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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道还 2020年12月26日06:40:15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杨道还 12/26/2020


《传统学术与个人修养》介绍之二.三


“物质的本原应当是简单而优美的”是人们喜欢的名言。这里优美即是指在美的意义上的应然,是恰切的。但这句话中的“简单”却不那么恰切,隔了一层。这句话中的简单,其意义所指,是通达无碍。事物运行通达就简单,运行中存在滞碍、互相碰撞、互相伤害就复杂;越通达无碍,也就越简单。例如,哥白尼的日心说提出之前,人们已经有了一整套太阳系的天文学,即行星运行的复杂秩序、复杂数学。日心说简化了这个秩序和数学,使之更为通达而明瞭,也就取代了其前的天文学,即便有神学的障碍。

先秦诸子时代对这个“简单”的认识,即是善。“善者,理事不恶之名。”善于处事就使事体通达,事体通达即是善,这是善的深层含义。善的这个含义,只有在对体用的认识基础上,才能有真正的理解。还拿日心说为例,在此之前的地心说笨拙而繁琐,但同样是从天文观察的数据整理而来,并不是错误充斥。日心说取代地心说是因为在用上的巨大不同:地心说不利于学习、理解,难以应用,也难以作出新的发现。所以日心说与地心说的区别,不是真假之辨,而是善与不善之辨。

善无体,即善有其范畴,却没有严格概念或绝对规则。老子说,“(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庄子认为,刻意行善,并非真的善。对善与不善的判断,不是按照是否符合某种固定的规则。善存在于用,善只能在用中得以出现和实现,即在事物之用中通达,即是善。世上没有任何两件东西,两件事是完全相同的,因而用之中的善,也绝无雷同。但这不意味着对善与不善的判断不可得,恰恰相反,用概念或绝对规则无法判断的善,却可以从用中自然得到。显然,只知道体,认为只能从精确定义得到善,却不知用的人,是无法理解善的。

认识何为善,有两个层次,一是善存在于用中,如上所言。二是用必有体,有此体,有此用。在讨论善的时候,体不可或缺,但善不存在于这个体中。与此相对,在理解善时有两个误区。一是误认为善恶有体:做一件事,按照某些规则,就一定善。这是僵化的,甚至刻意的不善和伪善。二是,体用不分,误认为某个人有某善行就一定是个善人,善人所有所行都一定是善,以此求全责备。

古希腊对美德的讨论与诸子对善的讨论,有互通之处。苏格拉底认为,无知即恶、知识即美德、无人愿意做恶。他认为美德如果不可像知识那样可以教会,就太奇怪了。他的这些判断,是有意义的,但有的对,有的错。

无知不是恶,但无知即不能善,这是因为没有通达事物的知识这个体,就不能有善用,只能投机。一个人不能知道何为善、何为恶,这样即便有善行,也是无意、随机的,这属于无善无恶的范畴。无知是不善的,未必恶,但不能成其为善是一定的。

知识即美德的论断不成立。一个人有知识并不能保证他是善的,因而美德或善不存于知识中,也不是拥有知识的必然后果。美德或善存在于知识的用中。一个学校的教育,或许能在某种程度上保证知识的传达,但无法保证学生具有美德、成为善人,任何学校都是如此。而显而易见,大奸大恶,没有知识,不能成事,不能成其奸和恶。

美德不可教的论断,也是错误的。孟子认为,人天生有善之端,扩之、充之,即可教人为善。孟子的善之端,实际上就是“无人天生愿意做恶”。对于这个善之端,不去伤害,而去人为培养,教给人去自我修养,就是教人为善。在用的时候,有这个善之端的体,就能“天生”达到善用。没有这个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想要善,也不可能。所以善的关键在于存养可以行善的体,善行由这个体行出来,却不再这个体之内。用所谓善的道理去洗脑,是邪恶的,这个邪恶就在于破坏了那个可能行善的体,使之或做恶,或行伪善,却不能行任何真正的善。

