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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揭露希望工程腐败案(2)
送交者: 柳杨 2002年12月30日16:33:06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四、再给国家审计署提供一点审计“线索”

  要揭发徐永光的违纪、违法行为,还必须披露徐永光“对付审计”的某些丑陋做法。

  我在中国青基会财务部工作期间,曾接待过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小组、团中央的财务检查小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中银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他们都是来稽核、审计的。另外,因为希望工程收到过巨额外汇捐款,中国青基会每年还要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指派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青基会进行外汇“年检”……肯定有读者要问:既然有这么多审计单位来审计,为什么就没有发现徐永光搞的鬼呢?

  有几个情况,必须予以说明:

  第一,在1994年1月之前,即香港《一周刊》发表文章,称希望工程七千万善款“失踪”之前,中国青基会从未接受过社会审计,基本上只是由团中央派人来检查一下,因为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因此基本是走走过场。

  第二,《一周刊》事件发生后,徐永光决定打官司,只是到了这时,希望工程才第一次聘请了相对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审计,但这第一次,一下子就要审计1989年至1993年(总计五年)的收支状况。坦率讲,由于这次审计的工作量大,而会计师对“如何审计慈善事业”这样的“新课题”确实没经验,例如,徐永光这时挪用捐款的投资额明明已超出七千万元,但因此徐永光坚持说“项目投资与希望工程的收支无关,你们不必审计”,结果,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居然就相信了。

  第三,徐永光确实“站得高、看得远”,1994年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来审计时,他就决定:审计费用可以给的高一些。结果,94年,我们给了中华所20万元的审计费,这笔开支,明显高于正常的审计付酬(负责审计的董向功等等会计师最后没有拿,决定把审计费20万元又捐给希望工程)。

  这三点,今天进驻青基会的国家审计署工作组是完全可以“看见”的,但我还要提供一点“活线索”。

  无论是团中央来检查,还是审计部门来审计,每逢此时,中国青基会的财务部都会受到徐的格外重视:一是领导要进行“战前动员”;二是要给财务部下拨特别的“工作经费”,以便给审计人员送礼、联络感情;三是领导每天下班后,要听财务部的汇报(需要保密,不让审计部门知道),针对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徐会紧急下达指示,告诉我们如何应对。四是如果徐最后对审计结果满意,他就会给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发奖金。

  例如,1997年,当审计部门对徐永光炒股的交割单,以及希望工程投资项目的协议、收据及其收益情况追得比较紧时,徐永光就指示我们采用“拖”的办法,一面笑嘻嘻地告诉人家“希望工程工作量特别大,财务报表特别多,我们正在查找”,一面就是“扛”着不交,直到人家审计结束,我们也没有交出来,人家等不及,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这一点,只要找到希望工程过去的审计人员(在财务部的审计报告存档中,很容易查到当年会计师的姓名)去询问,可以证实我说的决非假话。

  我还要特别提醒今年进驻的国家审计署审计小组,要注意,如果遇到财务部的会计无法“应付”了,徐一定会“亲自出马”。过去遇到特别的麻烦,徐也会这样做。因为徐永光拥有超乎常人的善辩口才和信誓旦旦说谎不脸红的特点,而审计人员又常常被徐永光道貌岸然的样子所蒙蔽,不愿把他往坏处想,因此,有时候明明查出了问题,顶多也只是觉得他“经验不足、失误难免”。

  还有,徐永光特别会利用希望工程“保护伞”,如果狐狸尾巴被抓住,实在没辙了,他就会搬出如下“法宝”,第一,党和国家领导人是如何重视希望工程,又是如何亲自捐款的;第二,我们党的传统一向是“内外有别”,如果你们(指发现了问题的审计部门)公布不利于青基会的审计结果,那么希望工程这项伟大的事业就会“毁”在你们手里,你们就是千古罪人!第三,你们知道,贫困地区有多少大眼睛正在焦急地等待救助吗?

