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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中国的学术环境”
送交者: 八介 2001年12月29日21:12:57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中国现有的院士至少要免去一半,才能清洁中国的学术环境——作者手记

近日,媒体公布了中国科学院制定的《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并报道说,已有两名中科院院士因违背科学道德而被除名。与前不久为申报院士而做广告的事件并驾齐驱,这两件与院士有关的丑闻,大概都会成为全球科学史上的“里程碑”。自90年代以来愈演愈烈的中国学术腐败问题,一方面社会在声讨,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又想捂住,两名院士的除名,说明了中国学术腐败问题终于彻底揭露到了位于学术象牙塔的院士们,任何人想捂也捂不住了。人们不禁要问,中国学术腐败产生的本质原因是什么?采取什么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予以铲除?笔者在中国学术界呆了10几年,并曾经师承中国科学院院士,是从中国科学院毕业的博士。本文拟结合自己的切身感受,就以上两个问题作一些粗浅的讨论。

一、中国的学术腐败的表现形式

许多人把学术腐败问题简单地看成学术作假问题,并希望通过学术打假来铲除学术腐败。这样一来,对学术打假的理解似乎就与产品打假有某种类似之处了。笔者认为,以上观点实际上包含着两个误解。第一,中国学术腐败问题,不完全是由个人品质问题所导致的学术作假,所以仅仅通过学术打假,只能打击个别人作假的极端行为,这对于铲除中国目前严重的、社会化的学术腐败问题,并不会带来多少实际效果。第二,学术作假与产品作假相比,也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只是个人道德层面的问题,后者却是有法可依的社会问题。对于产品作假问题,严格地说,只要加大法规的制定以及执法的力度,是可以根本解决的。所以,通过打假的方法来防范产品作假的确是有效的。但对于只涉及到从事学术研究的个人品质的学术作假,也利用与产品打假类似的方法来操作学术打假,就难免存在很多问题。下面,我们就方舟子的《新语丝》网站最近公布的学术打假具体案例,来进一步说明这一点。

首先,应当肯定的是,方舟子先生的学术打假,是揭露了不少典型的案例。如“只发表了一篇第五作者的论文,却谎称作出了六篇论文”的薛毅,“把四篇文章都从甲刊照抄,然后投稿发表于乙刊”的杨敬安等。但实事求是地说,在中国从事这种愚蠢的作假方法的人,还是极个别的情况。这样的打假方法能逮住个别病态的“疯子”,但对于铲除中国整体的学术腐败行为而言,很难有什么实质性的功效。事实上,通常的抄袭行为都不是原文照抄,而是吸收某一篇或几篇文章的观点,然后重新用语言组织出一篇“新文章”发表,这与从甲刊照抄搬到乙刊发表的危害性是同样的,但以上打假的方法对此就无能为力了,因为即便有心人指出,作假者还可以装傻充愣。这样一来,学术打假的后果,只能导致作假者以后更加小心谨慎。凡有剽窃和抄袭之心者,并不会因为有了学术打假而减少,只是抄袭的难度稍大,而使得单位时间内通过抄袭而炮制出来的论文的产量,可能会有所降低。

