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伐林:女儿上高中时的四位英语老师 |
送交者: 高伐林 2012年06月25日14:56:02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我不仅突然“背叛”了同学,而且“反叛”了老师。全班同学立刻分成两派,一组同意我,一组则把我的看法批得狗血喷头,大家争相把手举得高高,脸胀得通红地激烈争辩。而维斯基老师一直微笑着,直到我招架不住时才慢声慢气说句话给我解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称我为“反叛者”
老高按:中国教育部前发言人退下来转任中国语文出版社社长之后,写了一篇《终于,听了堂真语文课》,我在博客上做了介绍。联想到我女儿也曾写过一篇长文,题为《我的四位高中英语老师甲乙丙丁》——美国学校的英语老师,也就相当于中国的语文老师。我贴在这里,做一个参照。 虽然我没有直接听过这些老师的课,但我却是美国语文教学的间接受惠者——那段日子,几乎天天听我女儿向我转述,受益良多!从她的七年级英语老师要全班学生来出单元测验的考题,然后择优选用;到九年级英语老师条分缕析诺贝尔奖得主的小说《蝇王》中诸多细节的象征意义……她讲得兴起,我听得入迷,老师向学生提出的问题,我这个学生家长也跟着动脑筋想怎么回答。她高中毕业三年后,写出了这篇回忆文章,让我也完整地认识了她的这些老师。 美国教育弊病甚多,从女儿这篇文章中,也能鲜明地体现。或许这就是她这篇文章的价值所在吧:帮助我们这些英文不太灵光、对美国中学和高中很不了解的家长,领悟了他们的课堂教学的长处与缺陷。这篇文章,早在媒体和网络上刊载过。时隔十多年再读,我还是感到新鲜,但愿能对关注子女教育的朋友作个参考。 我的四位英语老师甲乙丙丁 甲:希欧拉先生 “胖得很有味道”——部分同意斗胆批评莎翁——本来是要作神父,却参加了越南战争——“最好的一篇文章” 我一直跟英语课特别有缘——美国的英语课,相当于中国的语文课。在9年级从宾夕法尼亚州转到新泽西州的新高中之后,我这个期中插班生,上的第一堂课就是英语课。 高中第一位英语老师是弗莱德里克·希欧拉先生,一个至少有三百多磅的彪形大汉,看上去简直像一座城堡。不过,用我朋友西丽娅的话说,他“胖是胖,但胖得有味道”。由于课教得好,思想有深度,深受同学的喜爱。 也许他自己也很为此自负吧。我妈没认识几个我的老师,却对希欧拉先生的踌躇满志印象深刻,后来提过他好多次:“我头一次到学校联系女儿转学,碰上一个大胖子英语男老师,随口提到女儿英语课的成绩一向不错,要是别的老师,说不定随口寒喧几句了事,他却说:‘在别的学校成绩好,在我这儿可不一定!’”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还没来得及觉得他“可亲”,先觉得他“可畏”:一头黑发从中间分开,梳得一丝不乱,嘴上的黑胡须也是一样地小心梳理,油光滑亮,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有条有理、见不得一点混乱的人。他表情严肃,毫无笑容,声音低沉有力。带我来的校学生顾问向他说了一下我的情况就转身走了,他便把我领进班。 希欧拉先生教的是9年级四个英语荣誉班中的两个。我去的那阵子,正赶上他们学完希腊神话后,全班分组作报告。而我这个新来者没有接触这些内容,完全茫然,插不上手,只能一边拿本希腊神话囫囵吞枣地恶补,一边坐在墙边旁观各个组“百花齐放”,偶尔到某个组去帮帮忙。只见有的小组组成法庭,审判帕里斯从希腊人那儿夺走美女海伦,导致特洛伊战争的罪行,还拉了我去客串一个小角色;有的小组拍了部表演录像放给大家看,讲宇宙的起源和宙斯、希拉的故事;有的小组则根据希腊神话编写了小故事、小谜语……有声有色,让我看了十分佩服——也佩服希欧拉先生引导有方。 希腊神话这个单元讲完了以后,我们又在班上接连读了好几本小说,像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s)写的《蝇王》和美国剧作家阿瑟·米勒写的《我的儿子们》、莎士比亚的剧本《凯撒王》等等作品,这时,我已经能跟得上进度了,学习上渐入佳境,对希欧拉先生就更加佩服,有时简直可以说迷信——每次上他的课,是必有收获的。