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杨振宁 ----- 寻求真相:李政道答记者问 (3) |
| 送交者: 奥赛金牌 2003年06月27日20:34:33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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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问: 杨说,1948年以来你们长期合作的许多文章,90%是他起的头,他做的主要突破,他执笔写的文章,包括Parity(宇称)文章在内。[14] 这种说法是事实吗?您有什么看法?能否具体作一些分析? (7)答: 杨振宁的说法完全不准确,完全不符合事实。这都是杨振宁单方面的自夸自赞,想用这种极端夸大的说法,恶意贬低我的人格和贡献。从上面讲过的1956年宇称不守恒思想的突破和1948年我和罗森布鲁斯和他合作的文章《介子相互作用》这两个例子来看,他的谎言已经不攻自破了。 杨振宁喜欢到处夸张自己和随意轻视别人,可能已形成一种很深的不良习惯。举一个和我无关的例子吧。1946年杨振宁到美国芝加哥大学时,他非常想做费米教授的博士研究生,可是费米教授没有收他。在《杨振宁传》里有下面贬低费米的记载: “费米在三十年代也做过场论的工作,不过后来就转实验工作去了,所以四十年代杨振宁到芝加哥大学的时候,在场论方面的知识比费米还要深入。”[15] 当杨振宁在芝加哥大学的时候(1946-1949年),费米一共有19篇物理文献发表,其中9篇是理论工作,包括他著名的三大里程碑式的贡献: 《负介子在物质中的衰变》(1947) 其中1947年的两篇就是前面提过的,费米教授证明了宇宙线的μ介子没有强作用的理论分析文章,而第三篇也就是费米教授在他建立的,将粒子物理、宇宙线物理、天体物理、流体物理和磁流体物理综合组成的庞大交叉领域中的一篇奠基性的理论论文。 四十年代还在做学生的杨振宁怎么能够真正度量费米教授理论物理的知识深度呢?杨振宁自夸自捧的程度由此可见。 前面已经说过,在物理研究领域里,合作文章的知识产权属于所有的合作者,不是事后其中任何一位署名者,可以出于己欲,吞没其他署名者的贡献的。而杨振宁在我和他合作已停止了四十多年的今天,毫无任何客观事实根据,用完全单方面的自夸自赞的方法,明目张胆地企图硬性夺取和吞没我和他1948-1962年十四年中物理研究合作中我的贡献,这怎么可以呢?我们二人合作做出的贡献,是全世界物理学家早已公认的,有其光辉的历史。杨振宁怎么能够以一己之贪欲,要强行抢夺属于我的那份知识产权呢?真是太岂有此理!杨振宁怎么能够自己独断地宣布,1948年以来我们长期合作的许多文章,90%是他起的头,他做的主要突破,他执笔写的文章,包括Parity(宇称)文章在内。这是不对的,不通的,也是很不道德的。简直是一派狂言。 我再重复一下宇称不守恒思想突破的例子。上面已经清楚地说过,这是我1956年4月上旬独立地做出的,明确地与杨振宁无关。有客观的文献记载,也有当时参加实验的重要物理学家的回忆文章作证明。在我做出那个思想突破后,1956年5月杨振宁才参加进来,和我合作,在我的突破的基础上,对宇称不守恒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1956年整个4月我们没有合作,这个突破的贡献明显地是和杨振宁毫无关系的。 1951年我和杨振宁都在美国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工作,合写了两篇统计力学的文章,对相变现象做出了相当重要的贡献。带头的第一篇论文有两个定理,主要是我证明的。我们完成这篇论文之后,杨振宁要求如果我不在意的话能不能把他的名字放在我的前面,因为他比我大四岁。我对他的要求很觉吃惊,因为这并不是一般物理学界合作的习惯。习惯的排名次序是按合作者姓氏英文第一个字母的顺序来排列。但由于事出突然,当时虽感到很窘,但勉强答应了。