反对教育,是无知的。善之端这个种子,只处在萌芽中的人,不恶,但也不善,即便有用到他的机会,善也行不出来。对自我修养不屑一顾的人,一定是恶的。外来的培养,就如借助旁人的力量,给自己心中的种子浇水。人不能一辈子依靠外来培养,总有需要自立的时候。只依赖外来的培养,没有自我,没有自己努力的灌溉,种子不会停留在那里,而是不进则退,退是恶的。很多人依赖外来的不断培养,一旦离开这个培养的源头,就回复旧观,前功尽弃,其原因就是不知自我修养。这就像很多孩子,在学校里学得很好,但一旦离开学校,没有任何自学能力,也就不能成材。善的教育,一定是基于自我修养的。在学校里学得好,离开学校就学不好,是恶的教育,因为人本来就有学习的能力,恶的教育将其损伤、淤塞了。

《大学》说,“大学之道……在止于至善。”大的学问,大的教育的最高远的目的是使人能够“止于至善”而不移。善之端这个种子只有壮盛长成,才能通达于“至善”之道。如孟子所讲,“浩然之气……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小体可以行小善,但“至善”需要“至体”才能行得出来。

《史记·滑稽列传》中,“(秦)二世立,又欲漆其城。优旃曰:“善。主上虽无言,臣固将请之。漆城虽于百姓愁费,然佳哉!漆城荡荡,寇来不能上。即欲就之,易为漆耳,顾难为荫室。”这段讲,胡亥要用漆刷城墙。漆器作为用具,坚固美观,所以胡亥要把城墙上漆。但漆在当时是奢侈品,漆城墙是不恤人力的昏乱、愚蠢的想法。优人旃说,这个主意好,但不知如何搭凉棚(比城墙还大的,来避免漆被日晒而剥落)?胡亥显然有这个知识,这件事也就作罢了。这个例子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胡亥有漆器知识,这并不能使他不去作恶。二是,即便是胡亥这样的人,一旦被提醒,也不愿意做恶,去徒费人力。三是,胡亥如果像“何不食肉糜”的司马衷那样无知,优旃的提醒也就无法奏效。老子说,“不善人者,善人之资。”胡亥就是优旃之资。

伦理意义上的善,是后起的,是应用于人以及与人相关事物时,从善的本意引申出来的。我们可以先处理伦理意义上的善的问题,然后回到善的本意的讨论。


(一)

伦理的对象是人伦,即人世间的生生不息的轮转。当用于人伦时,使人伦维持无碍、人性通达无害,就是善。伦理上的道德,其本意,也是人伦有其道,人对人伦的运行规律有得于心,形成的心得(德),写下来,即成伦理道德。一套伦理上的道德规矩,有时代、地区、文化等特殊性,因而不一定总是善的,不一定总是使人伦、人道通行无碍的。但无论如何,道德规矩总是为了善而立下的,以善为目的,并必须以善为衡量。历史上性善和性恶的争论,搞反了,将“以善衡量道德规矩”误当作“以道德规矩去衡量善”,这样的两小儿辩日式的争论,当然不能有结果。

人伦运行的规律是普遍的,但存在人类层面、文化层面、和具体人群层面之分,越往后,限制越多而越不普遍。比如说,“食色,性也”,是人类在生物层面的规律,是作为生物的人类所有人都具有的普遍特点。在文化层面,“好好色、恶恶臭”,是添加了个人性上的判断,人不是猴子,人不仅仅是动物,人有作为人的人性趣趋。具体何为“好色”和“恶臭”的定义,有文化上的不同,但人性总是偏向“好好色”而不是“恶好色”。至于“割不正不食”、“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忌食、斋月等,则又是更上层的建筑,是文化之上又增添的花样。

这些层次之间不是前者决定后者的关系,而是有继承,也有转折。如孟子所讲,“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文化的力量在有文化的人身上,有时可以压倒生物的本能。尼采年轻时,将烧红火炭放在掌心里,虽被灼伤而不避。尼采这个举动,并不是愚蠢或者发疯,而是为了证明人有能力克服生物趋利避害的本能。孟子和尼采所认识到的,即是能够彻底摆脱生物性的自由意志。不能理解体用的半开半闭性的人,不能理解自由意志。

庸人不知就里,将这些层次混为一谈,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对文化、人性的破坏不遗余力。这个流毒,至今仍有很多所谓的知识分子的散布。现代中国人除了食色,其他一概无所适从,都是拜这些人之赐。

