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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法家的下场
送交者: 余东海 2020年12月23日02:07:01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秦法家的下场

—兼论“恶必蠢”律

儒家文化实践史.jpg


世俗以成败论英雄,儒家以道德为标准。俗话说成者王侯败者寇。其实寇无论成败永远是寇,成了王侯甚至得了天下如秦始皇,依然是寇。或说“中国历来分两派,一派讲秦始皇好,一派讲秦始皇坏。”这是假话,历史上从来没有“讲秦始皇好”的一派。这一派是在五四以后价值观严重混乱颠倒后才出现的。

 

政治和制度之恶是人世间最大的罪恶。秦始皇极权暴政,罪恶滔天,焚书坑儒,影响恶劣。“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史记-秦始皇本纪》)

 

其焚书运动,和继之而来的项羽火焚阿房宫一起,对中国古文化造成毁灭性的空前破坏。同时,秦氏模式的统一,也是历史性的倒退和犯罪。(理由详见东海《君主制之思---兼论统一的模式和善恶的传染性》一文,那是本文的姊妹篇。)

 

秦始皇自己身死野外,罪有应得,秦氏家族被灭族,势所必然。多数作为帮凶的文臣武将,或死于非命或被赵高秦二世灭族,也是咎由自取。

 

古人云: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然而,飞鸟狡兔尚多的时候,吕不韦这张良弓和白起这头走狗,就被秦家毁弃了。

 

秦始皇可以说是吕不韦一手“策划”出来的。吕不韦,战国末卫国濮阳人。原为大商人,在赵都邯郸遇见入质于赵的秦公子异人,认为“其货可居”,因入秦游说华阳夫人,立异人为太子。秦庄襄王继位,任为相国,封文信侯。秦庄襄王卒,秦王政年幼继位,是为秦始皇。

 

吕不韦继任相国,被尊为“仲父”。门下宾客三千,家僮万人,汇编了传世巨著《吕氏春秋》。他曾攻取周、赵、卫的土地,立三川、太原、东郡,对秦王政兼并六国有重大贡献。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吕不韦恐诛,乃饮鸩而死。吕不韦是杂家,并非法家,但他“策划”和成就了秦始皇,落此下场也不冤枉。

 

白起,芈姓,白氏,名起,楚白公胜之后,故又称公孙起。战国四将之一(其他三人分别是王翦、廉颇、李牧),白起指挥许多重要战役,大小70余战,没有败绩,杀人如麻,号称“人屠”。

 

综《资治通鉴》所述,武安君白起一生拔城八十六座,杀人一百余万:长平之战共杀人四十五万,连同以前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攻楚于鄢决水灌城淹死数十万,攻魏于华阳斩首十三万,与赵将贾偃战沉卒二万,攻韩于陉城斩首五万…这是一张很不完全的白起杀人账单。据梁启超考证,整个战国期间共战死两百万人,白起据二分之一。

 

《史记白起列传》介绍了白起被秦昭王逼迫自杀的故事,兹不详说。临死前白起承认自己该死。“武安君引剑将自刭,曰:‘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良久,曰:‘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杀。”

 

秦氏王族中,最优秀的人物是太子扶苏。他与秦始皇相比,颇有远见,略为宽容

因多次劝谏秦始皇和反对坑儒而被外放,“北监蒙恬于上郡”。世人都以为扶苏有仁德,甚至有学者认为扶苏是儒家。其实扶苏虽持政治异议,与秦始皇的极权立场和本质并无不同,父子矛盾,属于秦法家内部“两条路线”之争。

 

关于这位太子的资料太少,但从两点足以论定他绝非儒家---最多只能说他对儒家有些同情。他对秦始皇的谏语是:

 

“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扶苏反对坑儒的原因,一是“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民心不稳;二是“诸生皆诵法孔子”,绳以重法,怕引起天下不安。都是为极权利益考虑。

 

如果说这是谏术---面对秦始皇不能不这么说,那么,扶苏的自杀则是毫不负责任、毫无儒家味的。他开发秦二世使者带去的书信后即欲自杀。《史记-李斯列传》载:

 

