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 | 谈学论术5. 当我们谈论“事实”的时候,是在谈论什么? |
送交者: luis 2021年10月02日17:23:16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一看这标题,就知道鄙人是在向时兴的网红模式致敬,不过目的不是想弄它个十万加,就是简简单单的崇拜而已,五体投地的那种。说句老实话吧,为了加深抄袭的印象,并且贯彻自觉彻底的学术原则,俺老汉还认真琢磨过,啥时候用一回这样的标题:当我们谈论“什么”的时候,是在谈论什么?
当然了,回答就不再模仿网红贴了,而是直来直去,不搞弯弯绕:当我们谈论“事实”的时候,是在谈论人们“认知”的“存在”。这里的“认知”二字,涵盖的范围很广泛,从指认、描述、考察、分析、探究、说明、理解、诠释,再到阐发、讨论、评判、鉴赏、相信等等,所有能让人们了解或知道一个东西“是”怎样的因素,全在里面,以后有空了再慢慢说,现在集中精力,先来解释一下“事实”为啥就是“存在”的最根本原因:凡是被人们说成是“事实”的东西,都会在认知中具有“是、有、在”这些统称为“存在”的特征。
在西方哲学的圈子里,自从巴门尼德宣布“存在”是和“思维”同一的之后,它一直都是个头号话题,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已经超过了好奇心这个源头,成为“第一哲学”的“第一概念”,后来更是变得玄妙晦涩,扑朔迷离,到今天依然是一大堆中外论者把玩盘浆的神秘字眼。
其实吧,留心一下日常生活,我们会发现,不管是希腊文的“on”,还是英文的“being”,或者中文的“是、有、在”,都是人人张嘴就来的一个词儿,再普通不过了,完全没必要故作高深,好像哲学真有多了不起似的。
倒不如说,无论哪一天,只要你开口说出了“这‘是’个苹果”,“他‘有’些忧郁”,“我‘在’这里办事”的大白话,你就已经“哲学”起来了,进到了“存在”的语境。当然了,也不是只有“存在”才这样;但凡有点内涵的哲学概念,不管听起来多么文绉绉高大上,归根结底都是源于俗里吧唧的日常言谈。相比之下,倒是哲学家自己发明的某些名词,包括但不限于“单子”啦,“先验”啦,“统觉”啦,“异延”啦,等等等等,真有意思的不多。
刚才的三个例句,用词虽然不同,却有个相通点,都指认了某个东西的“存在”:“是”个什么东西,“有”怎样的特征,“在”的状态如何。于是,经过了这样的指认,就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帮人们弥补了不了解“这是个啥”、“他有些什么”、“你在哪里”的无知(知识缺失)。
从这里顺藤摸瓜,我们就能给“存在”定个位了:它处于认知的维度上,与人们的认知需要直接相关,尤其构成了求知欲的诉求对象,因为所谓“好奇心”的全部作用,就是怂恿人们搞搞清楚,各种东西“是”怎样的,“有”什么特征,又“在”哪里。说白了,这正是亚里士多德要用“困惑惊诧”形容求知欲的原因:凡是你觉得好奇,想要一探究竟的东西,肯定都是你由于缺乏知识,让你感到困惑不解,惊奇诧异的东西,所以才会设法去了解它的是、有、在。
按照既自觉又彻底的学术原则,这里还得来点反向性的强化论证,让刚才的立论经得起折磨:要是没有了好奇心,人们哪怕还会去追求那些能够满足非认知需要的对象,却搞不明白这些对象“是”怎样的,“有”没有满足这些需要的价值,又能“在”哪里找到它们了。也因此,下一篇帖子才会讨论一个更纠结的问题:悲催的“存在”是怎样在两类不同需要的夹缝中求生存的?
话说到这份上,就能给各位一个忠告了:不管中外那些玩哲学的,把“存在”说得多么神乎其神,像小时候吃奶那样可劲儿忽悠,你只需记住简单不过的一点:这个概念的核心语义,就是你日常说起,因此也就是你“认知”的“是、有、在”。所以呢,对于到底用哪个汉字翻译希腊文“on”或英文“being”更合适的问题,浅人的回答很开放:只要说着顺口,包括“存有”“存是”在内,怎样都行。
根据巴门尼德的主张,西方哲学很早就把存在论(ontology,又译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说成是一回事。排除了逻辑学后,鄙人也承认这种同一性,甚至还更激进,找到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由于好奇心的缘故,“存在”总是与“认知”内在相关,没有“认知”,就谈不上“存在”了;所以,认识论与存在论完全同一,直接就是一套理论,甚至没有必要分成两块。就像这篇帖子,你说划归存在论好呢,还是放认识论这边合适?