其次,这样的学术打假就具体某一个案例而言,当然是在揭露腐败,声张正义,但导致的整体效果可能反倒是不公平了。以方舟子网站最近揭发的郭光灿的院士申报材料为例,该申报材料明显地夸张了他的学术成果的价值,这是毫无疑问的。但问题在于,其他的院士申报材料同样也在夸大,中国的科研申报材料也罢、总结报告也罢,几乎是100% 地都要夸张其结果,区别仅仅体现在被逮着了还是没被逮着。这样,逮着的一被揭发,就满城风雨,结果让没逮着的占了便宜。笔者本人学的也是物理专业,我觉得从郭光灿的材料来看,只要发表的文章和谈到的被引用次数不是伪造的,他的研究工作应当比不少现有院士还强一些。这样一来,学术打假的后果有可能是,郭光灿落马而水平还不如郭光灿的倒被评上了院士,因为每次增选院士都有一定名额的。当然,中国目前的整体科技水平很低,相当一部分目前的中国院士的学术成就都不及美国二流大学的助理教授,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由此可见,用类似产品打假的学术打假方法来铲除中国的学术腐败,其作用是有限的。这当中的问题出在人们对中国学术腐败问题的看法,还是很粗浅的:把一个目前中国严峻的社会问题仅仅看作是个人的道德问题。事实上,笔者认为,中国目前的学术腐败,实际上存在于两个层面,一是学者的个人层面,另一层面是学术界整体的社会层面。正确区分这两个层面的不同的学术腐败表现,对于寻求铲除中国学术腐败的正确方向,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在学者个人层面上的学术腐败问题,就是指前面已经谈到的抄袭行为,以及学者和商业结合的诈骗行为。由于这个层面上的学术腐败已有大量的媒体揭露,所以本文不拟把重点放在这里。笔者需要在此补充的是,这种学者个人层面的堕落行为虽然让人难以忍受,但它只涉及到个人的道德问题,这对整个社会的负面影响还是有限的。正如社会上有了几个窃贼,并不会大量吸引其他人也去偷,因为一个人去不去偷,主要取决于这个人的道德底线。

笔者认为,负面影响更大的是学术界整体的、社会层面的学术腐败行为,而这是迄今为至,鲜有人揭露的。在下面将描述社会层面学术腐败的实质内容以前,先通过一个例子,进一步说明个人层面和社会层面两个概念的区别是有益的。有人问一个中国农村的乡长:既然农民都怀疑你贪污,你为何不把乡政府的财务全部公开,来打消人们的怀疑呢?看看这位乡长的回答:第一,即便如此也无济于事,不管我贪没贪,农民肯定还是认为我在贪,因为周围的各个乡长都贪,我的前任也贪,我如下台了,后任肯定也要贪。总之,我一当乡长,就背定了贪污的黑锅;第二,既然一当乡长就背上了这个贪污的黑锅,我冤不冤?背了这个贪污的黑锅还又不贪,那我不是“傻瓜”么?第三,我把乡政府的财务全部公开,和周围的乡长们还怎么处?我岂不是故意好表现,来给别人下不了台?由此可见,中国的贪污者之所以要贪污,实在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就说明了,贪污是目前中国社会层面的问题,而前面所述的偷窃只是个人层面的问题。

那么,中国社会层面的学术腐败问题的本质和根源在哪里?

二、学术腐败的根源之一:缺乏对院士等公众人物的道德监督

中国的学术腐败问题,是实施市场经济以后,才越来越严重的。所以,人们自然地认为,学术腐败的根源是市场经济下带来的生存压力。的确,在90年代以前,中国的学术腐败问题并不严重,只是这些年来,评定职称、申请科研经费等都必须与论文发表的数量与发表刊物的级别挂钩,这才使得学术水平不够的人,出于个人利益的需要,而制造出了假冒伪劣的学术。这种观点虽有一定道理,但笔者认为,这还不是学术腐败最根本的原因。事实上,要说生存的压力,在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社会里,学者的生存压力远比目前的中国社会要大得多。如在美国博士毕业要当上大学的助理教授不仅比中国要难得多,而且即便当上以后的几年里,如果没有过硬的科研成果来支撑,依然可能要被淘汰出局。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博士毕业后进入一般高校或科研单位是很容易的,进去以后更不至于会因为没有学术成果,而有被端掉饭碗的危险。那么,为何中国的学术腐败问题还比别的西方国家更严重呢?可见,市场经济下带来的生存压力顶多只是部分原因。

笔者认为,学术腐败在中国蔓延的更本质的原因之一,是对中国知识界精英人士的道德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以至于他们获取的利益和应负的责任极不匹配。在任何社会里,精英人士所拥有的职称、头衔和地位都能给他们带来利益,这是毫无疑问的,例如,名人写书可以挣大钱。但为保证社会环境的健康,一个正常的社会中,必须对精英人士的道德要求更高,否则这个社会就会乱套。这是因为精英人士对社会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他们如果道德堕落,就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克林顿的性丑闻引起了如此巨大的波澜,但如果换在普通人身上就只是小事一桩,正体现了这个道理。以下笔者将通过中国科学院现有的院士们的种种劣迹,来说明中国知识界精英人士的道德堕落。