  我断定,徐永光此次一定会如法炮制,旧瓶装新酒,给国家审计署新近进驻的十名工作人员,重新上演这出闹剧,演到精彩处,这位“优秀演员”还会潸然泪下、以泪洗面!善良的人们,这一次千万不可再上当了。

  不过,徐永光只要想胡作非为,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线索一:海内外许多大机构或知名人士都知道,他们在捐出巨额善款的时候,是很少定向捐赠或结对捐赠的,此类捐款,在我们内部被称作“一般性捐款”(与之对应的是“定向捐款”,即“1+1”)。我清楚记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裁马永伟,在获得境外机构的一笔200万的赔款后,迅即把这笔钱全额捐给了希望工程,但因为马先生并未指定这笔钱是捐建希望小学呢,还是救助哪个省份的哪些失学儿童(我丝毫没有指责马先生的意思。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想这样“指定”,实在是不容易、不可能),因此徐永光便私下指示财务部:把这笔捐款列为希望工程的专项活动捐款(在财务上,这属于二级科目),然后徐就在这200万里列支工作经费(在捐款里列支办公经费,属于违法)

  徐永光类似“瞒天过海”做法挺多的,国家审计署可以据此追查。

  线索二:90年代初,青基会财务部出纳冯密素(女)曾向我报告,说徐永光把财务部捐款收据一本(可开具50张捐款收据)拿走,说是要给他的浙江老乡,理由是:这位老乡可以在当地帮助青基会“拉”捐款。我要解释:希望工程的捐款收据,系印鉴齐全的空白收据,每本50张,其中捐方、收到捐款的数额一栏,均为空白,可以随意填写数额。我当时没在意,过了几个月,我问冯,冯说徐永光没有交回收据,我于是直接去问徐,希望他把收据存根交回来。哪里想到,徐永光竟然说“这本收据被浙江那个同乡搞丢了!”

  我和冯当时很担心,因为审计部门来审计的时候,要检查希望工程收据存根号码是否连续,但因我们收到的钱多,开出的收据也太多,而且后来审计人员来的时候,也只是抽查,因此并没有发现我们的收据存根号码不连续。这个问题,如果国家审计署现在去查,可以立即发现漏洞。

  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曾问我:“徐永光拿走收据的时候,是否签字?”我说:“好像没有。单位一把手要来拿一本收据,冯能够阻拦不给吗?”方先生追问:“如果徐不承认,那你怎么办?如果徐说,是你们财务搞丢的,你又怎么办?”

  我在此做一个公开回答:第一,我愿在海内外媒体上发表声明:看有没有人把捐款私下交给我(通过正常途径,在青基会办公室内交给我并拿到收据,应该不算),是否从我(或者冯密素)手里直接拿到过收据?第二,被徐永光老乡(也许根本没有丢?)搞丢的那一整本收据,它的号码应该是连续和确定的,这些收据又是由财政局监制的,很难伪造,因此,只要国家审计署此次认真去查,就可以很快查出这些丢失收据的连续50个号码(对应50张收据)。号码,可由报纸公布,如果有捐款人发现自己手中保留的希望工程收据与这些丢失号码相吻合,那么他(捐款人)的钱是捐给谁的,也就立即清楚了。

  因此,如果有人因此站出来说:我曾在中国青基会之“外”(注意,是“外”!)捐过款,曾从某人手里“私下”拿到过捐款收据,那么“这个人”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记得我当时就对方先生说:“只要你公开写出报道,我相信自己是清白的,冯也是清白的的。”

  线索三:徐永光还给“香港咭(卡)协”邮寄过2万枚的希望工程“精致纪念币”,那是一种含金的纪念币,我们只做了2万枚,这一点,中国青基会的许多人可以作证,财务部也可以查到凭证。

