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 | 谈学论术3. “人文”何以“科学”? |
送交者: luis 2021年09月30日17:18:54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先坦白一件事:浅人自古以来,都主张“人文”只是“学科”,不是“科学”。记得二十多年前,有一回还和人争了老久,甚至部分说服了对方。哪曾想,今天俺老汉也改换门庭,投靠威虎山去了,居然赞同“人文可以科学”。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又转回河西那旮旯去了,木有法子。
和很多人一样,以前鄙人主张“人文不是科学”,也是觉得,如果说从社会生活里,我们还能找出事件记录、行为描述、统计数据这样的“事实”,让“社会学科”成为“社会科学”的话,人文现象却无一例外,统统充满了非认知内涵,许多情况下,直接就是道德、实利、信仰、炫美之类的“价值”。
这样子看,哪怕我们能用合乎逻辑的理性思维,让人文成为“学术”的对象,又怎么可能摆脱它们的非认知价值,从事“科学”的研究呢?拿艺术学来说吧,它考察的就是艺术品的艺术价值呀,张三说好看,李四说丑爆了;既然如此,它怎么能像自然科学考察日月山川那样,得出“客观”的“科学”结论呢?
现在俺老汉发现,这个论证要想成立,得有个少不了的前提:事实不是价值,价值也不是事实。可这样的“二元对立”恰恰站不住脚,因为要是把“价值”定义成“(各种东西)对人具有的意义效应”,它不仅能以“需要”为中介,从“事实”间接地推出来,而且还能在限定条件下,成为“科学”研究的“事实”。换句话说,不仅“事实”能够产生“价值”,而且“价值”也能变成“事实”。
这个条件是什么呢?就是“非认知价值中立”:无论你过日子的时候,非认知的需要怎样强烈,一旦投身于科学研究,就必须把它们放在括弧里,高高挂起,只从好奇心出发,描述人文现象的本来面目,尤其是如实说明它们有怎样的非认知价值。做到了这一点,原本的“价值”就摇身一变,成为你研究的“事实”了。
也因此,人文要想科学,关键不是让人文现象摆脱它们的非认知价值(这种说法很流行,可惜做不到,因为要是没了这类非认知价值,这些“现象”就不再是“人文”的了),而是研究者把自己的非认知偏好悬置起来,不对人文现象做出非认知的评判诉求。一旦守住了这条底线,哪怕我们考察的就是道德、实利、信仰、炫美之类的非认知价值,也能把它们当成事实来对待,得出科学的结论来。
在《社会科学方法论》里,韦伯也谈过这件事,不幸又走偏了。在他看来,“经验艺术史”这门科学的任务,就是“确认艺术冲动所运用的技术手段”,比方说解释高耸的拱顶是怎样支撑着哥特式建筑,让它矗立不倒的,而不应当像非科学的“审美评判”那样,去比较哥特式和罗马式谁美谁丑、谁优谁劣。对此他给出的理由很简单:经验事实与艺术价值之间,既截然二分,也没啥关系。
这样子让事实和价值断成两截,不掉进坑里,都对不住观众了:既然“艺术史”研究的是艺术,不是技术,它怎么可能撇开哥特式的炫美价值不问,只去关注拱顶支撑的力学效应呀?难不成它想脱胎换骨,转型成盖房子的“技术史”么?