学者被评选上了院士,其本意应当是此君已进入了中国学术界的顶峰,理应对社会的贡献更大才对。但奇怪的是,目前中国的学者一旦当上院士以后,就立即脱离了一线的科研和教学,至少笔者了解的物理学行业是如此。我们不难发现,90年以后评选的上的院士,在评选上之前,此君往往会有不少第一作者的论文,但自当上院士后的第二年开始,至少一半以上的院士们就再也没有第一作者的论文了,有的基本上都是挂名最后的论文。这说明了什么?按学术界的惯例,第一作者是具体研究的主要人,挂名最后的是项目主持人。可见,一旦当上院士,就只是挂名申请科研基金,仅当项目主持人,而不再具体做研究工作了。当然,严格意义上的项目主持人是要全面负责的。但实际上,不少院士仅仅是挂名而已,对所主持的研究工作不要说有研究,有时连理解都有问题。所有工作都一概推给手下的研究生等人去做,不闻不问。他们只是在开成果鉴定会的时候露露脸,因为对每项研究的理解只要达到科普的程度,就可以侃侃而谈了。科研不具体做了,就更不用提高校里的院士的教学工作了。五六十年代,如北大、中国科大,当年的学部委员还要承担本科生的基础课教学。80年代,笔者读大学时,也还听过学部委员承担的专业课。但是,90年代以后,还有几位院士愿意承担并不繁重的教学任务?纵观当今中国高校的院士们,几乎没有人给本科生上课,给研究生开课的,大概也数不出几个。倒是这些院士们每到一个地方,去给天真的大学生们讲一讲“怎样做研究”之类的居高临下的体会,是非常乐意的,尽管这些院士本人已经脱离了一线的学术研究。

评选上了院士以后,他们的主要精力就不在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上了,那么做的是什么事情?不难发现,相当一部分院士都改行成了社会活动家,如各种行政职务、人大政协代表、专业协会的头、杂志的编委,这些职位倒还算是正业。但不少院士还把精力投入在不务正业上了。那就是自90年代以来,中国号称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而导致的学界和商家的相互勾结利用。今日之中国,哪一家大的商业机构没有一批由专家、学者组成的顾问,或者名义上的董事?究其本质,这基本属于非法交易:商家决非依靠这批知识精英来指导其产品的研制生产,或者为其商业规划献策献力,需要的仅仅是他们的名声,有了一长串专家、学者组成的顾问或董事,就可以引来投资、就可以有助于产品的市场推广。知识精英们心里当然也很明白,把他们的名字奉献上去,在效果上基本等同于让一位漂亮的女明星给该商家做广告,然后从商家那里拿点银子。需要他们付出的,仅仅是以其学者的名义,在必要的时候去吹捧几句而已。一旦商家出了问题,投资商索回不了投资,客户有了质量投诉,显然与这些知识精英们的专家、董事无关,正如做广告的女明星也完全没有责任一样。这批知识精英里,就有相当一部分是拥有院士头衔的学者。在方舟子揭露的“陈晓宁事件”和“核酸营养事件”中,我们都已经看到多位科学院院士的大名 ?

当然,这种“赤裸裸”的堕落,还只是涉及到与产业技术有关学科的院士,基础科学的院士就难有此机会。但包括基础科学在内的各学科院士们的隐性堕落,却几乎是无处不在的。例如,在各种推荐、评审、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一方面,求上门来恳求堂堂大院士说好话的人次之多,对不少院士而言,几乎是应接不暇。这样,即便在客观上院士本人想要认真评审、仔细鉴定,也是不可能的。但另一方面,既然求上门来了,这当中又有人情关系,院士们怎能拒之门外?于是,敷衍地捧捧场,然后拿点好处,这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当然,这属于被动接受,其道德堕落多少有点情有可原。但院士们主动的道德堕落,也是有不少实例的。稍微多关注一下全中国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网站,就不难看出,有不少院士同时任职于相隔千里之遥的两家、甚至数家大学或科研机构。如果把中国所有大学和科研单位号称拥有的院士数目相加,其数目一定会远大于全中国院士的总数。据笔者所知,这种相隔千里之距的同时任职,绝不是名誉上的虚职,而是既拿工资,又享受高档住房的实惠。对许多大学和科研单位而言,让出一份工资和一套住房而获得一名院士的名义是值得的,而院士则多拿份工资,又有一套度假别墅,亦何乐不为?但这样的堕落带来的社会影响如何?所有的中国社会舆论似乎对此都表示沉默,毕 乖菏渴窍『蔽铩?