有人认为,西方文明先进,拿来就好了。但世上的东西,有能拿来的,有不能拿来的。可以说,属于体的范畴的东西或者可以拿来、学来,属于用的范畴的却不能。而善是用的范畴里的东西,不能拿来。举例来说,别人家的孩子拿不来。自己的孩子要自己培养。让别人操心费神为你的孩子想出来个培养方案,可能吗?有人认为可能,是死雷锋精神在作祟,雷锋活着的话,也会知道不可能。有人认为科学可以拿来,现在知道了科学知识可以拿来,科学发现却拿不来。科学尚且如此,比科学复杂若干层次的文化,能拿来吗?文化是拿不来的,需要自己去学,在精神上去渗透。

传统也是拿不来的。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说:“传统就是代代相传的事物。传统是现在的过去,但它又与任何新事物一样,是现在一部分。”(《论传统》)西方的科学有传统,西方的民主有传统,这些传统是拿不来的,只能自己去建立。民主没有典范,但有传统,民主传统是民主之锚。民主传统的建立,需要在自己的传统上建立,而不是在乌托邦上就可以建立的。民主制度也是拿不来的,那些失败的民主国家,不是失败在没有拿来制度上,而是失败在对传统的态度上。传统可为援,而不可图,反传统的民主,与大多数人对立,或者要改变大多数人,这样的统治只能流于少数精英的统治。爱德华·希尔斯说,传统的得以建立的基本条件是不反对传统。不分青红皂白,对传统一概否定的人,就像不断革命论者终究会被他人革命一样,在鼓励未来的人否定自己,当然就无法有任何建立和建树。这是愚昧的。这些人在任何社会里都是蠹虫、蟊贼。

传统上讲究五伦,五伦是指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是人类社会中五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是伦理最基本的对象和应用范围。用比喻来说,五伦是人类社会轮转的轮辐。理顺这些关系,使作为社会细胞的人和家庭顺利运转,即是善。理顺这些关系的原则体系,则成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五伦是上述三个层次中的中间一层,人性伦理。无论任何社会,这样的关系都是存在的。在人性上讲,其理顺的原则都是大同小异的。社会的其他伦理关系,都可以从这最基本的五种,或者类推比附、或者取裁组合而成。现代中国人喜欢高谈阔论“三观”,但到了无论这养最切近的伦理关系,却莫衷一是,一塌糊涂。这类的关于“三观”的任何讨论,都属无稽妄谈,没有任何意义。空谈“三观”,就像没有辐条的轮子,无处可去。

五伦周而复始,不管在那个社会里、那个时代中,五伦维系得好,社会就能平滑运转,维系。五伦维系得不好,处处存在争议,无所适从,社会就在细胞层次上糜烂了,不能正常轮转,而只能腐败下去。

五伦中,除了君臣,其余都好理解,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君臣。君臣本不是指皇帝臣子,而是上下之谓。《三国》中,张辽劝降,关羽说,“我与玄德,是朋友而兄弟,兄弟而又君臣也。”这里的君臣,当然不是指皇帝,皇位还没有轮到刘备去坐。罗贯中这个小说家懂君臣所指,他认为关羽和张辽这样的武夫也应该懂,却不知后代知识分子会一概不懂、一窍不通。现代的中国人,认为讲君臣,就是讲权术,只知道拿“君要臣死”一类肤浅的认识来混帐。这样一种态度,当然不能导致任何有意义的谈论,或者任何理解。

可以说,现代的中国人,不仅无知于上下之义,而且排斥任何理解、正常讨论。须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类的糟粕是没有典籍的。孔子说,“君使臣有礼,臣事上以忠。”孟子说,“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仇)。”现实中,中国人不知上下之义,也就不知如何处理上下关系:打工时,或卑或亢,却不忠诚;一旦有点儿地位,除了“要臣死”,就没有任何可供参考的东西,有天资的还能表面维持,差一点儿的小人得志的嘴脸就时不时露了出来。没有任何人会期望这样的人能有领导力。常有中国人抱怨西方职场对华人有看不见的天花板,事实上,像乌龟背壳一样自己背着天花板,上不得台盘,才是根本障碍。