自我表扬一回:各个系列都有一些内容,把学界长期主张,却不知道原因的问题说清楚了,克服了以往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毛病,让你看完后茅塞顿开:原来如此啊。不仅刚才的问题,前面说过的价值怎么中立,人文何以科学,以及后面要分析的真理为什么在于符合事实等等,都是这样。不好意思啊,嗯哼。
回到“事实”的概念上来:为什么“事实”和“认知”到的“存在”能够直接划等号呢?理由很简单:不管是谁,只要认知(指认等等)了一个东西的是、有、在,它对这个人来说就成了事实;反过来看,要是没法认知一个东西的是、有、在,它对这个人来说就是“不存在”,因而也就不是事实了。大家不妨回想一下,自己在日常言语中,是怎样承认这是个事实,否认那是个事实的?
也因此,在核心语义上,“事实”和“存在”的概念是同一的,可以随便互换:凡是“存在(的东西)”都是“事实”,凡是“事实”都是“存在(的东西)”。这样就能回答开头那个标题了:任何情况下,当我们谈论“什么”的时候,都是在谈论“事实”的被我们“认知”到的“存在(是、有、在)”。你看吧,哲学上看起来很复杂的事情,一接上了地气,简单多了,不是?
有人不高兴了:像这样让“事实”和“认知”合为一体,不就否定了“事实”的“客观”性,让它沦为“主观”的了么?这也是西方哲学不接地气的一大忽悠,如同绑票一般,非要把“事实”和“客观”捆在一块儿,主张只有“主观心理之外”存在的东西,才叫“事实”,结果把人们弄得晕头转向,一提到“事实”,就以为只是指“客观事实”,彷佛“主观心理之中”压根没有“事实”似的。
对于这种年头很久的奇谈怪论,俺老汉的杀手锏就是两个绕不过的反问:难道人们的“主观心理之中”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连白茫茫也“看不见”的虚无吗?那你昨晚的那场噩梦,又怎么会无中生有,平白惊起你一身冷汗呢?更要命的是,要是“主观”的东西不是“存在”的“事实”,大名鼎鼎的心理学,还研究个什么劲啊?它怎么还有脸自立于“科学”之林,甚至看起来越来越兴盛呀?
于是,单靠这两个理据,我们就能推翻那个悠久的成见,得出一个最新出炉的结论了:任何东西,无论在心理之外客观存在,还是在心理之中主观存在,只要属于人们“认知”到的“存在”,统统都是“事实”,毫无悬念。换句话说,人生在世不仅会遇到“客观事实”,而且也会遇到“主观事实”。
不用细说,“主观事实”的说法听起来也有点别扭,但很不幸,它完全符合每个人每天都能“认知”到的“心理中‘有’某些东西存在”的“事实”,所以不管多别扭,你都不得不接受,否则到了关键的时候,你又掉链子了,怎么说都说不通。不信的话,除了刚才那俩问题,阁下再来回答一下这个棘手的质疑: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主观心理的“虚拟”,怎么就成了栩栩如生的“现实”了?因此说,别拿村长不当干部,不把土豆看成粮食,嗯哼。
所以吧,要是我们采取鸵鸟政策,把头埋进沙堆里,拒绝去看自己不喜欢的现实,顽固坚持西方学界的偏见,非说“客观”的才是事实,“主观”的就不是事实,对于日常生活中的这些现象,就怎么说都说不通,只会越说越糊涂。
火上浇油一下:西方历史上,特别看重事实的“客观性”,甚至把主观真理也说成“客观”的哲学家,既有“质料(唯物)”主义阵营的,也有“理念(唯心)”主义阵营的,后者甚至比前者还来劲,往往把“客观”与“本质”“普遍”“必然”混为一谈,让它异化得不成个样子了,以后再说。在此提到这一点,只是预示一下,“唯物与唯心”的区分有多不靠谱了:要是一堆唯心的哲学家居然强调客观,反倒贬低主观,这样的区分就算再有名,又有多少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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