正是由于院士等学术精英的堕落,导致了中国的学术环境的破坏,从而触发了学术腐败的种种表现:上梁不正下梁歪,越往下就歪得越厉害,以至于人们为追求荣誉和地位而不择手段。这就要谈到,为何在中国学术界,有这么多人想当院士?居然出现了争当院士的“贿选”及做广告“竞选”,这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再简单不过的:当院士只有利益,却没有多大责任。这种好差事当然人人都想去干,以至于中国今年的院士申请人数与名额之比创历史新高,达到8.56比1。如果对当选的院士提出更高的学术要求和道德要求,以至于当院士也要肩负起院士应有的责任,那么,就不可能有这么多人想当院士了。这样的话,中国的学术风气一定会纯洁得多,中国的学术腐败行为一定也会大为减少。

这里,笔者要强调的是,以上描述完全是出于对事实的阐述,本人绝无意在此煽动人们对院士们的仇恨。而院士等学术精英的堕落,也不能完全归为个人品质原因,更多的还是社会原因。这也是我不在此具体点名批评的缘由。事实上,院士也是人,面对毫无风险的物质诱惑,如有人求上门来聘请做又拿工资、又分房子的名义教授,叫人如何拒绝?院士等学术精英们的堕落,只能归结为社会对他们缺乏有效的道德监督:他们作为公众人物,应当表现出比常人更高的道德水准。实际上,中国目前没有监督力量来保证这一点。我们不能说,院士们的实际道德水平连普通常人都不如,但他们至少没有表现得比普通人强。他们的行为更谈不上是道德的楷模,但这一点正是大众所想象的,也是所期待的。

三、学术腐败的根源之二:“学术产业化”

前面已经谈到了,对公众人物缺乏有效的道德监督是学术腐败的根源之一,这是中国目前的社会心理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表现。笔者认为根源之二是“学术的产业化”的问题,它体现了中国学术行业的体制不健全的问题。鉴于“学术的产业化”所滋生的学术腐败问题还从来没有人指出过,所以,笔者不妨在此先自我揭丑,讲述自己作为中科院院士导师博士生的亲身经历,以此作为一个生动的实例,来详述笔者创立的“学术的产业化”这一概念的内涵,然后进一步分析其根源。

93年,笔者本人刚去到导师那里博士生报导的第一天,他对本人就严厉地提出了“五个手指头”的要求:争取发五篇文章,才能博士毕业。后来我才知道,之所以要如此“严师出高徒”,是因导师牵头申请到了一个中国国家“八五”重点攻关课题。但他对这个课题本身毫无兴趣,仅仅是因为有了院士的荼匦肷昵胙芯靠翁猓保残枰翁饩选?为了应付这一国家课题,导师把发表论文的任务压给研究生们来完成,他本人只是定期听听汇报,保证到时候他在成果鉴定会上发言不漏破绽就可以了。

由此可见,“学术产业化”就是把学术研究等同于制造产品,既有数量要求,也有“质量”要求,全国一级刊物以上,最好是国际SCI收录。这种“学术产业化”的要求不逼着人搞学术腐败,那才叫奇怪。大量制作学术论文的方法很多,笔者采用的,首先是“拆分法”,一项研究出来了,分析后会有几个结论,于是,结论A投甲刊,结论B投乙刊,文字再分别组织得不同,给人的感觉就是两项不同的研究了。其次是“回避法”,笔者从事的是理论研究,无论是其出发点,还是最后分析的结论,都可能有其“硬伤”,与某些实验结果冲突。为了让论文得以发表,只能采取回避的态度,故意不引用与自己的出发点和结论冲突的实验论文,并用夸张但依然有分寸的语言论证自己研究结论的“合理性”。另外,与自己类似方法的论文也刻意回避,以凸显自己工作的“新颖性”,尽管自己的想法受到那些论文的启发。然后是“中英文分投法”,同一个结果,用英文写的投到国外,用中文写的投到国内。既然是自己做的工作,标题、摘要、整篇文章的措辞、图表甚至数学符号系统都可以完全不一样。外行就绝对看不出是一稿两投,只是本行业做完全同样课题的人,才发现得了。既然是中英文各一篇,必须懂中文者才可能检举,而国内研究这个问题的同行又只有师兄师弟,他们会检举吗?注意,同行并不包括导师在内,因为他从头至尾都没有参与我们研究生的研究,他也属于外行。导师需要的,只是文章发了以后送几份抽印本去,然后发出一句表扬:“不错”。