书中许多我在阅读时深感迷惑的问题,让他在课堂上一讲一问,就令我茅塞顿开。 上英语课,他喜欢指挥同学们把桌椅围成一个圆圈,但他仍坐在讲台上——我怀疑是因为他身体过于庞大,塞不进任何一张普通的椅子——然后对读过的书的某一段,开始讲课或者组织讨论。大部份时间是他在滔滔不绝地说,而我们屏神敛息地听着、作记录。他讲得句句在理,丝丝入扣,指点我们注意许多以前忽略了的方面。有些课他讲得如此精彩,我手不停挥,写笔记写得手指都麻了,恨不能把他说过的话都记录下来。有好几次下课铃都响了,可同学们正听得起劲,赖在教室里不肯走,直到他把我们都轰出去为止。还有一次,我读完《凯撒王》之后,初生牛犊不畏虎,斗胆地举起手,在班上批评莎士比亚这部剧本结尾写得不好,“怎么能这么迅速地结果这么多的主要人物,让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在同一幕中死去呢?”太不真实了,太草率了,也太生硬了!希欧拉先生听了,笑笑,表示部份同意我的看法。而我可着实为自己能提出这么个“新颖的观点”而兴奋了好多天。 那个学年我们写了不少作文,论一些人物、事件、物品在作品中起的作用。每次写作文我都是“如临大敌”,选好题目后,苦思冥想好半天,语不惊人死不休。写完之后,盼望得个好成绩那是不必说了,但更盼望的是他在论文后的夸奖。听说同班一个女生的论文,被他夸奖为“我今年看见的最好的文章”,虽不知是真是假,但这个女生从此就成了我追赶的对象。 下半学年,我们连着读了好几个现代剧本。除了《我的儿子们》之外,还读了《安德森审判》(The Anderson Trial)和《继承了风》(Inherit the Wind)。这两部作品都算不上是传世之作,在文学成就上绝对比不上莎士比亚,但是它们所表现的哲学问题和人所遇到的痛苦抉择,还是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那种艺术震撼力甚至一点不亚于《凯撒王》。希欧拉先生的讲解更是高潮叠起,尤其是在解读《安德森审判》的时候。 这个剧本是写上个世纪美国内战期间的一个真实故事。南北战争之后,林肯总统赦免了所有在南军中打仗的官兵,唯一被送上法庭的人是一个名叫安德森的北军下级军官,原因是他在战争快结束时杀害了一批俘虏,构成杀人罪。这个剧本就是写对这个军官的审判,以及其中涉及的道德问题。 安德森军官并不否认杀人,但他辩解说,他这样做只是“执行命令”,在尽他作为一个军人“应尽的职责”;而起诉他的检方则说,他这样滥杀已经对他不构成任何威胁的俘虏,根本就是“人性的泯灭”。美国有一部电影,叫《好人寥寥》(A Few Good Men,台湾翻译成《军官与魔鬼》),由著名影星汤姆·克鲁斯主演,也涉及这一主题。 在课堂上探索这部作品时,我发现一向很沉静谨慎、不苟言笑的希欧拉先生情绪异常激动紧张,这显然是对他来说十分特别的一部作品,讨论的问题也是他认为至关重要的道德问题。 后来,与我新认识的朋友们闲聊,才了解到希欧拉先生的经历背景。原来他是一个参加过越战的复员军人,在被征兵前,他曾在神学院读过一段时间的书,本来是要作个神父的。从越南战争回来,他大概心灰意冷,放弃神职,结婚生子,才成了一名英语教师。原来如此! 我恍然大悟,怪不得我们这个学年读的大部份小说、剧本都和战争有关。我又不由得想到:他在越南一定是见到了无法描述的恐怖残忍的景象,才会对宗教心灰意冷的吧?我对希欧拉先生的了解又加深了一层。 在就《安德森审判》一剧写分析作文时,希欧拉先生所出的选题之一吸引了我:“对国家或上级的忠诚,与对自己的信念的追求,到底哪个更重要呢?请著文说明。”在埋头阅读这个剧本时,我对这个问题已经想过很多,我感到我有很多话要说。回到家后,几个小时推敲、琢磨,再加上几个小时奋笔疾书,我几乎是一气呵成。文中,我语调激动地为一个人按照自己的良心做事而辩护,又拉出洛克、康德等一些我知道一点皮毛的哲学家的观点来壮大我的声势,最后再加上一个有力的结尾:“因此,在良心和职责冲突的时候,一个人应该按照自己所相信的去作,因为他首先要对自己负责。” 希欧拉先生非常喜欢这篇文章,他给了我一个A+,又在文章后写道,“这是我今年读过的最好的一篇文章。”我真是喜出望外,足足心花怒放了两个星期。两年以后,11年级末尾,我申请一个全国性学术夏令营,申请表上要求交三篇作文,其中一篇要“阐述一个哲学观点”,我就交上了这篇文章。感觉上,它是我高中时最辉煌的胜利。 