稍后,我看了文献,察觉这样做是不对的。当我们写第二篇论文时,我把一些文献给他看,以说明年岁大并不是排名的考虑因素。而且,我又解释,第一篇文章里的两个定理,主要是我证明的,可是我的名字却排在了后面。这样,杨振宁被我说服,同意我的意见,于是第二篇论文名字的排列次序便倒过来了,虽然在第二篇论文中只有一个定理,而其最后主要的一步是杨振宁想出来的。1952年,《物理评论》上刊登了这两篇论文,其署名次序出现了与惯例不同的情况: 《状态方程和相变的统计理论》 局外人对这一情况,一定会感到奇怪。可是有谁知道,这正是由于杨振宁不合理的要求造成的呢。 有了那次令人困窘的经历,我决定不再与杨振宁合作,除非他向我重新提出要求,而我要经过考虑后才能决定。所以,在接下来的一年半里,虽然我和杨振宁都还在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工作,我们并没有合作做任何项目。1953年我赴哥伦比亚大学任教。1953和54年,也没有和杨振宁合作。那时候我自己忙着做粒子物理和高能物理方面的工作,和杨振宁无关。 1952年我们的合作停止,过了三年以后,才又合作,而这再度的合作与1954年杨振宁和密尔斯 (R. L. Mills)发表的一篇很重要的文章《同位旋守恒和同位旋规范不变性》有密切关系。可是,在那时候,我对杨和密尔斯合写的这篇文章的出发点,抱有严重的怀疑。 假如整体的同位旋是守恒的话,质子和中子的质量必须相等。可是事实上中子比质子重,中子能衰变成质子加电子和中微子。(这就是我们很熟悉的β衰变。)因此我们知道整体的同位旋是不守恒的。因为整体是所有局部之和,所以局部的同位旋也一定不守恒,因而同位旋的规范一定可变。规范场的观念起源于电磁场。电子数(也就是电荷)的守恒产生了电子数规范不变性,而电子数的规范场就是大家熟悉的电磁场。那时候我的出发点是,既然同位旋一定不守恒,除了电子数,有没有其它粒子的粒子数是守恒的?由精确的实验证明,最稳定的粒子是质子,比电子的稳定度还要高得多。所以我认为应该研究“质子数守恒和质子数规范不变性”。 1955年初,有一天杨振宁到纽约来看我。我告诉他我看到了他和密尔斯的文章。我认为他们这篇文章《同位旋守恒和同位旋规范不变性》的出发点完全错误。同位旋既然不守恒,所以同位旋规范也是绝对能变的。我也告诉杨振宁,我正在做“质子数守恒和质子数规范不变性”的分析。 我对我自己的想法充满了自信。不过,我以为杨振宁绝对不会同意我的观点。开始杨振宁是反对。可是经过激烈辩论后,很出我意外,杨振宁居然完全同意我的观点。同时他也很想知道,我对质子数规范场的理论分析的进展。我告诉他,我有一个结果,质子数规范场,和它的推广—重子数规范场,可能产生很像引力场这样一个新的作用,可是又有区别。我正在计算和分析。杨振宁要求和我合作,愿意帮助我一起研究。我接受了他的要求。1955年,我们合写了一篇否定杨和密尔斯《同位旋守恒和同位旋规范不变性》出发点的文章,在《物理评论》上发表: 《重粒子守恒和普适规范转换》 自1952年我们合作初次分手后,至1955年才再次合作,而这再度的合作,其第一篇文章就是反对杨振宁刚刚完成的“杨-密尔斯同位旋规范场”文章的基本观点。显然,这篇1955年反“杨-密尔斯同位旋规范场”的文章绝对不会是杨振宁带的头。杨振宁自称“90%是他起的头,他做的主要突破,他执笔写的文章”的大话,实在很难自圆其说。 既然,杨和密尔斯1954年《同位旋守恒和同位旋规范不变性》的出发点是完全错误的,那为什么“杨-密尔斯规范场”会成为对当代物理极重要的贡献呢?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虽然杨和密尔斯1954年的文章出发点是不对的,可是他们由此而写出了“杨-密尔斯规范场”方程式。这方程式不能用在同位旋上。但是20年后,略加推广,用在夸克间的色动力学作用上是完全准确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在50和60年代,杨和密尔斯规范场的文章并不受物理学界重视的原因。 无疑的,杨振宁是第一流的数学物理学家。