中国古代社会中,伦理是从五伦出发的,重视与个人密切相关的关系。这些个人性的关系,总是特殊的,由此推广,所得到的社会伦理,即一般性的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有繁复的缺点。现代中国人羡慕西方的富强,也就连西方社会伦理一起羡慕。西方的社会伦理,重视基于法律、契约、利益等的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却缺乏对五伦的重视。这种缺乏美其名曰个性自由,但这种个性自由只发生在五伦的层次,一到社会上,就消失了。有的中国人以为西方人是讲究个性自由的,却不知道,那些人在职场上,却是异常循规蹈矩的,不肯越公共规则一步。

中西的各有偏重,结合在一起,就能够避免两者的误区。人处在社会的真实情形,有如物理学所讲的丸盒模型。社会像一个盒子,里面装满了形形色色的丸,即个人生活的小圈子,在丸之间的间隙里,却是匀质的,有如液体。在小圈子之内,任何关系都是特殊的,这是五伦的范畴。一个人与小圈子之外的联系,任何关系都是公共的,处处相同。这个模型一方面不允许将小圈子里的个人关系延伸到公共领域,形成不公的特权、偏向;一方面不允许用公共领域的关系完全取代个人关系的特殊性,而使人丧失家庭和五伦,丧失人性、人情味。上述第一方面,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弊病。但现代中国人不能理解这种丸盒情形,在病上又加了一病,试图用社会关系取代个人关系,因而连人性也一起失掉了。失掉了人性,却去讲法律、契约、利益等上的善,是恶。举例来说,庄子讲,踩到人的脚,如果是路人的话,要道歉才好;如果是兄弟的话,哄一哄就好;如果是父亲的话,没有任何表示也可。庄子所讲,是人之常情。现在如果父亲没有人性,拉住儿子说,你虽然是我儿子,但踩了我的脚,不管有没有伤,医院检查、金钱赔偿是不能免的,否则法庭上见。这个假设很可笑,但现实中类似的案例却不罕见。这样的人,在法律上讲,是合法的,是善于用法;但从伦理上讲,却是不善,是恶的。这样的人是可悲的。

五伦关系,在万殊中,仍存在着轮转之理,是为伦理。理学是近现代人视为洪水猛兽一样的东西。但理一统万,在万殊中总有其规律,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否定理学,连理的存在也一起否定,是愚不可及的。

但这样一种理,只是规矩和尺度之体,规矩和尺度不是道德,也不是善;只有善用规矩和尺度,才是道德,才是善。所以说,善是属于用的范畴,而不属于体的范畴。

王阳明的四句教,将心的体和用、伦理的体和用合在一起讲。他说:“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这里前一句是讲心之体,心之体无善无恶,不属于道德范畴,而是非道德的。后一句,讲善恶在于用,是在道德范畴之内的。能分清这个关键之后,王阳明又进一步说,在道德范畴之内:“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知善知恶”是知道伦理之体,“为善去恶”则是伦理之用。

很多腐儒认为,知善知恶是从格物中来,却不知道,这样的善恶,是从过去的物里格出来的,用于新生事物时,只能以格代物。格本不是物,就像郑人买履故事里尺子不是脚,也如刻舟求剑故事里,刻痕不是剑的落水处。把格出来的东西,当作物的应然去用,就只有“理一”的体,失去了“万殊”的用。古希腊神话里,铁床匪将人用铁床或拉长或截短。不管他的铁床如何科学、如何符合美学上的黄金分割,铁床匪仍然是匪。不能理解体用的差别,以理杀人,以礼杀人,以科学杀人,都与铁床匪没有本质不同。

弄清楚了善恶与格物的关系,就回到了为什么要有良知的问题。没有良知,就不知何为善。只知道有道理,只知道符合道理或者符合伦理道德的为善,是格物一类的善。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但没有任何两个人是完全相同的,用事时的善也绝无雷同。格物一类的善只能是因循的,因而总是不善的。善存在于个人的用中,人有良知、良能的体,才能在处事的用中,或可达到善。事由人做出,人之于事,就如元件与机器。最尖端的机器,需要最优异的元件。日本人称不合格的元件为不良品,其中有古意:所谓合格是格物意义上的良,不是真正的良。最优异的人,他的良知、良能使他能够从善如流水那么自然而然。可幸的是,世界并不需要那么多最优异的人;不幸的是,历史不能缺乏最优异的人。