以上笔者作假的经验乃中国学术界无师自通、人人皆会的手段。通过这一手段,本人博士期间发表了8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国内外分别4篇,其中5篇被收入SCI,超额3篇完成导师指定的任务。但严格地写,也就只能生产出2篇来。这说明笔者的学术腐败额外产生了6篇学术垃圾。但正是这一学术垃圾的凑数,笔者才“荣获”了中国科学院院长优秀博士的称号。若有读者感兴趣,可以去查一查,笔者的大名赵平波迄今依然挂在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网的获奖名单网页上。顺便说一句,我的以上所述仅仅是为了表达真实,丝毫不是有意破坏现在已故的、本人的院士导师的名声。所以,笔者不愿在此直点其名。不过,前述网页上也有笔者导师的姓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查证。也可以去查证我的8篇“论文”的情况,至少发表在美国、英国和德国的四篇大概可以查得到。写到这里,我可以有把握地说,在中国学术界,类似于我本人过去这样从事学术腐败的,至少占50% 以上,只是敢于象我这样自我暴露的人,几乎没有。事实上,正是因为笔者已经移民加拿大,无需在国内吃学术饭了,才会如此自我暴露。

上面描述的还只是从一个研究生的视角所生成的伪劣学术。但究其本质而言,其实际危害还远远不只是伪劣学术,而是对整个国家科技投入的糟蹋。事实上,以上“学术产业化”是90年代以来中国学术界流行的“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的必然后果。它触发了全方位的、社会化的腐败和堕落,并不局限于学术的本身。为此,我们再做如下进一步的分析。

在当今中国,只有“傻瓜”才热衷于自己埋头做学问。因为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个人一年能产几篇论文?由于“产量”有限,一个人,或几个人构成的研究小组就很难申请到研究基金,即便申请到了某个小项目,经费也是有限的。更加关键的是,这种小项目岂能拿来大奖?拿不到国家级或者省部级的大奖,就不能生成大量的职称、头衔,那么,这种“小农经济”的埋头做学问的运作模式就没有“意义”了。于是,90年代以来,在中国跨地区、甚至跨行业的多家科研机构组成的“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就成了以院士等精英人士首选的研究模式。

但如此众多的“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是否都是研究项目本身的需要?以笔者作为博士生从事的国家“八五”重点攻关课题为例,它划分为五个子课题,横跨了五个学术单位,分布在中国不同的城市。每年碰碰头的,只是几个不具体做事的头面人物。不同城市具体干活的研究生都窝在自己所属的领地,连相互见面的机会都没有或很少,根本就没有什么学术交流可言。这样,仅仅作为研究本身的需要,是没有多大必要搞这种大项目的。各家学术机构完全可以单独申请课题,这也并不妨碍必要时候的协作交流。可见,中国的不少“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设立的目的,只是为了更容易获得研究经费,有了院士等学术精英牵头,又有几家赫赫有名的学术单位联合,上面批准研究项目经费的可能性就大得多。同时这更有利于科研成果的评奖,因为小项目是不太可能评上奖的,尤其不可能评上国家级的大奖。