乙:维斯基夫人 新老师 新风格——带我们进入书中的现实——让学生与作品有属于自己的思考和交流——“反叛者”与海丝特——现实中的《傲慢与偏见》女主人公 9年级结束了。与希欧拉先生恋恋不舍地告别,我们跨入了10年级的“美国文学”课堂。新英语老师维斯基夫人与庞大如山的希欧拉先生正相反,是位文文弱弱的女士,大约四十多岁,棕色的齐耳短发中已带了些银丝,说起话来总是带着一丝笑意和一丝令人捉摸不定的嘲讽。 刚刚上她的课时,我有点不习惯。与希欧拉先生那种威严相反,维斯基夫人在课堂上更多的是轻松、机智和亲切。她很注重同学们的讨论,因此鼓励大家多提问,多抒发己见。而已经习惯于在课堂上跟随老师思路的我,被她那些连珠炮似的问题弄得应接不暇,喘不过气来。感觉上,自己的脑筋好像就是比别人慢了半拍。 我对她这种教学方式颇不以为然。我喜欢从老师那里得到对一部作品权威式的解释,而不喜欢把课堂上的宝贵时间,都浪费在同学们一些语无伦次、莫名其妙的发言上。但维斯基太太却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这是浪费时间。 我也不大习惯这种敏捷的答辩方式——我说的话一向是需要经过深思熟虑的呀,怎么能像我的有些同学那样,对一些复杂深奥的问题一经老师发问就不假思索地脱口回答呢?所以,在班上一般都是羞于发言、不胸有成竹不开口的我,竟没有多少发言的机会,感觉上得不到老师的器重,总是让别的同学占了上风,对英语课不由得也产生了抗拒心理。 事情的转折点是在开学后约一个月。我们在课堂上讨论美国作家J.D.赛林格的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这部作品讲的是一个苦恼的高中生荷顿·考尔菲德(Holden Caulfield)在纽约流浪时的经历。我们在课堂讨论荷顿的性格弱点,维斯基夫人让同学们想一想,荷顿的苦恼和孤独,有多少是他父母的错。我一听,她的言下之意,似乎是荷顿的种种不快都是因为他父母不关心他?不能苟同!于是我举起了手与她争辩。 维斯基夫人说:“荷顿的父母为什么要把荷顿送到离家很远的寄宿学校去,为什么半夜才回家?为什么只草草问候一下他们的女儿、荷顿的妹妹费比(Phoebe)就了事,明明闻到她屋里有烟味也草草放过?这是一个称职的父母所做的事吗?我也是个母亲,我可以告诉你,这绝不是我会做的。” 我对此争辩道:“但是他们还是关心孩子的,只是……只是不了解他们,做事做不到点上而已——许多父母都是这样的,以为花钱让孩子上好学校、给他们足够的钱就可以了。如果他们不关心费比的话,又何必深更半夜疲惫不堪地回家时,先进她的屋来看她呢?又何必对着荷顿大发雷霆呢?这说明他们还是担心他们的孩子的。而且——而且我最反对这种孩子一作错事就怪父母的作法。荷顿也够大的了,他也可以自己作选择了嘛。他对人的不信任是他自己性格中的弱点造成的。” 我愤愤不平地说着,没有注意到别的同学都安静了下来。我和维斯基夫人两个人争论了大约十分钟,当然没有争论出什么结果来——不过我暗暗觉得她也许有理一点——让我自己惊讶的是我突然对书中的人物产生的那种热情。在为荷顿的父母辩护时,我就好像是在辩护自己认识的人一样,甚至是好像在为自己的父母辩护。这是和我上希欧拉先生的英语课完全不同的感受。去年一年中,我阅读的乐趣是从思考书中的哲学问题,试图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深刻含意而来的,就好像在拼出一块一块艰深但精美的拼图一样,但跟作品所描绘的现实始终隔着距离,就算受到了感动,也是一种对抽象的“人类”所遇到的难题和悲剧的感动。但今天,我却突然感到了这些人物作为真正有血有肉,有悲欢离合的“人”、作为一个又一个个体的魅力。我在维斯基太太的引导下分析他们的处境,理解他们的行为,对他们的感受有了切身的体会。我进入了书中的现实。 事隔这么长时间,我也明白了维斯基夫人为什么提倡课堂讨论。她想让我们每一个学生,都与这些文学作品发生属于自己的思考和交流。她想告诉我们,那些作品不是死的,一动不动躺在那里由专家剖析,写出权威性的诠释;他们是活生生的,你从自己的生活出发,用自己的心灵与之交流之后才会爱它与理解它。对同一段话、同一段情节的解释可以有多种,这正是伟大的文学作品的精妙之处——它们适用于不同的心灵,但是你必须做出自己的真诚的努力。 这些道理是我现在才总结出来的。那时候,我只是朦朦胧胧地领悟到了维斯基夫人的智慧,不再那样反感她的教学方式了。