可是我和他合作的文章都是以物理为中心和重点的,因为这和我的科学工作的特性和风格比较相合。 虽然1955年我们再度合作,可是我还是保持1952年自己的决定,除非杨振宁提出要求,并经过我考虑同意后,否则不与杨振宁合作。我们1956年宇称不守恒论文的合作,也是经过杨振宁要求后,我才接受的。因为我很不想重复1952年那次相当尴尬的经历。同时,我也一直有一种潜在的意识,要警惕杨振宁对我提出的要求,提醒自己应该小心地对待他的要求。 1956年我和杨振宁合作的宇称不守恒论文写出后,我们不仅开拓了物理学的一个新大陆,也震动了整个物理学界,使他们去重新检查所有以前认为已经了解的物理,尤其是它们的对称性的理论基础。无数新的理论问题需要我们解决,更多的新的实验观察也需要我们分析。这一切像潮水似的一个浪、一个浪地冲击过来。紧张的研究工作和物理学的高速发展,使我疏忽了1952年我自己建立的那项警惕。我和杨振宁的合作自然而然地就密切起来了。但是1952年我瞥见的阴影,终于在十年后的1962年显现,造成我和杨振宁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分手。当年的悲剧可能在50年代初的时候就已经播下了种子。 1948-1956年,在合作写了宇称不守恒的文章以前的八年中,我们合作了六篇文章,是我在同时期所有的论文之少数,仅占三分之一弱。 在1956年写了宇称不守恒的文章以后, 1956-1962年六年中我们合作了二十多篇论文,占我在同时期所有论文的二分之一强。这二十多篇文章可分作三个大领域: 第一个领域是关于对称和不对称的各种现象的分析,是在因宇称不守恒的发现而新开拓的物理领域中做的研究工作。 第二个领域是统计力学和多体问题,属于我和杨振宁1952年统计力学合作领域的扩展。 第三个领域是高能中微子物理和从高能中微子领域推进至中间玻色子的分析研究。 高能中微子领域始于1959年。在高能物理、粒子物理和加速器物理这几个领域中,高能中微子、高能质子和高能电子,三者有平行的重要性。1962年莱德曼(L. Lederman)、史瓦兹(M. Schwartz)和斯坦伯格(J. Steinberger)用高能中微子实验发现和证明了第二代中微子,即µ中微子的存在,因而共获1988年诺贝尔奖。在这个专业领域里,众所皆知,从1959年开始以来,我是高能中微子理论界的领袖。高能中微子研究领域的创建人史瓦兹在1972年发表了下面的回忆叙述 [16] : “哥伦比亚的中微子实验的开头,起源于在普平(Pupin)实验室八楼的一个日常喝咖啡的休息时间。每天,在那儿,老师和研究生们快乐地相聚半小时,放松他们日常的工作。这正是新(和旧)观念讨论的地方,经常是由李政道(T. D. Lee)活跃地带头在黑板前讨论。 “在1959年11月一个星期二的下午喝咖啡休息时,我恰好到得稍晚,我发现已有活跃的一群人围绕着T. D.(政道,这是我们通常对李政道的称呼)讨论什么是最好的方法去研究高能量下的弱作用。在黑板上写着很多不同种可能的反应,用了所有知道的粒子——电子、质子、中子。可是没有一个是合适的。… “那天晚上,忽然我想到,这是很简单的,只需要用中微子。因为中微子的作用很弱,所以一切它们的作用是弱作用。第二天早晨,我奔到李政道的办公室…。” 既然是二人的合作,应该根本没有必要去强调是谁先谁后,谁主谁辅。可是今天杨振宁怎么能自称我们的合作工作,90%是他起的头,是他做的主要突破,是他执笔写的文章呢? 一般物理论文谈不上什么突破。只有在一个新的、重要的、大的领域的开始,才会有突破的工作。可是假使这突破工作的论文有合作者,除非的确另有确实的事实证明,这突破的贡献理应属于所有的合作者。 从1982年一直到今天,杨振宁置人证和已有的文献记录这些铁一样的事实于不顾,将当初他反对宇称不守恒的突破想法变成为我反对,硬要将我的贡献化为他的贡献,用这样可笑的做法来贬低和抢夺我的贡献,实在太无聊了。 (8)问: 杨说,你们成了名以后,您内心起了恐惧。是您自知对宇称不守恒工作的贡献很小,极怕世人会说您其实不应该得诺贝尔奖。这种恐惧与您的强烈的竞争心交织在一起,腐蚀了您的人品。[17] 您认为杨的这种说法真实吗?