使者至,发书,扶苏泣,入内舍,欲自杀。蒙恬止扶苏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将三十万众守边,公子为监,此天下重任也。今一使者来,即自杀,安知其非诈?请复请,复请而后死,未暮也。”使者数趣之。扶苏为人仁,谓蒙恬曰:“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即自杀。

 

蒙恬说得很有道理,可是扶苏不听,还是自杀了,司马迁说“扶苏为人仁”。按照儒家标准,扶苏这么做,既不孝也不仁,对家国、对父亲和自己都是不负责任的,太也懦弱愚蠢,死得轻如鸿毛。后世“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之邪说,与扶苏“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这个说法,可谓一脉相承。

 

对于父亲,儒家有“小杖则受,大杖则逃”之说。象舜的做法才是正确的。“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及有下过,则受罪。”(《史记》)

 

丛林性和逆淘汰,是极权社会的特征,极权政治内部同样有此特征,甚至变本加厉,对善良零容忍。扶苏被外放和被赐死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扶苏素有贤名,后来陈胜吴广起事反秦时,因天下尚不知扶苏冤死(古代交通不便,信息不易通达),就曾伪称“公子扶苏”起兵,作为号召。

 

秦始皇本人对秦氏贵族和多数文臣武将虽刻薄,毕竟没有大规模迫害诛杀,赵高和秦二世可就不一样了。秦二世在赵高的谋划、李斯的配合下登了基,担心朝中大臣和各地官吏不服,诸兄弟与他争位,悄悄与赵高商议。赵高给他出了个主意:

 

“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

 

秦二世非常赞成,乃更改法律,在原来严刑峻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严峻化,指令赵高对包括蒙恬蒙毅兄弟在内的文臣武将和秦族公子大开杀戒,“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

 

公子高准备逃跑,又恐家属被族,只好上书,请求为秦始皇殉葬,胡亥准其请求,公子将闾昆弟3人,被迫自刎。据专家考证,秦始皇共有子女33人,全部死于非命,而且多死在胡亥手里。

 

陈胜吴广起义后,天下大乱。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进谏,劝秦二世停止营建阿房宫和减少四边戍卒转运。秦二世把他们交给执法之吏追究罪责。

去疾、冯劫倒颇有志气,说“将相不辱”,自杀了。

 

李斯被囚,二世二年七月被腰斩咸阳市。临刑前,李斯回头对与他一起被抓的中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父子相对痛哭,被夷灭三族。

 

李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那种文人中最坏的坏种,完全不值得同情。仅凭其焚书坑儒的建议,便是难逃天谴的大恶。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风起云涌,秦二世很不高兴,多次嘲笑指责李斯,李斯恐惧,贪重爵禄,于是顺从二世的意思,上书建议秦二世“行督责之术”,“灭仁义之途,绝谏说之辩”, 独断于上,“如此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史记》)

 

这封上书全是丧心病狂之言。但秦二世高兴地采纳了,“于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众者为忠臣。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这样一来,秦民益骇惧思乱了。

 

很快,秦二世也被赵高干掉了。其实,秦二世若有正常人的智力,在赵高指鹿为马的时候就该提高警惕了。可是他直到临死前,对赵高仍毫无怀疑。赵高精心设计了一场宫廷政变,命令其女婿咸阳令阎乐去杀秦二世。知道是丞相(赵高)所为后,他还傻乎乎地提出一个又一个要求。《史记-秦始皇本纪》如是描述:

 

阎乐前即二世数曰:“足下骄恣,诛杀无道,天下共畔足下,足下其自为计。”二世曰:“丞相可得见否?”乐曰:“不可。”二世曰:“吾原得一郡为王。”弗许。又曰:“原为万户侯。”弗许。曰:“原与妻子为黔首,比诸公子。”阎乐曰:“臣受命于丞相,为天下诛足下,足下虽多言,臣不敢报。”麾其兵进。二世自杀。

 

秦二世与赵高勾结,为了夺权叛父杀兄,为了维权又大规模屠杀秦家兄弟(诸公子)和文武老臣,残忍凶恶,做了三年傀儡皇帝,最后死于他最信任的赵高之手,可谓死得其所。如果死于别人,未免对不起他。

 

