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工程爭辯史料
黨治國//輯錄注釋
1957年6月10日-24日,水利部召開了三門峽水利樞紐工程討論會。參加會議的有建委、水利、電力等有關部門,陝西、河南等有關地方,清華、天津、武漢等高等學校的專家共70人。會議對三門峽水利樞紐應該不應該修、三門峽水庫的攔沙與排沙、水庫綜合利用及水土保持的評價等問題展開了討論。10-17日為大會一般發言,18日以後為專題討論發言。發言摘要經《中國水利》編輯部整理,在《中國水利》1957年第7期、第8期刊出。1958年4月,水利電力部又印了《三門峽水利樞紐討論會資料匯編》,並附說明:“本文系根據發言記錄整理,如有錯誤或不妥當之處,由本刊編輯部負責。”
首先在1957年《中國水利》第7期1-10頁刊登了《三門峽水利樞紐討論會綜合意見》,由“三門峽水利樞紐討論會辦公室”整理。第2頁有:
黃萬里教授認為泥沙向下流是一個自然規律,違反這個規律就不是合理的技術措施,因此他不主張在黃河建水庫,認為有了水庫就沒有妥善的辦法使入庫泥沙自動下泄。
“三門峽水利樞紐應該不應該修”是討論會的首要議題,列為“綜合意見的第一部分”,黃萬里先生是唯一反對修建三門峽水庫的人。《綜合意見》說:“參加討論會的絕大多數同志認為三門峽水利樞紐是能滿足上述要求(上游水土保持,攔阻泥沙;下游整治河道,防止淤積;在適當地點修築調節洪峰及水量所需的水庫)最合適的地點,應該被選為第一期工程。”(《中國水利》1957年第7期第1頁)。“絕大多數”不是“全體”,黃萬里先生就是“絕大多數”之外唯一的持反對意見者。
在討論進行期間的6月19日,《人民日報》在《什麼話》的總標題下用小號字將黃萬里先生的小說《花叢小語》作為反面文章轉載。當《中國水利》第7期已排版付印但尚未發行時,反右鬥爭已如火如荼展開,黃萬里先生的右派命運已經註定,而“反對三門峽工程”卻成為他的一條“右派罪行”。在此形勢下,“他不主張在黃河建水庫”的文字就等於坐實了他的“罪行”。於是與此事有關的好心人就趕印了一小片紙的《更正》,夾在《中國水利》第7期中:
更 正
本期所載“三門峽水利樞紐討論會綜合意見”中,大會辦公室將黃萬里教授意見體會錯誤,今特將第2頁第22、23行更正如下,並致歉意。
“黃萬里教授認為泥沙下流是一個自然規律,違反這一規律就不是合理的技術措施。他說清水出庫對堤坊是一個大威脅,下游防洪有堤後仍須進行,不要有“有庫萬事足,無泥一河清”的設計思想。他又說,壩修成後上游壅水區就會淤塞,不待庫量淤滿,那裡老早就要鬧水災,水土保持縱使做完,按照黃水不會清的道理,河沙仍要下淤。”
三門峽水利樞紐討論辦公室啟
《更正》刪去了“他不主張在黃河建水庫”的話。
在討論會的“一般發言”中黃萬里先生的意見刊在第19頁:
“黃萬里認為現用的假定一定的防洪庫量和灌溉畝數來推算經濟壩高,不過是一種單按動力經濟核算的規劃,不能說是一個通過全面經濟核算的綜合水利規劃。關於三門峽現規劃的正常高水位,他說是假定了一定的下泄流量(6,000秒公方)和灌溉畝數(4千萬畝),而根據發電要求定出的,因此是片面的。他說,歷史上已經積累了豐富的治河經驗,忽略這些經驗,而認為有了壩就可解決下游防洪問題是不妥當的,必須把堤工、治河工、疏水工來與築壩工程相比較。他說,認為有了壩後可以省掉目前每年二千萬元的防洪費(鄧子恢副總理報告)是不正確的;認為水土保持會使黃河水變清是歪曲客觀規律,相反,出庫的清水將產生可怕的急劇沖刷,防止它要費很大的力量。