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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簡單解讀一下李政道之為什麼不服楊振寧
送交者: ahenahen 2003年07月03日20:32:0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從李楊二人的多年不合和對戰,到最近的《楊振寧傳》和李政道答記者問,可以看出:

1、楊總是要把李壓住;
2、李對楊則堅決不服。

按照大陸這幾十年的一貫性宣傳口調以及楊的自我宣傳之效果,楊在大家的心目當中應該是個比李高出半頭或一個腦袋之人,李應該對楊畢恭畢敬才對。但我們看到的卻是完全相反的、李堅決不服和有時怒斥楊的樣子。現僅舉兩個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

1、李在《答記者問》中這樣說道:

1955年初,有一天楊振寧到紐約來看我。我告訴他我看到了他和密爾斯的文章。我認為他們這篇文章《同位旋守恆和同位旋規範不變性》的出發點完全錯誤。同位旋既然不守恆,所以同位旋規範也是絕對能變的。我也告訴楊振寧,我正在做“質子數守恆和質子數規範不變性”的分析。
我對我自己的想法充滿了自信。不過,我以為楊振寧絕對不會同意我的觀點。開始楊振寧是反對。可是經過激烈辯論後,很出我意外,楊振寧居然完全同意我的觀點。同時他也很想知道,我對質子數規範場的理論分析的進展。我告訴他,我有一個結果,質子數規範場,和它的推廣—重子數規範場,可能產生很像引力場這樣一個新的作用,可是又有區別。我正在計算和分析。楊振寧要求和我合作,願意幫助我一起研究。我接受了他的要求。1955年,我們合寫了一篇否定楊和密爾斯《同位旋守恆和同位旋規範不變性》出發點的文章,在《物理評論》上發表:

《重粒子守恆和普適規範轉換》
(Conservation of Heavy Particles and Generalized Gauge Transformations)
李政道和楊振寧, 《物理評論》, 98, 1501(1955)
[T. D. Lee and C. N. Yang, Phys. Rev. 98, 1501 (1955) ]

自1952年我們合作初次分手後,至1955年才再次合作,而這再度的合作,其第一篇文章就是反對楊振寧剛剛完成的“楊-密爾斯同位旋規範場”文章的基本觀點。顯然,這篇1955年反“楊-密爾斯同位旋規範場”的文章絕對不會是楊振寧帶的頭。楊振寧自稱“90%是他起的頭,他做的主要突破,他執筆寫的文章”的大話,實在很難自圓其說。

既然,楊和密爾斯1954年《同位旋守恆和同位旋規範不變性》的出發點是完全錯誤的,那為什麼“楊-密爾斯規範場”會成為對當代物理極重要的貢獻呢?這個問題的回答是,雖然楊和密爾斯1954年的文章出發點是不對的,可是他們由此而寫出了“楊-密爾斯規範場”方程式。這方程式不能用在同位旋上。但是20年後,略加推廣,用在夸克間的色動力學作用上是完全準確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在50和60年代,楊和密爾斯規範場的文章並不受物理學界重視的原因。

無疑的,楊振寧是第一流的數學物理學家。可是我和他合作的文章都是以物理為中心和重點的,因為這和我的科學工作的特性和風格比較相合。

在上面這些段落中提到的就是至今為大家所稱道的、似乎已經神乎其神的所謂“楊振寧對規範場的重要貢獻”的來龍去脈。

李的意思用一個可能不太合適的比方來解釋就是:

楊大師對外推出的說是可以治療心臟病的藥其實並不能治心臟病。你楊大師自己也出來聲明該藥方有錯,叫大家不要用了。但多少年過後,別人將該藥用在治療腳氣上卻發現其確有奇效,甚至在各種皮癬等廣範圍的皮膚科治療上影響範圍之廣可堪稱為“通治百病”的“神藥”。但即使這個藥可稱為“神藥”,你楊大師本人卻不能稱為“神人”或“神醫”。 “神藥”可以接受,但說你是“神人”就過了,我是堅決不服的。你沒有那麼神!為什麼?你如果在一開始時就想做、就說“我要發明一種對任何皮膚病都有效的藥物”,並且真正拿出了按你所說的可“通治百病”的皮膚“神藥”來,那才叫真正厲害,我可認你為“神人”也,甚至可以對你像高山仰止般地佩服得五體投地。但問題是你開始推出和說出的是治療心臟病的藥,在我李大師指出之後你還承認了錯誤。你楊振寧哪有那種先知先覺和“遠見”?這種“遠見”不是事後多少年被追認的嗎?