赵高杀秦二世后,立二世之兄子子婴为秦王。之所以不称帝,是赵高认为当时六国各各自立,秦地越来越小,不可以空名为帝。没几天,子婴刺杀了赵高,并且“三族高家以徇咸阳”,灭了高家三族。

 

子婴当秦王四十六天,刘邦破秦军入武关,派人约降子婴。“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轵道旁。”一个月后,诸侯联军结集,项籍是联军的秘书长,杀了子婴,灭了秦族。秦氏贵族享受了秦始皇统一带来的短暂的荣华后,都高度一致地付出了生命代价。

 

秦孝公以来,无数人为秦氏王朝的统一事业奉献了生命,无数人主动或被迫、直接或间接地充当了秦始皇的帮凶,而被秦王朝直接害死的中小型帮凶无数无量。如秦王陵大大小小的监工,最后都与无数工匠一起被灭了口。据《史记》载:“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秦始皇本纪》)

 

《史记》载,赵高在动员李斯与他合谋另立胡亥的时候,说过一句话:“高固内官之厮役也,幸得以刀笔之文进入秦宫,管事二十余年,未尝见秦免罢丞相功臣有封及二世者也,卒皆以诛亡。”可见,历代秦王朝都刻薄寡恩,被免职和罢去的丞相功臣,“皆以诛亡”,都没有好下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黑暗的深渊里没有赢家,一个也没有。文化邪恶和政治罪恶共同制造了这一段玉石俱焚的历史黑暗,空前而不绝后,后继有人。

 

说秦法家,商鞅是无法避开的。商鞅是秦孝公的人,与秦始皇不同代,却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奠定了强大的军事和思想基础,属于间接帮凶。关于商鞅,苏轼《商鞅论》值得一看。

 

苏轼先引《史记》的评说:“商鞅用于秦,变法定令,行之十年,秦人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诸侯毕贺。”然后加以否定:“此皆战国之游士邪说诡论。”指责司马迁把游士的“邪说诡论”当作信史写进了《史记》。

 

苏轼指出:“秦固天下之强国,而孝公亦有志之君也,修其政刑十年,不为声色畋游之所败,虽微商鞅,有不富强乎?秦之所以富强者,孝公务本力穑之效,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而秦之所以见疾于民,如豺虎毒药,一夫作难而子孙无遗种,则鞅实使之。”

 

意谓秦国本就是天下强国,秦孝公也是有志君主,修其政治刑法十年,不为声色犬马游乐腐败,即使没有商鞅也能富强。秦国的富强是秦孝公抓住根本发展生产的效果,不是商鞅流血刻骨的暴政之功。后来秦王朝遭到人民痛恨,就像痛恨豺狼虎豹和毒药,一夫发难天下响应,秦亡国灭种,乃是商鞅造成的。

 

东海认为完全否定商鞅变法的效用,也是不公平的。不过,必须说明,这是烈性壮阳药壮起来的“大”,这种强大是建立在浓浓血腥累累白骨之上的,危险重重。这不是功劳而是罪恶,而且后遗症极大。

 

很赞成苏轼把司马迁“论商鞅,桑弘羊之功”定为“大罪”。苏轼认为汉武帝及后世某些帝王阳儒阴法,对商鞅和桑弘羊阳讳而阴用,与《史记》的影响不无关系。(说明一下,桑弘羊与商鞅有异,兹不详论。)

 

东坡进一步指出,用商鞅之术,必然“导致灭国残民覆族亡躯”的结果。世间君主们之所以乐于采纳,是因为其术简单便捷,便于“以天下适己”--让天下人为自己服务,让自己舒适,因此贪图一时美便而忘其祸之惨烈。东坡说:

 

“二子之名在天下者,如蛆蝇粪秽也,言之则口舌,书之则简牍。二子之术用于世者,灭国残民覆族亡躯者相踵也,而世主独甘心焉,何哉?乐其言之便己也。夫尧、舜、禹,世主之父师也;谏臣拂士,世主之药石也;恭敬慈俭、勤劳忧畏,世主之绳约也。今使世主日临父师而亲药石、履绳约,非其所乐也。故为商鞅、桑弘羊之术者,必先鄙尧笑舜而陋禹也,曰:‘所谓贤主,专以天下适己而已。’此世主之所以人人甘心而不悟也。世有食钟乳乌喙而纵酒色,所以求长年者,盖始于何晏。晏少而富贵,故服寒食散以济其欲,无足怪者。彼其所为,足以杀身灭族者日相继也,得死于寒食散,岂不幸哉!而吾独何为效之?世之服寒食散,疽背呕血者相踵也,用商鞅、桑弘羊之术,破国亡宗者皆是也。然而终不悟者,乐其言之美便,而忘其祸之惨烈也。”