他說“有壩萬事足,無泥一河清”的設計思想會造成歷史上嚴重的後果。”“最後他談到築壩也有害的一面,就是將破壞河沙的自然運行,由於水庫上游邊緣附近的淤積,那裡的洪水位將抬高,可以想見,毋須等到水庫淤滿,今日下游的洪水他年將在上游出現。現計劃把希望寄托在水土保持上,但是即使水土保持生效,清水仍在支流里沖刷河床而變為混水,最後仍將泥沙淤在水庫上游邊緣。”“他說主要應該刷沙出庫,而不要故意在庫內做水土保持。坡面上的水土保持應該設法儘量保持在原地,而對已經流入河槽的泥沙應該使它們繼續隨水流下去。那些故意要把泥沙留在庫內的設計思想是錯誤而有害的,在支流修攔沙壩是企圖改變客觀規律的措施,是不正確的。認識了河槽內泥沙向下運行的自然規律,就必然要研究刷沙出庫的方法。他建議在壩底作容量相當大的泄水洞,以備日後沖沙之用。”
但《更正》作者的好心並不能阻攔向黃萬里先生撲來的厄運。《中國水利》1957年第8期刊發了黃萬里先生《對於黃河三門峽水庫現行規劃方法的意見》一文。這篇文章是他1956年5月向黃河流域規劃委員會提出的,但一年多時間《中國水利》不刊用他這篇反對意見,當按原計划進行已經決定而三門峽水庫已經開工時卻刊出他的文章,絕非出於對他意見的重視,而出於供批判用的目的。但這樣一來,卻為後世留下了無法抹煞的歷史事實。黃萬里先生在文中寫道:
總之,“有壩萬事足,無泥一河清”的設計思想會造成歷史上嚴重的後果。壩的功用不過是調節流率,從而替治河創造了優良的條件,但卻決不能認為有了壩河就已經治了。(27頁)
III、壩底留出泄水洞以備他年刷沙出庫的建議
(1)築壩的有害方面
築壩的有利方面是調節水流,有害方面是破壞河沙的自然運行。在庫上游邊緣附近,由於泥沙淤淀下來而不前進,那裡的洪水位將抬高。可以想見,毋須等到水庫淤滿,今日下游的洪水他年將在上游出現。現計劃把唯一避免的希望寄托在水土保持上,但是即使水土保持好後,清水在各級支流里仍將沖刷河床而變為混水,最後仍將泥沙淤在庫上游邊緣。
(2)是要刷沙出庫,不是故意要“在庫內作水土保持”!
在80年的築壩歷史中,直到40年前人們才發覺水庫淤積的嚴重性,人們把希望寄托在水土保持上,以期減少入庫泥沙。對於那些已經流入河槽里的泥沙迄未能想出辦法來排除出庫。但是,這卻並不是人們原來就故意要把沙留在庫內,好像是為了下游水清後河易治好的緣故。
必須提醒,在坡面上的水土應該設法儘量保持在原地;但對於那些已經流入了河槽里的泥沙卻相反地應該要督促它們繼續隨水流下去。這才是人們了解了自然規律而去限制它利用它,卻不是改變它的正確措施。
那些故意要把泥沙留在庫內的設計思想是錯誤而有害的。主張在支河修攔沙壩是企圖改變客觀規律的措施,是不正確的;這樣地在河槽里攔截水土,不得稱為水土保持。
(3)刷沙出庫方法的一些理想
認識了必須讓河槽內泥沙向下運動的自然規律,設法怎樣刷沙出庫將是河沙問題研究方向的必然趨勢。這裡有二種不成熟的理想的方法:
每若干年中有一年的七月初把庫水放空,使得有幾場大水可把上游庫邊上的積沙沖刷到壩後水深的地方。
日常在庫內河底設置許多冷氣壓推動的螺漿,產生水流的底速,以揚起泥沙,隨水運行出庫。
上述兩措施都要求在壩底留有容量相當大的泄水洞。雖然目前刷沙的措施尚未具體化,但因這是自然規律所指示的必須研究的客觀趨勢,我們必須留下這些洞,以免他年覺悟到需要刷沙時重新在壩里開洞。(29頁)
強調“築壩有害方面”的目的顯然是不贊成築壩。一定要築,則“要求在壩底留有容量相當大的泄水洞。”這卻是在“討論會”召開13個月前1956年5月提出的。