我想李大師想要表現的用通俗一點的解釋就是這樣。

這讓我們想起了最近獲得諾貝爾化學獎的田中耕一。田中耕一在得到獲獎消息之後,在日本的電視上被報道之熱超過了任何一位大明星和政客,被稱為“給經濟不景氣下的日本的一劑興奮劑”。但每次他出來總是先低頭並搖頭苦笑,其羞怯的樣子和卑微的態度讓人在他身上根本看不到“大師”二字。用他自己的話說,連他這樣的都能獲獎,那在日本起碼能有上千人能獲獎。田中耕一對化學一竅不通,是一個學工科的。他是因不懂化學而做錯實驗瞎貓碰死耗子碰上的。他的結果可能是夠獲獎的,但他本人離化學大師相差十萬八千里。化學界的泰斗、大師能服他嗎?就連另一位獲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日本人小柴昌俊就瞧不起他。


2、關於宇稱不守恆思想的首先提出者:

李在《答記者問》中多次強調:楊振寧的說法與事實不符。事實是,宇稱不守恆思想的突破是我在1956年4月上旬獨立地做出的,與楊振寧無關。

李在《答記者問》中揭示的事實有很多:

午飯後,我們回到哥倫比亞大學我的辦公室時,楊振寧已被完全說服了。他也很興奮。在我的辦公桌上,他看見我正在寫的關於在θ-τ、Λ0、Σ0和其他奇異粒子的衰變中,宇稱可能不守恆的文章。我告訴他,這篇文章將與斯坦伯格的實驗文章同時發表。我也告訴他我正開始預備將這種分析應用推廣到β衰變的領域。

楊振寧說他很願意和我合作。同時,他勸我不要先發表我已差不多寫完的奇異粒子宇稱不守恆的文章。他說,這是非常熱門的突破,應該用最快的速度,將整個弱作用領域一下子都占領下來,這樣可以更加完整。

…………

雖然我們是一起獲得了諾貝爾獎,但是關於宇稱不守恆思想的突破是由我獨立做出的這一點,是有文獻記載的,同行們也都是知道的,是客觀的事實。可是我從來沒有去強調這一點。也從來沒有因此去損傷楊振寧,去貶低他在與我合作完成宇稱不守恆論文上的貢獻。但問題的關鍵是,楊振寧從1982年至今,總是想抹煞是我首先獨立地做出了宇稱不守恆這一突破的事實。他關於這一問題的敘述,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完全不符合歷史事實。

…………

大家知道,在物理研究領域裡,和其他研究領域一樣,每位合作者對合作發表的文章在學術上一定都要有貢獻,都負有同等的責任,都有同等的權利。不是任何一位合作者能任意把沒有參加工作的人加進來的。也不是事後其中任何一位署名者,出於己欲,可以吞沒其他署名者的貢獻的。

楊振寧毫無事實根據,半世紀後,忽然要硬性地搶奪我在這項工作中的貢獻,這是極為可笑的,也是科學界決不會接受和相信的。

…………

雖然宇稱不守恆思想的突破是我做出的,但很重要的第二步,即宇稱不守恆系統性的分析是我和楊振寧合作的。為此我們獲得了1957年諾貝爾獎。和楊振寧不一樣,我說話一向是很謹慎的,對自己的為人,要求一向是很嚴格的。可是楊振寧1982年,公開地以文獻的方式重寫歷史,搶奪我在宇稱不守恆突破上,以及其它方面的貢獻。這使我不得不寫下我1986年的回憶,以維護真理。

…………

…………

這些內容最多也是焦點。簡單地講就是李大師邁出了別人沒敢邁出的第一步,並指出了這一步可行。楊大師則邁出了第二步,進一步擴大了戰果。但現在楊大師說第一步也是他先邁出來的。李大師對此則堅決不服。

從常理上講,如果第一步和第二步都是楊大師先邁出來的話,那要李幹什麼?給文抄公掛個名慰勞慰勞??

總之,從上面的例子包括田中耕一的例子給人的啟示是:夠得諾貝爾獎的成果與做出該結果的人的水平有時並不能夠完全對應統一。

另外我還講一下,我不久之前看過台灣製作的吳大猷生前的錄像,是講西南聯大的。吳在該片中這樣說:當時西南聯大的學生有些人實在是非常優秀。如從浙江大學轉學過來的李政道。吳大猷只提到了李政道一人(根本未提楊振寧以及其他人)。說李政道的時候可以用“由衷讚賞”和“溢於言表”來形容。這完全不同於國內播放的清華大學紀念建校90周年的電視片《水木清華九十年》。在《水木清華九十年》中,也用一句話提到了李政道。是這樣說的:吳大猷在看李政道的試卷時對李政道表示了深深的憂慮。讓人覺得如同一位小學班主任,在給一個笨得要命的非留級不可的學生判卷子時,對該生的將來,發愁的要命,“深深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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