以后还会看到,大师级的人物,经常犯下这一类的低级错误,有时太荒唐了,简直让人怀疑人生:大师们怎么可能这样子说啊?但问题在于,大师们就是这样子说的,嗯哼。
那么,艺术史怎样成为科学呢?一点不复杂:你研究艺术作品的历史进程时,别把自己的兴趣偏好带进去,纯粹从求知欲出发,依据各种实证材料,描述哥特式是如何从罗马式发展过来的,又怎样演变出了文艺复兴式,有哪些具体的炫美特征和宗教内涵,瓦萨里当初为啥给它取了这么个恶意的名字,后来那么多的人又何以会对它赞不绝口……
所以,艺术学也不会因为研究的是艺术价值,就成不了科学。倒不如说,只要研究者不偷运非认知的私货,专心描述艺术价值的实际情况,包括艺术家的灵感是如何产生的,表现手法突破了哪些传统,作品呈现出怎样的风格,在历史上产生过多大的影响,张三怎么就喜欢它了,李四又为何讨厌它……,也就等于把艺术价值当成了事实来考察,就像生物学家把花草虫鱼当成了事实来考察一个样。
反过来看,要是你把自己的鉴赏趣味塞进了字里行间,宣称哥特式的尖顶怎么看怎么蠢,赶不上罗马式的圆拱优雅,一边赞美瓦萨里的取名太精辟了,一边嘲笑哥特粉的品味不堪,那不管你的逻辑思维怎样严谨,论证推理多么细密,你都不是在从事“艺术科学”的实然描述,而是在阐发“审美评判”的应然理念。
在这个意思上说,“艺术学”作为人文学科的一个分支,就应当沿着认知需要与非认知需要的汉河楚界,把自己分成两大块:一块是实然性的“艺术科学”,如实揭示艺术现象的事实真相;另一块是应然性的“艺术理论”,具体论证研究者对于艺术现象的评判诉求,彼此间既紧密关联,又相对独立。无需废话,“伦理学”“宗教学”等人文分支,都能照此类推。
说破了,自然学科也是这样分化的:实然性的“自然科学”部分,纯粹出于认知需要,如实揭示自然现象的本来面目;应然性的“应用技术”部分,琢磨怎样把科学知识付诸实施,满足人们的非认知需要,彼此间既紧密关联(所以合起来叫“科学技术”甚至“科技”),又相对独立。有鉴于此,社会学科和人文学科凭什么不能照着葫芦的样子,画它一个差不多的瓢呢?
有人要反驳了:研究艺术的,谁还没点相关的兴趣偏好呀;不然的话,干嘛选这个当职业,辛苦一辈子呢。既然如此,要求在研究的时候把这些偏好兴趣统统括起来,存而不论,他们尽管不是臣妾,恐怕也做不到吧。
浅人的回答很坦率:要做到这一点,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但问题在于,要是做不到的话,你可以说自己是研究“艺术理论”的,却没资格说自己是研究“艺术科学”的。更难堪的是,要是少了艺术科学方面的实然性基础,不管你在艺术理论方面的规范性证成多么美妙,也势必是头重脚轻,站立不稳:连事实是个啥样还没搞清楚呢,你就在哪里胡侃价值,评头论足,诉这求那,怎么可能靠谱呀。
再说了,难度虽然大,不是做不到。倒不如说,问题不在你“能不能”,而在你“想不想”:只要下定了决心,端正了态度,不受非认知需要的勾引,你就能够做到价值中立了。反过来看,要是你原本“不想”,你当然也就“不能”了。
说穿了,尽管自然科学考察的是日月山川,花鸟虫鱼,也会遇到类似的难题:王五小时候一不留神,有只癞蛤蟆爬到脚面上,于是被恶心到了,打那以后就深恶痛绝,诅咒它永远吃不到天鹅肉。可就是阴差阳错,高考报名的时候,偏偏选了生物专业,后来还成了研究两栖动物的权威,怎么办呢?
他有什么办法,还不是要咽下胃里翻上来的酸水,像对待青蛙一样,如实描述它的机体特征,发育过程,生活习性……不然的话,要是写论文出专著的时候,他把自己的喜恶爱憎放进去,一面赞美青蛙的轻盈灵动,赏心悦目,一面指责癞蛤蟆长了一身疙瘩不说,还让人也起鸡皮疙瘩,他还是科学家吗?
将心比心一回:既然研究自然事实的都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价值中立,研究人文现象的为啥做不到呢?所以还是那句老话,要害在于你“想不想”:如同臣妾一样,你做不到,不是“能力”缺乏,而是“意愿”不够。你自己都“不想”的事情,谁有法子让你“能够”啊。
友情提醒一句,这个用“情态”助动词发出的灵魂拷问,对于人生在世的许多情况,都是适用的:面对这件事那件事,是你“不想”呢,还是你“不能”?
一言以蔽之,“人文”能不能“科学”,全在你的一念之间:对于你要研究的非认知价值,你“想不想”保持中立?这样说肯定有“唯心(idealistic)”的嫌疑,但既然人本来就是个“理念(idea)”的动物,大多数情况下,偏重“唯心”而不是“唯物(materialistic,质料)”,就是件免不了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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