相反,我开始感激她在课堂上鼓励独立思考的风气。我感觉出来,同学们发言的水平在慢慢提高,课堂的讨论也一天比一天有意思。但最感动我的,是维斯基夫人对待书本中人物的爱护和温柔,让我觉出她不仅是个好老师,也是个“好人”。我们读的好几部作品都跟青少年的成长有关,而书中的主人公大都在痛苦、烦恼、自卑、罪恶感、理想破灭之中挣扎,而维斯基夫人对书中的人物分析,固然非常准确,但一定充满了同情和怜悯。就是我写这些文字的此刻,一闭眼睛,就回到了当时的课堂上:在下午斜照的阳光里,维斯基夫人站在教室最后面,用轻轻的、近乎魔术般的声音,对全班诉说着书中某个主人公的心理和处境,而我们一动不动地坐着,听着那个好像是从自己头脑里发出的声音——我们好像真的进入了书的世界,成为了书中的人物。 在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和《另一种和平》(A Separate Peace)之后,我们又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了本来不在教纲上,由维斯基夫人临时加上的一本她最喜欢的书,一本“老少咸宜”的童话——法国作家圣艾克絮佩里的《小王子》。小王子的纯真和智慧打动了我,读到最后,他回到B-612星球去,与在沙漠中相遇的飞行员告别时,我简直忍不住泪流满面。我也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回家跟我爸爸说起,原来他在十多年前看过译成中文的《小王子》,他也非常喜爱这部作品——他也是我的知音!以后,每逢圣诞节和朋友生日,我都以这本书作为礼物的首选,最后,大概我的好朋友们,人手一本《小王子》,英文版的,法文版的,全都是我送的。 在维斯基夫人的班上,我对好几件事印象深刻。 一次是在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后,维斯基夫人要求同学们分组,在一张大白纸上,用金字塔的形式画出此书的起点、铺垫、高潮、结尾等等段落,标上书中的事件,然后在班上作报告。我和班上的三个男生编在一组,但做到一半,我就做不下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的复杂结构,怎么能以这种简单方式划分呢?本来我是我们组推选出来向全班作讲解的人,轮到我们组作报告时,我讲到一半,鬼迷心窍,忽然话题一转,开始对我们组的划分方式进行了批评,最后又进而批评老师所要求的这种金字塔式的划分方式:“这是19世纪的文学批评家对结构相对清晰的短篇小说的分段方法,根本不适用于现代的长篇小说,尤其是这样一部刻意平淡化、生活化的小说。如果硬要画图表示的话,只能是偶尔向上向下弯曲的一条平滑的直线,而绝不是什么‘金字塔’。”我们同组的那几个人想必已是目瞪口呆——我不仅突然“背叛”了他们,而且“反叛”了老师。全班同学立刻激烈地争辩起来,大家争相把手举得高高的,就连平时不常说话的同学也脸胀得通红地发言。同学分成了两派,一组同意我的看法,一组则把我的看法批得狗血喷头,而维斯基夫人呢,一直微笑着,直到我有些招架不住时才慢声慢气地说句话给我解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称我为“反叛者”。 另外一次,在学期中,我们刚刚读完美国作家霍桑写的《红字》,维斯基夫人布置功课,需要每人写一篇作文,两个星期后交;但是她把我和另外一名男生布莱恩神秘地叫出教室,问我们“愿不愿意两人合写一个剧本来代替论文”?愿意,当然愿意!“就写《红字》中女主角海丝特(Hester)和蒂姆斯蒂尔最后在森林里相遇的那一幕,但是在剧本中要改写书中的情节,让他们两人做出不同的决定。”维斯基夫人让我们把这件事暂时保密,然后在两个星期之后在班上“公演”。 我为这件事兴奋不已,在写剧本时也非常用心。怎样才能有力量,既让同学们爱看,同时又保持原书的思路理念和艺术风格?合理的结尾是什么?我和布莱恩颇下了一点功夫。最后商量出:让海丝特和情人在森林中激烈地讨论罪恶与惩罚的关系后,来个“大团圆式”结尾——两人重归于好,双双逃离令人窒息的小镇,寻找美好的明天和崭新的爱情。 书中女主人公海丝特因为与情人“通奸”,被迫在胸前挂着个大大的A字,作为淫妇受到的惩罚,我在公演那天,为了“进入角色”,还特地在家里用红布剪了一个大A字,在学校里戴了一天,直到演出完毕才摘下来。 