历史的进步,是在历史转折点和节点的那个人、那些人担当住了历史赋予的责任,而实现的。人类的历史,是将这些人的事迹记录下来而形成的。这些人有如历史之骨,没有骨的历史,只是周而复始的、符合生物律的一堆肉而已。分清历史叙述中的国、民、和人,始可以得知历史中之善恶。(对于个人与历史的关系,详见拙著《修养》第五章第八节。)

对善恶的认识最终存在于个人之中,也就意味着现代知识教育的成批培养,不是培养良知的途径。也意味着,知识不必然导致良知,即不必然导致对善恶的判别。龚自珍有,“万马齐喑究可哀”,知识教育下的“马万鸣一”,究竟哪个更可哀呢?

(二)

生命的基本特征是循环。土石没有循环,也就没有生命。生命的循环有其理路,因而也有伦理,即生命伦理。(详见拙著《修养》第六章第三节)人是生物的一种,生命中的一种,人的社会伦理之外,又有着生命伦理的大背景。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即是生命伦理。这里包含了两种情形,人与生命循环和关系和人与无生命之物间的关系。无生命之物也有其循环,只不过与生命循环的尺度不同,但动力学是一致的,如佛教的轮回,所以下面讨论一总而论之。

没有人参与其中的生命循环和无生命之物,是无善无恶的。这是善是人之用的一个推论,而这个用,正如王阳明所讲,始于心之动。人一旦与这些事物发生关系,哪怕只有思想上的关系,就有善恶的产生。庄子讲,“虎狼仁也”,是佯谬的反话,虎狼无所谓仁或不仁,仁或不仁是人赋予给虎狼的意义,不是虎狼本身具有的,虎狼没有心之动。人却必须有心之动。如庄子所讲,没有自我,只一味去顺应、随波逐流的人,是“死人之道”。这里“死人”不是死亡,而是人失去作为人的位格,就像行尸走肉,落到动植物之类东西里去了。虎狼的善恶,是一种推广,从社会伦理推广而得。我们可以循这个思路,具体地发现善恶在人与自然关系中如何产生的,再进一步就可得到生命伦理中善的意义。

孔子讲仁。仁的本意,即是以人为人;仁之用,就是己达而达人。孔子又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从反面讲仁之用。不管施于人,还是施于物,都有反作用。施的反作用,是老子所讲的“反之动”中的一种。只有将反之动也考虑在内,才能全面地审视用中的善恶。

人伦的善恶,在于理顺,不伤害人。伤害人的反作用,也就会伤害自己,就如善恶有报。这就像用刀去切和折,刀必然有损,即庄子庖丁解牛所讲的道理。但与这种直接的反作用不同,还存在间接或循环性质的反作用。不善待父母,报应不从父母来,而从子孙不孝来。隋炀帝杨广暴虐,不是为民所杀,而是被近臣所杀。

伤害生命和大自然,也会有伤及人类的反作用,有伤显然就不善。所以人类伦理中的理顺,以及达到的结果,和,即和谐共处、如黄发垂髫并怡然而乐,可以延伸到生命伦理,与物无伤,如庄子所讲至德之世。《列子》里有,一个小孩子每天与鸥鸟相嬉戏,两无猜疑。其父某日嘱其抓一只。他记下了,到了沙滩上,鸥鸟见到他就远远避开。这个寓言,即是至德之世与“何德之衰”之世的对照。

儒家的仁和义,是处理两人和三人关系时,善需要遵循的原则。礼则是处理所有人关系时需要遵循的具体方法。“礼之用,和为贵”,礼是对人的节制,以达到和。《大学》所讲“止于至善”,即可说是达于至和。礼者,理也,是按照某种道理而制定、设置。礼的节制,不是僵化的处处绳趋尺步,而是循理而行,顺物之理,而不为己甚;但当物之理与人性冲突时,必须知道当止而止,是为节制。例如,人好好色,见到美人,心生羡慕,想要亲近她,是自然的,但不去逾墙钻洞,是礼,是善。没有节制,不择手段地去得到的贼,即是恶。

