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物由农民生产,在中国以及
亚洲地区,千万年来,谷物是千千万万的小农户年复一年生产的,其中的关键就在于种子。对农村稍有了解的人就会知道,粮食种子最简单的来源,就是从当年的收入中留一部分,作为明年的种子。有时候,
战争、救命或者饥荒会让种子也成为口粮,但是,个别和局部还不至于影响整个农业。从收成中留下种子,是农民天经地义的权利,人们对此无须有太多的担心。然而,以
美国为代表的转基因农业正在改变这一千古不变的自然权利。
在中国,常规的买种子,由于没有知识产权一说,今年买了种子,如果收成好,农民还可以选择留下一部分当明年的种子,明年可以不买。这也正是我一贯的观点:知识产权不能没有阻碍地扩张,粮食领域不应该有知识产权。然而,由于美国的转基因种子是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因此,第一次买了转基因种子,获得了收成,如果想留下种子,就会遇到麻烦。在这个环节中,有时并不像我描述的这样。美国的转基因种子供应商数量不多,只有少数几家垄断性的企业。为了推广产品,他们往往在最初的时候会免费或以优惠的价格向农民提供种子。农民使用了转基因种子觉得不错,就会决定继续使用。看起来这是农民得到了实惠,但是,这种状况更深的含义就是,转基因种子供应商凭借强大的资本实力,轻而易举地占领了市场,其他小型种子供应商几个回合下来,大都无法生存而退出市场。于是,转基因种子供应商迫使农民必须年年购买种子。它有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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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农民从收成中留下一部分作为明年的种子,是千万年来天经地义的做法。但是,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转基因种子,开始剥夺人们的这种权利。在美国,转基因种子供应商与美国政府紧密配合,通过了相关的法律:在知识产权的名义下,任何农民如果自留转基因粮食的种子,属于违法行为。种子供应商有几种方式对待这些“违法”的农民,一是将这些农民列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农民在获得农业贷款、购买农业机械、卖出农产品等各种关键环节,都会受到刁难和阻碍。我们应该知道,没有美国政府的配合,这种刁难和阻碍是很难实现的。二是警告自留种子的农民。转基因种子供应商有庞大的“侦探”队伍,调查哪些农民违犯知识产权,“盗窃”种子供应商的财富,然后,他们会用打电话、写信等方式,警告农民立即停止这一“偷窃”行为。如果这些办法还无效,转基因种子垄断供应商就会控告农民侵权。在美国,打官司是很昂贵的,农民在跨国垄断公司面前毫无胜算,最终全都得屈服。
然而,对于转基因种子垄断供应商来说,建立“侦探”队伍,打电话、写信警告,或者还要养一支法律队伍,专门控告农民,成本还是较大。因此,在高技术的帮助下,美国转基因种子垄断企业又有一种新的发明,俗称“自杀种子”。也就是说,通过高技术、转基因手段,他们对种子进行了改造:第一年获得收成后,其果实不可能再发芽,或者即使发芽也长不出好庄稼。这样的高技术当然也是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它的“好处”很明显,既可以免去监视农民“偷盗”的成本,又可以减去控告农民的麻烦和恶劣形象,还可以保证农民必须每年购买种子。
如果有一些倔强的农民坚持不用转基因种子,坚持传统方式,那么,他们在成本和价格上毫无优势,只能被边缘化。在美国,这类传统农民有些能够获得“有机”的称号,并且可以在农产品上标明“有机”标签,似乎可以因此而获得较高的附加值,事实上,这个价格大多只有少数富人乐意接受。但是,其“有机”的身份也须有政府确认,确认的内容包括种植的土地面积。这一现象反过来说可以认为,政府对“有机”的控制,使得传统农民很难随意扩大种植,从而不容易危及转基因作物的市场份额,大批穷人和低收入者,只能食用廉价的转基因粮食,对健康是否有害?不知道。穷人充当了转基因的小白鼠,富人们吃着“有机”食物,静观其变。
退一步说,即使农民被阴险、邪恶的资本制度彻底掌控,只要种子供应商处于自由经济状态,处于市场化充分竞争的状态,各个种子供应商总有人会想方设法“讨好”农民,让农民购买自己的种子。其恶劣的后果,也就是农民收入微薄。如果要想活下去,总还有粮食吃,活得比较悲惨而已。但是,一旦种子供应商被高度垄断,后果会非常严重。第一,在美国以及推广美国转基因种子的拉美等国家,垄断企业通过种子和收购价格的控制,让农民的收入低到无法承受。配合以农业贷款等金融手段,让农民种出高产粮食都还不清债,最终不得不卖出土地,以其他方式谋生。小农生产被大型农场取代。这种方式在美国表面上似乎危害不大,而且被人称为农业现代化的必然,但是,如果这种状况在中国出现,数亿农民将失业,将会引发极为严重的社会动荡。
即便中国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保证农民不发生大规模失业,但是,在转基因种子供应商的操控下,经由农业金融、知识产权等配套制度,农民获得低收入的“稳定”,其风险依然巨大。首先,在西方跨国公司的操控下,政府至今没有诞生完善的《反垄断法》,外国垄断企业在中国几乎如入无人之境,其如鱼得水令人乍舌。其次,即便有了《反垄断法》,在转基因粮食领域,随着美国垄断企业迅速大规模地占据市场份额,要想“反垄断”,几乎没有可以取代它的东西:大批农田都已经使用了转基因种子,你能从哪里获得其他种子?不用Windows还可以说,我们慢慢搞一个新的取代它,不会死人。但是,没有种子,便没有粮食,很快就会大批地死人。转基因种子供应商的垄断性,就足以威胁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粮食主权。
那么,中国自己也搞转基因,获得自己有完全知识产权的转基因种子,如何?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美国永远拿自由经济、市场经济、公平开放等听上去美好的口号为武器,在一些国内主流精英、资用文人的配合下,把国有化描绘成邪恶,把私有化描绘成天使,因此,很容易预见,美国垄断企业凭借强大的资本实力,三下五除二就能吞并国内小规模的转基因研究,如同当年吞并中国的“北冰洋”、“中华”等民族品牌一样,在一个较短的时间里就实现农业市场的垄断。国内有些主流精英、资用文人多年来一直在宣扬美国的善良和美好,我知道无法说服他们、无法改变他们的顽固观念,或者无法拆散他们与美国利益的连接。但是,我必须明确地说,我不相信美国资本家的“善良”。如果有人说这两种观念放在一起是“鸡同鸭讲”,那么,我完全同意。我认为,决不能把中国的粮食安全交给少数大资本家,不管是美国的还是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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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暂且不说转基因粮食对人的健康有没有危害,就冲着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粮食主权,中国必须在现阶段严格控制国外转基因种子进入中国农业市场。东北的大豆已经是一个惨痛教训,一旦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都沦为大豆的处境,“国将不国”很可能迅速成为现实,中国将落入巨大的灾难。如果把转基因粮食视为“核武器”,那么,中国也需要研制这种“核武器”。但是,这种粮食“核武器”必须控制在政府手中,并且,要像防“核扩散”一样,严防转基因技术的扩散。从长远来说,我坚持认为,转基因等生物技术,也应该像“原子弹”一样,没有专利。任何国家和机构,不得申请和批准、颁发此类专利。如果不能在全世界达成共识,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有权拒绝保障国外转基因专利在本国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