《中國水利》1957年第9期則集中火力針對上文進行批判。我們不得不承認,這些“批判”如果剔除了政治上的誣陷,在科學技術上是“擊中”了要害的,即所批判的關於三門峽工程的觀點,恰是黃萬里先生主張的。
首先是汪胡楨先生的《黃萬里歪曲了三門峽規劃的意義》。其中說:
讀了中國水利1957年第八期黃萬里教授“對於黃河三門峽水庫現行規劃方法的意見”一文,使人感覺到他脫離了時間和空間的現實情況把三門峽水庫規劃的意義做了嚴重的歪曲,以致得出違反人民利益的結論。他懷疑在一定的防洪及灌溉條件下得出來的水庫規劃是一個全面的規劃,是由於他不了解三門峽的規劃是以人民的利益為指導思想的。他發出水土保持永遠不能減少黃河的含沙量的論斷,是由於他不了解黃土高原的實際情況和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能夠發出無比的力量。他提出刷沙出庫的主張,是由於他不了解黃河下遊河底年年淤高近使數千萬人民處在隨時可被洪水吞噬的險境而必須建造三門峽水庫來挽救。(9頁)
接着是林鏡瀛先生的文章《對黃萬里教授關於三門峽水庫規劃意見的幾點商榷》。文中說:
“水庫除了防洪還充分發揮綜合利用效能,依不同的水土保持效果和異重流出庫情況估計,自水庫開始運用至綜合利用開始縮減,壽命為35-90年。”
“三門峽水庫的長期使用是完全可能的,不但防洪能力能長期確保,綜合利用效能也能長期維持。”
“縱使有些淤積,等到重新淤至有害的程度,黃河本身的歷史就足以證明,這將是個幾百年的過程。”(15頁)
第三篇是顧文書的《駁黃萬里教授“對於三門峽水庫現行規劃方法的意見”中的某些論點》:
三門峽工程的成敗關繫着千百萬人民的切身利益。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也有着深遠的影響。由於貢河情況複雜,三門峽設計中有一些重要問題,主要是泥沙問題和水庫移民經濟問題,還沒有得到最的結論。還需要動員國內各方面的專家作進一步研究。有些還要請蘇聯專家幫助。但是黃教授的意見則不但沒有很好幫助解決這些問題,反而抓住了其中幾個問題,加以誇張和歪曲,危言聳聽,企圖以此全盤推翻原來的設計。(20頁)
既然顧文書先生承認“設計中一些重要問題……還沒有得到最後的結論。還需要動員國內各方面的專家作進一步研究。”那麼這樣匆忙作出的設計還不應全盤推翻嗎?可是他竟指責黃萬里先生“企圖以此全盤推翻原來的設計。”
郭起光、何孝俅二位先生的文章政治氣氛最濃,題目是:《對右派分子黃萬里“對於黃河三門峽水庫現行規劃方法的意見”一文的駁斥》。其中寫道:
“泥沙問題的研究和解決,是治理黃河最重要的環節之一。三門峽水庫的規劃與設計中,如何處理泥沙,如何進行計算,也正是一個中心關鍵。”“黃萬里在會上的發言及在本文中,抓住這個要害向人民進攻,以泥沙問題的嚴重性做幌子,提出了一系列的荒謬言論。”
1、對水土保持的看法:認為不應該“把希望寄托在水土保持上”。“水土保持縱使做完,按照黃水不會清的道理,河沙仍要下淤”。“認為水土保持後黃河水會變清是歪曲客觀規律的”。
2、對泥沙運行及水庫應如何處理泥沙的意見:認為“泥沙下流是一個自然規律”。築壩的“有害方面是破壞河沙的自然運行”。因此“要刷沙出庫”,“故意把泥沙留在庫內的設計思想是錯誤而有害的。主張在支河修築攔沙壩是企圖改變客觀規律的措施,是不正確的。”