人与大自然之间也是如此,顺理而有节制,即是善。人的欲望无穷,没有节制,就会发生涸泽而渔,焚林而猎这类杀鸡取卵的愚昧行为。《史记·殷本纪》有:“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商汤见人四面设网,让他只在一面设,其余三面放开,即是节制而善。这段话,是讲古人已经知道自然伦理的善。类似地,《吕氏春秋.孟冬纪.异用》有:“周文王使人掘地,得死人骸。文王曰:‘更葬之。’吏曰:‘此无主。’文王曰:‘有天下者,天下之主,今我非其主邪?’遂令吏以衣棺葬之。天下闻之,曰:‘文王贤矣,泽及髊骨(髊,音ci,一声),又况于人乎!’”尸骨不是人,文王将其掩埋,而不是因为尸骨无主,就委之自然,是社会伦理的善。这两则故事未必是真的,但这里所讲的,人,尤其是君主应该求善、努力为善的意见却是真的、一致的:任何一个社会对自然伦理,须有顾及、照料,而不是放任人欲,而监守者负其责,这是社会的统治者、领导者的责任。对自然只知道一味掠夺,是盗贼的行径。

庄子《天道》讲,“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老子讲,“上德不德。”这两人所讲是一个意思:大自然的自在的、无滞碍、无不可解的纠结郁结的运行,是大自然的理和道。人的辅助使大自然运转畅通无碍,是善。对这种运行的扰乱、伤害,导致积滞、滞碍,就伤害了大自然,因而是恶的。这种恶,老庄称之为病。病是积累而成。人的精神不能畅达,郁结而成情结,不能开解,就有心病。人吃药物,不能代谢排出,在人体内积滞,就成各种恶疾。有病害的大自然,也会对人类社会产生伤害,这种轮转之理,是生命伦理。大自然不像人那样发怒,但会报复,即有反之动,这种报复往往不是显而易见的,而是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出现的。孔子讲,“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是因为这里有生命伦理。孔子不讲,“怪、力、乱、神”,是这些有违生命伦理,虽然其中或有逻辑、理由,这些逻辑、理由却不在孔子所关注的伦理范畴之内的,是恶的。

至此,我们打通了社会伦理和生命伦理的区别和联系中的转折,就可审视善字的本义。


(三)

善字的所有意义都可从通达开解。

略举几例。

1.

老子多言善。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水是液体,液体最基本的物理性质,就是流动。流动无碍,即是通达。老子此言,是取水的流动之象。扔石头到水里,就将水排开,这与扔石头到石头,泥土、沙滩上都不一样,所以上善与水一样“不争”。石头,泥土、沙滩都要争,因此水处在它们厌恶的地方。

善于居,不管驻足,还是居住,要知道选择地方,才能安居。这个道理极其简单,但总有人觉得我在街心口,车水马龙中发会儿呆,为什么总有人妨碍我。类似地,老子讲,善于思,心平静如渊,《庄子·天道》对此有深度的发挥。心不和,成见和情绪与思维相纠缠,思考就不能善。所以老子说,虚其心,把成见和情绪处理好,然后能思。善与人交,有仁德,使人久处而益亲;善于言,有信,不是善辩,不是像名家或希腊那种智者那样服人以口,不能服人之心;善于为政,使社会达于治理;善于某事,需能力;善于行动,掌握时机。

所有这些善,都是通达的意思。顺理成章,善又包含有恒的意义:通则久,不通则不久,不道早已。积善有余庆,积恶有满盈。恒久因此也是善的一个判断依据,就如长寿一定是善于养生一样。

但显然,这样的依据是被动的,开始以为善,满盈时才知道是恶,是不智的。与科技“进步”有关的恶,大多是此类的。例如《寂静的春天》(蕾切尔·卡逊)一书所写的农药的滥用,一开始认为作物产量提高是善,鸟类被毒杀到春天听不到叫声,才有此书的出版。此书出版后,作者被贴上反智、反农、叛徒的标签多年,美国人在这个恶的判断上才有共识。DDT、汽油中的铅、加氢奶油等都是以同样的过程达成共识,大数据、转基因、生物识别也将如此。社会对科技是双刃剑的认识,至今停留在口头上。任何对科技的质疑、保留,就会被愚昧短视的学棍学奴们认为是反智、反进步、保守主义。而蕾切尔·卡逊这样的勇敢的人,却日渐稀少。

一个有趣的问题是,资本是流动的,那么是善还是恶的?中国古人认为经济的流转如水,对民生有润泽作用。这个认识不能直接转为现代对资本的认识。资本的自由流转是必要的,对民生有润泽作用还在,但资本逐利,是“争”的、“处众人之所利”,所以资本可说是中性的,可善可恶。

中国人喜欢用水来比喻民众,如孟子、唐太宗等人的名言。那么民是善还是恶呢?这个答案与资本相仿,民也是有善有恶的。知道了这一点,始可以理解老子“使民不争”,“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意味。



2.