另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是我与维斯基夫人之间唯一的一次争执。那是在刚刚读完史蒂芬·科雷恩(Stephen Crane)的《红色的勇敢勋章》(Red Badge of Courage)这本书后,维斯基夫人让我们全班同学分组,设计出一本以《勇敢勋章》为主题的杂志,里面得至少有三篇插图、三篇短论文、一部书评,和一部根据这部作品情节改编的电影剧本。这次分组活动可苦了我,我们组的成员有七八个,但竟然有三个人读都没读完这本书,大概因为它是用印象派手法写成,细节琐碎,风格奇怪,不容易读。但是,不读完它怎么可能写出好作文来?结果最后,整个杂志中大部份工作——整个电影剧本、两篇论文,和诸多插图——都是由我一个人作的。 我对整个过程进行反思,感到发生这种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一到分组进行团队作业的时候,一般都是那真正关心自己学业的学生干得多,他们对功课最上心,自然会努力地去做,大部份工作就都落到他们头上,而那些吊尔郎当的学生只需坐享其成。于是,我有感而发地给我们高中的校报写了一篇文章,批评“合作学习”的种种弊端。 没想到,登出之后,维斯基夫人特别认真地在班上用了半节课的时间来回答我在文章中的种种责难和质疑。她说,在合作团队作业中,分数和成果还是其次,最主要是培养学生们与他人合作的习惯与互相配合协调的本领——这种本领到了社会上是十分需要的。她说得真的都很有道理,弄得我反而十分不好意思。 认识维斯基夫人久了以后,我总是在脑海中把她和简·奥斯汀小说《傲慢与偏见》中那个灵敏狡黠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本奈特(Elizabeth Bennet)联系在一起。我常常想,伊丽莎白到了中年以后,一定就是维斯基太太的模样和性格。 在她教的课程结束之后,维斯基夫人仍然与我保持联系。我申请的几项重要奖学金以及申请耶鲁大学的推荐信,都是她为我写的。上12年级时,我和她,以及当时的英语老师,她的好朋友陆卡思小姐常常共进午餐,关系反而比10年级那时更加亲密。现在,上大学已经三年了,我还是喜欢到原来的高中去拜访她,与她谈话。 丙:德仙纳夫人 “英国文学”成了“英国历史”——文学的价值在哪儿? 10年级也飞快地过去了。在10年级和11年级交替的那个暑假,我对下一年的英语课——“英国文学”——十分向往。因为我早就听说过,11年级教英语课荣誉班的两个老师中,辛伯先生是最受学生喜爱的老师。他也是个越战复员军人,对哲学很感兴趣,因此喜欢选一些哲理性强的现代作品给同学们读,而且说话幽默。我真心地希望自己被分到他那个班。 可是,事与愿违,一开学拿到课表,才知道自己被分到了另一位英语老师——德仙纳夫人的班上,顿时有些失望。德仙纳夫人我早就认识,是一个老太太,总是笑容可掬,看起来像个慈祥的祖母。谁知道她教书怎么样呢? 德仙纳夫人的教学方式与我以前的老师都不相同。她注重的是一部作品的历史背景以及文学流派的变迁,因此,在读书时,她格外注重交代一部作品的时代背景和作家的生平,以及作品的历史地位,而较少谈到作品本身的艺术力量。这又是我所不习惯的!开学前那个暑假,英语课的预习作业,是读夏绿蒂·勃朗特的《简·爱》和奥维尔的《一九八四》,这是两部多么震撼人心的作品啊!我在阅读时,简直觉得我的胸膛中喷出了那么多对这些作品的感慨和评论,满得几乎要溢出来了,我渴望着能与班上同学们分享交流,在课堂上对这些作品的描写、风格、人物性格、情节的发展,以及它们所体现出来的思想进行激烈的辩论。我甚至想好了几个命题,想出了几句“惊世骇俗”,能让同学们气得对我嚷嚷起来的评语。 但是,德仙纳夫人从不在课堂上鼓励这些。她的教纲是以时间顺序排列的,因此,她把这两本书搁下来,先让我们读英国文学的源头——12世纪用古英语创作的史诗《贝尔沃夫》(Beowulf),这是一个英雄与野兽搏斗的故事;然后,再读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然后是马娄(Marlowe)的《浮士德》,接下来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再后来才轮到《简·爱》,然后是浪漫主义诗歌……等等。