  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每枚希望工程含金纪念币的售价是人民币100元。甘东宇(海外部负责人)写了报告,说要在香港搞活动,请示了徐,就把这批金币邮寄到了香港,但过了一个月我们财务部向甘索取发票和回收款的时候,徐永光却解释说:“香港那个人不守信用,偷偷跑了,因此这批纪念币全都丢失了”!这件事,是我在开会的时候提出来的,结果徐在会上公开这样说。因为纪念币的增值收入本来就不在账上,此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价值200万的财产丢失了,徐在香港是否报过警?是否登报声明要求警方追查过?谁该对这件是负责……?我想,这一次国家审计署应该查清楚。

  线索四:我建议查查中国青基会发行的电话磁卡、纪念邮票、奥运火炬纪念封、足球义赛、希望工程义演以及几家银行发起的代收希望工程捐款的情况。我记得,希望工程实施十二年来,除了公开账户(被审计)之外,与之并行的、随开随停的、不被审计的账户,至少还有七八个。徐永光当时就曾指示我们:要保证这些帐户里,始终有充分的资金。

  原因,是因为我们“吃饭”、“公关”的费用太高了,审计时一定不好看,会遇到很多麻烦。我清楚记得,1993年国家审计署来审计的人员,就曾对当年青基会“吃饭费用”太高提出过质疑。

  事后,徐对财务部大为光火,责问我们“怎么搞得,怎么能让审计署审计出来,提出如此丢人的问题”,然后他下达命令说:“以后审计部门再来审计,不许把矛盾上交,一定要提前消灭在财务部”。没办法,以后审计部门再来时,财务部的人只好想尽办法,力争不让审计人员查出问题。

  具体的线索是:徐曾把希望工程的某些投资收益“分流”过来,如我们给“景山信用社”的投资收益,有几十万元;对“和德养殖场”的收益,有100万元;包括深圳新产业、绍兴中青公司等等……虽然从总体上看,上述各单位上缴的收益与我们此前的巨大投资不可相提并论,但只要有了收益,徐并不着急给希望工程的救助“还债”,而是首先设法把收益打入我们不公开的“华青帐户”——因为徐永光手头有一部分永远不能公开开支,因此他只能这样做。

  但是,财务凭证会留下证据!而且,从国家规定看,这些投资收益的每一分钱,都仍然属于希望工程而不属于中国青基会、更不属于徐永光。

  线索五:徐的投资,不仅违规,而且有违法嫌疑。例如,假投资、真买房,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属于贪污行为。挪用希望工程善款数百万,给青基会职工购买宿舍,属于法人贪污;给徐永光等少数领导人买房,属于个人直接贪污。又例如,徐永光等人利用美元捐款49000元去欧洲旅游,又用希望工程的增值收入,采用不入账方法弥补窟窿,也属贪污。还有,希望工程纪念币的收入不入帐,且数额巨大,属于贪污……

  我真的希望国家审计署的十位同志,这次好好查一查。

  五、我为什么要离开青基会

  许多记者都曾问过我一个同样的问题:1998年底,你为什么要离开中国青基会?今天,你又为什么要站出来揭发徐永光?南方周末记者方进玉甚至直接问:“如果不是受到器重,后来你怎么会被徐永光任命为财务部负责人呢?”

  这种疑虑记者有,读者也会有。我愿公开作答。

  我是中国青基会的第一批工作人员,我曾经很佩服徐永光,甚至对他有点“臣服”。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青基会许多人都认为老徐聪明,有才气,与其他副秘书长相比,老徐的能力、气魄、口才确实高出一筹。

  说徐永光曾一度器重我,也对。财务部的老曾、老张、老路,都曾是我的领导,但后来我却“后来居上”,成了财务部负责人。原因,主要是徐永光的违规投资不断出现麻烦,为“堵上”投资失败所造成的“窟窿”,徐便需要不停地冲帐、平帐,可是,每当老徐在小范围会议上说出自己的“奇思妙想”时,财务部的领导总是跟不上他的“思路”。

  徐平时脾气还算好,但这时就会嫌财务部的老同志“反应慢”,甚至拍桌子骂人笨,结果几年时间,我的前三任领导都被调离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被任命为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空缺)。真是不“坐”不知道,一坐在那位置上,我才明白,我的前三任领导从老徐那里开会回来,为什么会抓耳挠腮、不知所措。

