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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毁了她的博士梦
送交者: dayang 2002年05月09日19:01:40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南方周末   2002-05-09 11:17:37


何春环博士破灭了

  
  被认定为我国首例因合同纠纷导致受教育权利被侵害而对簿公堂的案例——谁毁了她的博士梦

□本报记者 曹勇

  清瘦的脸颊上滑下一滴泪珠,27岁的何春环神情凄然:昨夜我又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身穿博士服,在校园里徜徉……
  成为一名博士是何春环的人生梦想,但是这个梦想在一年前一个寒冷的冬日上午破灭了。

  哭了一整天

2000年7月3日,四川大学25岁的女硕士何春环把自己关在宿舍里,谁也不理。

  她用被子蒙住头,哭了整整一天。晚上她强打精神,打电话给父母:学校要取消她好不容易考取的博士生资格。
  这个不幸的结果源于一纸合同。

  何春环的本科是在四川师范学院(位于南充市)读的,她是该校93级中文系成绩最好的本科生,先后获得学校乃至全国各种奖项15个,
被学校定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首选。

  从1994年以来,四川师范学院制定了一项规定:每个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学生必须作为定向培养的对
象,与该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否则学校就不予推荐。何春环被学校推荐为保送生的时候,也被迫与学校签定了定向培养合同。

  “我看见合同条款时,大吃一惊。”何春环说。原来条款中有两个关键的内容:毕业后回校报到参加工作,不要求继续学习或到其他单
位谋职;至少要在校方连续工作八年以上,方可视情况考虑工作变动问题。

  何春环说,这两点学校事前并没有对推免生们说清楚,等到签合同时,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研究生毕业前夕,何春环同时报考了华东师范大学和四川大学两校的博士生。2000年5月,她收到华东师范大学的提档通知书,由于没
有从四川师院拿到学籍档案,她只好放弃到华东师大读博士的机会。2000年6月,四川大学正式发给她博士生录取通知书。

  此事很快被师院知悉。师院负责人多次打电话、发传真要求川大将何的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直接发给师院,并取消其博士生入学资
格。

  何春环的母亲在电话中听到女儿在哭,找不到话来安慰,一着急,便也跟着哭了起来。

  在随后的日子里,何春环的父亲———身为师院教授、研究生处处长的何尊沛多次硬着头皮去找院负责人。何后来对记者情绪激动地
说:“为了女儿的前途,我苦苦哀求,甚至连人格尊严都放弃了!”

  对何家来说,这个夏季“不堪回首”。何春环整日闭门不出,全家人一筹莫展。何春环85岁的老奶奶看到孙女痛苦的模样,难过之下天
天跪在窗前泪流满面地叩头作揖,祈求老天爷保佑孙女能上学读书。

  何春环的研究生导师眼看学生读博受阻,托了很多教授去做院领导的工作,告知他何春环愿意再与师院签订定向读博合同,希望他能够
同意何读博士。但师院那个负责人就是没有同意。

  博士生资格被取消

2000年9月13日,何春环一纸诉状递交到南充市顺庆区法院,请求法院裁定合同无效、被告师院立即停止非法扣押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侵
权行为,不再干预、阻挠原告到博士生录取单位报到入学等,法院当天就立了案。

  立案时一位法官对何氏父女说:“不准读博士,这像什么话?法律理应保护读书的权利。”

  法院当即给川大开具了让何春环入学报到的司法建议函。拿着这封建议函,何春环当晚乘火车赶到川大,顺利入读。事后证明,此举激
怒了师院领导。半个月后,四川师院提起反诉,要求法院责令何春环立即回院工作并完全履行合同。

  按法院的意见,既然双方签订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法办。允许何春环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解除合同,让其读书。法院进行
了调解。何氏父女认为这不失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师院负责人态度强硬地拒绝了。

  据顺庆区法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说,四川师院某领导动用一些关系对该院施加了压力,“强调一定要维护学校的利益,驳回学生
的全部诉讼请求”。

  2000年11月,顺庆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何春环要求宣布与师院签订的定向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但判令师院退还何春环四川大学
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这被当事双方和法律界人士认为是一个含糊的判决。按照常理,既然判定合同有效,就应该按照合同法让何春环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
同,但它没有这个内容;另一方面,对于是否支持师院的反诉请求也只字未提。

  顺庆区法院一位法官说,这是高压下的一个折衷办法,“我们从来没有作出过这样的判决”。

  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同时提起上诉。

  2001年1月19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除了要求宣布定向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外,何春环连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也不能拿回了。

  2001年2月19日,何春环读博士的第二个学期开学。四川大学对何春环作出退学处理。接到通知书的一刹那,何的眼泪夺眶而出。绝望
之下,何春环卷起行李黯然离开学校。

  何春环离开学校的时候,很多老师都表示同情和惋惜:何的成绩不错,不读确实可惜了!