 

商鞅推行反人道、反人性的严刑峻法,“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论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资治通鉴》卷二周纪二)最后作法自毙。

 

人並不是達到别的什么目的的手段,人本身就是目的。这是中西良性学说的共识。儒家以仁为本,为最高目的,而仁是人的本质,肉体和意识作为现象,与仁是一体的。尊仁,必重人。而反儒就是反仁,也就是反常道、反人道、反文明、反社会、反人类。

 

东海曾经提出一条铁律:反儒必反常。反儒的政治必邪恶,反儒的社会必野蛮,反儒的时代必黑暗,反儒的势力必反动,反儒的人物必有缺,不是缺德就是缺智。法家把人当作工具,严刑峻法,草菅人命,是因为认人之本性为恶,其原则错误和反儒思想深藏在其人性论中。正如苏轼所说,采用商鞅之术,必定先要鄙薄和嘲笑尧舜禹汤。

 

法家的农战政策、严刑峻法和战时体制,与民为敌、防民如贼的治国方针,就像烈性壮阳药,虽一时有效,但必然导致越来越强烈的反弹,不断为自己制造敌人。

 

庄子说“剋核太至,则必有不肖之心应之,而不知其然也。苟为不知其然也,孰知其所终!”剋是克的异体,剋核即克核,苛责。不肖,不正、不善。过于苛责或逼迫,别人就会兴起恶念报复。法家暴君暴政,可不仅仅“剋核太至”而已,制造大量暴民、遭到加倍回应是必然的!

 

防民如贼与民为敌,一定会变民为敌。“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道德经》)民意比起川水来厉害多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堵得越久,溃得越凶,一旦破闸而出,将无坚不摧,天地变色。政权与民意,局部看政权是石头,实质上民意才是石头,政权只是鸡蛋。暴秦的暴起暴亡,法家有“大功”焉,尤其是韩非。

 

韩非是法家集大成式的人物。法家中,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韩非子将法术势统一起来,为极权政治和独裁者打造了一个完美的工具。

 

韩非子主张,君主应该拥有绝对权威,集天下大权于一身,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加君主极权的国家。还有,全民动员的农战政策所带来的短期效益,信赏必罚、连坐告奸所产生的舆控力量和君主权威,对于野心勃勃而急于功利的秦始皇,吸引力比任何学说都大。

 

韩非还为君主极权主义找到了形上依据。熊十力指出:“韩非主独裁,主极权,其持论亦推本于道,故曰‘道不同于万物’乃至‘君不同于群臣’,又云‘道无双,故曰一’,又云‘明君贵独道之容’,此则于本体论上寻得极权或独裁之依据(熊十力《韩非子评论》)。

 

其实韩非的说法似是而非,割裂了形而上与形而下、即道与器的关系。道是“一”,不同于万物,不错,但更要知道,道不离乎万物,道在万物之中,离开万物,便无道可言。易言之,这个“一”并非独立于万物之上,而是“一归万物”。

 

儒家君君臣臣,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双方各尽其责。法家则一味强调君威君权,臣民只是君主的工具,只有服从的义务。“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为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这是《韩非子》的开头,邪恶之气扑面而来。

 

儒家对法术势和暴力并不一概反对。儒家刑法的严峻程度也很高,权道包括术势,汤武革命就是暴力。唯儒家强调法本乎礼,权(权术)本乎经,力本乎义,一切以仁为本。法律也好暴力也好,都不允许摆脱道德的制约,挂帅的必须是道德。

 

法家错就错在违仁背义,灭德反智,唯崇法律和暴力,如韩非说:“去偃王之仁,息子贡之智,循徐鲁之力。”这三句话是韩非思想的根蒂,其一切知见、论证和主张,无不归结于此。

 