在读这些作品之前,她让同学们把教科书中每一部份开头那段讲英国文学史的段落在课堂上大声朗读出来,还要回家就这一段记下笔记,考试的时候也要考到这些知识,像谁谁谁出了第一部浪漫主义的诗集呀,象莎士比亚写《罗密欧与朱丽叶》是几几年呀,象自然主义提倡的是什么样的风格呀,等等等等。许多同学叫苦不迭,抱怨说这简直就是历史课了。 我不很同意德仙纳夫人的许多做法——我当时一些模糊的观点是到了耶鲁大学之后,与同我一样喜欢文学的人进行讨论时才变得清晰起来的。耶鲁也有一些教授提倡用历史眼光看文学,从文学中洞察作家所在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风貌。而我则觉得,这样做恰恰忽略了文学作品对读者来说最重要的特征——它的不朽的美,它打动我——和一代又一代人——的美。我在耶鲁上文学课时,曾对着提倡“历史性的阅读方式”的教授直愣愣地问道,如果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只在于被阅读者通过它来了解历史,那在法国大革命中一位农家女的日记和雨果的作品究竟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后者广为流传而前者没有?后者的价值究竟在哪里?我们为什么要读它?我觉得这些问题,才是文学研究的重点所在。但当时11年级的我,只是感到一些盲目的遗憾。 不过,我并不反对对英国文学史了解得更深一点,这些知识还是很有意思的。而且,在她的讲课和对同学的提问中,我也发觉,德仙纳夫人是个相当聪明的女士——她喜欢哲学,曾因为我知道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的创始者是杰尔米·边沁(Jeremy Bentham)而在课堂上着实把我表扬了一通。她也相当勤奋好学,每个暑假都要去英国剑桥大学或者牛津大学上一两门英国文学课。 但是,作为一个老师,她却一点也没有把她平时所想的问题带到课堂上来。是不是觉得我们还太年轻,担心“对牛弹琴”?或许,我对英语课的这些要求仅仅是我个人特别爱好,别的同学不作如是想?但是,事实是,前两位老师所接触到的那些深入的层面,都曾引得全班同学都如醉如痴呀? 现在想来真是难以置信:在读《哈姆雷特》的时候,三个多星期的时间,竟然一点也没有讨论莎士比亚塑造的这个性格复杂的人物,也没有讨论剧中所涉及的种种命题:关于死亡,关于复仇,关于命运,关于戏剧艺术中的种种范畴。我们只是分配角色,在班上把剧本从头到尾地演了一遍——那意思是,把剧情弄懂就行了。同学们都不是专业演员,演技自然十分拙劣,只是拿着剧本把台词照读出来,而且,由于我们班女生多于男生,经常有女生反串男性角色的情况发生,有时候甚至连哈姆雷特本人都成了女的。虽然演起戏来班上也颇为活跃,十分好笑,但总的来说让人非常惋惜。 在读浪漫主义诗歌时也是一样,德仙纳夫人的着眼点,在于让学生把每句话都“弄明白是什么意思”。有一次作业,是要求我们把一首济慈的诗“翻译”成散文。这和我后来在耶鲁遇到的,把济慈《夜莺颂》中的一句话的用词和韵脚推敲了五十分钟的讲师,真是有天壤之别!而我是到了耶鲁之后才又重新喜欢上浪漫主义诗歌的。 丁:陆卡思小姐 新教师上任邀请同学共进午餐——闯入老师的世界——教学搁浅——终于春风得意 陆卡思小姐是维斯基夫人的好朋友,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第一次见到她时,只觉得她其貌不扬,矮矮的个子,稍微突出的嘴巴——恕我不敬,有时神情活像一只老鼠。当时,我们学校教12年级荣誉班英语课的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教师艾布斯坦夫人刚刚退休。艾布斯坦夫人由哈佛大学毕业,又已有三十多年教学经验,深得学生的喜爱。可是事情就是这么不巧,正好到我们升入12年级时,她退休了,我和同学们都非常惋惜。学校派了两个老师来“接管”四个12年级的英语课荣誉班,其中一个是10年级教过我的维斯基夫人,另一个就是陆卡思小姐。 陆卡思小姐是我所有英语老师中最年轻的一个,只有三十多岁,她结过婚又离了婚,没有孩子,现在和未婚夫比尔同居。她十分直率,也很开放,以上这些关于她的私人情况,都是刚刚开学头两个星期她就告诉我们的,这样的作派完全不像严肃的希欧拉先生——他在课堂上是绝不会提他的私事的。