对杨举出的一个例子,说在您在给诺贝尔奖委员会的自传里不提吴大猷和费米,是因为您受杨的影响超出了他们。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杨根据这一件事竟然能得出如此一个结论,您觉得奇怪吗? (8)答: 杨振宁的说法实在太荒谬了。 在1956年写宇称不守恒论文前,我已经在物理学的好几个领域里做出了基础性的贡献。在天体物理,我1950年的论文将白矮星的钱德拉塞卡极限(Chandrasekhar Limit)上限质量从5.6倍太阳质量降到现在大家公认的1.4倍太阳质量。白矮星理论的创建人钱德拉塞卡(S. Chandrasekhar)(1983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很推崇我的贡献,并在1986年和他夫人一起专程来纽约给我祝寿、致贺词。1950、51年我发表了两篇流体力学的文章,其中一篇是证明二度空间不存在湍流(turbulence)。这个结论对气象学和海洋学有重要的影响,当时就吸引了数学大师和计算机创始者冯•诺埃曼(J. Von Neumann)的注意和推崇。另一篇是三度空间的湍流能量分布理论,为此贡献,量子力学的创建人海森伯格(W. Heisenberg)(1933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写了两封信给我,和我进行专题讨论。1952年我和杨振宁合写了两篇统计力学的论文,建立了相变现象和格气体的基础,证明了三个定理。其中,在带头的第一篇文章里有两个定理,主要都是我证明的;在第二篇文章里有一个定理,主要是杨振宁证明的。爱因斯坦很推崇这两篇文章,专门约我们去讨论,并向我们表示祝福。同年,半导体和超导体理论的创建人巴丁(W.Bardeen)(1956年和1972年两次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遇到一个固体物理的棘手问题,特邀我去伊里诺大学设法解决。为此,1953、54年我和派恩斯(D. Pines)发表了两篇论文,建立了固体物理中的“极化子”(Polaron)领域。1953年我解了场论中很重要的Gell-Mann Low renormalization group方程式。盖尔曼(M. Gell-Mann)是在1969年获诺贝尔奖的。1953、54年我又创建了“李模型”。量子力学的创建人泡利(W. Pauli)(1945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和海森伯格(W. Heisenberg)(1933年诺贝尔奖获得者)都给予高度赞扬,并且,他们二位均亲自在“李模型”领域内工作了好几年。 1953年我接受哥伦比亚大学物理系的邀请到该系任教,1956年初就被聘为正教授,当时是在哥伦比亚大学二百多年的历史中在全校各系里,被聘为正教授时最年轻的人。 我的这些成就,在1956年做出宇称不守恒工作以前,就都已完成了。上面提到的论文,只有统计力学的两篇是和杨振宁合作的。 从四十年代我做学生时起到现在,半个多世纪,我的才能、我对物理学多方面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是公认的。我在国际物理学界的地位,也是众所周知的。我对此感到自豪。 而且,宇称不守恒思想的突破是我做出的,这是有实验文献和其他科学家的专门文章可以证明的。我和杨振宁在我的宇称不守恒思想突破的基础上对弱作用中宇称不守恒问题做出了具有划时代影响的、系统性的分析。我们合作的论文从而获得了诺贝尔奖。这怎么会引起我内心的恐惧呢?杨振宁凭什么要来乱说和瞎编我的心理呢? 我给诺贝尔奖委员会的并不是什么自传,而仅是约一百字的履历和一张相片。按诺贝尔奖委员会的规定,凡获奖者,必需在瑞典的一所大学或学院,给一个约一小时的学术演讲,称诺贝尔演讲(Nobel Lecture)。这履历,或简单地称为自我介绍就放在诺贝尔演讲的讲稿前,作为向读者和听众的一个短短的介绍,其中需有出生地、生日、得奖时的国籍、父母亲姓名和自己的简单学历等。 