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数》的哲学意义
张天蓉博士发表了一篇很好的科普文章,《常数》。她在文中详细地介绍了常数的内容,历史和很多关于常数的有趣的轶事,文章既有深度又有知识性,很值得大家一读。我的数学知识太少,只能让我理解最基本的几个常数,但我更关心的是常数的普遍意义,既哲学解释。
坦白地说,我过去从来没考虑过常数的哲学意义。我考虑过数学,考虑过悖论,但唯没有考虑过常数意味什么。一般来讲,数学代表了事物的规律,任何数学符号表现的客观物质规律,必然有与其相对应的现象。人类只有没有发现的现象,没有不存在数学规律的现象,任何现象只是早晚会被发现其对应的数学规律的问题。那么数学的常数的哲学意味什么呢?
我们知道,比如最普通的,自然数e规律,2.71828……,或圆周率,3.1415926……,它们的特点是“不重复”。不重复,意味着“无规律”。这怎么可能?这不是与刚才说过的自然现象都有规律成矛盾吗?是的。这样,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自然规律”包括着“非自然事物”的存在:人的存在。
让我用《范例》的概念解释。在范例体系中,世界一切可以用“四种关系”概况。其中一种关系,叫作,“相对之相对(双相对)”,的关系。这个“双相对”的意思是说,任何自然物本来是相对的,但这部分自然物与人发生关系后,才有了“双相对”的关系。既,客观事物被人所操纵的结果。这部分的“客观事物”,既包括自然的客观事物,也包括人为的客观事物。前者比如,植物或动物;后者比如股市,汽车等。那么这些双相对的事物与常数有什么关系呢?双相对的关系告诉我们,这些事物本来就不存在“规律”,既恒定不变的情况。这就是无论计算机如何发达,都没有办法预计股市的发展。贪官如何狡猾,都无法预料情妇的小聪明会整你下台。
从更广泛角度讲,双相对关系来自“绝对之绝对(双绝对)“。因为双绝对是人类大脑的功能,而双绝对又是相对世界的本体。所以,这部分事物的双相对本质,决定了它们没有恒定规律的性质。相对事物只有与绝对的本体相联系,相对事物才变得突破了自己”必然规律“的界限,因为其人为因素影响的结果。
最后不用说,范例体系的思想是与马克思恩克斯所谓“历史的必然规律“一说,直接相对立的。因为马恩二位不懂得区别”自然物与人为物“,而将二者混为一谈,所以造成了他们历史上的错误,此是后话了。
常数的哲学背景,只有在新的哲学思想,范例体系,问世后才能得到真正合适的解释。这种解释如同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工作。人类的认识发展就是通过“事后诸葛亮“和”证伪“二只脚而迈步前进的,这两个方面的发现是英国哲学家波普尔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