我对陆卡思小姐的第一印象是:她很随和,没有老师的架子,反而有点像个我们的同龄人。她说话的语气总是半带嘲讽的,上课的时候喜欢说笑话,好像在尽力取得学生们的信任和认可。 在开学一个多月后,她就邀清同学们每个星期二与她和维斯基夫人共进午餐——“让我好更亲密地认识你们”。 别的同学们对她的邀请好像兴趣不大,头一个星期只零零落落地去了三四个人,第二个星期则只剩下我和我硬拉去的朋友丽贝卡,到了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二,就只有我一个人与维斯基夫人和陆卡思小姐共进午餐了。 我和陆卡思小姐的友谊就是这样开始的。每星期二,我从来不误这个“午餐约会”。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我和两位老师,天南海北地聊着天,谈着自己喜爱的书、最近看的电影、和近几天发生的事。在英语课上读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的那几个星期,我们在午饭时会因为海明威的风格到底是帮助了他还是阻碍了他而争得面红耳赤,连饭都差点忘了吃。陆卡思小姐,我到现在还记得,是不喜欢海明威的。那本书,她对我私底下承认说,是打着哈欠,分成好几次才读完的,而且还得硬着头皮读那些文学评论,好在班上讲课。我被她的直率所感动,也从心里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也并不喜欢海明威,而且对此还一直有内疚感呢。 有时候,两个老师之间也会争论起来,我在一旁听着,也觉得十分有意思。有一次,我们在课上读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时,维斯基夫人和陆卡思小姐在午饭时认真地争论作品中的主人公达西先生究竟可不可爱。 “一点也不怪伊丽莎白不信任他——他的性格真是拒人以千里之外。”陆卡思小姐十分愤愤不平。 “但是他多么英俊啊!”维斯基夫人捧着脸,闭着眼睛,陶醉地说,“而且,他们都还是孩子呢。” 更有些时候,两个老师头天晚上没有备完课,于是利用午饭时间,在我面前象小学生赶作业似地画画写写,有时还提个问题征求我的意见。有一次,刚刚考完一次比较重要的考试,两个老师在判卷子,维斯基夫人因为一道题许多学生都答错而大发娇嗔,最后索性把我当试验品,用以测试题目的难度。 两个老师也有心情低落的场合。有一次星期二,我步入教室,发现两个老师都皱着眉头。“格莱格的父亲刚刚来过,”维斯基夫人告诉我说。格莱格是我班上一个虎背熊腰、成绩虽然不错,但对文学一窍不通的橄榄球队员。“他在这里大发雷霆,认为我不该给他儿子的作文一个C。末了,他还说,‘论文上写的都是个人观点嘛,有什么对错可言?你怎么能给一个人的观点打分呢?尤其是在英语这种哄小孩子的科目。’” “这种人简直不可理喻!”陆卡思小姐激动地说。维斯基夫人揉了揉眼睛,显得十分疲倦,“当老师真不容易啊!” 两位老师虽是性情相投的朋友,性格却十分不同。维斯基夫人年长,有社会经验,又从较好的大学毕业(本科读的密西根大学,硕士读的哥伦比亚大学),她的模样秀丽一点,性格含蓄一些,待人处事沉静潇洒一点,同时又非常女性化,更讨人喜欢。而陆卡思小姐年轻,性格上带着棱角,讲起话来很直率,容易激动,喜欢打抱不平,做事容易冲动,有话绝不会藏在心里,而是会直愣愣硬梆梆地说出来。 我报考大学的时候,陆卡思小姐帮了我不少忙。我所有给学校寄去的论文都是由她过目修改的。她严格把关,给我找出一大堆文法错误。但是她对那些论文显然都非常欣赏,把修改过的文章都要去了一份作为纪念保存,说将来作为范文给明年班上的同学看。还向我索要我平时的诗作,开玩笑地说:到时候你成名了,我也有得可炫耀了。学年中间,报考大学告一段落,我和陆卡思小姐开始互通电子邮件,因为天天见得着,所以信件来往并不频密,几个星期之间,偶尔心血来潮,才会打一封通过网络发给对方。 就在我和陆卡思小姐的私人关私越来越密切的时候,她和我们全班同学的关系却一步步地恶化。 我觉得,这是她在一开始就下错了棋。她当时太随和了,尽力想跟大家搞好关系,而12年级,半大不小的青春期青少年一向是容易蹬着鼻子上脸的,觉得她好欺负,对她没有尊重,在班上一次比一次放肆。有时甚至到了陆卡思小姐宣布今天的课程是什么,而全班居然乱哄哄地反对的地步。