通达意味着有秩序,有条理,而不混乱或随便。所以善良的人,不是柔顺驯良的人,而有其坚定不移之处。因而孔子讲,“守死善道”。这里的善道,不仅仅是伦理上的善的规则,而有善之用的意思。君子有进退,小人没有,“硁硁然,小人哉”。但君子难进而易退,这是因为对君子来说,善道在退的时候,“无欲则刚”,比较容易。小人正相反,因为欲望,而以退为难。所以善道的主要困难在于进取,如得到名利、成功一类的。

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这句话实际上在讲,不以“善道”得之,不处也不去,所以说“守死善道”。不以善道得之的东西,“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名声也是如此,孟子说,“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不虞,是不足以致誉而偶得誉,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名誉之毁就会跟着发生。所以老子说,“宠辱若惊。”(万维某名博曾讲,中国人不能理解“Doing right thing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doing things right”。旧家什从西方转口回来,就如此珍贵,令人感慨。)

善道以进,在个人,如上例中老子所讲;在社会,如孔子的“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始可以免于反之动。


3.

善有吉祥之意。万事大吉,就是万事顺遂,而不一定是有直接利益;但万事顺遂,就一定会有利。顺则利,善;不顺则耗时费力,不善。老子说,“天道无亲,常与(扶助护佑)善人。”这里的善,即是思维、言行通达无碍的人,即是庄子所讲的不混乱、无滞碍、与物无伤的人。天道常与,当然也就吉祥。又如《孟子·梁惠王下》中齐宣王说“善哉言乎!”这里的善,是言谈中道理通达、令人信服之谓。齐宣王觉得已经得说的通、正中下怀,所以称善,是无疑义的。至于到底善还是不善,不必听他的。聱牙诘屈的道理,就不善。不善、伪善都暗藏冲突和不通达的意味。

中国古人认为,修桥补路是善事。好人从桥上过,坏人也从桥上来,为何善?只是用了通达的古意而已。


4.

老子说,“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这里的善是人通达“闭”和“结”的用,有达到这个用的才能,而不在于锁有多坚固,绳子的结有多难解。引申出来,就有能歌善舞、善战、善巧等词义,擅长歌舞、战斗、技术,就使所为顺遂,所以善。《庄子·养生主》有,“善刀而藏之。”这里的善可解为擦拭,但也不仅仅是擦拭,而是使刀得到妥善的处理;不是擦得明镜一样,搽点儿油也未尝不可。

又如《诗经》中,“女子善怀”。怀是忧思,所结的忧思不可开解,则善怀。从这个意义引申,又有中性的词义,如多愁善感、善变、善病、善疑等。


5.

善则不烦。无事生非,惹是生非,就不善。古语有,“只管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一知半解的人以为这是教人自私。但瓦上霜是不需要去管它的。这句话因此是说,自己应做的不去做,却要上房揭瓦式的无事生非,是不善的。

现实中,有善意的谎言一说。说谎,则需要费精神费力去圆谎,烦,所以不善,这是一般而普遍的。而具体在某一事情中,用说谎使事情顺利进行,是一种赌博和投机。赌博和投机有得利的情形,但不是可以效法的。

杨朴有诗句,“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已多。”巧而不善,或者因为烦难不便,或者因为繁琐难用。不善的巧,即便是再高级的技巧、科技,也是不善的。这句诗某些人大概会认为是“反智”的,这是“不善”人的反射性思维。无知并非恶;无知于善,才是恶。


6.

