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奉献给你,品行不端的学生? |
送交者: 申公义 2003年07月29日17:49:57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近来传媒报道一河北考生因在今年高考数学卷上画漫画辱骂数学老师的被取消录取资格。顿时,一些表示“量刑过重”的人纷纷粉墨登场,而拍手称快者却凤毛麟角。 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极为深恶痛绝近年来国人那种“学生犯法,不与庶民同罪”的丑陋心态。 虽然,教育的真谛是爱,虽然宽容是一种美德,但是面对丑陋,面对恶行,一味地加以袒护,一味地加以迁就,一味地加以宽容,罔顾校规校纪,罔顾道德规范,罔顾法制精神,这,不是姑息养奸,又是什么? 近些年来,不少所谓的有识之士纷纷对学生道德水准的下降深表忧虑。学生道德水准的下降的事实不容置疑,可是学生道德水准的下降的根子究竟在哪里?是中国教师道德教育水准不高,还是中国教育根本就缺乏道德教育?答案是否定的,笔者以为,缺乏爱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缺乏惩戒的教育同样是失败的教育! 一般来说,学生的品行不端主要两个层面:一是行为不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一是行为触犯法规法纪。 面对学生的品行不端,处理方法一般有五类:一是教师的耐心教育;二是教师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三是学校的纪律处分;四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五是在各种压力下的“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近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实际上教师针对学生的品行不端(主要是介乎于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之间),很多时候相当无奈,原因如下: 一、动辄教育行为就被人说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动辄教育行为就被人说是触犯“青少年保护法”; 二、学生开始尝到用“自杀”威胁长辈的甜头; 三、学生的各类处分通常会在毕业前撤消(不管学生有无明显悔改),学校领导喜欢美其名曰:“给学生一个机会” 四、一些违法行为,由于学校怕在上级的评比中落后,而被故意隐瞒或甚至开脱; 五、开除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中不合法,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又会影响学校的升学率或声誉,所以“开除”一词对于今天的教育工作者来说是再新鲜不过的字眼; …… 笔者想起台湾的忠信学校,因为忠信学校没有工人,没有保卫,没有大师傅,一切的必要工种都由学生自己去做。学校实行学长制,三年级学生带一年级学生。全校集合只需3分钟。学生见到老师七米外要敬礼。学生没有寒署假作业,没有一个考不上大学的。 正当笔者慨叹台湾的思想教育之成功时,一位同事提醒我:忠信每年三千多学生中,因违反校规校纪被校方开除的就有二、三百人! 这位同事进而作出这样的结论:中国的教育是顾惜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多数人的利益! 想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句话,信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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