韩非没有机会为秦始皇所用,但他的思想深深影响了秦始皇。秦始皇初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他的学说得到了秦始皇的高度赞赏和深度实践。统一之后焚书坑儒,虽出自李斯建议,皆本于韩非《五蠹》篇。韩非子无疑是秦政的文化帮凶。为老同学李斯所害,可谓天理昭昭,自作自受。“发明”、鼓吹和传播歪理邪说,属于大妄语业,报应很重。

 

韩非对人性中恶的一面的了解非常透彻,“政治智慧”颇为独到,为君主考虑谋划得万般周到,在法家序列中其见识是最高的。《孤愤》说:“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以烛其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以矫其奸。”

 

可是,他未能明察、烛见李斯的阴险奸诈,终究智术有限。或说韩非是因为李斯是老同学才十分信任不予防范。殊不知韩非子主性恶论,认为人性难与为善,其书随处把人当做坏物看,如防蛇蝎,如备虎狼,即使夫妇父子不足相信,何况同学?同学而不了解对方性情,盲目信任,终究是缺乏慧眼,缺乏知人之明。

 

或称赞商鞅韩非李斯们是帝王师或帝王培训师。大错。伊尹傅说周公才是帝王师。韩非是政治盗贼、极权暴政的培训师,商鞅李斯之流则是狗头军师,彻头彻尾的贼奴,俗话说的狗奴才,《韩诗外传》说的“国贼”。《韩诗外传》说:

 

“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国贼者。以道覆君而化之,是谓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辅之,是谓次忠也;以谏非君而怨之,是谓下忠也;不恤乎公道之达义,偷合苟同,以持禄养者,是谓国贼也。若周公之于成王,可谓大忠也;管仲之于桓公,可谓次忠也;子胥之于夫差,可谓下忠也;曹触龙之于纣,可谓国贼也。皆人臣之所为也,吉凶贤不肖之效也。诗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

 

老师的责任是传道授业解惑,“国师”是老师之师、君主之师和国家之师,责任更加重大,更应该传真道授正业解各种迷惑。如果“国师”传歪门邪道、授魔鬼之业、增世人之惑,恶果特别严重,罪业和果报也特别大。商鞅韩非李斯们的下场就是证明。他们培养和引导出来的政权和政府,堪称当时天字第一号的恐怖组织犯罪集团。

 

法家邪说暴政毁人不倦,既毁害他人、毁坏社会也毁灭自己。在野蛮的丛林,法家实践或可收一时速效;随着全球性的文明发展,文明正义的力量越来越强大,

这类邪说的实践效果会越来越差,而自身毁灭的速度则越来越快。

 

爱好欺诈擅长骗人者,时间一久,也会把自己蒙蔽了,置身于火山之上,还自以为稳如泰山,自以为可以永远一手遮天,东方不败。法家大腕们当然都很精于算计擅于钻营,可是,终究是小处聪明大处愚蠢,表面聪明本质愚蠢。苏格拉底说过:聪明与智慧的区别就在于智慧中还含有美德。然哉然哉,中西同然。

 

由于迷信权力、暴力和阴谋诡计,被权力暴力消化了智力,被邪知邪见阴谋诡计遮蔽了智慧。普通人都能预料的后果或能看见的危险,法家大腕们往往视而不见。商鞅以他的刻薄暴虐和严刑恶法,把自己变成秦国的全民公敌,从贵族到平民,无不恨之入骨。临死前五个月,门客赵良已经直言指出其危若朝露的处境:

 

今君之见秦王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非所以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为教也。君又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何不遄死。以诗观之,非所以为寿也。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寿乎?则何不归十五都,灌园于鄙,劝秦王显岩穴之士,养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将贪商于之富,宠秦国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史记》)

 

赵良之言,至今读来依然字字惊心,给商鞅出的主意,也属对症之药,可是商鞅就是无动于衷,不肯听从。如果是防不胜防倒也罢了,商鞅是不作任何防备工作,狡兔三窟,他一窟也没有(封地商属于秦国,随时可能被收回,而且地狭人少,人心不附,毫无安全可言。)而依旧骄横贪财独断专行耀武扬威。商鞅一再强调“民弱国强,民强国弱”,铁血推行“弱民”政策,自己也变成了弱智。不到半年,秦孝公去世,他就大难临头了。