这样一件极简单的事情,杨振宁也要大做文章,向我攻击,并且还要自我吹嘘。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而且,明眼人很容易地可以看出,杨振宁将这些写在他给吴大猷老师的那封信里,明显的是在挑拨吴大猷老师和我之间的关系。而现在他在吴大猷老师过世后,又将他这封已寄出的私人信件,硬性地拿回来,发表在他的传记里,其用心不良,是明显的。 (9)问: 李杨之争的另一个方面,是谁先将争论公布于世的。据杨的说法,是您“四处乱讲”引起的。[18] 书里还提到了1962年5月《纽约客》杂志上发表的伯恩斯坦的文章《宇称问题侧记》,说许多人都认为,你们两人也没有否认,正是这篇文章是“造成他们两人关系正式破裂的一个重要因素”。[19] 您是这样认为的吗? (9)答: 1962年我和杨的分裂,完全是杨的高度贪欲造成的,与伯恩斯坦的文章无关。 虽然宇称不守恒思想的突破是我做出的,但很重要的第二步,即宇称不守恒系统性的分析是我和杨振宁合作的。为此我们获得了1957年诺贝尔奖。和杨振宁不一样,我说话一向是很谨慎的,对自己的为人,要求一向是很严格的。可是杨振宁1982年,公开地以文献的方式重写历史,抢夺我在宇称不守恒突破上,以及其它方面的贡献。这使我不得不写下我1986年的回忆,以维护真理。 在这之后,我又一如既往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将全部精力放在物理研究上,放在培养人才和帮助发展祖国的科技事业上。可是杨振宁还是继续不断地重编历史。最近他又借江才健的《杨振宁传》不顾一切地、全面地侮辱和贬低我的人格和贡献。这使我不得不再次花时间进行申辩以伸张正义。 因此,用杨振宁所说的“四处乱讲”四字,来描写他自己1982年至今日的行为倒是相当恰当的。 为了反驳他的许多指责,让大家判断是非,我会在稍后把杨振宁提到的有关的英文文章都翻译成中文,聚为一册出版,其中也包括伯恩斯坦的文章,供大家阅读鉴别。 (10)问:杨认为,伯恩斯坦的文章中对您有不真实的揄扬。可是我今天读了这篇文章却看不到他所谓的揄扬。您能否猜想,他指的是那些段落? (10)答: 我也看不出伯恩斯坦的文章对我有什么不真实的揄扬。我认为,他写的事是真实的。伯恩斯坦根本没有说在杨和我之中,是谁首先独立地做出了宇称不守恒思想的突破,他没有偏袒哪一个人。所以,我无法猜测杨振宁的想法,也不理解杨振宁举出伯恩斯坦的文章究竟有什么用处,目的是什么。我建议大家可以去读读这篇文章,一定会得出与我相同的结论。 (11)问: 杨还说,[20] 他之所以在他的出版于1982年的《论文选及注释》里把问题公之于众,是由于看到了您1971年的文章《弱相互作用的历史》和1979年富兰克林的文章《宇称不守恒的发现与未发现》。[21] 这些文章,一般人很难看到。您是如何评价这些文章在李杨之争中的作用的。 (11)答: 前面已经说过了,我和杨振宁1962年的分裂是由于他过度的贪欲。我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他要假借我1971年的《弱相互作用的历史》的演讲和1979年富兰克林的文章作为根据,对我进行攻击。前面已经说过了,我1971年《弱相互作用的历史》 一文仅是我在意大利恩瑞奇暑期学校一小时的演讲,内容是1930-70年弱作用发展四十年历史的大纲,根本没有讨论宇称不守恒思想突破的情形,当然,也完全没有强调是我独立地做出的突破。 同样地,富兰克林1979年的文章中,和伯恩斯坦的文章一样,也没有涉及在杨和我之中是谁首先独立地做出了宇称不守恒思想的突破这个问题,也没有偏袒哪一个人。杨振宁之所以要这样做,无非是要寻找一些借口,为他在1982年的《杨振宁论文选集》里重写历史所用。上面我已经提过,我已经准备好将这些已发表过的英文文章翻译成中文,收集成一本文集出版,供大家鉴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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