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望子成龙,还是望子成人? |
| 送交者: 雷声 2003年02月12日21:59:04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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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观察,许多国内中小学生的父母,都有一种传统观念:望子成龙。由于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使得他或她承担了父母两个人,甚至更多人寄予的期望和厚爱。加上学校和社会上有一种盲目攀比的风气,因而造成一些父母不顾一切地争相把孩子送出来留学和移民。在这种情况下,某些留学生的目的,就从学习改变成为父母移民海外充当侦察兵“先遣部队”。这些已在海外留学的同学,很可能长期进入不了预定的学习科目,仅仅希望长期“呆”下去以求达到移民的目的。这是很容易出问题的。 现在自费出国留学的小同学,除了已经取得此地校方助学金、奖学金的研究生外,多半依靠父母和亲友的资助。这在国内的人看起来可能是一件好事。其实,在海外的角度看来,这种做法未必能符合和达到望子成龙者的初衷。因为这样的“自费”是不大可靠和真实的,也有可能会造成对孩子自尊心和自信心的伤害。这种不是依靠自己的努力学习和奋斗,而是单纯奉行“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的所谓留学,无异于是人生路上的一个陷阱。难怪媒体上有这样的说法:谁要想毁了孩子的前途,那就把他送出国留学。 在西方的观念中,一个小孩到了高中毕业的年龄还不能独立,还要接受他人生活上的照顾和资助,是很不光彩的事情。例外的是天生或事故造成的不具备工作和劳动能力的残疾儿童,当然要获得父母和社会的同情和照顾。对于一部分正常的孩子,如果他在国内长期受到父母的呵护或溺爱,他自然地会在该独立的时候拒绝独立。接受父母和亲友的资助到海外留学,是学生拒绝独立生活的继续,实质上是父母拿金钱收买了子女的独立人格,收买了他的自我追求和创造人生辉煌和幸福的权利和机会,从而把子女变成为自己带来利益和荣誉的工具。即使他现在还不感觉有什么不好,但是将来迟早有一天,他会为自己未能独立地处理自己的事情而悔恨交加。而在父母方面来说,如果出于望子成龙和光宗耀祖的心理,盲目向孩子身上“投资”,也就等于承认自己在与孩子的亲子之间的关系上蒙上一层金钱的锈斑。在花钱如流水的小留学生的背后,实际上站着一个要孩子出人头地,并藉以提高自己身价的父母。如果把这种向孩子身上盲目“投资”的行为,比喻为行贿,可能是太过分了。但是比喻为商业活动中的“赎买”,还是符合某些人的真实情况的。实际上,我曾听到过个别中国留学生,为了取得考试的好成绩,采取给老师送礼的办法而遭到拒绝。也有中国人为了考取驾照给西人考官送红包的。这些表现,被称为中国人对西方人实行的“精神污染”,本来已经造成留学生群体形象和中国人形象的严重损坏。难道这些小朋友为了“走捷径”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惜践踏自己和他人人格尊严的作法,与国内父母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没有关系吗? 出国留学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有些父母盲目地抱着望子成龙的想法,而不考虑孩子的实际条件和能力,就把子女推出国门了事。这样就有可能给孩子造成精神上和心理上不能独立健康成长的自卑感。望子成龙的结果,往往造成“画虎不成反类犬”。这在西方人士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一般来说,西方人家庭中,父母对子女在教育上的关注,到孩子完成中等学校12年级毕业为止。在这12年的过程中,父母要保证孩子有条件及时到校上课,放学以后有自己独立生活空间和安排自己时间的条件和能力。至于孩子的升学问题、就业问题、前途问题,以至于恋爱婚姻问题等,在父母看来那纯属孩子个人的事情,并不多加过问,更没有权力干涉。12年级毕业以后,学生自行决定是先工作后升学,还是先上大学,后工作。作为一个加拿大或美国的12年级的毕业生,尽管各州各省的教育制度有别,但是一般具有下面一些共同的特征: 他们应该具有独立思考和独立决定处理个人问题的能力。在社会生活中,原来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如喝酒、吸烟、不经父母同意而登记结婚、独自驾车、以及以法人身份与他人谈判和成立合约等,分别在16或18岁解除。注:加拿大婚姻法规定,在男女双方志愿的情况下,16岁以前结婚时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法律还规定,在加拿大签署合同的双方,必须是拥有10元以上财产权的成年人。 他们各自在银行开立自己独立的账户,建立自己独立的信用,同时在政府税务部门建立自己独立的帐户。年满16岁的学生,实际上通过多年来寒暑假、周末和课余时间的工作,已为自己积累了相当部分的资金用于继续升学之用。如果没有参加过工作的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毕业生,也有可能获得大学校方、社会或政府的奖学金。此外,更多的学生是向政府规定和支持的银行,申请“学生贷款”来支持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政府还帮助父母在子女高中毕业以前为他购买金融市场上的奖学金储蓄计划。加拿大BC省的情况是,你每年为孩子买两千元的奖学金,政府给你四百元的奖励,而且还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低收入家庭给以退税优惠。但是你的孩子高中毕业以后,不可能再享受这一类的优惠待遇。 他们普遍具备或上大学或工作的能力。在选择专业方面较少考虑某一专业的市场价值,较多考虑个人学业基础,而且注重个人兴趣爱好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以及注重不同专业知识的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需求变化时的应变能力。 他们与父母之间,从此不再按照“家庭成员”来对待。虽然父母和子女的血缘关系是不可以变更的,但是按照法律,两者已不算一个家庭的组成部分。两代人住在一个屋檐下,在一起生活的岁月已经成为历史。经济上不论父母还是子女,都不再认为相互花对方的钱是合乎情理之事。 他们从小在北美洲的先进文化环境和社会制度下生活,长期受到自由、平等、博爱的传统观念的熏陶。他们中的很多人,都表现出礼貌、成熟、自尊和友爱的人际关系能力。一般没有中国同龄人身上的那种时而盲目骄傲,时而自卑自弃心态和表现。他们对人真诚相待,在自己条件许可时会对他人和公众提供热心诚恳的帮助。 这些加拿大的高中毕业生们,与中国同龄人的最大区别,是他们的独立自尊又尊重他人的品格。我想,只有人格的独立,才能保证思想的独立,也才有学习和工作的创造性和坚忍不拔的毅力。此地的父母,从来没有想到和实行过中国式“望子成龙”的方针,但是他们却无意间却达到了“望子成人”的境界。 在关于小留学生问题的讨论中,有人表示“不主张过早地送孩子出国留学”。我不大明白他所指的“过早”是什么时间概念? 依我看,问题不在于时间的早晚。在国内高中没毕业的学生,中断了国内的教育,又不能同西方的教育体制接轨。在这种情况下送孩子出国,等于花钱为孩子买失学,或者把孩子受教育的权力买断。这是很可惜的事情。国内高中毕业已被高等院校录取或在学的学生,放弃国内的学业也很可惜。不如在国内大学本科毕业,申请到海外读研。到那时,如果学生本人具备了适应国外的环境和独立生活学习的能力,就可以真正融入西方先进科学文化的发展洪流中一显自己独特的学术品格和才华。如果国内的父母,希望子女早一些接受西方文化教育,最好在孩子小学阶段就来上学。因为从语言能力的培养和教育观念的适应上,小学生远比中学生具有优势。不过,小学生不可能独自具备出国留学的经济基础,也不可以独自申请出国。他们需要同父母一起办理出国定居和学习的手续。 说到底,为人父母者又何必“望子成龙”呢? 还不如转换一种观念,改为“望子成人”有多好啊。 2003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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