 

秦惠文王即位,公子虔门下有人指控商鞅谋反,便派官吏前去捕捉。商鞅逃往深受其害、深受其骗的魏国,当然被拒纳,还把他送回秦国。商鞅只好与他的门徒来到封地商於,起兵北攻郑县。秦军进攻商鞅,将他车裂分尸,尽灭其家。《史记·商君列传集解》引《新序》说:

 

"卫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铁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畜怨积仇比于丘山,所逃莫之隐,所归莫之容,身死车裂,灭族无姓,其去霸王之佐亦远矣。"

 

更加愚蠢的是赵高。王夫之说:

 

“秦之所殄灭而降辱者,六王之后也;戍之徒之而寡其妻孤其子者,郡县之民也;而二世之首,欲灭宗室,约楚降而分王关中者,赵高也。故怨在敌国,而敌国或有所不能;怨在百姓,而百姓或有所不忍;狎及小人,而祸必发于小人。故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圣人且难之,况中主以降乎!

 

小人之心,智者弗能测也,刚者弗能制也。料其必不能,而或能之矣;料其必不欲,而或欲之矣。项羽之暴也,沛公之明也,章邯之怨方新也,尽天下欲食高之肉而寝处其皮也,使高灭嬴氏之宗,开关以讲于诸侯,岂能免于刀俎,而况受纳地之封乎?则以智者料高,而固知其与秦相终始;以愚者料高,而亦决其与秦同齑粉也。然而必弑胡亥以徼幸于一得,岂徒胡亥之愚,矢入幄而不觉哉?明而熟于计者,未有谓为且然者矣。祸福之外,有无藉之欲焉;死生之外,有无方之谲焉;俄顷之闲,有忽变之情焉。利亦有所不喻,而无所不逞,而后君子莫能为之防。故圣人且犹难之,诚哉其难之也!‘濡有衣,终日戒。’终日者,无竟之辞也。舍躬慎微而求驭之之术,不堕其阱中者鲜矣。”(《读通鉴论》)

 

小人都是利益主义、利己主义者,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置个人利益于他人、社会、国家和一切之上。但在关键时刻,小人往往犯糊涂,不仅违反道义,也违背利益和安全两大原则,暗暗算计他人,明明坑害自己。在旁观者眼里,简直莫名其妙愚不可及。

 

象赵高,任何人都万万料不到他会作出“剸二世之首,欲灭宗室,约楚降而分王关中”这种决定的。只要不是傻子就能看得出来,这么做与自残自尽自己找死无异。“项羽之暴也,沛公之明也,章邯之怨方新也,尽天下欲食高之肉而寝处其皮也,使高灭嬴氏之宗,开关以讲于诸侯,岂能免于刀俎,而况受纳地之封乎?”因此,小人之心,愚者不能料,智者亦弗能测。聪明起来了不得,愚蠢起来更不得了。当局者迷,迷到赵高这种程度,惊天地泣鬼神啊。

 

曹刿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东海曰:恶人必鄙,必无远谋。秦始皇号称雄才大略,其实毫无知人之明,越老越糊涂,居然信任赵高、李斯这种人,给他们托孤托国,还奢望什么千秋万世,活该秦朝二世而亡,秦家绝嗣灭族。当然,除了赵高李斯辈,他也无人可托。法家朝廷上本来君子罕见,经过焚书坑儒,就更难求了。贾谊在《过秦论下》曾分析秦王朝短命的原因说:

 

“秦王足已而不问,遂过而不变。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祸。子婴孤立无亲,危弱无辅。三主之惑,终身不悟,亡不亦宜乎?当此时也,世非无深谋远虑知化之士也,然所以不敢尽忠拂过者,秦俗多忌讳之禁也,忠言未卒于口,而身糜没矣。故使天下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阖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而忠臣不谏,智士不谋也。天下已乱,奸不上闻,岂不悲哉!”