3、對築專後上下遊河道水流變化的預測:認為“壩修成後上游壅水區就會淤塞,不待庫量淤滿,那裡老早就要鬧水災”。“總之,有壩萬事足,無泥一河清的設計思想會造成歷史上嚴重的後果”。
黃萬里這些意見,我們認為絕大部分是錯誤的。既與實際情況不盡相符,也沒有任何理論根據。
黃萬里則把這些情況加以誇大,說將“造成歷史上嚴重的後果”,他這樣片面誇大的目的是在挑撥上下遊人民之間的關係,是想取消三門峽水庫的修建。看了黃萬里的論調之後,如果不明真象,勢必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修壩以後,上游要鬧水災,下游要鬧“請願”。那末,為什麼要築這個壩呢?黃萬里在文中雖未提出黃河上不能修建水庫的主張,但其本質實際上就是否定三門峽的修建。
侈談經濟核算的黃萬里,在這種具體問題上,都不能權衡輕重,反而毫無根據地大呼“下游水災將在上游出現”。這樣提法殊令人費解!
“其用意是在經濟核算與合理運用的幌子下,販運資本主義世界所推崇的純經濟數字觀點,來反對國家計委按照計劃經濟原則給三門峽水庫規定任務。他在泥沙方面所提意見,更直接詆毀鄧子恢副總理的報告和中央大力開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政策,並在實質上反對三門峽水庫的功用,挑撥上下游的關係。我們已經詳細分析他在泥沙問題上的全部論點,非愚即誣,也許是兼而有之。黃萬里的用心是惡毒的,他說我們修建水庫要把黃河水變清的努力是“企圖改變客觀規律”;黃河鬧水災這個歷史上長期發生過的現象是“規律”,是註定了的;誰想改變這個“規律”,不考慮水庫“壽終時”的情勢,即使暫時見效,終久會“造成歷史上嚴重的後果。”(22-25頁)
謝鑒衡先生在《論三門峽水庫的蓄洪攔沙方針――兼駁黃萬里教授的論點》一文中,第四個小題目是《人工改道的方法是不現實的》。使後人知道黃萬里先生在會上關於解決黃河下游洪水災害的思路:
在這三門峽水利樞紐討論會上,黃萬里教授還提到人工改道的方法。這一方法的提出是從順應堆積性河流自然演變過程的思想出發的。如所周知,堆積性河流在河床上升到相當高度以後就會自然改道,改道以後,河床上升過程又周而復始。在黃河上,由一次改道到另一次改道的時間由一、兩百年到數百年以上不等。人工改道的方法,在於順應這樣的過程,當河床已經上升到相當高度時,預先在低地為河流選擇一條新道,築好堤防以及相應的護堤工事,然後造成人工決口,使河流拋棄舊道,進入新道。這樣,一方面避免了自然改道所造成的巨大損失,另一方面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消除了因河床上升而引起的河患威脅。這一方法國內外都有人提出過,在某些小河流上甚至還曾經實施過。但是,就黃河而言,採用這一方法的可能性在現階段是不存在的。因為,採用這一方法,必須建築兩條(至少是一條)長達700餘公里的大堤以及相應的護岸或護堤工事,占用近千平方公里的土地,顯然很不經濟;同時,在黃河上,未經考驗的堤防及護岸工事其防洪效用也值得懷疑。因此,可以肯定地說,這樣的想法是不現實的。(28頁)
這個可用“一、兩百年至數百年”的治洪方案,至少不會比三門峽工程花錢更多,也不會更多折騰,而解決下游洪災的效果卻可能要好得多。
第六篇則是沈崇剛先生的批判文章《讀“花絲小語”》。
在6月18日以後的專題討論會上,黃萬里先生和張光斗先生的發言如下:
1010黃萬里的發言(未經本人校閱)
三門峽以下河道大家都不同意淤積,為什麼又同意把沙淤在三門峽以上呢?