  我是1996年被任命的。虽然我是青基会财务部的“老员工”, 但作为一般会计,上去之前,希望工程的许多投资内幕我并不了解。一开始,我总认为徐永光的出发点是好的,因为他常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即希望工程),要在全国各类基金会中做成最大的,给残疾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等‘趟出一条路子来’”,“国务院的政策过去已被不断突破,今后还会被突破,我们要有开风气之先的勇气,所以不能只是存款、买国债,要敢于拿着捐款结余去投资”(参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老实说,刚开始听到这些话,真的让我热血沸腾。

  也算新官上任,也算按规矩办事,一上来,我就用半年时间,一点一点把账目彻底查了一遍。结果发现,希望工程在老徐把持下,不仅投资数额大,涉及领域宽,而且投资管理混乱,损失惨重,导致善款很难收回。举个例子,我们把几十万、几百万的捐款挪用了拿去投资,可财务部竟然连一套完整的投资协议书都没有(今天也仍然没有!因为徐把投资亏损的账“做平”后,徐永光曾经投资的那个亏损项目就算“消失”了)!

  还有部分投资,从财务凭证上看,大笔资金是被拨划到某一单位了,但你打电话过去问,人家说那笔钱“来”了之后又按照你们领导的指示立刻被划“走”了,等于不知去向(如财务凭证显示,希望工程曾投资700万给北京石景山区某公司建寻呼台,但实际上这笔钱是投给京协公司的;等我们去京协公司追问投资情况,人家又说:转来的700万投资款,你们领导早已转走了87万。后来发现,这笔钱是用来给领导在亚运村买住房了)。

  但在当时,经半年清理,我还是满怀激情、傻乎乎地提出一项大胆建议:“必须全面整顿中国青基会的投资项目,彻底清账”,但徐永光坚决不同意,让我出乎意外!

  导致最后我下决心提出离开的,是这样几件事:

  首先是良心不安。为了催款,各地青基会财务部甚至秘书长常常会打来长途,第一,人家当然找老徐,第二找“希望办”(青基会内负责希望工程的部门)领导,第三,也会找到财务部负责人(就是我),希望财务部尽快把希望工程的救助款、建校款拨下去。因为他们已经有了“指标”、有了“名额”,知道捐款已经到达我们的账户,而且,他们很可能从老徐那里得到了动听的答复:“我(指老徐自己)没意见啊!我早就通知财务部尽快把款拨下去了……怎么,他们还没办,那好,我帮你再催催!”可基层同志哪里知道,不是我趁机刁难不拨款,实在是青基会的账户上没钱,真的没钱!但你又不能捅出去,说:“对不起,捐款都让老徐拿走投资去了,暂时收不回来,恐怕你需要多等等……”不行,我当年要是这样实话实说,老徐非把我往死里整不可!

  痛苦,我真的很痛苦。东北、西北省份的秘书长有时言辞恳切,说北方希望小学的工程建设有周期,冬季不能开工,错过了开工期,一等就要等一年,求我务必于某月某日之前把款拨下去,听人家这样恳求,我还是束手无策,既不能说实话,也没钱拨下去,只能编个谎话:“我下星期就拨……”——下星期?到了下下个星期能否拨款,也还是要看我们的账户上是否有钱!

  这是我担任希望工程财务部负责人之后的最大难处。刚开始,我还一边忍受一边期盼,盼望秘书长老徐的投资能够有收益,有回报,到了后来,我已完全不抱幻想,也不忍心再去接人家的催款电话了。坦率讲,做普通会计,肩上没那么多压力;等徐真的提拔了我,我才感觉这“副主任”的差事,其实没法干。

  第二,很少有人知道,募集、管理希望工程巨额捐款的中国青基会的财务部,却无权管理本会的所有财务往来。青基会的账户比较多,不少账目往来根本就不归财务管。例如“基金部”负责捐款的保值、增值,负责希望工程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部直接归老徐管,除非投资失败了要平帐,老徐才来找你;“办公室”也有自己的单独账本,有保险柜,那是徐永光的小金库,凡不便在财务计账的收与支,都由徐永光批准,由办公室主任顾晓今单独负责。