 

“秦王足已而下问,遂过而不变”,不就是愚蠢吗。雄才大略云乎哉。

 

注意:法家有两种,一种是重道德的法家,如管子,“假仁假义”,导出的是霸道政治;一种是反道德的法家,即以商鞅韩非李斯为代表的秦法家,违仁悖义,导出极权暴政。这一种法家才是法家之正宗。

 

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从智伯灭亡的故事开始。他深刻指出:“智伯之亡,才胜德也。”、“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馀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岂特智伯哉!”商鞅李斯秦始皇这些法家大腕,不仅仅“才有馀而德不足”,而是灭尽良知缺了大德,覆家灭族和灭国是必然的。

 

崇拜暴力及阴谋权术者亡于暴力及阴谋权术,人祸的制造者必遭恶报,必有大祸,不祸发自身,必贻于后嗣。这就是报应,这就是天理的公道。最令人感叹的是,多数秦法家是死在自己人手里的,真可谓恶人自有恶人灭。

 

把眼光拉长,人类有史以来,凡是大恶大凶,无不下场悲惨,绝嗣灭族者史不绝书。黄巢张献忠洪秀全之类盗贼或绝嗣或灭族,桀纣隋炀帝之流暴君家破国亡死于非命,西方也一样,希特勒齐奥塞斯库萨达姆卡扎菲…虽然猖狂一时,最后无不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历史的教训何其深刻,历史的经验有待吸取啊。

 

从世俗角度看,他们哪一个不是聪明绝顶才智超群的?他们对自己的聪明才智也无不自信满满,自以为可以“与天斗”与历史规律斗,可以不受因果律的制约。实质上都是蠢材。

 

秦法家及其帮凶的命运和下场证明了两个定律:恶必蠢和恶必苦。

 

恶必蠢。邪恶之人都有小聪明而无大智慧,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恶的程度越高时间越久,越蠢,下场越悲惨。

 

恶必苦。邪恶之人,纵有表面荣华,必然心灵凄苦,纵然一时辉煌,难免下场悲惨凄凉。所谓占小便宜吃大亏,亏心,丧心,最后丧命。相对生命的宝贵和良知的高贵,一时的荣华富贵,仍不过小便宜而已。他们就像赌徒,无不小赢大输,输掉的往往是自己的性命,甚至整个家族和子孙后代。

 

还可以延伸出另外两个定律:恶必丑和恶必伪。

 

恶必丑。剧毒的花朵或许娇艳,邪恶的东西(包括人物事物)必然丑陋。俗话说:三十岁之前的容貌父母负责,三十岁之后的容貌自己负责,是有道理的。有些人少时英俊,越大越丑,与其心灵的恶化密切相关。牟宗三说过:现代中国人是有史以来最丑陋的(大意)。这种丑陋,包括品德和容貌。

 

恶必伪。诚的境界极高,小人望尘莫及,何况恶者。古今中外所有邪恶人物和势力一定虚伪,一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一定要搞阴谋诡计耍鬼蜮伎俩,一定有很多见不得人的秘密。

 

四个定律从负面证明着良知律。一、快乐是良知四德之一。(良知四德:常乐我净。)良知泯灭,内在的平安喜乐亦不可能;二、良知是大德也是大智,是德智的高度统一。丧心必然病狂,缺德必然缺智。“恶必蠢”倒过来也成立:蠢必恶。良知知是知非,只要是人,即使没受过教育没有知识,也不可能完全分不清基本的是非善恶。如愚蠢到崇拜秦始皇及其帮凶们的程度,必非良善,必缺德丧心。

 

三、真善美,三合一。良知至善至真,也是至美大美;四、《中庸》认为:“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这个诚,就是良知本性。其实,因果循环和善恶报应,就是良知律的体现。良知律告诉我们:

 

恶没有赢家。通过损害他人和社会利己,通过恶的手段和方式获得到的“东西”,

无论是利益,特权还是政权,都是脆而不坚、坚而不久的,最终害了自己。

 

善才能双赢。儒家内圣外王,正是双赢、多赢之学。内圣尽己之性,是自立自达和成己,成就自己良知辉煌;外王尽人之性尽物之性,是立人达人成人成物,成就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多层次全方位的和谐。成己和成人成物,相辅相成,圣王不二,内外一体,双赢多赢,统归于仁。而反儒的学说、人物和势力,罪恶极大,恶报也极大。这是被历史和现实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了的。余东海2012-4-20 于南宁

本文选自于东海儒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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