有时,“自由化”到了这种程度:争执今天的课到底上什么内容,就要花去十多分钟的时间——而且常常是老师向同学们妥协,把原定计划改变。学生们则更加得寸进尺,如果陆卡思小姐某一次没有迁就他们的要求,就对她大发怨言。到最后,陆卡思小姐大概成了全年级最不受欢迎的老师,几乎是同学一提起她来就嗤之以鼻;除了我以外,也没有人提得起兴趣上她的课,课堂讨论也一塌糊涂,同学们动不动就把矛头直指向她,这是我在高中上课从来没有过的事。 我作为跟她有私交的学生,在课堂上看着她把事情越弄越糟也只有干瞪眼。有时,陆卡思小姐甚至会向我求援,在给全班讲课时会突然不得体地向我抛来一句:“你说呢,是不是?”好像要从我这里得到认可,弄得我时常也尴尬无比,不知该说什么好。不过,我也会尽量给她解围,在她提问题时举手回答,或是在同学反对她时与之争论。现在想起来,这样其实也不是明智之举。同学们的印象是:陆卡思小姐与我关系特别“不同寻常”,有人甚至风言风语,说我故意讨好老师,或是老师故意向着我之类的话,我听了也只好不把它放在心上。 同学对陆卡思小姐的反感,刚开始她还一无所知,但后来,在班上气氛越来越不愉快时,她也渐渐地感到了不对劲,在午餐时屡屡问我对她上课的感觉,而我大概也一直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终于,二月份的一天,陆卡思小姐一进教室就宣布今天的课暂停,她要跟我们大家好好地“谈一谈”。她对同学们说:她觉得班上同学许多都对她,或是对这门课有意见,有时上课十分地不合作。她不知道同学们究竟为什么不快,也想不出自己作错了什么,于是想利用这堂课跟大家好好地交交心。说到激动时,她眼里含着泪花,声音也哽噎了。 可是,这堂课并没有达到陆卡思小姐预期的效果。她非常希望同学们能在她诚恳的谈话后,对她的态度好转,可是,当天在课堂上对她“交心”的同学,大部份都是直言不讳地谈他们对这门课、及对她本人的意见,有些话讲得十分不客气,连我听着都替她难过。许多人说觉得上课“无聊”;有几个人批评课上选读的作品“没有意思”;还有人(如格莱格)干脆就对于她到底有没有资格对同学们写的论文判分提出质疑,因为“反正都是各人自己的观点嘛”。陆卡思小姐听着听着也就生气了,跟同学争辩起来。最后,下课铃响,大家仍是不欢而散。 那一年剩下的时间算是较为平稳地过去了,没有出什么大风波。大家仍对陆卡思小姐怨言有加,说如果期末考试或者英语预科考试(AP)考得不好,“全都赖她”。但由于我们毕竟已是即将毕业的学生了,大部份人染上了“毕业懒散症”,把心思花在打听大学录取、开派对、以及学年终了的毕业舞会上,陆卡思小姐的课,在他们看来,大概只是12年级一个小小的不愉快的花絮。偶尔会有人调侃我几句:“你当然是她的高材生了……” 我和陆卡思小姐的友谊则一直保持下来,与她和维斯基夫人共进午餐,是我对12年级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在6月份,快要放假时,陆卡思小姐还特地送了我一个别致的毕业礼物——一本名为《续集之书》的幽默画册,里面有《傲慢与偏见》、《小王子》、《呼啸山庄》、《等待戈多》等许多名著的幽默续写和好笑的插图,书中充满了美国人一贯的玩世不恭和诙谐风趣。比如《小王子》的续集名称是《又胖又丑的老王子》,惹得热爱小王子的维斯基夫人大声抗议。 我上耶鲁之后,还与陆卡思小姐不时地互通电子邮件、互报情况。在送走我们毕业班后,陆卡思小姐大概真是大松一口气。她信中不时提到:“今年的英语班学生比你们去年那帮人要容易对付得多,学生们都很有礼貌。”有时她也向我坦白:“去年一年的遭遇,简直让我对教书这一行业产生了怀疑,不过今年的班级又让我重新发现信心。” 最近,陆卡思小姐的好事一桩接着一桩——她与他多年同居的男友比尔在年初结婚了,她的名字也从陆卡思小姐改为马丁纳克夫人(但我对她的称呼,已从带着尊敬的“陆卡思小姐”改成了带着亲昵的“凯西”)。她年底就生了一个胖呼呼的男孩,起名为约瑟夫。初为人母,她幸福陶醉得不得了,还把婴儿的照片从电子邮件中寄过来让我看。最近,她的丈夫也被我们的高中聘为老师,教戏剧课。我读到这些,真是打心眼里为她高兴。 相关文章: 诗歌,在一个杀气腾腾的年代里(附女儿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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