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学术批评”还是造反有理 |
| 送交者: usttc 2002年02月02日16:55:26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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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批评”可休矣! 作者:郑士 乔治三世时代,有个风流政客John Wilkes。有一次他把政敌激得恼羞成怒,对方破口大骂道:“你不是死于绞刑,就是死于花柳病。”Wilkes慢条斯理地说,“我亲爱的先生,我怎么死,完全看我抱的是你的原则,还是你的情妇。”骂得如此精彩,也是难得一见的辩才了。可惜,天才不世出,如今的辩论骂得好像不太高明,未免有失风度。这些天围绕北大王铭铭教授“涉抄”事件,真是骂声鼎沸。可是像Wilkes那样的手笔,似乎还没得见。 既然骂不好,不妨想点正事吧。学界呼唤学术批评这么多年了,很多人已经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尤其是学术批判者们的勇气和决心更是可嘉。可想一想,什么是“学术批评”?怎样做“学术批评”?中国的“学术批评”对学术做了什么?令人满意的答案实在难找。恕我直言,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像样的“学术批评”。这里面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没有把学术批评当成学术的事来做。 比如说王铭铭教授的事件,更多的是法律的事。作为学人,我们看见重复说雷同就是了,实在没有必要、没有权力说人家“抄袭”、“剽窃”。要知道“抄袭”、“剽窃”是要法律认定的。你就是看见人家用刀子捅人,作证时也不能叫他“杀人犯”。何况两本书之间到底在什么程度上雷同,具体数字有多少,到现在还是那位晓声的一面之词。而批评者呢,“抄袭”、“剽窃”大帽子满天飞,甚至又是要人家道歉,又是要北大处理,真不怕被人控告诽谤。现在更是愈演愈烈,连王教授的学位也要怀疑一番,王教授的学生也要一齐挨骂。跟学术批评实在是离题万里了。如果学术批评者对这些流言蜚语都不肯放过,“学术批评家”的帽子还是留给别人戴吧。 有人说现在的学术批评者是“学术警察”,我看不是。警察有法可依,抓人有抓人的道理。而现在的学术批评却只能打着“良知”、“公理”的旗号,简单地把学术批评等同于道德规范。又以道德模范自居,忘记了学术批评是知识分子的智视活动,是如切如磋的交流。“腐败”、“沦丧”、“狂妄”,甚至“猫腻”、“肮脏”、“狐狸”,这等下流的字眼儿信手拈来,用起来游刃有余。这哪里是警察,俨然是“宗教裁判所”。 说“宗教裁判所”还远了点儿,说“文革遗风”实不为过。试看现在“学术批评”的模式,令人不寒而栗:先是有一两个人站出来“揭发”,然后一个写作班子“整材料”,于是口诛笔伐,字拳如雨。非要把被批者“斗倒”、“斗臭”、狠斗一个“私”字、让他“低头认罪”,否则我们“不答应”。这哪里有一点学者讨论问题的风度,分明是整人。如果我们是还是法治社会,如果我们知道道歉是《著作权法》规定的惩罚手段,那么我们实在要意识到,该回头讨论问题了,别再冒充道德法官了。 法官有法律,我们的“学术批评”却没有规范。“批评者无罪”是当下流行的口号,叫人联想起红卫兵的“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现在的“学术批评”实行的是双重标准:一方面对学术批评的要求过低,另一方面对学术研究的要求过高。这个人“毫无创建”,那本书“随处硬伤”。既然那么不堪,我们何必要批?简直就不值一批嘛!读学术书籍的人都是大小学者,或大小学者的学生,未必非要包打天下的“学术批评家”们指点不可,他们自己会过虑掉这种糟糕透顶的书来(如果批评家们认为中国学术还有希望的话)。批这样的书,“学术批评”未免挂了小儿科。 中国学界的总体水平如何,每一个负责的学者都心知肚明。很多学科看似红火,其实“基本建设”极其薄弱。“冷”学科更不用说,很多学科还处在草创阶段,更多的学科还得重新来过。研究要做,普及也要做;书要写,学生也要教。空中楼阁,一蹴而就,根本不是中国的现实。本本是原创,句句是箴言,那恐怕只有批评家自己去写了! 真正的学术批评,是郑重其事的思想辩论,是与人为善的和气态度。而不是抓典型、挑语病,更不是大批判。真正的学术批评者,无一不对被批评者报以高度的敬意。很多学者写书,明明意在颠覆另一位学者的想法,却在题献页上,赫然写上对方的名字,并在前言里表达对他的感谢。而我们现在的“学术批评”,大多是外行批内行,那除了找硬伤,查语病,看看有没有漏注,翻翻有没有别扭,似乎再谈不出什么了,否则经常会闹笑话来。这样的“学术批评”,找个高中生就做了,可我们的“批评家”还堂而皇之地说人家“连高中生的知识都不具备”。 应该说,学术批评者们是很想为学术做点事的,说他们只为名利未免不公平。有时他们明知道批错了,或者批过了头,也已经骑虎难下。但是如今的批评的确已经滑向了大字报式的“文革笔法”,走入了整人的误区,跌进了败坏学术的深谷,大大违背了学术批评者的初衷。这样的“学术批评”可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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