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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魏之争的实质是什么?
送交者: 董志伟 2006年04月17日15:09:44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3月底,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司履生先后通过新语丝网站和纸质信件发表《就
魏于全院士发表假论文问题致中国科学院的公开信》,在互联网上引发了一场
“魏院士论文是否造假”的争论。日前,四川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认为司履生
教授对魏院士论文“学术造假”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试图平息这场争论。笔者
愚钝,反复几次研读四川大学新闻发布会通稿,真可谓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
我越糊涂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川大,你真地对魏副校长的论文是否造假
进行认真调查了吗?

  一、司魏之争的实质是什么?

  3月26日,司教授发表公开信,认为魏院士论文涉嫌造假,理由是一二三。3
月29日,魏院士回复,认为自己没有造假,理由是一二三。接着,支持司教授的
一方,不厌其烦列出论据四五六;支持魏教授的一方,也不甘示弱列出论据四五
六。尽管双方都有言词过激的地方,但是大家争论的核心是魏的论文是否造假。
毫无疑问,这场争论的实质就是:魏发表在《中华肿瘤杂志》和《Nature
Medicine》上的两篇论文是否有假。

  四川大学仅仅依据两刊未刊登司教授的评述和《中华肿瘤杂志》的回函这两
个与论文内容没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而不认真调查司教授评述未被刊登的具体背
景和原因,不仔细分析《中华肿瘤杂志》回函意见是否正确,就片面地认为司教
授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并由此认定司魏之争是学术观点争议,不是学术造假争
论。川大这样轻率的做法,不能不给人以偏袒魏副校长的嫌疑。

  学术的东西太深奥,还是举个通俗的例子吧。甲公司指责乙公司产品有假,
乙公司说自己的产品没有造假。于是乙公司的董事会经过一番调查,召开新闻发
布会宣布:不是乙公司产品造假了,而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产品本身理解有争议。
靠!天下有这样糊涂的调查吗?

  二、如何认定学术论文有假?

  既然司教授指责魏教授的两篇论文有假,那么魏教授反驳司最有力的方法就
是:把和论文相关的原始数据、原始记录、材料与方法一一摆在司教授的面前。
魏教授论文发表若干年了,完全不用担心泄漏科研机密。

  如果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原始的东西找不到了,那么魏教授一方面要承担学
术不够严谨的指责,另一方面有责任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论文没有造假。但是这
些材料在效力上要比原始资料大打折扣。

  如果魏既不提供原始资料,又没有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可以重复论文试验。
重复试验可由自己来做,也可由第三方独立机构做。魏院士现在经费多多,想必
不会在涉及自己清白的问题上吝啬吧?魏院士不愿意做这个重复工作,川大有责
任提供经费,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来做。别忘了,魏院士论文的署名单位是四川
大学。川大总不能只从论文赚取名利,而不承担由论文引发的问题吧。

  如果魏、川大或相关部门不能证明魏没有造假,那么应当立即停止对魏的一
切资助。因为魏的资助来自于纳税人。纳税人不希望钱花得不明不白。

  至于川大提出“在适当时间就此学术争议举行一个由国内外肿瘤学和免疫学
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答辩听证会”,笔者以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不可
行。从理论上,因为魏不提供这两篇论文的原始资料,专家判断无从谈起,专家
意见从理论到理论,难以使人信服。从实践上,参加听证会的专家选择、听证过
程都有文章可做,难以做到公平公正。近年来,听证会在纳税人中的公信力不断
下降,纳税人并不完全相信听证会的专家。

  三、魏教授拜访司教授做了些什么?

  这完全是魏、司教授个人之间的往来,恩也好,怨也好,既没有证人证明,
也没有录像录音证明,他们怎么说就是怎么样。进一步说,他们二人的来往与论
文是否有假没有任何联系。川大完全不用调查,也完全不用对此说明。新闻发布
会上,魏于全“关于拜访司履生教授的情况和长期以来结下的个人恩怨的说明”,
完全于事无补。比如,前面甲乙两个公司,争论的是产品是否造假,和甲、乙公
司经理是不是曾经一起吃饭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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