  被责“忘恩负义”

  官司进行的同时,一场令何春环始料不及的打击又降临到她的头上。

  2001年1月15日,四川师院报在头版用一大版刊登了对何春环带攻击性的文章,文章说,何春环读博告状纯属“法律意识淡薄、个人主
义膨胀到视法律为儿戏”,“做人的起码良知何在?”文章还指责何春环“动物且有反哺之义,而况人乎!”时隔一个月,该报又刊登文章
指责何春环,“一个人一旦被私心所驱,其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可以沦落到何等地步!”“而对这种道德水准的所谓人才……”

  消息传到川大,何春环好几回躲到被窝里痛哭失声,她不明白自己想要读博怎么一下子就成了法律和道德意识沦丧的人,她觉得周围的
人看她的眼神都不对了,“好像在说,你连动物都不如”。

  事情还不止于此。文章见报后,四川师院又通过学院工会,布置全校各系各单位层层传达,组织学习讨论这些文章。

  一位律师认为,师院此举“属恶劣的人身攻击”,建议何春环提起诉讼。但终因未能立案而搁浅。

  何春环的厄运波及了其父何尊沛。

  2000年12月4日下午,校方免去了何尊沛研究生处处长的职务,并限定他在三天之内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师院在校报上公布
了免职理由:何在中层干部考核和民主测评中,群众认可度很低,对其意见很大,缺乏担任研究生处处长职务的必要条件。

  何尊沛认为这是在打击报复,因为就在几个月前,师院领导还当着川大三位教授的面称赞“何是全校中层干部中最优秀者,民意测评排
在第一位”。而何春环起诉后不久,四川师院一个领导就找何尊沛谈话,要他自查“工作上有什么问题,为女儿读博给工作带来什么影
响”。

  师院负责人的“良苦”用心

  四川师院为何一定要阻止何春环读博?

  一名负责人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这是学校为了留住人才不得不采取的手段,“并非学校不通情理”。

  他说,国家是鼓励通过“定向”方式培养师资力量的,国家明文要求高校师资力量硕士毕业生应该达到70%以上,但像四川师院这样的
院校实行起来难度很大。师院曾经尝试了很多方式留住人才,比如有这样一个规定,博士生或者硕士生愿意到师院工作,师院将分别一次性
地奖励5万元和3万元;但这个政策制定了几年一点作用都没有,很多人一听南充离成都几百公里、不通飞机和高速公路等,就打退堂鼓。
“事实证明,让推免生签订定向合同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但是不少研究生认为,表面上看好像是这样,但对毕业后想继续读博士或者不想返校的推免生,放与不放全凭师院领导的一句话。

  康某由学校推荐读研后考取某校博士生,顺利将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档案全部带走,师院负责人不闻不问,后也没有要求其返
校工作,也未追究其所谓违约责任。

  而师院原副书记彭某与师院负责人有隙,彭某之女推免生毕业后,要到某校,就被拒绝放行,彭某通过其他途径迫使师院领导改变初
衷,但彭某也为此支付所谓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共两万余元。

  随心所欲的做法甚至殃及非推免生。师院政法系青年教师邹某于1996年考取北京某校博士生,师院负责人强迫其与师院签订定向读博合
同。邹愤然辞职,师院负责人又以“不准其提取档案”相胁,不准其辞职。邹走投无路之下绝食数天,散发的绝食宣言令师生颇为恻然。后
师院怕闹出人命才勉强同意邹辞职出走。

  据调查,在四川师院,推免生们的抗争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很多人干脆什么也不要,直接走人。就连许多优秀的教师也心存去意,师院
某院系曾发生一事,某副院长在一夜之间不辞而别,举家外迁。师院有一段时间流行一个词:“杀青”。说的是该学院某院系大量教师出走
后,曾出现大四学生给大一学生上课的奇观,后来师院无法,居然让一些大三学生提前毕业留校任教。

  何春环一事发生后,2001年,师院又在推免生相关规定中新增“每个推免生须向学校交纳3万元保证金”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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