这就要进一步谈到学术评审和伪劣学术的关系了。在中国,流传的民谣往往是抨击时弊的最生动的语言。农村的民谣最多,现在学术界也有民谣了。“小钱大评、中钱小评、大钱不评”就是关于科研成果评审的民谣。这实际上反映了研究项目的大小与伪劣学术的关系。没有知名度、根基还不深的学者,好不容易申请到一笔研究经费,做出的研究文章一定会被学术精英们酷评一番,他们真希望揪出几个假冒伪劣来,以应付目前整个中国社会反学术腐败的呼声。而这些知名度不高的学者也具有深深的恐惧感,一旦评出问题来,被列入“黑名单”,即便不受到任何惩罚,他们的学术前程也将被彻底断送。所以,对于小钱的项目,敢胡来的并不多。另外,小钱的项目通常也是从事这个项目的人自己做的,实事求是地说,问题也不会太多。

中国的学术腐败更严重地表现在“大钱不评”。有谁去核实,院士等学术精英们拿了大钱,却实际上是由研究生和写手们做出的“大项目”,又是什么东西?“大钱不评”一方面说明了无人能评,跨地区的多家科研机构合作的“大项目”,把全中国各地的同行们都抱成一团了,还能找到另外的专家来评么?除非翻译成英文找国外专家来评。另一方面,也是无人敢评,“大项目”的头头都是院士等精英人士,谁敢在本行业的太岁头上动土?也正是因为无人能评、无人敢评,“大项目”的伪劣研究之作才得以出笼,也有必要出笼。“大项目”是来应付审批和评奖的外行的,而外行看不懂结果,只能够数一数论文的数目,以及分析一下发表刊物的级别。前面谈到了“学术产业化”是学生对导师的应付,导师对研究项目的应付。但更深刻地表现在研究项目对外行的应付,外行也是在对国家科技投入的应付。

国家的科技投入,很大一部分都流入“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之中,而具体生产出来的“成果”却是没有研究经验者的研究生或写手们的伪劣之作,这已经导致了中国的科技竞争力的逐年下降。据瑞士洛桑《国际竞争力报告》显示,中国科技竞争力排名从1998年的第十三位大幅下降到1999年的第二十五位,2000年则再度下滑至第二十八位。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的院士们是各个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显然,他们对中国科技竞争力的下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有谁提出过这个问题?

四、学术腐败的后果:知识分子的彻底堕落

前面仅仅谈到了“学术产业化”所导致的学术上的滥芋充数和假冒伪劣,但它的危害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学术的本身,导致了知识分子人格的彻底堕落。

从“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的项目负责人的角度来看,这些通常由院士和学术精英们充当的角色已不是学者,而是披着学者外衣的社会活动家。他们只要申请一个大课题项目下来,有钱了就可以大量招收研究生,或者引进几位访问学者充当写手,把研究课题的工作全部推给这些“被剥削者”研究生和写手们去干。学术精英本人便可脱身学术,活动于社会大舞台,并且公私兼顾,既为争取本课题评奖、申请下一个课题拉关系、设法招到合格的写手奔忙,同时也兼为自己谋些福利,各种兼职、顾问、理事之类的头衔越垒越多。这样,研究生和写手的队伍越庞大,制造出来的“学术垃圾”就越多,然后凭此“学术垃圾”又可以去申请新的大项目,争取再评大奖,形成“良性循环”,“学术产业化”的规模越搞越大。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院士和学术精英们的所作所为,虽然包含个人利益的追求,但同时更是无可奈何的选择。逼他们这么做的压力,可能是他们所在的学术单位的领导。一个学术单位要生存,没有“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怎么行?姑且不谈领导也需要政绩来支撑。如果专业相同或相近,领导也一定会凑过来,成为这“大项目”中的一份子。要求他们这么做的,还有本单位的同事,副教授要升正教授,教授又要提博导,没有参与国家级的大项目,并在这个项目之下发几篇论文,职称问题如何解决?

