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人:丘大師道歉的理由 |
| 送交者: 廣東人 2006年10月21日17:27:4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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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大師道歉的理由是,北大是公立大學,只能接受百分之百正確的意見和監督,任何私人及學者提出的指責,必須自身提供證據,只要包含一點錯誤,應向北大道歉,北大有權追究責任。 大數學家以私人身份,拿學術名譽,評論數學問題,也要百分之百正確。否則必須道歉。 是否愛因斯坦也要為堅持反對量子論里波函數的統計解釋而道歉。 你道理如此正確,不妨仿丘,請律師告丘。不過在美國,恐怕成功把握不大,美國這點言論自由還是有的,特別是對政府和公立機構的監督。你可以在中國請個律師試試,現在打國際官司的也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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