我認為現在的辦法是以上游堆沙來換取下遊河道的不淤。
水土保持工作即使完成了100%,清水下來還是要帶沙,河床是動的現象,三門峽壩把黃河分為二大段,當然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泥沙會減少了些,逕流也可能小些,但總要帶走泥沙,而淤積在上游,慢慢的造成上游地區鬧水災,等於說把現在的鬧災地位上移了幾百公里,時間錯後了一些,這種現象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我認為最好還是把泥沙一直排下去,上游水災問題也能解決,三門峽水庫壽命也可以延長,下遊河道的沖刷問題也可以少一些,除非是真是無能為力沒有辦法才留在水庫裡面。壩下留底孔或採用其他的方法可以把沙排下去。
1011張光斗的發言:(未經本人校閱)
1、清水下去有什麼壞處呢?我還想不出什麼壞的地方。(其意是可以攔沙庫內,只讓清水出庫)
現在討論中感到未知數太多,說不出一定怎麼樣最妥當,有人提出排沙,我認為如果不會使下遊河道淤高的話可以多排些,水庫壽命也可以延長一些。攔沙排沙哪樣好?排沙的話能排多少?雖然經過計算或是模型試驗,都還不能使人完全信服,因此在這些方面不要把自己束縛的太死。
2、關於綜合利用的看法,我認為不一定非要面面具到(不可),如果某一項化(花)不來,就可以不考慮,還是同樣是綜合利用。
3、問題不一定全能用計算說明的,還要靠一定的判斷,在總目標之下慢慢抬高水位走着瞧,用運用中的事實修改計劃,由於未知數很多,我們的工程措施也要有彈性才好。近期計劃要不防礙將來的發展。
有了計劃也不一定全能照計劃辦,要看發展的情況而有所調整。
看上去這種想法似乎是搖擺不定,這是由於我們還不能掌握住它的規律,關於水土保持工作把握性不大,工作也非常艱巨,所以希望越早進行越好。(《三門峽水利樞紐討論會資料匯編》180頁)
張光斗先生的上述發言是這次討論會上唯一記錄下來的發言。他的發言與黃萬里先生針鋒相對,主張攔沙、放清,而攔沙則必須修壩建庫。黃萬里先生的發言仍堅持不修水庫。如果一定要修,則在壩下留底孔排沙,仍然是他1956年5月的觀點。
那麼張光斗先生在1992年1月8日的政協全國委員會會議上說到當年的三門峽工程:“我那時是反對修建高壩大庫的”,具體是什麼時間?是在三門峽工程的政府決策作出之前還是之後?特別是在三門峽工程的科學技術問題已經轉化成了一個政治問題之前還是之後?至於張光斗先生自許其“贊成設大量底孔”的高見,《三門峽水利樞紐討論會意見》中說:“絕大多數建議三門峽水庫應設置較低的泄水排沙孔。”黃萬里先生則說是與會專家“全體贊成”。張光斗先生充其量只是這些“絕大多數”中的一員,而黃萬里先生則早在1956年5月就明確提出了這一建議。怎麼經媒體一炒作,張光斗先生竟變成了中國水利界的布魯諾,“他所強調的泄流排沙意見,並沒有被方案設計者所採納”呢?(見2003年11月1日的《華商報》12版),願張光斗院士、中央電視台和華商報不吝所知,以教國人!
2003年11月10日
說明:本文所據的《中國水利》及《三門峽水利樞紐討論會資料匯編》,由我的老同學沙際德教授提供,深表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