从研究生和写手们的角度来看,他们心里的滋味如何?具体的活全由他们来承担,而他们实际上是学术机构的过客,拿了学位就走人,若评上大奖,工作是他们做的,但获奖名单上显然没有他们的名字。如果导师真有学问,能指导他们工作,只是导师自己不具体做事,那也还正常,一个出思想、一个具体做事,做事的不向提出思想的争功。但问题在于,院士和学术精英们,实际上已经脱离了学术前沿,他们已经提不出任何有价值的思想了。

悲剧还不仅在此。中国学术界的怪现象之一,是有名的学术精英,尤其是院士们招研究生,通常都不是亲自带,他们仅仅是挂名导师而已,然后由另一名“偏导”具体负责。而通常的“偏导”并没有博导资格,正因为如此,他们希望通过带研究生来弄上博导。碰上真有能力的“偏导”也倒未必是件坏事,但更多的“偏导”是临近60岁退休年龄的人士,他们还想延长“学术生命”,混上“博导”以免退休之灾。但实际上,他们已根本无力做任何研究了,只是想从“大项目”中多压出几篇文章并署上他们的名字,为他们自己拿去申请博导做最后的努力。所以,考上院士的研究生们的本意,是想在学术泰斗那里多学点东西,但结局往往只是受到了院士和“偏导”的双重文章压力,而未受到了作为学生应有的训练。

但是,研究生们在“学术产业化”的大生产活动中作为“被压迫者”,一定苦不堪言吗?那也不一定。事实上,他们都知道,跟着年轻的导师可能可以学到更多东西,但偏偏还是要师承名导师。与名导师在一起发表了文章,就是以后在学术上发展的本钱。不管出国还是在国内混,名导师的推荐信总是更管用一些。“被压迫者”其实是甘愿被压迫。于是,在中国学术界,展现给人们看到的是如此虚伪和丑陋的一幕:“被压迫者”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或者在其他私下场合,会把主子骂得狗血喷头,但当着主子的面,或者在公众场合,一个个又都成了对主子摇尾巴的狗。

用学术一点的词汇来描述,那就是“犬儒主义”已经渗透到了中国学术界的每一个角落,尤其是大单位的“大项目”。学术腐败加速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堕落。

四、铲除中国学术腐败的途径

最后,笔者认为,这几年中国科技竞争力的逐年下降,最需要承担责任的,无疑是现有的科技“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的负责人,而这些负责人通常都是院士或者学术界的精英人士。暴露的许多问题表明,他们在不少情况下,不是在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而是对自己“负责”,为自己所处的小集团“负责”。这是中国科技发展的不幸和悲哀。这当中的学术腐败已经给中华带来了灾难。

铲除学术腐败也应当与铲除经济腐败一样,要从上至下。既要拍苍蝇,更要打老虎,正如目前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省部级干部的查处,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一样。笔者认为,新颁布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是过于泛泛而谈的,必须要制定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的保证。为此,笔者特提出以下三点参考意见:

1)正如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在2001年首先在省(部)级以上的现职领导干部中实施《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一样,针对院士也应当由相应的报告制度,着重于反对利用院士头衔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所有院士必须报告兼任的董事、顾问和其他兼职等以及收取的报酬,同时任何这类兼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严重违规者要解除院士头衔。只有这样才能杜绝现有院士们实际存在的大量不务正业、谋取不正当私利的现象。

2)对因为年龄等问题已经实际脱离了或者已经无力从事学术研究的院士,建议授予他们荣誉院士称号。对于荣誉院士,在政策上不仅待遇不变甚至还可以适当提高。但凡是成为荣誉院士以后,将不再介入任何学术活动,如申请研究基金、招收研究生、评定科研成果等,当然其他社会活动除外。许多院士实际上已经丧失了研究能力,但不少人士打着他们的旗号介入学术领域,造成了许多学术不公的问题。50年代当选的、现在依然健在的高龄院士要率先对此做出表率。

3)所有院士作为公众人物,应当更勇敢地接受社会的监督。他们必须明白,他们在赢得了社会尊敬的同时,也表明了整个社会对他们的行为有更高的道德要求。如果有舆论对他们的研究工作或其他行为提出质疑,他们应当勇敢地站出来,澄清事实真相。对于无法澄清事实真相而在道德上产生了恶劣社会影响的院士,应当予以除名。

笔者认为,中国的院士至少要免去一半,才能清洁中国的学术环境。现在已经除名了两位,这无疑是良好的开端。

让院士们成为中国学术界的学术和道德的楷模,才是铲除中国的学术腐败的关键。

赵平波(pbzhao@yahoo.com) 2001年12月12日初稿于于加拿大多伦多 欢迎提意见以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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