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要回家了,不知道回去后还能不能看到这个论坛。
以前是光看,老说时间紧,不写。现在有点忍不住了。
我要说的事儿也非常简单,是关于留德学生的,也是关于自己的。
来德国的人最后的感觉有一点应该是共同的,德国真是一个富国呀。于是我们被衬得更穷。我是访问学者,没有资格得到学生证。而德国的公交车是贵极了,于是骑车上下班。这几天要买些东西,骑车很是不方便,就找中国学生借了其学生证使用,觉得并无不妥。
忽然有一天看到,斯图加特的学生会的一个声明,说是有极个别(希望如此)学生谎称自己的学生证丢失,补办,然后卖给别人谋利。这是抢还是偷呢?
于是突然发现这几日我也是在偷德国人,很是不自在。
德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但也绝对是一个德治国家。查票的人(公交车上没有售票员,可向司机师傅购买,会有专人抽查。没票者会被罚40欧元)查到一个无票人时,只要你声称是学生忘了带学生证(学生可以免费坐公交车)或有月票忘带,那个查票者会让你登记自己的姓名,到指定地点出示你所说的证明即可。但登记时他并不看你的相关证件!
还有德国人大部分有月票,有自已的车而临时坐公交车时肯定会上车买票,打卡机上划掉。在他们实在是正常的事情。
但我们中国人来了后有什么改动吗?自然。没有学生证的人会借别人的学生证上街买东西,还似我般觉得大义凛然,你钱多怕我赚得这一点吗?在巴伐利亚洲假期学生可买假期票,可以坐火车在巴州内跑。中国学生买的票绝对超值,会有很多人来借着用。这实在都是小事儿,以我这在国内号称教书育人者在看到斯图加特学生会声明之前也并未觉着是什么大事儿。
但这真是小事儿吗?
有法律,一定还要有懂得遵守法律的公民才行。我们在金钱渐欲迷人眼的市场经济下,似乎已不把违反道德赚来的钱叫黑心钱了。而一个总在钻法律空子国家的公民,来到一个法制社会后果真是如鱼得水呀。而这绝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集体的有意识行为。记得看过一个<中国人中的害群之马>的文章,那里面的中国人好象也是在明知而故犯吧?这也就更说明了我们对道德的蔑视!
中国人的平均身高应该有1米7多吧?当然不如德国人。我们的道德尺度有多高呢?有三尺吗?似不能与我们的身高成正比。
我亦其中人也,愧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