  第三,1997年,我发现基金部刘文华拿了基金会的钱去炒股,且帐目有问题,于是专门写了书面报告,建议老徐授权财务部,把刘文华炒股的事好好查一查,结果,徐非但不支持我,反而把我骂了一顿。消息传到刘文华那里,刘也指桑骂槐骂我。这件事,终于促使我正式提出调离。

  第四,徐永光等人用捐款悄悄给几位领导买房的事,是后来才暴露出来的。另外,老徐和刚从大学毕业、分到我们单位的女员工搞婚外恋,结果闹得人家寻死觅活自杀未遂的事也发生了。女员工在北京没有家人,结果老徐只好动员、组织青基会的女职工(包括我)去医院轮流陪护、看望、劝慰,我听这位女员工诉说了许多事,结果,徐在我心中的高大形象慢慢消失了。

  第五,我的前任也曾告诫我:你要小心,老徐的有些做法迟早要出事,你可不要陷进去!人家是老会计,比我精明。我终于下决心决定离开了。

  我是1997年提出调离的,徐永光提出挽留,搞到后来,甚至许愿给我提拔副局级、配备专车,但我也会琢磨:你越是这样,我越不敢留下来。就这样,一直拖到1998年,徐看到我开始消极怠工,特别是听说我离开之后也不会“害他”,才同意“放行”。

  南方周末记者曾问:有哪些材料能够证明你在1998年底离开之前,就曾悄悄地抵制老徐的错误做法了?这方面的书面材料,至少有三:

  第一,我在1997年曾撰写、递交书面报告,报告显示了我和负责投资工作的刘文华的严重分歧,我反对在希望工程“基金部”负责人刘文华在追讨债务过程中,直接在接受了我方投资的单位报销差旅费、并以差旅费“冲抵”投资收益,徐永光等人,在我的报告上有批示(参见未能正式出版的南方周末)。

  第二,1997年,中银会计师事务所对希望工程的审计报告。我在青基会工作期间,虽然不得不按照徐永光要求,做了一些平帐、冲账的具体工作,但我还是在1997年审计时,私下向中银所的审计人员提出了我的意见。正因为我私下提供了相关证据,中银所的审计师才能够白纸黑字,把这些批评内容写在了当年的审计报告上(参见1997年中银所对我们的审计报告,我已向海内外记者提供)。

  第三,我的牢骚,还在《创造希望》这本书里有明确表述。这本书的作者、清华大学研究员康晓光采访了我们单位的所有中层干部,我公开表示了自己的某种“不满”。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份审计报告和这些牢骚话,徐永光才更坚定地把我打入“另类”。

  南方周末记者曾问我:你为什么直到2001年才站出来揭发?

  离开青基会之前,我确实没勇气揭发。但在1998年底调离后,我就开始四处打听,看怎样才能举报、扳倒这个腐败分子。但所有的朋友都劝我打消检举、揭发的念头。我曾找过公检法的朋友,他们听我简单一说,立即批评说:“你太天真了,我的傻妹妹!老徐是全国政协委员,你怎么能够扳倒他。老徐的神通,太大了;希望工程的名气,太响了,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老徐没倒,你却可能下场很惨。这就叫孙猴子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

  我也找过一些单位的信访部门,结果听说,全国举报腐败案件的人很多,但有关部门最终能够受理的不过是一小部分,人手不够,忙不过来……我一听,没敢动。徐永光实在是太能狡辩了。我估计,一般的审计、办案人员,如果不是像我这样亲自经历过那些冲帐、平帐的财务人员,很难搞清楚徐永光的“腐败案”究竟是怎么发生、又是怎样被掩盖起来的。徐用光一狡辩,我估计检察官、纪检办案人员就会被蒙蔽了。

