很有名,對社會開放,其中展品以南北美洲印第安人的實物為重點。我記得陳列的印第安人圖騰柱足有二層樓高。前年去美國時,發現這個博物館變樣了,一些貴重的材料不知搬到什麼地方去了。紐約市還有個大型自然歷史博物館,其人類學部主任是胡敦的得意門生沙彼羅(H.L.Shapiro),是我在哈佛前後同學,我到那裡實習訪問,受到過他的幫助。

在哈佛的讀書生活雖然緊張,但是比較愉快。師生關係融洽,在課堂上都嚴肅認真,但下了課,老師待學生如朋友一樣,相互稱名,對此我不習慣,從來沒敢直呼老師其名。胡敦有個習慣,就是每周星期五下午四點至六點,在家裡舉行茶會,全系學生可自由參加。我去過多次,每次有二三十人,隨便交談,增長了知識,也增進了師生感情。

哈佛的讀書生活給我留下許多美好的印象,但我也感到美國有許多不好的東西。美國的社會物質生活在當時已相當高,不過貧富之間差距驚人。我認為美國的風氣就是一切向錢看,有錢可以平步青雲,沒錢寸步難行。哈佛是個貴族學校,那些闊少爺和我們這些窮書生在生活上有天壤之別。象我這樣出身鄉下佬的人,在這種社會過不習慣,如果不是為了學得一點真本領,我是呆不下去的。當時,我對美國社會最壞的印象是種族歧視。在那個社會,黑人最受歧視迫害,不能進白人的學校,不能坐白人的火車,不能住白人的旅店,不能上白人的飯館。而且三K黨猖獗,隨意屠殺無辜黑人。黃種人也受歧視,我自己也嘗過這種滋味。剛到哈佛時,出去租房間,白人老闆娘公然輕蔑地說:“我的房間不租給東方人!”種族偏見在學術界也不例外。我的老師胡敦講課時,總是暗示白種人最高,黃種人次之,黑種人最低下。我很尊重他的學識,但忍受不了這種偏見,我雖然不敢當面頂撞他,但向同班同學表示過我的不滿,認為這不是科學態度。

在哈佛幾年,總算完成了學業,真想早日回到祖國。一九四一年八月,日本對我國的侵略正在猖獗,但我和妻子饒毓蘇還是決定立即回國。當月的月底我們便登上了開往香港的商船,與哈佛告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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