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炜:生育计划何时休
近来有中国学者写的一篇叫做《建议先放开三胎:中国人口报告2020》的调查报告被日本雅虎网站介绍了。我特意找来原文看了。文章从“中国出生人口持续下降,生育意愿大幅降低,老龄化加速到来。我们长期呼吁,尽快全面放开并鼓励生育,积极应对人口少子化老龄化”的角度分析放开“三胎”的重要性,得到网民的积极响应。
人们翘首盼望,政府出台放开生三个小孩政策……细细想来,不觉得这是件颇为奇怪的事么。也许很多人淡忘了一件事:生小孩,什么时候生,生几个小孩,本是人的基本权利,原本是不需要等待政策来扶持落实的。学者建议政府改变生育政策,总是从经济发展和人口的角度来论证国人该生几个小孩的课题,说是一对夫妇如果只生育一个小孩,中国的崛起趋势只能维持几十年,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而忽视有关生育问题的社会心理和人的权利的视点。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70年代末开始实施,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目的是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计划生育时代延续至今已40多年,生育理所当然地成了政府计划的事,夫妇生育之前,需得到准生证,才能生小孩。计划生育政策条文里,把新生命叫做“胎”,一看这字就让人觉得心里别扭。违反计划生育,生了本不该出生的小孩,叫做“超生”。“超生”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当事人不仅要缴纳高额的罚款,而且被禁止加薪升职,丢掉工作、无家可归的情况也不鲜见。
记得80年代中期,当时我正上中学。放学时,有次遇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景象——居委会的大妈挨家挨户大声询问大人们的节育措施。居委会大妈来敲邻居的年轻夫妇的门,以特有的领导口吻询问:“你们刚生了小孩,现在怎么做节育啊?”年轻夫妇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回答:“我们吃药,吃药,您放心。”现在想来,被人问起节育之事,一定很尴尬。凭什么要把家里最最隐私的秘密告诉外人呵。这就是当时以计划生育之名所做的滑稽之事。
小时候我们一家住在母亲工作的学校里,记得有一位老师是在70年代生了三个小孩,学校当局担心他继续生小孩,于是命令他去做了节育手术,当时有些调皮的坏学生就背后嘲笑他是“被扎过”的老师。时隔几十年,偶遇这位已经年迈的老师,他回想当年,悲情感叹一句:“自己不能保全自己的身体,这是人生最不幸的身不由己。”
计划生育政策凸显中国特权阶层的存在,富人的“超生”是另一种风景,如某著名导演,儿女成群。2013年江苏省的一位律师对其提起公益诉讼,称其只缴纳规定的罚款,有违公共利益。生育政策带来的社会差别化一定是巨大的。富人支付高额的“社会管理费”就可以“多子多福”,穷人无力支付只能望他人之子兴叹。“罚款”反而成了富人多生的“特许证”。
计划生育带来了各种社会问题,独生子女是空前绝后的一代,他们生来就得接受没有兄弟姐妹的人生。独生子女小时候是小皇帝,婚恋时期,遭遇男女比例失调而形成的光棍大军,人到中年,赡养亲属老人的负担遽然加重,很长一段时间这一社会问题还将持续发酵。今天,计划生育政策从“独生子”进化到“两个小孩”,改变的只是允许生育的人数,“计划”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希望在计划生育政策走向彻底消亡的过程中,我们彻底反思几十年来生育这项基本人权的真相。
今年我开始发行日文电子杂志,重点是做中日比较,也许有人会说,中日如何比较,有些事根本不可比,国情相差甚远。是的,即使明知不可比,处在中日之间的人还是不自觉地把中日互为参照,这是我们的宿命。最近有国内媒体人士问我日本采取怎样的政策促进生育,新首相菅义伟倒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提出扩充不孕治疗的保险适用对象的政策。日本政府自然对于人口减少这件国家大事比较着急,但是无法督促人们去生育。曾有一位厚生大臣说女性是“生育机器”,遭到社会舆论严重批判,说是不尊重女性的人权。顺便提一下,在今年的全球抗疫中,不见日本政府有何强势政策,最大的法宝就是“要请”和“自肃”。对民众只能请求他们不要外出,对餐饮店,只能请求他们缩短营业时间。请求民众的政府和命令民众的政府,批判政府的民众和感谢政府的民众,确实是属于两个世界的。
中国和日本一样,逐步进入低生育率的少子老龄化社会,确实有必要综合考量如何在人权、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之间取得平衡,从而进入真正的自由生育时代。生育计划何时休?过去超生要罚款,以后不会出现,不想生小孩的、不想生两个小孩的,反而被罚款的情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