  写到最后,我必须承认:在青基会,我也肯定做过错事。例如1994年,香港《一周刊》事件发生后,我奉命给他们发送有关材料,但是,就在传真《审计报告》时,徐还命令我们把最后一页的上半部分传过去,而把下半部分(有投资项目列表)用没有字的白纸遮盖起来,不让一周刊以及我们自己在香港聘请的律师发现……记得那时财务部有人曾开玩笑说:“柳杨,你手中掌握的材料如果偷偷卖给一周刊,至少可以卖个50万港币呢!”但那时的我,还是一心一意要保护老徐呢。

  人都有弱点,我,也不例外。我只能借此机会请求各位原谅。

  六、且看徐永光胡作非为到几时?

  在我向香港明报举报徐永光腐败问题后,明报记者曾在今年2月4日打电话到北京,向中国青基会求证:“中国青基会是否挪用巨额捐款去投资?”据悉,当天晚上,徐永光即派出本单位“海外与台港澳合作中心”执行总干事吴秀和飞往深圳,赶至香港,向明报方面提供了必要的解释(参见三联生活周刊报道)。

  我听说,吴的解释主要有两点:第一,拉大旗做虎皮,称“这是党争”,是中央的某些人借希望工程要“整锦涛同志”,因此建议“明报不要介入”;第二,说徐永光是中国的民间领袖,有人看不惯他,想整他;第三,介绍了一则内部消息,说2001年9月就有人举报徐永光,但中纪委派人调查后已经得出结论:除生活作风上有缺点,徐没有经济问题……吴的这一“解释”,肯定得到了徐永光的“授意”,但徐的这些“授意”和“解释”站不住脚。

  第一,我在举报徐永光腐败案的过程中,有幸认识了胡锦涛副主席的亲戚。他们对我说,锦涛同志要求自己、家人、亲戚、下属十分严格;在反腐败的问题上,锦涛同志毫不含糊;任何人打着锦涛同志的旗号搞腐败,必须揭穿;如果有人打着“党争”的旗号诬蔑我们的党,必须严惩。我听说,这次国家审计署进驻青基会,得到了朱总理和胡副主席的同时支持。

  第二,去年底派人前往中国青基会调查的,不是中纪委,是中央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而且吴的解释还隐瞒了一条重要信息,即:有关部门已经明确指出,在查清徐永光的经济问题之前,他不能前往美国哈佛大学进修(徐已向领导提出报告)。而我从中纪委得到的一个数据是:近年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查出有情人、小蜜的,占全部腐败案的85%以上。因此,我建议中直机关纪委顺着徐永光“生活作风有问题”这一线索,继续查下去。

  我呢,在这里也给中直机关纪委的同志们提供点线索。

  ——徐永光在青基会内就有情人,而且这件事在单位内闹得人人皆知。徐的情人是90年代中期才从政法大学毕业的(法学硕士),徐为了方便与她“单线联系”,早在1994年就用公款购买了一部移动电话给她用!这位年轻女性对老徐很投入,因为徐不能离婚,她曾试图自杀(未遂)。又因为这位女青年的父母不在北京,因此自杀未遂送医院后,徐便要青基会女职工(包括我)前往医院轮流看护、劝慰。后来,徐的这位情人离职前往美国学习,徐并在2000年春节前往美国,探望过她。我相信,该女士出国之费用,应该是徐永光私下提供的。

  ——或许是因为有“把柄”被夫人抓在手里,因此徐的夫人经常到单位里来找徐永光吵闹。徐万般无奈,有时便恳请我们这些女职工帮他“挡驾”。也因为这个缘故,我和徐的夫人也很熟。直到我离开青基会之后,徐还为自己离婚之事打电话找我,问:“我老婆说,如果我敢和她离婚,她就和易晓联合起来揭发我,听说他们已经达了书面成协议,喂,你说她这是吓唬我呢,还是真的?”