善良、善心、慈善等,是人的常存善意,即心向往善,向往使人情事物顺遂的意思。如,“善者,理事不恶之名。”这里的不恶,兼有人存善意和事情顺遂两层含义。又如“士希贤,贤希圣”,是善心、善行、善信。事情顺遂的结果,是善果、善报、善始善终。常存善意的人,即是善人、善类。

中国人传统上,喜欢梅、兰、竹、菊。梅、菊与松一样,有其“守死善道”的不移。竹直而有节。兰与世无争,当然也就远离扰乱之恶。中国人又喜欢莲,周敦颐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周敦颐显然不是喜欢莲之美,而是其善德。他的喜爱不是因为莲善,而是德性相通而友善,如李白“两看相不厌,唯有敬亭山”之意。“中通外直,不蔓不枝”的人,非善而何?


7.

庄子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善属于个人,作为用,难以把握,但并非没有任何参照,而是有明显的外在参考,可供节制之用。为名而善,为自己增加了个名的负担,就像游水却背了块金子,金子虽然不恶,但人也就不能从善如流地自在游泳。“天道福善禍淫”,淫是过分的意思。“为恶无近刑”,需要人能够知过能改,不使恶(sin)发展成罪(crime),不将过分发展成罪恶。

庄子对善这个解说,颇有“与世俗处”的考虑,是现实的。在孔子,对自己和弟子期待甚高,则说,“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这句话是说,看见人的善,就像看见人能歌善舞,自愧不如,总觉得自己还不够。这个要求很高,适合于给已经对善有所会心,登堂却没有入室的弟子讲。却不适合一般人,一般人对善恶看得不重,也就不分明,只适合于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样的话,从小善中得到对善的初步认识。庄子所讲,也是针对这些人,一方面从反面讲,晓知以利害,你不是求利求长生么?名和刑与你所求相反。另一方面,庄子反对善有条条框框,而着重讲“去善而自善”。孟子讲,人有善之端,要扩充以达浩然之气。庄子所讲,这是充气别把善之端丢掉了。后世追随庄子的名士,往往抱着端,就当成一切,如魏晋名士;后世追随孟子的腐儒,以为自己就是善的,善之端不够善,需要除掉。这不是庄孟学术之争,是后人不争气之争。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庄子所讲,是一种伦理边界和底线,是去恶;孔孟所讲,则是个人修养的高度,求善。在一个没有伦理边界和底线、善恶不明的社会里,庄子所讲,具有绝对性的意义。《论语》中,子夏讲,“大德不逾闲(欄杆),小德出人可也。”哪里有道儒之争?


8.


真为体,善为用,行之而成美。现代人重视真,却将真与善混为一谈,其根本错误在于,不能分清真的体用。真在用中,是善。一个人不善,也就意味着他并没有得到真,不管他讲的如何。对真的精神上的渗透,需要遵循善和美来实现。没有善和美,也就无法识真。而如前所讲,善和美是应然的,是人为的,对“天地之化育”的“赞”。

将这个道理应用于人,就有经由善和美达到真正的人的道路。如子张问善人之道。孔子说:“不践迹,亦不入于室。”善而之后,才能得真。庄子说,“且有真人,然后有真知。”不善、不通达的恶,不可能导致真知。不登堂入室,去逾墙穿穴,就像缘木求鱼,不可能得到真知。孟子说,“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人生而为人,只是皮相,只有经由善和美而达到真的那种人,才是真正的人。这样的人是个性化的,这样的人的生活,是艺术性的。真的体,经人的善之用,才才可以臻于美,外化为美的形式。(对真、善、美关系的讨论,详见拙著《修养》第四章。)生物意义的人,不可能践形。道家所讲的朴,是“返”得到的朴;道家所讲的“婴儿”,不是婴儿,而是“能婴儿”。这里的“返”和“能”,是轮转的,符合伦理的。


大道至简,行于道就是至善。老子说,“大道甚夷,而民好径。”庄子说,“道行之而成。”行于大道最通达,因而也是至善。释道儒三家,在求善道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儒家关注社会中的人情和人性伸展的通达,向外推及,不失对生命、自然伦理的关注。道家所讲,则是达于至善的原理和方法论。佛家则建立了轮转之理的大框架,这个框架以善的动力学方式运转。


杨道还新著《传统学术与个人修养》已于近日出版:https://www.lulu.com/search/?contributor=Daohuan+Yang&sortBy=PUBLICATION_DATE_DE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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