  ——徐永光等中国青基会主要负责人,还有一个习惯:喜欢去歌厅,而且喜欢找小姐陪。在北京是这样,出了京城就更加肆无忌惮。为掩人耳目,徐有时也会叫上本单位女职工或未婚男青年陪着去,当然,找来小姐之后,徐就把我们这些“外人”支到另外的包房里去。这绝不是一次、两次的偶然事,而是一种习惯。付给小姐的小费,全部开成“餐费”,用“希望工程工作经费”予以报销。

  ——中国青基会活动多、聚餐多,徐自己更是经常到外地“检查工作”。每逢这时,徐就会让饭桌上的人讲黄段子(注:黄色笑话),谁要是不讲或讲不出来,徐就提议罚酒。徐能够在酒桌上发出这一倡议,他当然会带头讲。他不仅会讲,也真的敢讲,不论是当着地方党政领导的面,还是当着系统内的团干部,他都会兴致勃勃地讲黄色段子。

  ——记得有一次在江西,因为他黄色段子讲得生动,当地县委书记还不让他走。遇到有人对此表示“难以理解”,他还有一套“理论”,美其名日“提高工作效率”。搞到最后,连希望工程系统内召开年度工作会,他都没正经。例如,有一年希望工程全国工作会,他在讲到希望工程助学金的收费标准调整时,在“一次性交400元钱就可以改变一个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的命运”这句话时,故意把句子断成“性交”和“400元钱”,并加重了语气,然后自己在主席台上先笑了起来,随后,当然是哄堂大笑。

  ——徐永光“以身作则”,青基会其他领导也不甘落后。本来,青基会发放奖金的特点就是“背靠背”,掌握在顾晓今办公室的小金库里的奖金,其发放更是只有“天知、地知”以及徐、顾二人知道!财务部的人只知道,顾晓今哪里有就远用不完的款,她还经常私下给她喜欢的男士发没明堂的奖金(我在青基会时,别人认为我知道顾晓今那里小金库的事,无意中向我透露的)。

  或许有读者会问:你说徐永光贪污,那么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揭发:

  第一,参与希望工程“1+1”结对救助的人,有不少人都是救助的小学三、四年级失学儿童,问题是,孩子们两三年毕业后,“剩余的钱”干什么用了?徐的答复是:“转给其他需要救助的失学儿童了”。但我要请教:海内海外,哪位捐赠者在这一“转移救助”过程中重新填写过“结对卡”?其实,徐的做法有严重漏洞。不让捐赠者填写第二份“结对卡”,从逻辑上说,要么证明着第一次的填写是徒有虚名;要么证明“剩余的钱”被某些人贪污了!

  第二,徐永光曾发起捐献“希望书库”活动(我曾经为这一书库捐出3000元人民币,但收入比我高的徐永光反而没有捐),共计收到捐款3000多万元,但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的只有2000万元,另外的1000多万元就,全部被用于堵窟窿和开支各种不能列支报销的费用了。正因为如此,希望书库的捐赠活动才遭到许多人的质疑(参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第……页)。

  第三,徐永光曾在香港开设未经审计的秘密账户,收到捐款后,直接将其“蒸发”,供自己挥霍。

  第四,徐永光投资失败多,收益少,但就是那么一点不多的收益,徐还不肯将其按规定划入希望工程主账户,而是存入他们自己的小金库,以便自己违规使用。

  第五,还有个能够从侧面予以证明的“短消息”。1994年2月,徐永光接受明报记者采访。记者问:“你可不可以透露一下希望工程总部工作人员目前的月平均收入是多少,其中工资部分有多少、福利奖金有多少?”徐答:“这个问题我恐怕回答不来,回答不准确,因为我都说不准我月收入多少钱”。我可以作证:徐永光连工资都懒得到财务部去领。不知道自己月工资、奖金是多少的官员,十个有九个是贪官——因为他们已经看不上、也不关心自己的正当收入了!

  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说得好:党中央一再强调:反对腐败,决不手软。作为党的助手的团组织,其系统内部的腐败难道就不该予以揭发和反对么?

  我对党中央的反对希望工程腐败案,仍然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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